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后。
海口市。
萧穗子走到盥洗槽前面,打开水龙头洗了一把脸,看着镜子里面那张已经能用“成熟”形容的脸,轻轻地摇了摇头。
32。
蓦然回首,她已经32岁。
32岁的她对自己有着怎样的评价呢?
绝大多数人所在意的无外乎两件事,事业、爱情、家庭。
要说事业,她能给自己打80分,因为她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是的,她现在是一名作家了,还是一名成功的作家,这次来海口就是为举办新书签售会的事宜而来。
爱情呢?
四年了,没有一个男人能让他动心,准确的说,都过去这么长时间,那个人依然牢牢地霸占她的心房,别说装另一个人进去,放只脚的空间都没有。
她知道不该如此,既然决定退出,那就要愿赌服输,更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可是很多时候觉悟是一回事,真正去做的时候又是另一回事。
谷家庭,爱情不可得,家庭更是没戏了。
32岁依然单身的她,认识她的人还不知道会在背后怎么议论她呢,不过还好,作家这个职业不需要跟很多人打交道。
海口的天气十分炎热,脸上的水痕很快就干了,她拉开挎包的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方方正正的玻璃瓶。
任谁看了,第一感觉都会是这是一个香水瓶。
它也确实是一个香水瓶,但不是香奈儿,CK,阿玛尼,LV这类奢侈品专柜销售的香水,里面的液体来历十分特殊。
萧穗子打开瓶子,把最后一点香水倒出来,擦到手腕和耳根,对于已经空了的香水瓶,舍不得就这么丢掉,盖好盖子又放回包里,完事看着镜子里的面孔说道:“何小萍,你一直在用的香水,是他身上的汗水,虽然我把人让给了你,但是知道这个秘密的人,我是第一个。”
其实,她不只是第一个知道香水秘密的人,离开北京的那晚,她还把林跃给何小萍准备的香水瓶拿走了,并留下一张纸条,大体内容是自己把女人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他,作为交换,带着属于他的味道离开应该不过分吧,也算留个念想了。
这瓶香水陪了她四年,今天终于用完了。
“唉!”
她重重地叹了口气。
哒哒哒~
伴着清脆的撞击声,一个穿着白色高跟鞋的女人走进洗手间。
“怎么了?唉声叹气的,别人书卖得不好伤心难过,你这书卖的好也一脸愁容,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出版方克扣你稿费呢。”
萧穗子说道:“你说你这嘴毒的‘优点’是怎么练出来的?”
走进洗手间的女人叫邹茜,是出版社的编辑,两人认识已经超过三年,算是老朋友了,说起话来自然不会小心翼翼。
“怎么,羡慕呀?天生的。”
邹茜一面说,一面拿出化妆盒对着镜子补妆。
萧穗子瞪了她一眼,转身要走。
“哎,对了,刚才有人打电话找你,因你没在,我就让前台把对方的电话号码记了下来,你有空给人家回一个电话。”
“那人没说自己是谁吗?”
“好像是……说是你以前在文工团的战友,姓朱。”
姓朱,小萍?
萧穗子稍作沉吟,说了声“好”字,转身离开洗手间,朝前方大厅走去。
要说为什么离开林跃,不是她败给了何小萍,是她主动放弃,因为她觉得何小萍比她更适合他。
读大二那年,她、何小萍、郝淑雯、林跃四个人在东来顺吃饭,她借着酒劲问林跃有没有结婚的打算,他的回答是还没有这个想法,因为无论如何在郝淑雯没有好之前,他不会就这么放弃,如果谁想跟他结婚,必须要接受郝淑雯的存在。
接受郝淑雯,对她和何小萍来讲都不是问题。
问题是,经过两年时间她得出一个结论,何小萍比她会照顾人,洗衣、做饭、买菜、打扫卫生……家务方面做的很好,性格也温和,任谁看了都觉得她会是一个好妻子。
她呢,相比之下就逊色多了,所以思来想去,她决定离开。
大三那年,她找到林跃,陪了他一夜后,第二天就走了,从那以后就再没联系过以前在文工团的战友,没想到时隔四年,何小萍居然把电话打到海口,这让她十分意外,难不成……北京那边出了什么事?
稍作犹豫,她走到前台,望工作人员说道:“刚才是不是有人打电话找我?”
“哦,对。”
工作人员把放在一边的纸条递给她:“是这个号码。”
“好,谢谢。”
萧穗子拿起电话,按照纸条上的号码拨了过去,当连线接通,听到扬声器里传来的声音后,她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
------------
第一千四百三十四章 再见林丁丁
原以为是小萍打来的,毕竟她爸爸叫朱彬,82年的时候她就去民政局把姓该回了“朱”,何小萍这个称呼只是因为叫了十多年,习惯了。
然而事实证明,这个姓朱的战友不是何小萍,是朱克,心情白白复杂了好一阵子,还以为是林跃那边出了什么事呢。
朱克给她打电话过来,目的很简单。
算算日子的话,距离文工团解散已经快十个年头了,他想开个战友会,邀请她去上海参加。
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说会认真地考虑一下。
朱克提议开战友会……谁会去参加呢?林跃和郝淑雯会不会去?
如果她去了,会不会尴尬?如果她不去,那以后还能再见吗?
朱克没有说林跃和刘峰去不去,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远嫁海外的林丁丁会去。
……
三个半月后。
春夏之交的上海正是雨水繁多的时节。
萧穗子从火车站出来,上了一辆出租车,报了酒店地址后便看着被雨水迷蒙的车窗发呆。
纠结了整整三个月,她还是来了。
也不知道会见到谁,有没有朝思暮想的那个人,他和何小萍……怎么样了。
十几分钟后,出租车在锦沧文华酒店门口停下,萧穗子看了一眼前面屏风一般的高楼,心想朱克和小芭蕾可以啊,看来这几年没少挣钱。
从车上下来,有服务生帮忙拿行李。
“我是来参加朱克先生举办的战友会的。”她跟前台小姐道明来意。
“哦,这边请。”
服务生引着萧穗子进入电梯间,按下12楼的按键。
少时,轿厢门开启,服务生带着她走到最里面的包房门口,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萧穗子点点头,迈步进屋。
里面先是一静,然后是热情的招呼声。
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朱克站起来迎到门口:“同志们,咱们文工团的大作家到了,来,大家鼓掌欢迎。”
啪啪啪啪~
房间里响起一片掌声。
萧穗子朝里面看去。小芭蕾,谭早,卓玛,孙艳艳,胡美,齐宝塔,伍小豪……
来参加战友会的人还不少,粗算一下这就十七八个了,要知道文工团以前也才100多人,照这个水平,今天起码能来20%吧,文工团解散后,回乡的回乡,调岗的调岗,结婚的结婚,天南海北,各自生活,能凑齐二十多号人已经不错了。
“来,穗子,里面坐。”
朱克很热情地把她让到小芭蕾旁边。
“坐了好几个小时火车,累了吧?来,先喝点水。”
胡美端起茶壶,给她倒了一杯绿茶,齐宝塔的脸倒映在杯子里,有些恍惚,有点扭曲。
一别十年,再见到曾经的战友,怎么说呢,亲近中透着几分疏远,疏远里有一些茫然,茫然的尽头又沉淀着感动,还有一点点对光阴流逝,不舍昼夜的感慨。
“哎,穗子,听说你新出了一本书,叫《芳华》,销量怎么样?”孙艳艳关切道。
萧穗子点点头:“唔,还行。”
“何止还行啊。”小芭蕾说道:“之前朱克打电话联系穗子的时候,她在海南举办签售会呢。”
朱克说道:“我还特意叫小蕾去书店买了一本呢。”
他老婆本名常红蕾,因为小时候学过芭蕾舞,文工团里的人就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小芭蕾。
“是不是啊。”伍小豪拍着桌子说道:“我记得穗子的爸爸就是一名作家,这也算是子承父业了吧。”
“这叫青出于蓝胜于蓝。”
“对,对,对,青出于蓝胜于蓝。想当初在文工团,穗子可是远近闻名的板报能手,一晃眼,现在成了大作家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谁说不是呢。”
萧穗子听着这些人的吹捧,一直保持微笑,其实她很想问他们一句,我新出的书你们看过没有。
朱克说他让小芭蕾去书店买了一本,现在看来八成没读,不然也不会一字不提书中内容,毕竟书里出现的人物,都能在文工团的人里找到原型。
她更愿意听他们讲内容,聊过去的事情,而不是感慨她有了多大的名气,一本书拿了多少稿费。
“朱克,你不是说林丁丁会来吗?”
“是啊,她昨天还给我打电话呢,不过今天上午又说手边有件急事,晚到一会儿。”
“哦。”萧穗子点点头,放在身下的手抓着椅子边缘:“今天还有谁会来?郝淑雯……怎么样了?你知道吗?”
朱克看向卓玛:“卓玛,你是从北京来的,让你联系的人怎么样了?”
“我没见到郝淑雯,她家保姆说郝淑雯她妈把人接回成都了,应该会在那边住一段时间,不过我把给她的邀请函留下了,至于会不会来……就不知道了。”
郝淑雯有精神病,朱克和林跃关系不好,而且当初他立功回来,在文工团的演讲搞得大家又难受又难堪,所以众人打心底不愿意林跃来参加这场聚会。
“我是真希望她能来上海,因为错过这次,谁也不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了。”
是,混的一般的不希望看到郝淑雯和林跃,但是朱克和小芭蕾真心希望他们能来,因为可以显摆下自己的成就啊,业界排名前十的演艺公司的老板,文工团那批人里有几个比他们身价高?卓玛刚还说在北京舞蹈学院当老师挣不到多少钱,打算过来上海跟他们混呢。
这以前表现平平的人飞黄腾达了,当然要在那些表现突出的战友、伙伴、同学面前显摆一下,秀秀优越,不然赚这么多钱有什么意思呢?现如今这个年代,富贵不还乡,锦衣夜行,那不叫低调,那叫傻叉。
咚咚咚~
这时门口响起的敲门声打断屋内众人的攀谈,随着服务生推开房门,一个打扮洋气的女人由外面走进来。
白色连衣裙,有金属扣的方跟鞋,肩上挎着一个香奈儿包,手腕上的金表着实扎眼,不过更扎眼的……还是圆了两圈的脸,众人一时半会儿没有认出她的身份,直到萧穗子试探性地问了一句:“是,林丁丁吗?”
“你是穗子!”
林丁丁倒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因为对比以前相貌基本没变。
“咳……丁丁,欢迎回国。”
虽然很意外林丁丁怎么长这样了,但是作为战友会发起人,朱克还是一脸热情地将她迎到萧穗子身边坐下,毕竟他们可是一个宿舍的舍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