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妖妻 第124节

我很诚恳的道谢,尽管这只是他的意气之争,我也十分感动。换成其他人,不害我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这么帮我。

薛一山告诫我,事在人为,我能够点燃道家的内阳之火,还机缘巧合下利用内阳之火修出金身雏形,我比任何一个中了诅咒的人,活下来的希望都大,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能轻言放弃。

我点了点头。

我现在还不能死,当然会想方设法的活下去。

薛一山告诉我,我带回来的老蝎子和老蜈蚣中,有两只年头超过50年的虫王,以此配药效果绝佳,比原来的药方效果高出一大截。 不过这两味药只能攻毒,还需要两味能够大补生机的主药与之配合,抗衡彼岸花的死气。他手里有一株百年参王,可以低价卖给我,如果能够找到一只千年白龟,用它的血入药,配出来的药效一定很逆

天,或许可以救我一命。

白龟?

这东西我知道,有极大的药用价值,不过正是如此,野生白龟几乎被人捕杀干净,别说是一千年的老龟,就算是百年的都难找。

“我知道一个地方有!”

薛一山想了一下,对我说道:“龙门镇!”

龙门镇?

我好像有点印象,似乎以前听谁提起过,不过时间太久,我想不起来了!

“爷爷!”

听到“龙门镇”这个名字,薛诗雨脸色大变,急声道:“是不是那个进去了就出不来的鬼镇?”

“对!” 薛一山点了点头,十分严肃的说道:“龙门镇是一座鬼镇,据说镇子里全是活死人,凡是走进去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不过在龙门镇中,确实有一只千年白龟,被压在一块石碑下动弹不得,如果

能取来它的血入药,我一定可以配出最好的解药,或许就能克制彼岸花的诅咒。”

薛一山这么说,我的心里有些激动!

不管怎样,我都很想去试一试!

我向薛一山打听龙门镇的位置,竟然离这里不远,还不到100里路。

“你千万别去!” 见我想去龙门镇冒险,薛诗雨有些害怕,急忙对我说道:“那个地方太邪恶了,据说龙门镇中连通黄泉路地狱门,里面有无数穷凶极恶的恶鬼,甚至还有鬼王存在,凡是进去的人,全都成为了恶鬼的食

物。”

“我会想好了再做决定!”

很诚恳的向薛一山和薛诗雨道谢,我决定先回月华镇,如果真的要去的话,也要把魑带上才行。

回到月华镇,已经是晚上了。

我顾不得疲累,找到魑住的地方,向它打听龙门镇,真的有传说那么恐怖吗?

“你要去龙门镇?”

魑的脸色变得有些紧张,小声说道:“那里可不是什么善地啊,有染血的灯笼,有勾魂摄魄爱喝心头血的艳鬼,我陪天一道人进去过,差点在里面栽跟头!”

这。。。

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哭了! 高兴的是天一道人和魑进去后还能出来,这说明那个地方并非十死无生,冥冥中还有一线生机存在。但是换个角度看问题,连天一道人那样的存在,都差点在里面栽跟头,可见龙门镇凶险到了何等地步

,我又有点犹豫了!

“可你必须得去!”

见我有些害怕,魑苦笑道:“因为恶灵就是天一道人从龙门镇带出来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年恶灵被封在一个骨灰坛中,上面贴着一张白蛇将军治邪金符,这种符篆能克制恶灵!”

这。。。

我想起来了,在天宝村的祠堂里,恶灵的骨戒上,也贴着一张白蛇将军治邪金符,那时我被她胁迫,把那张符篆毁了,现在想想追悔莫及,因为那就是能克制恶灵的东西!

“你的意思是说,那个地方还有这种符篆?”

我的心情十分激动,如果真的能找到几张,对付恶灵岂不是多了几分把握?

“理应如此!”

魑对我说道:“骨灰坛不止一个,这种符篆肯定还有的!”

“走!去龙门镇!”

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我一定要去龙门镇,找到能对付恶灵的白蛇将军治邪金符,否则让她没完没了的纠缠下去,就算我能解决骨生花的诅咒,也会想出新的招数对付我。要想彻底解决恶灵这个隐患,龙门镇我非去不可!

第八十七章节 百鬼夜行

龙门镇凶险莫测,要想进去必须做好万全准备。

为此我特意用了一天时间,做了最充分的准备,这才打电话给张宇,让他开车送我去酆都县。

到了酆都县,按照薛一山画的草图,张宇又开了一个多小时,我们在长江边上,找到一个荒凉的古渡口。地图上标注得很清楚,这里就是龙门镇,可是我没有看到任何与龙门镇有关的遗址,荒凉得不像

话。

“没走错!”

看到这座荒凉的古渡口,魑低声说道:“时候未到,等过了子时,这里每一条路都通往龙门镇!”

这。。。

我心里有点瘆得慌,让张宇赶紧走,去酆都县城等我,最好不要呆在这个地方,很危险。 张宇将信将疑,我现在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人,担心他起什么误会,并没有隐瞒,直接把这次的目的告诉了他。听到我要进龙门镇找千年白龟的血入药,张宇脸色微变,直接开车走掉了,连大白天都不

敢在这个鬼地方多呆。

我看了下表,才下午三点多,时间还早。

我在渡口周围转了一圈,发现这里实在太荒凉,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渡口,连点人烟都没有。不过话说回来,如此恐怖的地方,换成我也不会把家安在这里,就算不被恶鬼吃掉,也会被活活吓死。

我不着急,盘膝坐在地上打坐。

魑趴在我的身边闭目养神,静静等待子时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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