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注意力都放在林跃和大反派身上,暂时忘了半夜起床的目的,随着一道电光掠过,猛然想起衣服还没收,于是赶紧跑去阳台,把两件短袖T恤一条长裤由晾衣绳取下来。
“唉,都湿了,又要重洗。”
林跃耸耸肩,一脸不关我事的表情。
谭晓光打开洗手间的门,把衣服丢进洗衣机旁边的塑料筐里。
“还不睡?”
林跃把大反派放到茶几上,扬了扬手里厚厚的英语词典,装模作样地道:“之前睡多了,我再看一会儿。”
“别熬太晚,早点休息。”谭晓光嘱咐他一句,朝自己的房间走去,快到房门前面的时候忽然停住,皱着眉头问了一句:“你买它的时候老板没送鸟笼吗?”
“呃,送了,不过回家的路上不小心弄坏了。”
“哦。”
谭晓光没有多想,进屋关门,上床睡觉。
林跃长舒一口气,心想总算没露陷。
“你以后给我少说脏话。”
“啰嗦。”
“你说啥。”
“啰嗦。”
“你再给我说一遍。”
“啰嗦。”
林跃大怒,往前猛一伸手,把傻鸟捞在掌心。
它想躲来着,不过没成功,翅膀才张开就栽了。
“夏侯,这是你的早餐了。”
林跃把它往夏侯脸前递去。
猫不仅是老鼠的天敌,还是捕食鸟类的好手。
黑猫的独眼绽出一道光,嘴巴张开,发出嘶嘶的声音。
“投降了,大反派投降了。”
看到大反派在手里挣扎求饶,林跃这才把它从黑猫面前移开。
夏侯一脸懵,喵喵叫了两声,抗议他不讲信用,这人类翻脸跟翻书一样,说好的早餐呢,不带这么欺负老实猫的。
客厅角落里,八顿看着沙发上的一人一猫一鸟,感觉自己以后的生活会更加困难,因为又多了一个争宠的家伙,关键是那小东西会说人话。
得整死它。
……
第二天上午,谭晓光起来后接了个电话就匆匆离开了,似乎公司里有急事需要他去一趟,林跃给自己煎了个鸡蛋,又热了杯牛奶,吃完早餐在客厅沙发坐下,由随身空间取出【白水晶】。
从外形看是一把战术匕首,不过奇怪的是,除了握柄由防滑材料做成,刃体是一种形如水晶的透明物质,结构方面有割绳子的锯齿,有搭配刀鞘使用剪切轴孔,还有血槽,而且拿着即轻便,手感又好。
一般而言,晶体材料比不上合金,无论是硬度还是韧性都差了很多,可是这把匕首很特殊,任凭石砸刀劈,都无法在刃体留下一点伤痕。
因为【白水晶】有一项超级属性------永不磨损。
这不仅让他想起【黑曜石】的无限子弹。
【白水晶】、【黑曜石】,一支手枪一把匕首,不论从名字看,还是作用看,都像是套装。
这系统,还真是……
管他呢,反正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好用实用就行。
检验完毕【白水晶】的功用,林跃回到自己房间补觉。
将近中午的时候,他被一阵敲门声惊醒,起床开门一瞧,谭晓光拎着一个金黄色的鸟笼站在外面。
“回来的时候帮你买了一个鸟笼,你把大反派装进去,以后就可以带出去遛鸟了。”
“谢谢。”林跃很认真地道谢,要说性格、为人什么的,谭晓光确是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别客气。”
拍拍他的肩膀,谭晓光把另一只手里拿的鸟粮放进旁边的柜子里,转身进了厨房。
“林跃。”
“怎么了?”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你看人的目光跟以前比有些不同。”
“有什么不同?”
谭晓光端着一盘带着水珠的冬枣走出来,放到客厅的茶几上,随手拿起一枚咬了一口:“淡漠?疏远?距离感?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形容。”
林跃低着头想了想,觉得确实如此,以前从电影世界出来,检索任务奖励时甚至会不自觉笑出声,这一次不同,虽说也很高兴,却没有那种兴奋之情难以言表的感觉。
自己这是还没从老者心态走出来啊。
要知道在《叶问》世界活了90年,经历了生老病死,后期对于名利什么的已经看开,基本上没什么留恋。
这样是不行的。
不说现在回到现实世界,是个20多岁的小年轻。就这种心态,怕是很难完成一些高难度的影视任务。
“你今天晚上还去补习班吗?”
“去啊。”
林跃说道:“别去了,跟我走。”
谭晓光一脸不解地看着他。
……
当晚。
乐声喧嚣,人声鼎沸。
旋转的彩灯照在各种颜色的衣服和女人们浓淡不一的彩妆上,穿着暴露的DJ在舞台后面疯狂地摇头摆手。
前面一点的地方是各种型男靓妹,有人在跳舞,有人在调情,还有人骂对方的老娘。
谭晓光看着对面坐的林跃,不知道这货发什么神经,怎么会来这种地方,要知道按照他以往口味,就算心血来潮出去喝一杯,那也是首选清吧,肯定不会来闹吧。
苏晗大约也是同样的想法,一直在重复那个问题------你今天是怎么了?
然而甭管谁问,他都是一个回答------找找年轻的感觉。
这是回答吗?这是嘚瑟吧,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说这种话,得亏旁边坐的都是同龄人,这要换成五六十岁的叔叔大爷,搞不好大嘴巴子就抽过去了。
“你少喝点成不成?这里的酒很贵的。”谭晓光拿走林跃面前的人头马CLUB,换成没多少劲儿的水啤,要不是苏晗就在他身边坐着,还不时凑到耳边说几句悄悄话,照这个喝法,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失恋了呢。
“苏晗姐,你在看什么,那么入迷?”这时跟苏晗一起来的小蕊发现她的表情有些不对劲,问话的同时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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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七章 他乡遇故知--仇敌
苏晗说道:“我总觉得那个人有些眼熟。”
小蕊不以为然地道:“环境那么嘈杂,光影变幻速度很快,是你眼花了吧,我可不记得你有喜欢逛夜店的朋友。”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斜了林跃一眼,似乎也在奇怪那个家伙今天发什么疯,带她们来这里玩儿,这还是那个相比同龄人成熟稳重的有矿青年吗?
苏晗在小蕊这里得不到认同,转过头去在林跃耳边说了几句话,往刚才看的地方指了指。
“是不是她?”
“还真是……”
谭晓光瞄了一眼前方卡座留咖啡色波浪卷,穿着白色长款毛衣和铅笔裤的漂亮女人:“你认识?”
认识,当然认识。
不仅认识,还一起喝过酒。
王珩以前跪舔的那位女同学,王茜。这才几天没见啊,有俩月吗,跟小鲜肉徐猛的事就翻篇了?瞧她与身边男人举止亲昵的样子,怕是好了有一段日子了。
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现代社会,这话放在某些女人身上更合适,不,应该说男人还不如衣服,普通人20块钱买件T恤还能穿一夏呢,对张茜这种人来讲,男人充其量就是丝袜吧,穿臭了就丢,没用了就换。
“张茜。”
“张茜?就是那个……”
“婊子。”
林跃很少用这么恶毒的话形容一个人,然而小蕊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苏晗未见点头赞同,但也没有怪他出言不逊,似乎……认可了他对那个女人的描述。
谭晓光叹了一口气:“真可怜。”
也不知道是说在她身上浪费了多年感情的王珩可怜,还是那位新人可怜。
小蕊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又不好意思问林跃和谭晓光,只能去磨苏晗,想要知道那个女人究竟做了什么事,让他们如此厌恶。
这时林跃拿起手机,偷偷地拍了一张照片给王珩发过去,因为就在刚刚,他隐隐约约听到张茜跟身边的男人提王珩的名字,这让他有些在意,那货莫不是跟上回一样,又想搞小动作占王珩的便宜。
来这里之前他给王珩打过电话,但是日期很不凑巧,正赶上王珩的姑姑过生日,一家人开车去了邻市。
信息回复很快,先是发来一张照片,然后是几条四十多秒的语音。
林跃拿起手机放到耳边听完,不由一脸愕然。
原来那个男人叫刘子豪,跟张茜是高中同学,跟王珩关系也不错,一个多月前他们还在一起喝过酒,没想到刘子豪这么快就跟张茜搞到一起了。
知道这件事后,林跃原地踌躇一阵,告诉苏晗和谭晓光等他一会儿,起身往张茜和刘子豪等人的卡座走去。
那个女人今天跟谁好明天跟谁好,林跃没兴趣,但是既然扯到王珩身上,作为朋友总要做点什么才好。何况自己来夜店就是一次转换心态之旅,好奇心强、有正义感、爱冒险,这才是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该有的样子。
谭晓光看着他装作巧遇,带着虚伪的笑容跟张茜说了几句话,又跟刘子豪喝了半杯酒,完事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几分钟后,林跃去而复返,回到自己的卡座。
苏晗看他把墨镜戴上了,面露不解:“你戴墨镜干什么?”
林跃说道:“我嫌灯光晃眼。”
到夜店玩嫌灯光晃眼,这个理由,还真是……绝了。
小蕊冲他竖起大拇指,就差说佩服了。
谭晓光也很佩服他,不过是佩服他的脸皮厚:“上次你让张茜出那么大一丑,居然还能不动声色地过去打招呼,你的情绪控制能力太强了。”
“你是想说我脸皮厚么?”林跃心说给你活个几十年上百岁,你也能这么优秀。
“那么丢脸的事,如果我是她,一定不会跟自己的高中同学讲,她应该知道王珩是什么人。她不说,王珩不说,女神的人设在同学圈子里就不会崩,现在我过去打招呼,就算心里一万个不痛快,她也不敢当场发作,还得逢场作戏微笑以对。何况那次扇她耳光的人也不是我啊,我就是为了保护朋友,推了徐猛一把而已。”
苏晗对自己的男朋友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当初如果不是他,王珩会和张茜翻脸?挨了一巴掌还被徐猛吐了一身,别提多尴尬了,现在倒好,他上嘴唇一磕下嘴唇,全然一副不关自己事的样子。
是,他没有做错,他做的很好,可是这说话的调调,怎么就那么招人恨呢。
“来来来,喝酒,喝酒。”他端起自己的杯子,跟对面三人碰了一下,仰头喝下一大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