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县尉来了,以袭杀衙门皂吏捕役为由,直接灭了清水帮,给这位新上任的县尉送上一份大礼。
毕竟县尉大人,乃是名门大族之后,来这鸟不拉屎的黑山县过渡一番,过上几年乃至几个月,便会升迁离开。
若是被这位县尉大人看上了眼,未来的造化不可限量!
只不过让许恒比较惊疑的是,赵家兄弟怎么会死了,而且还死在踏浪刀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而名单上的郑均、周浦,竟也没死……
这让许恒一时之间心乱如麻。
更让许恒惊诧的是,那郑均竟然已经完成入门,炼血功成!
这才几日?
他怎就炼血了?!
许恒心中不安,而周遭的捕役同样有些神色复杂,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个骇人的消息。
“……”
就在此时,一道身影修长的差衣少年缓缓进了院子。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纷纷望了过去。
少年雄姿英发,目光犀利,见全场目光都汇集在了自己身上,剑眉微挑。
这挑眉的不经意间,一股寒意外散,许恒不由惊愕的坐起身来。
这少年全身气血爆发,宛如一鼎蓬勃燃烧的火炉,朝气满面,着实让早已炼血多年的许恒感到头皮发麻。
这股磅礴的浓浓生机,恰如旭日初升,光照满堂!
相比之下,许恒甚至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心中有些隐隐不安。
虽然心里露怯,但许恒还是主动前迎,笑意吟吟:“郑三郎,好俊的功夫!”
“典史大人。”
郑均拱手。
典史为九品官,乃县衙诸胥吏之首,说一句县衙大管家也不为过。
自然是要客套一番。
“郑三郎不必多礼。”
许恒勉强挤出了一抹微笑,接着便摸出了一枚钱袋:“这十两银子,是三郎缉除了梁烦,县尊大人给的赏钱。”
“不是五两吗?”
郑均有些惊讶,毫不客气的接过银子后问道:“怎么多了一倍?”
“多的这五两,是许某贺三郎升班头的贺钱。”
许恒道:“方才镇抚司衙门来信儿了,推举三郎顶赵大的班,去当壮班的担子,这事儿我已禀报给了县尊大人,县尊准许,从今日起,郑三郎便是壮班的班头了!”
听到许恒这么说,周遭的皂吏、捕役们面面相觑,只能上前恭贺郑均,顺带奉上贺钱。
周围人纷纷上前恭贺,而许恒则是重重的松了口气,露出了苦笑。
凭郑均这十日炼血的妖孽天赋,恐怕再过上几年,便能踏入蓄气之境,未来定是坐镇一方的外罡强者!
这等要妖孽天赋,还是冤家宜解不宜结。
对方只要不知此事,那便当一切都没发生。
反正赵大、赵二已经死了。
“多谢诸位抬爱,郑某年轻,办事毛躁,还望诸位老前辈多多提携。”
郑均拱手道谢,同时颇为谦逊的开口说着。
此番顶了赵大的岗,属于意外之喜。
虽会惹人记恨,但郑均却并不在意。
能受天磨真铁汉,不遭人嫉是庸才!
壮班的职责,是为看守衙门,守卫仓库,下乡收缴赋税,弹压民众骚乱,护送过境朝廷物资,维持治安秩序等事务。
壮班手下直隶不过二十人,但每年各县服役的徭役都是要进壮班安排的,外加各个乡镇组织的各保壮丁护卫,都是要听候差遣,因此郑均若是动员起来,三五百人不成问题。
而除此之外,壮班还有一个特点。
闲时为民,战时为兵。
换句话说,若是此刻打仗,朝廷调兵遣将,除却黑山县里的黑山卫所里的三百步兵、十余轻骑之外,壮班的民壮也要一同调动,郑均会火线升官,任‘民兵都头’之职。
虽然看起来职责很多,但这也意味着壮班有不少的油水可捞。
这也是赵大为何富裕的缘故。
一念至此,郑均又拱了拱手,对着许恒道:“典史大人,郑某昨夜一日未眠,又力斩梁烦,着实疲劳得很,想告假半日,还请大人恩准。”
许恒闻言,当即应允,和蔼可亲道:“三郎好好歇息,余下的收尾工作,便交给我来。”
得了假后,郑均也没有耽搁,在众人的恭贺声中,转身就走。
踏出县衙之后,郑均才深深地呼出一口浊气。
悬着的心,也放下大半。
今日之后,赵家兄弟的死和自己便没什么干系了。
处理完这些种种事情之后,确实有一股疲惫之意涌上心头。
这股疲惫,倒不是来自于身体。
毕竟精通桩功之后,自己气血上涨、筋骨大开,除非是彻夜大战,否则也不会劳累。
这疲惫感,是来自于心里。
杀人一时爽,还债火葬场。
这踏浪刀,该怎么还啊?
一念至此,郑均在心中默默观想‘大道武书’,立马有两行水墨小字浮现了上来。
【气血方刚,刀斩匹夫!偿还进度+14,当前偿还进度:14/3000。】
【生死一线,殊死搏杀!偿还进度+584,当前偿还进度:598/3000。】
第20章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
两道水墨小字,郑均可以分辨出来。
前者只加了十几点进度,是自己砍杀赵二、秦沆时所得。
而后者加了将近六百进度,是斩杀赵大时获得的。
这一点,倒是让郑均很诧异。
因为砍杀赵二、秦沆时,自己手段干脆利落,直接以势压人,挥起那宽背大刀,以雷霆万钧之势直接一刀一个,杀两人一共用了三刀,其中第一刀还是因为撞门之后直接出刀,砍得有些偏。
而杀赵大时,自己倒是没那么利索,反而因对方是炼血淬体的武者,骨骼强健,第一刀砍下去卡在了肋骨中,拔不出来,被迫弃刀打了好几拳,用残刀才解决此事。
虽说后面为了毁尸灭迹的时候,像是剁肉馅似的用‘踏浪刀’砍了三十多刀,但那会儿纯粹是胡乱砍。
没想到进度的增长,竟这般天差地别!
这是让郑均有些没想到。
看这描述,似乎是因为自己和赵大打的时候,算是生死搏杀,命悬一线。
所以才会有格外加成?
如果是这样的话,倒也还说得通了。
毕竟平时再怎么熟练,若是遇上事儿了紧张,那么一身本领十成也要去了九成,表现不出自己的水平。
这种情况,可以用‘大赛软脚虾’来形容。
在郑均的记忆中,有不少体育领域的运动员是这样的,在国内比赛游刃有余,到了世界赛上,便紧张到水平大降,还不如国内二线、三线运动员的水平。
如果这般,进度推进算是让郑均看明白了。
大道武书,并不是让你好好练刀的。
毕竟已经提前‘借贷’给了自己一定水平的武学,自己操练之时,自然是虎虎生风,与初学者不同。
如此,自然是这种临时反应、积累经验更有作用一些。
“不过还是太过于凶险,趁赵大放松时动手,便差点翻车。”
郑均在心中暗暗想着:“若是赵大没睡,怕是一番龙争虎斗,就算最后斩了赵大,怕是我也会受些伤,而更重要的是……周遭邻居也能因这个迅速做出反应,怕不是会被巡夜的打更人、捕役发现。”
有些冒失和冒险,但好在,
一切都是值得的!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被这等人折辱、谋杀,若是没有杀他的本领,暂且隐忍也就罢了。
但既然有这本事,而且有这机会。
那便去做!
想到这里,郑均一吐胸中恶气,而到家后,便见到姐姐和姐夫在屋前等着郑均。
姐姐郑萍倒是吓得脸色惨白,见到郑均回来后,立马上前关切道:“这差役也忒危险了些!那江洋大盗还好是死了,阿弟,你没受伤吧?”
“不成问题。”
郑均轻轻一笑:“毫发无损,那厮手段远不及我。”
郑均与姐夫家中隔着四五十米的距离,昨夜与梁烦的打斗并不算是激烈。
充其量,也就只有细微的惨叫罢了。
毕竟郑均下手很快。
但今天早上,周浦按惯例来唤郑均点卯时,看到了院子里披了层茅草的梁烦之后,当即吓得六神无主,但确定了人不是郑均后,却又陷入了纠结。
毕竟他也不知这死的是什么人。
他怕是郑均杀了人,若是报官自己这小舅子可就毁了。
正当周浦纠结该怎么刨坑抛尸时,便见到一队同行差役过来,说是郑均斩了江洋大盗,特地来收尸……
周浦神情复杂的看着郑均,对着郑均感叹道:“梁烦都被你杀了,阿均的实力当真恐怖。”
他做梦都没想到,郑均的武道天赋竟如此高强!
一本披挂刀法,烂大街中的烂大街,在郑均手中却硬是练出了基础扎实、刀法娴熟,在临工坊以一敌十不成问题。
一本鹰隼劲,十日入门,甚至已经可以斩了成名已久的盗贼梁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