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问了,到你该见到他们的时候,自然就会见到,现在问的再多,又有什么用呢?”对方答道:“你得相信,人不能逆天,你命数里决定了的事,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更改……”
这句话说完,我还想再问,但是骤然间,莫天晴眼睛里那一片灰蒙蒙的光,一下子消失了,她的眼神恢复了平日的神采,我心头一阵失落,我知道,那个跟我说话的人,已经走了。
我没有追赶,因为肯定追赶不上,我轻轻把莫天晴重新放到铺了衣裳的地上,她眼睛里的灰气一消失,人就很快清醒过来。这次波折的时间可不算短,所幸的是,莫天晴只是昏厥了,并未受什么要紧的伤。
不知不觉,我们在藏身地呆了差不多整整一天,眼瞅着又要天黑了,我想着莫天晴刚醒过来,现在直接赶路离开小盘河,她不一定吃得消,已经天黑,索性就在这儿逗留一晚,等到养好了精神明天再走也不迟。
“我的那只瓶子呢?瓶子呢?”莫天晴一醒过来,就到处找那个白瓷龙瓶:“那可是我找到的宝贝,六哥,你是不是瞒着我把瓶子给藏起来了……”
“我是那样的人么?”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她昏厥之后的事情,干脆闭口不提,只是告诉她,瓶子没有了。
“可惜了……”莫天晴一阵惋惜,她在河滩上东奔西走,就是为了四处寻找财物,聚集实力,等到合适的时机,就能拉起属于自己的一票人,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白瓷龙瓶那么神秘的东西不见了,让莫天晴扼腕。
“别想了,总归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见就不见了。”
我安慰了她几句,本来想生火烧一点热水,可是天一黑,火光就是很扎眼的目标,我吃过这样的亏,不敢再犯。
俩人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大约有一个多时辰,莫天晴又睡了过去。我心里全都是事,怎么闭眼都睡不着,一边望着河滩,一边琢磨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河滩那边有人悄悄的靠近了之前掩埋王钟的地方。我定睛一看,正是宋百义。
看着他这时候才跑回来,我心里很不舒服,老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我们河凫子七门虽然是七家,但从开山立派的那一天开始,七家的人情同手足,是不折不扣的生死兄弟。然而宋百义呢,私心比庞独重的多,明知道我有事了,却一走不见踪影。我估摸着,如果不是他以为王钟还留在河滩,估计连回来都懒得回来。
心里不舒服归不舒服,可总不能见到他了不搭理。我轻轻给莫天晴盖上我的衣服,从藏身地走出去,跟宋百义见面。
我走过去的时候,宋百义正在刨土,想把王钟给刨出来,但这里的沙土被我连着翻了几次,宋百义刨不到王钟,估计是心里犯嘀咕了,蹲在原地四处乱看。
“百义哥。”我远远的跟他打了个招呼。
“老六?”宋百义一回头,看见我还好端端的站在这边,可能有些意外,不过他脸色变的很快,一下子又恢复了镇定,抬手把我叫过来,问道:“老六,这下面的王钟呢?”
“没有了。”我摇摇头,把事情的经过跟他讲了一遍,因为我的确不知道王钟是怎么消失的,也讲不出具体的情形,只能告诉他,王钟反正是不见了。
“不见了?”宋百义满脸狐疑,伸手比划了一下:“那么大的铜钟,说不见就不见了?老六,我跟你说,王钟这东西,你带也带不走,留在身边更没用啊。”
“百义哥。”我一听就知道他在怀疑我私藏了王钟,我是最受不得冤枉的,心里一恼火,当时就想发脾气,但是念头一转,又忍了下来,淡淡的对他说道:“咱们都是七门的人,王钟是七门的东西,谁都不能私藏,我没有撒谎,的确是不见了,你要是不信,我没有办法。”
我话里的语气虽然淡,却很决绝,宋百义要不信,我就不会再浪费口舌多做解释。人都是这样,因为什么事情闹了别扭,顾忌脸面,嘴上不肯明说,可心里却都记得这回事,我也不知道自己烦不烦宋百义,只不过我很明白,这时候再看他,绝对没有之前那么亲切了。
宋百义没有再多说什么,自己嘀咕了几句,一边不甘心的继续在原地刨土,一边就跟我说怎么继续分头寻找庞独的事情。我已经知道庞独的下落,不用担心他的安危,所以对宋百义的话也漫不经心,由他啰嗦。
最后,宋百义总算是死心了,垂头丧气的坐在原地。我和他打了个招呼,然后回到藏身地,把莫天晴叫了起来,本来打算在这儿留到天亮的,可是现在,早走早省心。
我们两个人趁着夜色,离开了小盘河。关于小盘河的过去现在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但我心里还是一个劲儿的在想,想那只白瓷龙瓶,还有那个人对我说的那些话。
“六哥,你的事情做完了吧,你叫我陪你找人,我就陪你找,你叫我跟你来这儿,我就来,现在事情做完,总该照顾照顾我了吧?”莫天晴一边走一边就扯着我的袖子,说道:“你老早就答应我,去打劫金窑的,总不可能忘了吧?”
“打劫金窑?”我正想着心事,莫天晴一说,我才陡然想起来,当时的确是答应过她,说实话,我真不愿意做这样的事,但一想到莫天晴对我总归还是不错的,就不忍拒绝她。
从这里到金窑,还得顺着河滩走,沿途也可以顺便观察观察最近的动静。
第二百二十三章 小镇巧遇
莫天晴一看我答应下来,高兴的不得了,就好像金窑的金子都在等着她拿一样。我苦笑了一声,金窑在大河滩不算是最顶尖的势力,但金窑却是最有钱的,雇佣了不少好手,去抢金窑,无疑是刀口舔血。
我们俩走出去好几里地,然后找了地方呆着,等到天亮以后重新动身。这个季节走不成水路,只能从陆路走,脚程不快。一说起打家劫舍,莫天晴如数家珍,金窑一共有六个堂口,分布于河滩各地,而距离我们最近的,是金窑的总堂。
我觉得既然是金窑的总堂,肯定防守严密,危险也更多。但莫天晴不以为然,她说金窑的六个堂口,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运来一批黄金,总堂的存货是最多的,只要捞一笔就够吃一辈子的了。
我拗不过她,只能顺着她的意思。为了保险起见,我们俩又乔装打扮,避免被仇家认出来。
就这样走了三四天,我一路刻意观察沿河的动静,现在的河水水势很猛,普通的船只不敢下河,河面几乎人烟绝迹,也瞧不出有什么异常。
转天,我们到了一个叫做小丰的镇子。金窑的总堂不在镇子里,倒是在镇子之外十七八里地之外的山中。据说,总堂就建在三山环绕的一个山坳中间,地势很险要,进山的两个山口易守难攻,属于那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地。从正面硬闯是根本进不去的,只能智取。
我和莫天晴就在小丰落脚,准备些东西,然后伺机动手。连着在荒滩上跋涉了这么多天,我不觉得有什么,毕竟习惯了,但莫天晴就受不了,到小丰的当天,带着我下馆子。
小丰镇不算很大,像样的饭馆就那么一家,生意很好,到了竟然没座位。我和莫天晴在外头等,正说着话,我就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动了动。
刚一感应到胸口的异样时,我还没反应过来,不过转念一想,我顿时想起小白之前给我的那枚铜钱,铜钱就戴在脖子上。
我立即四下开始张望,扫视了两圈,一下子在饭馆对面的小路口看到了小白。尽管我乔装的相貌大变,但小白认得出我,冲着我呲牙咧嘴的笑了笑。这家伙果然没有吹牛,只要我戴着这枚铜钱,他就能找到我。
小白估计是不想让莫天晴见到,站在那边眨了眨眼睛,我明白他的意思,微微点头回应,这边刚一点头,耳朵冷不防就被莫天晴给揪住了。她一向都是这样,下手没轻重,这一揪,差点把我的耳朵直接揪下来。
“你又做什么嘛!放手!”
“你又瞧见漂亮闺女了?满脸跑眉毛的,没一点正经!”莫天晴瞪着我说道:“挤眉弄眼的,做什么呢?”
我赶紧把她的手甩开,恰好饭馆有了空桌,这才算是替我解了围。
小馆子做不出什么南北大菜,不过对我们这样天天风餐露宿的人来说,已经算的上是珍馐美味了。莫天晴吃饭秀气,又挑剔,磨磨蹭蹭一个时辰,别的吃饭的客人都走了大半儿,我们这边还没吃完。
正吃着饭,饭馆的门帘一挑,走进来两个人。我抬眼一看,心里就觉得巧,这俩人,竟然是不死老道和小黄。
算起来,他们结识的时间也不算特别长,不过俩人都贪财,又鸡贼,能尿到一个壶里,很谈得来,这时候已经跟亲兄弟一样,形影不离。
这俩人坐下来要吃要喝,等酒菜上齐了,就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因为饭馆不大,桌子又离的近,所以尽管他们说话声音很小,可我刻意的听,还是听到了只言片语。
一听到他们的话,我心里就翻腾起来,这俩货一向是无利不起早的,我们前脚到小丰,他们后脚到小丰,说来说去,原来目的一样,都在打金窑的主意。
原本这个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不跟他们相认,两伙人分头到金窑的总堂去,能不出事也得出事。所以前后斟酌了一下,我还是决定跟他们碰个面。
我跟莫天晴交代了一声,然后跑到不死老道他们的桌上,俩人一时间认不出我,大眼瞪小眼的看看,还问我有什么事。
“是我。”我压着嗓子对他们说道:“好好看看。”
俩人看了半天,还是小黄眼里有水,竟然把我给辨认了出来。
“道爷,你还认不出?”小黄咧嘴跟不死老道笑笑:“这是老六啊。”
三人一碰面,叽里呱啦就寒暄了一堆,亲热的不得了。
“哟,老六,那边的妞儿,是你带的?”小黄翘着兰花指拍拍我的肩膀,冲着莫天晴那边一努嘴:“老六,你是啥眼神啊,这都是什么货色,从哪个垃圾堆里捡的妞儿?赶紧丢了吧,我给你找个好的……”
“你别胡说……”我有些尴尬,莫天晴脸上涂了药水,瞧着肯定不是很俊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