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秘:不死人不死于传火 第70节

“队长。”

伦纳德低声道,“我想加入红手套。”

“嗯。”

邓恩轻轻点头,只是目光温和的注视着克莱恩的墓碑,忽然道,“过两天,我们一块去贝克兰德吧。”

“嗯?”

伦纳德惊讶的抬起头。

“西迦已经是序列7,我想她可以代替我保护廷根。”

邓恩低下头,让阴霾笼罩了他的眼睑,沉声道,“至于我,我的命是他给的。我不是什么英雄,但我至少可以替他报仇!”

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着。

因为那枚戒指。

他也知道克莱恩一定知道那枚戒指有什么用,否则他不会郑重其事的一定要亲自为自己戴上。

可结果。

他活了下来,克莱恩却死了。

邓恩知道,本应该躺在这里的人应该是他才对!

如果克莱恩不把那枚戒指给自己,他就不会死。

他是代替自己死的。

愧疚与悔恨充斥了邓恩的内心。

这让他没有颜面去面对克莱恩的家人。

他甚至不敢与他们一同出席克莱恩的葬礼。

“是我们。”

伦纳德纠正道。

邓恩是怎么活下来的,老头早就告诉了他。

如果克莱恩还活着,他一定会忍不住追问那枚戒指的来历——

那绝对不是什么家传可以解释的。

起死回生已经可以用奇迹来形容,就连老头都对此颇感兴趣。

但现在,这一切都没有了意义。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也只有想办法替克莱恩报仇。

欠他一条命的,也不仅仅是队长!

伦纳德握紧了拳头,低下头掩饰自己眼中的怒火与仇恨。

“因斯·赞格威尔!”

邓恩与伦纳德在克莱恩的墓碑前沉默的站了许久。

直到夜幕降临,他们才悄然从墓地离开。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

在他们离开后不久,肤色古铜的阿兹克拿着一束白花出现在克莱恩的墓前。

“很抱歉,我迟到了十分钟。”

“但我应该知道是谁了。”

阿兹克久久不语,良久才低声叹息着自语。

他弯腰将白花放在墓前,转身离开了墓园,也离开了廷根。

墓园再次陷入一片寂静,只有绯红的月光照亮了克莱恩的坟墓。

终于,所有人都走了。

一只苍白的手从泥土里伸了出来。

石板被推开,棺材盖被推开,克莱恩坐了起来,茫然的望向四周。

他知道自己又死了,然后又活了。

“诶。”

克莱恩叹了口气,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从自己的棺材里爬了起来。

然后做贼心虚般的将自己的坟墓复原,站在墓碑前看着自己的坟墓。

感觉有点怪怪的。

“这得多浪费啊。”

克莱恩看了看自己身上崭新的燕尾服正装,又看了看自己那精心雕刻的墓碑,顿觉痛心疾首。

但痛心过后,他有开始思考现状。

队长有自己给的戒指,应该是没事的。

墓园里没有他的墓碑就可以很好的证明这一点。

嗯,主要的证据其实还是占卜告诉他队长还活着。

也就是说到头来只有他一个人死了,这很好……

好个屁啊!

克莱恩无语吐槽。

本来一切都结束了,结果居然还有个老银币臭不要脸的搞偷吸!

虽然自己成功复活,但谁知道这还能复活几次?

可不敢胡乱试探。

毕竟他可不是余烬那样的不死人。

虽然没有证据,但他能清楚的预感到自己的复活是跟灰雾之上有关。

除此之外。

他现在也必须尽快离开才行。

廷根是不能呆了——

死而复生不是那么好解释的。

尤其是死了好几天才突然复活。

毕竟正常人这会儿尸体都该发臭了,哪里还能从坟墓里爬出来呢?

虽然有队长的前车之鉴,但克莱恩还是觉得自己最好不要回去吓人。

嗯,也不要试探黑夜教会的底线。

队长死而复活肯定会被盘问,但他的问题还有的解释——

毕竟又没人看到他死,伦纳德看到了但肯定不会出卖队长。

而骨灰盒里的心脏也早就随风消散,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邓恩曾经死过一次。

但自己就不一样,回去了怕不是要被切片研究。

于是乎。

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克莱恩毅然决然的决定——

跑路。

逃避虽然可耻,但有用!

第76章 不明火焰者,不足以绘世

离开萨默尔家,走进隔壁的明斯克街15号。

送走了萨默尔家的女仆,克莱恩不由面露苦涩。

他现在缺钱,极度缺钱!

余烬借给他的牺牲戒指被用掉了,他就必须想办法偿还。

哪怕余烬不差这笔钱他也必须给,否则‘愚者’的公信力将荡然无存。

但这样一枚能让人起死回生的戒指,少说也得一万镑,甚至还不止。

可他哪有一万镑啊!

就连租房的钱他都是借的。

不然他怕是来贝克兰德的车费都凑不到。

而眼下,他最是缺钱的时候。

因为他既要想办法偿还欠余烬的债务,还得先想办法寻找购买序列7的魔药配方。

“难不成又得找余烬?”

克莱恩突然戴上了痛苦面具。

余烬那里肯定能搞到占卜家途径序列7的魔药配方。

但问题在于,序列7的魔药配方至少要800镑。

且先不说他该怎么弄到这么大一笔钱。

最重要的是他还欠着债呢,他有钱了不还钱反而要找余烬买魔药配方。

这让对方怎么想?

哪怕余烬不在乎这点小事,可克莱恩觉得自己还是要脸的!

而这也就是说,他要是想从余烬那里买配方,至少也要11000镑。

“钱可真是个好东西。”

克莱恩捂脸,他现在最想要的无疑就是钱。

可偏偏想尽快来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

而且他也不是来贝克兰德打工的。

他要找一个来钱足够快、自由度又足够高且几乎没什么门槛与限制的职业。

而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

文抄公和私家侦探。

他更倾向于私家侦探。

而文抄公这条路虽然也可以当兼职,并且来钱速度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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