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夜明站起来,瞟见身旁的阿天,突然想起一件事。“师兄,阿天要不要吃饭?”
两位师兄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师父说过,他现在除了没有灵智,其他和活人无异。应该是要吃饭吧。”秋生挠头回答。
“对啊!是人就要吃饭,我给他盛一碗。”文才装上满满一碗饭端过来,递给江夜明。
“怎么喂呢?”江夜明似在自言自语,他爬上阿天的肩膀,将米饭递过去,“给你,吃了它。”
可惜没用,阿天木楞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僵尸是要喝人血的,阿天肯定不能喂带血的东西,不然的说不定会再次尸变。
江夜明正一筹莫展时,突然发现阿天的视线似乎正盯着秋田。他出声喊道:“秋田,你在干嘛?”
“我在吃芹人参,哦对了,在华夏叫胡萝卜。”秋田扬起手里啃了半截的胡萝卜,也不知道他从哪刨出来的。
江夜明一直在注意阿天的动静,当秋田挥动胡萝卜时,阿天的眼睛也在跟着转动。
难道因为胡萝卜是红的,所以阿天想吃?江夜明想到这里,对秋田喊道:“弄些没吃过的胡萝卜过来。”
秋田得令,直接跑出房间,两位师兄连拦的意思都没有。
过了一小会,他捧着几根洗干净的胡萝卜回来,走到阿天旁递给江夜明。
“来,吃这个,张嘴。”胡萝卜在江夜明手中晃动着,阿天竟然张嘴咬了下去。
吧唧,吧唧,只剩半边牙齿的阿天啃的起劲。
“好吧,你自己拿着吃。”江夜明将剩下几根胡萝卜塞在阿天手里,硬掰着教导他用手食用。
果然还是最听他的话,很快高大的阿天学会了用手拿着胡萝卜,笨拙地啃了起来。
第30章 五百大洋,出发,秋生逃不掉的女鬼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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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天吃饭的问题解决了,师兄弟三人开始吃饭。
至于秋田,他恪守忍者不与主公一起吃饭的规矩,自己盛了一碗饭还有些小菜在一边吃。吃完了秋田还担起照顾两位被捆住的西洋武士的责任,他在两人拿来了馒头,喂他们一点点的啃,嘴里还自言自语解释道:“你们两个可别怪我无情无义,按我们甲贺忍族的传统,归附与强者是荣耀。他年纪虽然小,但前途无量,要是族长知道今天的事也会赞成我的做法。”
杰德咬了一口馒头,望向远处的师兄弟三人,开始发动感情攻势。“秋田,我们一起在欧洲接的任务,又一起来华夏,相处了那么久时间,应该是朋友吧?”
秋田露出回忆表情,微笑着说:“是啊,杰德桑,那真是个美好的经历,我们确实是朋友。”
杰德和胸毛男对视一眼,生出希望之情。
杰德赶紧低声说道:“那你偷偷将我们的绳子解开,不用全部解开,只要留一小半就行。等你们出去了,我俩解开绳子逃走。只要你能救我们,以后必然会有重谢。”
竟然想趁机逃跑?秋田摸着下巴看着两位昔日同伴,朋友归朋友,但背叛主人的事绝不能做。
想挣脱绳子逃跑是吧。秋田仔细检查了两位的绳子,还是不放心,又弄了两根细绳将二人大拇指与绳结牢牢捆住,这样就算有想法,手也没法再动了。
“秋田你.........呜呜.......”杰德正想破口大骂,嘴里已经被塞进一个馒头,不光是他,胸毛男也是如此。
两位西洋武士嘴里塞着馒头无法发声,呜呜地哼叫着,这是在怒斥秋田。秋田塞着明白装糊涂,瞪大眼睛惊讶道:“一个馒头还没吃完又喊饿啊!那好再给你们一个。”
走你,秋田抓住昔日同伴的头,可劲往里塞。
西洋武士嘴里塞进两个大馒头,左右腮帮子鼓得老高,这回是真正没法嚷嚷了。
另一边的饭桌上,江夜明终于可以放开了吃,他右手飞快刨动筷子,碗里的米饭和菜迅速消失;左手舀起木桶中的饭,装在另一个碗里,这完全是自发的领悟了一门高深武学‘左右互搏’。
文才吃一碗功夫,江夜明已经干掉那一桶米饭,这让他感叹:“小师弟样样拔尖,就连吃饭也不给我们超越的机会。”
小师弟露出腼腆笑容,轻松再干掉一碗,算是回应。
吃完饭,就开始准备出行的东西。
文才带了个包袱,江夜明什么都没准备,他给阿天弄了个背篓,一路上吃的用的都放在背篓中。
至于被要求跟着一起去西.安的秋田,非常老实地跟在江夜明后面,这让完全不担心他逃跑的小夜明感觉心里怪怪的,‘不是吧,难道这个东瀛人真的要认主吗?’疑惑中的江夜明准备在这一路上继续观察,以他现代人的思维完全无法理解秋田这种行为。
这时,门口敲锣打鼓之声传来,师兄弟起身走到门口观看。
义庄外面围满了看热闹的镇民,他们特意分开一条通道,通道中是一队吹锣打鼓的乐队,除了乐手外,还有人捧着一个用红布盖着的木盘,而在队伍最前领队的则是任婷婷。
一小会功夫,队伍就走进了义庄,任婷婷走上前,“恭喜江夜明擂台赛三战全胜扬我任家庄威名,恭喜林道长教徒有方,任家庄镇公所所长任富贵代表全镇老少感谢,特此奖励大洋500枚。”
任婷婷说着脸就通红起来,她走近身,压低声音继续说道:“我爹说大洋五百太多,怕你们挥霍,先给五十,剩下四百五他给存起来,每年两分利钱。”
两分利是多少?才百分之二,一年下去也就9块大洋利钱,这任老爷如此抠门,文才当即不干了。
“难怪大家都说他任老抠,这万贯家财是一点点抠出来的。”
文才的话让任婷婷的头不由低下,这事做的实在不地道。以她多年在西方接受的教育理念根本接受不了父亲的这套做法,可作为女儿,又不得不听话照做。
江夜明拉着任婷婷的衣袖安慰道:“任姐姐,不用伤心。人各有志,有人爱财有人敬业有人好学有人好玩,都是种活法。最多我们以后要用钱的时候,去取就是。”
任婷婷的情绪恢复了些,她看着任老太爷背着背篓,轻声询问道:“你们准备出门吗?那我爷爷入土的事怎么办?”
差点忘了这个事,江夜明说出部分实情。
“我们准备西.安,师傅昨天就回茅山了。老太爷的事要耽搁一阵才能办理,任姐姐可以回去和任老爷说下嘛?”
这话本该大师兄文才来说,现在却是出自最小的江夜明之口,偏偏大家还没觉得啥。
任婷婷看了眼爷爷,叮嘱道:“嗯,我会和爹说的。夜明,你们去西.安不要让爷爷......阿天受苦啊。”说着还亲昵地揉了揉江夜明的小脸,一股香风扑面而来。
又来了!江夜明最近特烦这个,才来三天就老被那些大龄女性骚扰,他是忘记了穿越前自己是个多么凄惨的单身狗。
任婷婷摸完那张可爱俊俏的脸,心里舒服多了。她让人将大洋和存钱凭证放下,带着愉悦心情离开。
这下好了,出门的路费也有了。
文才拿了十个大洋,剩下的让秋生藏好,一行四人离开义庄向外行去。
等走出去几十米的距离,江夜明突然想起什么,转身对着义庄大喊:“秋生师兄,你可不能见色起意,特别是女鬼,记住啊。”
秋生靠在门框上大声回应:“怎么会?你师兄我玉树临风,坐怀不乱,别说女鬼,就算是仙女我也不会动心。”
他却没发现,在义庄的正厅的房梁上,一名身穿红色绣花嫁袍的美貌女子坐在上面,正看着他发出轻轻的笑声。那下面两个被绑住的夕阳武士吓得脸色发白,却被两个馒头堵住嘴巴发不出声音。
看来,秋生的女鬼终结者天赋到底还是起作用了。也不知道文才和江夜明离开后,他会有什么样的艳遇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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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出门远行,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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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的城门楼内,行人、马车、牛车、汽车交织在一起。
那些行走的、乘车的人千奇百怪,有衣着褴褛的农人,有长袍马褂的乡绅,也有西装打扮开明人士,还有穿着蓝白学生装的进步青年。
街道两旁,多是一层的砖瓦平房,这些沿街平房都是店铺,炒货、蜜饯、布匹、杂货、粮油乃至剃头担子,凉水铺都有。也有很少见的三、四层小楼,墙面用白粉黑字写着‘西京中华国货公司’,‘牛顿洋货商行’,‘大漂亮百货公司’........。
好一幅近代风情画,比任家庄更多了一份时代气息。
街道车马行外,停了一辆马车,几名乘客忙不迭得冲了出来,随后,下来的是文才四人。
这四位,文才看似老实却鬼主意蛮多,秋田一副人畜无害的宅胖模样,江夜明更是人见人爱的俊朗少年,当然不是他们吓到了别的乘客。
只能是阿天了。
曾经的任老太爷任天放,现在的阿天,一米八的大个,虽然看起来老态却也着实威武,但这都不是他吓坏乘客的原因。
文才一下马车就向江夜明埋怨道:“小师弟啊!你得管管阿天。一路上不停吃胡萝卜,搞得满嘴红沫不算,那个屁就没少放,还是萝卜味的屁。这谁受得了啊!”
此时的阿天,仿佛听懂了般,他张嘴露出沾满胡萝卜渣的半边板牙,又从身后背篓里取出一根胡萝卜开吃。
吥........咘咘.......咘咘吥,又是一连串响屁放出。
江夜明握住嘴鼻躲到一边,过了阵等空气清新了,才说话:“这可能是体质原因,他的身体在适应普通食物,慢慢就会好了。”
“你确定?”文才表示怀疑,他特意分析起来:“要是这样,那以后最好就吃胡萝卜,别搞什么大蒜,香菜,芹菜之类的,不然那屁混起来没人受得住。”
“恩恩,师兄说的有理,只给他吃胡萝卜。”江夜明想到那般景象,非常严肃的表示同意。
师兄弟两人闲聊完,开始商量正事。
“小师弟,我们要去的鬼市在回民街旁边,得在午夜时分才开张,现在天色还早,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
“师兄,十个大洋坐车花了两个,还要吃饭,住的地够钱吗?”
“不要紧,大师伯在省城呢,我们去投靠他。”
“石坚?!不好吧,听说师傅和大师伯关系不好,去了准没好脸色。”
“那小师弟你说怎么办?”
“不如我们先吃好喝好,然后再想钱的事。比如,我们在街上摆个摊,现场比武,谁能打赢我给一块大洋,输了就给十块。”
“嘿嘿......还是小师弟精明,外人一看小师弟的身板,肯定愿意打赌,这钱我们赚定了。”
文才顿时喜笑颜开,能打赢小师弟的,他现在还没见过。
作为陪师父来过西.安的他,对这里的美食也多有了解,当时和抠门的师父在一起当然没得吃。所以.......早就眼馋很久的文才主动带路。
“走,我们去回民巷吃羊肉泡馍,吃最好吃的那家。”
四人在文才带领下穿街过巷,来到人流密集的回民巷,这里不光有带着小白帽的回民,还有大量穿着各式服装的本地人在就餐、游览。
他们的目标是看起来并不热闹,但装潢别致的两层砖木制小楼。
“就是这,全西.安泡馍最好吃的店,我们进去。”文才指着门口招牌说道,招牌上四个古朴大字‘马家老店’。
他们在大堂找了个空桌坐下,带着小白帽的跑堂接待了他们:“诸位客官,本店就有两道菜,羊肉羹,羊肉泡馍,请问吃哪种?”
文才大大咧咧的问道:“哪种好吃上哪种。”
跑堂眼中露出一丝鄙视,一看这四个人就是外地来的,他还是出声解释道:“羊肉羹以肉为主,菜品软烂丝滑,还免费配以糖蒜解腻。羊肉泡馍则是羊汤所泡,以馍为主,最适合饱腹。”
他这解释还算诚实,意思就是羊肉羹是有钱人吃的,想吃饱还是点羊肉泡馍。
文才可不管这些,手里有八个大洋巨款在,当然是吃最好的。
“给我来四份,不,三份羊肉羹,再来两张馍。”他差点给阿天点了份,还好及时醒悟。
过了一阵,跑堂端着三碗羊肉羹两张馍过来,早就饥肠辘辘的三人开吃,唯有阿天毫不在意的啃着胡萝卜。
第一口汤入口,鲜香不腻,除了羊肉的本味,还混杂淡淡的葱姜花椒的味道,也就这普普通通的香料配合着羊肉,却酝酿出别样美味。
第二口肉吃下去,果真如跑堂所说软烂丝滑,淡淡油脂浸泡着入口即化的羊瘦肉,给人非常棒的享受。
还有那糖蒜,配着一起吃,顿时没了一丝膻腥油腻之感。
还有那馍馍,虎背菊花心,内里层次丰富,配合汤汁最适合。
这是来自近代,没有味精和其他添加剂,纯天然食材的味道。比江夜明在未来吃过的羊肉泡馍好上百倍。
他一边吃,一边感动,脑中想起一首古诗,不由脱口而出。
“陇馔有熊腊,秦烹唯羊羹。苏老爷爷说的真对。”
“哈哈哈......”后厨走出一位老者,白帽白须。他看着说话的小孩赞叹道:“好个唇红齿白,样貌俊朗的娃娃。现些年,还知道苏轼这首诗的娃娃可不多了。”
一旁候着的跑堂赶紧过来介绍:“这是我们东家,马全礼马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