这里道路平整,青石院墙干干净净。
其中一个大院里。
几个身形魁梧的汉子,其中一人手里提着一个麻袋,麻袋不断的扭动着,里面似乎是什么活物,被他这样单手轻松提着,一路来到了内院,敲了敲内院的房门。
房门被打开,就见一个穿着丝绸绫罗,约莫二三十岁的公子爷站在那,淡淡的道:
“带来了?”
“来了。”
手下的壮汉咧嘴一笑,将麻袋放在地上,然后打开。
从其中露出的,却并不是什么野猪之类的禽兽,而是一个一脸惊恐,约莫十三四岁左右的少女,少女穿的衣衫破旧,缝缝补补,明显来自平民之家,肤色稍稍泛黄,长得不算多么漂亮,但在这种世道,贫民之家当中,已经算是很少了。
“唔,还行,比上次的好看些。”
魏伦强行捏起少女的下巴,带着点审视的眼神观察一下,然后松开手,语气中似乎还算满意,点了点头。
手下壮汉们笑道:“这个咱们可找了好些日子,主要是那些泥腿子家里,也实在难养出什么好货。”
“成,给你们记一功。”
魏伦呵呵一笑,道:“等我玩罢,就给你们了,不过都给我轻点,要是像上次一样把人弄死了,没机会卖到东城那边换钱,银子就得从你们的薪水里扣!”
“那是那是,咱们这次一定小心。”
手下的壮汉们各自陪着笑,搓了搓手,都露出点期待之色。
而那个被捆绑了手脚,嘴里塞上了白布的少女,听着魏伦和几个护卫之间的谈话,一双惊恐的眼神就渐渐变得有些绝望起来。
魏伦伸手一提,就拎着少女身上的绳索将她拽了起来,往屋子里提过去,少女拼命的挣扎,两只脚用力的蹬地,但哪里比得过魏伦的力气,很快就被拽进屋里。
砰!
屋门一下子关上。
外面的一众护卫笑呵呵的走远了些,各自聊起一些污言秽语,等着待会儿的赏赐。
然而。
这会儿的屋子里,发生的却并非一众护卫所想的香艳场景。
魏伦拎着少女走进了屋,才刚刚关上了门,正想说些什么,话音却戛然而止,因为一柄铁剑不知何时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霎时间他冷汗直冒,手不由自主的就把人松开,连声音都不敢放大:“爷……大爷,您要什么,要银子的话,在下马上就拿给您……”
魏伦心中惊惧万分。
明明外面那么多护卫,自己只开个门的功夫,屋子里就多了个蒙面匪徒,直接就拿剑架在他脖子上了,这外城区的治安怎么差到这个程度了!
“拿来。”
站在魏伦身后的,是一个披着黑色斗篷,戴着面具的男人,语气冷淡的开口。
“是是。”
魏伦连连应声,小心翼翼的走向里屋,打开了一个箱子,从箱子里取出了三十来片金叶子,以及大约一百两左右的银子。
黑斗篷男人冷冷的道:“就这么点?”
魏伦哭丧着脸道:“就这么点了,老东西只顾着自己享受,死了就没给我留几个子儿,这还是我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别家人天天去花街那边玩,我可都不舍得去……”
“哦。”
黑斗篷男人点点头,忽然手中的铁剑一松,径直刺入魏伦的咽喉中,使他口中的话语立刻戛然而止,鲜血霎时溅开。
魏伦显然也没料到自己都已经拿出所有银钱了,这强盗还是要杀人,不由得露出不甘心的神色,口中发出嗬嗬的声音,想要喊外面的护卫,但却已经发不出声音。
噗通!
整个人摔倒在地,扭曲挣扎了几下后,渐渐不动了。
旁边那被绑来的少女惊恐的看着这一幕,并没有因为这一幕而露出什么欣喜的神色,对她而言不管是魏伦,还是眼前这杀人抢钱的强盗,都是令人恐惧的恶徒。
“……”
黑斗篷男人没有去看旁边的少女,只将银子和金叶子一点点的收起来,掂量掂量,合起来计算一下,折算成银子大概也就四五百两左右的价值。
直到将所有银子收起,他这才瞥了一眼旁边的少女,但也就仅此而已,随即就并不理会,提着铁剑,掀开一旁的窗户,从窗户翻了出去。
只留下被捆绑手脚的少女依旧瘫在魏伦的尸体旁边,剧烈的喘着气。
大约只一盏茶功夫。
外面传来一阵凌乱的动静,似乎是打起来了,但持续时间很短,大概也就十几个呼吸的功夫,一切就再次归于寂静,甚至都没人能喊出声音来。
少女就这样惊恐、害怕的蜷缩在那里,在魏伦的尸体旁边呆了整整一夜,直至第二天天明,门被人砰的一下踢开,外面走进来一队差役。
“咦,还有个活着的!”
刘松露出一丝惊讶的神色。
李铁看着屋子里的情形,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走过去用差刀挑开了少女嘴里的麻布。
这时在惊恐与害怕中战战兢兢渡过一夜的少女,看着眼前的一众官差,这才一下猛地哭出声来,哇哇大哭。
……
半晌后。
城卫司。
陈牧的堂衙里,刘松和李铁小声汇报着事情。
“……是下河街那边,一户赵姓人家的闺女,被那魏伦让下人夜里绑了去,要行歹事时,遭了盗匪夜袭,连同十几个护院都死的干干净净。”
“差司大人也亲自去了,验了尸体说,全都是剑伤,但剑法似乎不太到家,可力量却十分惊人,与前些日子的几件事不尽相同,应是同一人所为,估计要么是某个凶名在外的悍匪,要么就是内城那边什么人过来‘行侠仗义,惩奸除恶’,让咱们此事到此为止。”
刘松和李铁细细的将事情陈述一遍。
陈牧面色平静的听罢,冲着两人挥了挥手,道:“行,我知道了。”
这事件实际上已经由闵保义下了决定,到此为止并不续查,也不需要告诉他,但刘松和李铁平日里干的最多的活,就是将他不在城卫司时,发生的大大小小事情告诉他。
“没什么其他事,我就先走了,伱等一切照旧即可。”
陈牧站了起来,往外走去。
刘松和李铁都行了个礼。
很快。
陈牧一个人回到了家中,来到了自己的卧房,从床榻里面的箱子底部,几块地砖下面,拿出一个包袱,包袱里是大约六七十片金叶子,以及二三百两银子。
还有一把没有剑鞘的粗糙铁剑,竖着插进地下。
“总算富裕起来了,嗯,也该再给玥儿送点银钱过去,她那边现在也需要花销。”
第38章 大成
没错。
魏伦是陈牧杀的。
包括那一院子的护卫,以及下人,也全部都死于他手。
距离陈玥去了内城习武,到现在总共已过去了五个月的时间,看似很久,但实际上还没有他过去将狂风刀法从大成修炼至圆满所花费的时间更多。
但这段日子里,他的实力可谓是突飞猛进,一路攀升。
如今的系统面板,也是相当丰富。
【武艺:狂风刀法(圆满)、烈风刀法(圆满)、灵风剑法(大成)】
【经验:1125点】
狂风烈风两种刀法尽皆圆满,如今的他一柄刀上,能同时施展‘狂烈’两种刀势,也因为狂风和烈风性质相近,因此两种刀势相当契合,施展起来也并不生涩。
至于灵风剑法,是他随后寻找到的另一门‘巽风’一脉下属的武艺,虽说是一本剑法,但一来刀剑不分家,二来他有系统面板,不存在不同兵刃使得不熟的问题。
并且。
相比起狂风刀以及烈风刀,灵风剑法可谓是他十分隐秘的手段,就像杀死魏伦以及一种护卫,使得全都是灵风剑法,根本没有人能联想到他的身上。
闵保义亲自验伤之后,给出的定义是某个练剑的强人,剑法尚未达到势,但体魄却十分强横,至少是练肉圆满,这种体魄比技艺更强的,一般都是很有背景来历的人物。
毕竟体魄只要有钱,就可以一直熬练上去,只要拿的出几千两银子,再怎么天赋一般的人,也能熬出一副练肉圆满的身躯,只不过小门小户是没这个家财的。
但也正因为如此,
闵保义的判断可以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莽牛练肉法(大成)】
【经验:243点】
陈牧现如今的练肉法,仅仅只达到‘大成’的水准,距离圆满尚且还有一段距离。
但因为他兼修三种磨皮法尽皆圆满,一身铜钢之皮,在练肉一境可谓是如虎添翼,纵然只有练肉大成的境界,全力爆发的情况下,也堪比一般的练肉圆满!
这才是使闵保义误判的本质。
实际上以陈牧现在的功夫和手段,纵然是和闵保义这样的人物对抗,都不会落入什么下风,一旦施展‘二重势’,战而胜之也并不困难。
也正是有了这样的实力和底气,陈牧才逐渐活跃了起来,因为修习练肉法和磨皮法消耗了太多的银钱,致使他有点囊中羞涩,所以便直截了当的走上了杀人越货的路子。
如今这世道。
干什么来钱最快?
那当然是抢。
并且此种事件可以说是此起彼伏,几乎日日发生,根本分辨不清,城卫司这边每日都能接到类似的消息,但基本都懒得去查,除非是那种豪门大户糟了盗贼,通过关系对城卫司这边施以一些压力,才会认真去查一查。
陈牧作为城卫司差头,对于九条里的情况不说了如指掌,但起码是十分熟络,要寻找合适的对象可以说是十分容易,像魏伦这样的人物,便是他的目标。
倒并不全是因为对方行凶作恶,罄竹难书。
陈牧做人一向不喜虚伪,懒得给自己杀人越货找一个什么惩奸除恶的幌子,杀人便是杀人,找上魏伦更多的是因为,此人并无其他复杂背景关系,一旦死了,一切就到此为止。
闵保义对于这起事件的后续反应,也基本与他判断的一致。
至于昨夜那个不幸之中,又得了几分万幸的少女,他对此更没有太多想法,他这里毕竟不是什么避难所,没兴趣随随便便往家里带人,一个老仆一个丫鬟就足够了。
将魏伦以及其护院、仆从全部杀光,就可以了,没有解开其身上的绳索,也是为了防止其乱跑,只要留在屋子里,第二天自然会被城卫司发现,听刘松和李铁说现在已经回了家,陈牧心中倒也没有太多波澜,也并不需要那少女认识他,以后向他报什么恩。
外城就是这样。
平民之家朝不保夕。
有钱人家也胆战心惊,要聘请诸多护院武夫,担心强人上门杀人越货。
可以说只有到了内城,才算是一片安宁之地,内城不仅有城主的卫队日夜巡逻,各大家族的护院们也同样会日常巡逻各家的街巷,再加上纷多的武馆、武夫。
一旦出什么事,可以说立马就能将人揪出来。
就像唐全。
一位练肉圆满,掌握了势的人物,比起闵保义也丝毫不差,甚至犯事之后都已经逃到了外城,但最后还是被强行揪了出来。
即使那天遇到的不是陈牧,侥幸多活一会儿,最后必然还是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