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柳树,打造万古最强部落 第78节

  到了此处便不能再乘坐任何飞行工具,即便是凶禽都得下来,需要一步步顺着青石路走上去,否则会遭受到这片魔山的镇压。

  至于到了上面便不需要如此,可以自由飞翔,战斗。

  “咱们步行上去。”

  林壮大手一挥,从鸟背上下来,跨步走上了青石路。

  青石路漫漫,虽然蜿蜒,但并不算很长,四周尽是各种各样的骸骨,有大有小,大多数是数百年前的天才所留,其中不乏太古遗种,太古魔禽。

  它们度过了前面的凶险,最终却不幸陨落于此,留下尸骸警醒世人。

  “大家小心点,这处世界有大恐怖,好像对年龄还有限制。”

  林壮一马当先,走在最前方,神色严肃。

  就在刚刚,他突然发现柳神大人赐下的玉佩不知何时光华尽失,变得和普通的玉佩一样。

  联想到刚刚跨过那面巨大石门时的景象,林壮不难发现其中蕴含的规律。

  好在,当时柳神大人每个人都赏赐了一件,土娃子和顾辰等人还遗有作用。

  一群人前行,青石板路散发着幽幽光芒,山上会昏暗,越往上走雾霭越浓厚,来到了半山腰位置。

  这里已经不再有青石铺路,可以飞行。

  “金乌翅出世了”

  就在这时,有人大叫,瞬间惊动了不少人,纷纷朝着发声的位置赶来。

  半空中,一个金色的翅膀横飞,体型硕大,浑身火焰缭绕,炽热夺目,轻易便可以山峰点燃,化为滚滚熔浆。

  一群人眼神火热,疯狂冲击,施展自己的拿手手段,想要夺取金乌翅。

  那是上古遗存下来的宝具,很是珍贵,哪怕是在这里都很稀有珍贵。

  就在这时,一头金色的大鸟飞过,嘴中叼着一把金色的扇子,散发着浩荡金茫,将争抢的人族天才击飞,抢走了金乌翅。

  一击得手,金色大鸟冲过,想要远离这里。

  不过还没有飞出去多远,便被一道更加庞大的身影逼退,挡在了这头金色大鸟的身前。

  那是一只三头大鸟,浑身羽翼丰满,环绕着青灰色的风刃光芒,双翅挥动之间引得狂风大作。

  “这件宝具与我有缘,今日我无论如何都要拿到手。”金色大鸟嘶鸣,浑身金光闪烁,云烟澎湃,金色的光芒迸溅,光华刺目,瞬间将此处笼罩,一上来便雷厉风行,施展自己最强宝术。

第127章 大红鸟

  空中,刺耳的震动轰鸣作响,将此处的群山震的塌陷,山石滚滚落下,朝着四周迸溅。

  金色的光芒与青色光芒碰撞,化作无形的海洋,于这片区域分庭抗礼。

  金色大鸟很不凡,双翅挥动之间,金色翅羽崩溅而出,宛如利箭一般密密麻麻朝着四周落下,朔朔作响,淹没了这一片区域,好似下了一场金色的倾盆大雨一般。

  若是被金色的翅羽击中,轻则残肢断臂,重则很有可能陨落于此,喋血山头。

  一些天才惊骇,这种攻击很恐怖,哪怕是他们都感觉到了一种致命危机。

  不少人朝着四周遁去,第一时间远离战场。

  不过最让他们震惊的还是那头凶禽,长有三头,居然直接引动飓风,将灿金色的翅羽雨点吹向一旁,把另一处的山峰瞬间洞穿,犹如马蜂窝一般千疮万孔。

  空中,两头凶禽嘶吼,互不示弱。

  就在这时。

  一道小小的身影突然从那三头大鸟的背上冲出,动作矫健迅捷,猛地抛掷出一道青铜小剑。

  青铜小剑飞射而出,斩过茫茫天际,直接切伤了这只金色大鸟的一角羽翼。

  最终,金色大鸟喋血,翅膀都被斩断了小半截,金色血水从空中洒落,金乌翅掉更是被抢走,踉踉跄跄的逃离了这里。

  “那头凶禽背上居然有人?”

  有眼尖的人发现了异常,无意中瞥见了刚刚有一道小小身影出手,很关键的击伤了金色大鸟,否则对方绝对不会如此轻易舍弃金乌翅,逃离这里。

  “今天是个大丰收的好日子啊。”

  土娃子掏出兽皮袋,本来想将金乌翅放进去,不过发现金乌翅的体型实在是太大,即便只有曾经的一角,那也将近两米大小,并且其中有火焰缭绕,即便是更大的兽皮袋也装不了。

  “大猫猫,把你的那个袋子拿出来!”

  土娃子看向白虎,冷不丁的说道。

  “袋子?啥袋子?”

  白虎莫名有一种极为不好的感觉。

  “还能是哪个?当然是你当初想要装骨塔的兽皮袋!”

  土娃子没好气的说道,给了白虎一个脑瓜蹦。

  “那可是我族的宝贝,不能……”

  白虎抿了抿嘴,刚想说不能外借,突然感受到四周数道凛冽如寒霜一般的目光直勾勾的打了过来。

  吓得它顿时连忙点头同意,嘴中吐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深灰色兽皮袋。

  收好金乌翅后,几人继续前进。

  越过这一处山涧,再往上便到了山顶。

  山顶浩大,宛若一片高原,面积广阔,各种巨石横陈,奇形怪状,形成一片巨大的石林,看不见边际,散发着诸多光辉,让人不由的神情肃穆。

  并且,旁边还有一面古碑矗立,上面刻着几行骨文,告诫世人不得在此喧哗,打扰诸圣沉眠,更不得在此破坏,毁掉分宝崖。

  “到了这里才是真的到了分宝崖,这一块为分宝岩,据说上古诸圣洒泪、喋血,很多人殒落后,兵器阵列在了这里,日积月累之下便形成了眼下的奇观。”

  鸟背上,白虎口吐人语,出声说道,给四周的众人介绍道。

  “那石林之中蕴含着宝贝,甚至有上古遗留下来的神兵。”白虎目光看向分宝岩后的一大片山石嶙峋之地。

  那里机遇不小,同样也有一定的危险,能够抵达这里的都是最顶级的人才。

  “是石村的小不点?”

  白虎身上,土娃子目光一暼,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位于一处石林之中。

  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浑身衣衫褴褛,看起来像个要饭的一样,不过浑身挂满了宝贝……

  土娃子眼睛冒光,像是发现了一个移动的藏宝库,不由分说,直接一跃而下,稳稳的落在了那少年的跟前。

  强烈的震动下,一大片石林直接被震碎,不过并没有藏有宝贝。

  “小不点,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咱们关系这么铁,你收获这么丰厚,不如分给我们一两件!”

  土娃子露出一副标志性的笑容,快步走到石昊跟前。“伱忘了么,在虚神界的时候,你还从我们这边拿走了一枚符文宝骨呢”

  他是个从来都不会吃亏的人,虽说在虚神界的时候对方不是从他手中抢走宝骨,但那也借了他的光。

  “你谁啊,张嘴就要,你算老几啊?”

  一只浑身火红色的身影飞出,扑棱着翅膀,缭绕着光华,很是不凡。

  这是一头火红的大鸟,浑身缭绕赤霞,相当的神异,卖相极好,非常像太古神禽朱雀。

  “不要多嘴!”小不点的脸色顿时一变,赶忙将大红鸟拽了回来,并且出手迅速果断,一把捂住鸟嘴。

  虽然接触不多,但他很清楚眼前这个与他同龄少年的恐怖,他怀疑,对方应该也是完美搬血,否则浑身气血之力不会那般恐怖,与他并肩。

  最重要的是,和少年一起的那几个人也都同样如此,都极端强大,境界内可以称雄,让他都有一股极为棘手的感觉。

  “真是个美丽的鸟,最适合红烧了!”土娃子舔了舔舌头,红色大鸟在他眼中仿佛变成一道美味佳肴,差的就是他动手烹饪了。

  红色大鸟炸毛,拼命的想从小不点的手中挣扎出,镇压眼前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熊孩子,让他好好尝试一下鸟爷的厉害。

  它可是从一座山里面飞出来的,在那个地方可称禽王,很厉害的。

  虽说被身旁这个熊孩子强势镇压,但那纯粹属于意外,实在是这个熊孩子太恐怖,小小的身躯中蕴藏着恐怖无比的力量,简直就像是太古凶兽的崽子,气血如汪洋大海,宝术可怕。

  不过这样的人族少年应当属于极少数的存在,否则这片大地早就改朝换代,而不是以凶兽为尊了。

  大红鸟很嚣张,直接嘴瓢,是真的想要镇压这个皮娃子,居然说它长的不好看?也不出去打听打听,它一向是美貌在外的,一直都是鸟界的帅哥,魅力无限,无数只雌鸟都对他爱慕有加的。

  “咱俩不是一伙的么?你为啥老拦着我,这个熊孩子如此欺负咱们,不应该一起出手镇压了他?”

  大红鸟费力的将鸟嘴从小不点的手里探出去,翻着眼白没好气的说道。

  它觉得今天这个熊娃子的表现实在是有点反常。

  第三更到,祝大家除夕快乐,新的一年,仕“兔”财运节节高,前“兔”似锦年年好!

  剩下的再继续写中。

第128章 那个村子

  大红鸟扑棱着翅膀,觉得熊孩子很反常,太过于谨慎了,根本不符合他往常的性格。

  要知道,这个平日里可是敢当着一群凶兽天才面前烹煮它们同类的主,彪悍简直不像人族。

  “当”

  大红鸟还想开口,劝身旁这个熊孩子和它一起镇压了对方,不过话刚说到一半,突然发现一轮黑锅盖来,直接扣砸在它的后脑勺上。

  是小不点,掏出了自己吃饭的家伙,生怕这头红毛鸟继续说下去真的会惹恼对方。

  到时候境地会很尴尬,不管是大红鸟还是眼前这个比他稍大一些的小哥哥,都算与他有些交集。

  尤其是后者,双方不仅曾经做过旧邻,前段时间还在虚神界种一同虐菜过诸多大族。

  可若是不出手的话,小不点害怕这个大红鸟会被打死,毕竟他和这只红毛鸟也算是臭味相同,尤其是在美食方面,双方有很多共同话题。

  “你打我干啥?”大红鸟头顶的鸟毛凌乱,愤愤不平的质问道。

  “大鸟,你再碎碎叨叨我可不管你了啊!”

  小不点开口,态度罕见的严肃起来。

  这头大红鸟简直是太能找事了,那个村子的人也敢招惹,那可都是一顶一难缠的主。

  最重要的是,往往伱惹了一个,后面会蹦出来一大群来。

  大红鸟终于感到了有些不对劲,语气有些迟疑起来。

  “小不点,这是你新找的宠物?”

  土娃神色稀奇,目光不断从大红鸟身上扫过,他还是头一次见能把人族语言说的如此流畅的凶禽,而且还如此嘴碎。

  “鸟爷我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怎么可能是这个小屁孩的宠物!”大红鸟再度炸毛,不过随即又被一锅盖镇压。

  “再叨叨现在就炖了你!”小不点说道。

  大红鸟扑棱了几下翅膀,总算是老实了下去,它倒是很想说老子和你拼了,但想了想觉得不太现实,最终都没有敢说出口。

  它深知这个熊孩子的脾气,尤其是在吃这一方面,真的是说到做到,毕竟它们这一路可是吃过来的,别说是普通凶兽,就是遗种都品尝过一两头,别说,血肉确实更加好吃,让它垂涎三尺。

  “这头红毛鸟真的很有灵性,估计血脉不俗!”

  土娃子啧啧称奇道,不过并没有关注过多,他不喜欢这么嘴碎的宠物,还是喜欢白虎那般,永远都保持着一股高冷范,半天都放不出一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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