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渊尝试问道。
“哎,听医生的。”穿着polo衫的中年男子有点紧张:“今天还有什么需要做的吗?小渊他回去之后会不会......”
“也没什么需要做的了。”邵医生思考了一下说道:“你们回去观察一下,如果还有这样的症状,明天你再带他来一趟。”
“要是你不想让你父亲带你过来......”医生邵迅看向秦渊。
“自己过来也行。”
“好。”
秦渊跟在爸爸的身后离开了精神科科室。
出门后,还很有礼貌地转身关门。
关门时,他的手掌握住门把手,冲着邵医生的方向。
| 主动技能:妙手空空 已生效。 |
| 你得到了一本小册子。 |
| 物品已存入技能附带空间,可使用意念提取。|
..................
这个怪谈副本中,秦渊的家位于青山小区,C栋,2404。
回到家,秦渊借口身体不舒服,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对此,爸爸并没有阻拦。
或许在他看来,秦渊能够多休息一会,也是好的。
关上门的秦渊,取出了从邵医生身上得到的小册子。
............
《青山医院问诊注意事项(精神科版)》
1、感谢您选择青山医院,请您相信,我们会给您最合理的治疗手段,保护您的健康。
2、当您首次前往某科室问诊时,您的主治医师将会给您发放本手册。
3、由于本手册数量有限,当您再次前往同一科室问诊时,无论是否为同一病症,都不会给您再次发放本手册。请您务必好好保管手册,避免遗失。
4、自XX年XX月XX日起,青山医院取消外科。如您有外科方面的治疗需求,恕本医院无法满足。请自行解决。
5、本院不设住院部。如有医生推荐您住院治疗,请告诉ta您想要保守治疗,并快速离开该医生所在科室。
6、为避免诊断出现错误,以至于贻误病情,请在任何时候,确保对您的主治医师诚实。否则,我们无法保证治疗效果。
7、请尊重医生的诊断,并保证遵守医嘱。如果您无法遵守医嘱,或许会产生您不乐意见到的后果。
8、请注意:当您进入一个科室时,科室内只会有一个医生。如果您不希望由ta来为您治疗,请离开医院并重新进入,我们会给您更换一名医生。
9、本院保证一对一治疗,每个患者仅对应一名医生。在治疗期间,请认准您的医生,我们不会主动为您更换医生。
10、请勿走错科室。在您进入房间之前,请一定确认门牌标识。进错房间,将会对我们的工作以及病患带来困扰。
11、我们深知,某些疾病会带来痛苦或欢愉。但医院是公众场所,请考虑其他病患的感受,在医院内,务必保持安静。
精神科特别说明:如您陪同患者前来问诊,请尊重患者,由患者和医生自行沟通。无论何时,保持独立总是青山医院精神科所推荐的良方。
..................
11条......不,或许算得上是12条规则。
其中有5条,是与《病人守则》相同,或表达的含义相同的。
也就是说......之前在403房间门外,所看到的的《病人守则》,并不完整......
也可能是版本落后了。
对照一下目前已知的信息,这其中存在一些问题。
《青山医院问诊注意事项(精神科版)》中,提到主治医师会给患者发放这本手册。
可是,自己身上并没有。
或许是被谁拿走了?或者,放在家里?
新版的规则提出是要对“主治医师”诚实。
原本的《病人守则》,只是宽泛地说对“医生”诚实。
青山医院不会主动给患者更换医生。而自己的主治医师......从各方面来看,都应当是邵迅。
所以邵思雨是怎么回事?
没有门牌的403......没有门牌,应当就是不对应任何科室。
规则里只说会带来困扰。
实际上......这种措辞,是一种温和的暗示吧。
解读完毕,秦渊小心地保管好小册子,开始在房间里翻找起来。
他需要确认是否有这样一本小册子。
床头柜里没有。
桌面和桌洞里,没有。
床垫下面,没有。
衣柜里......也没有。
“爸,邵医生有没有跟你说,在医院里有什么注意事项?”
到处找不到,秦渊只好寻求帮助。
“那倒没有。”爸爸扶着额头,回忆了一下:“上午我带你过去,他直接就开始给你看病了,没说别的。”
没有提到注意事项这类的事情......
“对了,有一封给你的信。”爸爸从茶几上拿起一个信封递给他:“是苏珊寄给你的。”
“你认识他吗?”把信交给秦渊时,爸爸疑惑地问道。
“以前没听你说过这个人。”
秦渊接过信封。
这是普通的A4大小牛皮纸信封,右上角贴着邮票,邮戳是青山市的。
【From:苏珊 (青山市甄艾芬律师事务所 代发)】
【To:青山市青山小区C栋 2404 秦渊】
他没有当着爸爸的面拆开。
怪谈副本的字幕,在他面前徐徐展开。
【通关条件公布】
【通关条件:在规则怪谈:苏珊的律师函 中,生存7天】
【倒计时:6:23:59:59】
对着爸爸征询的目光,秦渊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想不太起来......我有点记不清了。”
第6章 我灯塔国尼尔森,专克律师
【律师函】
【致:秦渊 先生/女士】
【发自:青山市甄艾芬律师事务所】
【关于:房屋腾退事宜】
【日期:XX年4月21日】
【秦渊 先生/女士:】
【青山市甄艾芬律师事务所 受 苏珊 先生/女士 委托,向您发出律师函如下:】
【据委托人提供资料显示,您长期占用我方委托人房屋,致使其无法使用。由于委托人不便于您面谈,导致委托人无法接管该房屋。】
【您的行为显然已侵害委托人的权益,为维护委托人利益,特函告如下:】
【1、自收到本函之日起,7日内终止您对我司委托人的侵害行为;】
【2、请您务必于收到本函之日起7日内,处理完毕所涉房屋的一应利益往来、租赁等事宜;】
【3、请您务必于收到本函之日起7日内,将所涉房屋内一应家具、装修等腾退清理完毕,并与苏珊 先生/女士 完成移交手续。若您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腾退清理完毕,视为您放弃所涉房屋内所有家具、装修等物资的全部权利,届时,苏珊 先生/女士 将有权对您尚未腾退清理的家具、装修等物资进行单方面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您承担。】
【为保护 苏珊 先生/女士 的权益,同时也为避免您的责任进一步扩大,诚望您充分重视此时,并积极配合,于接到本函之日起7日内,完成上述应由您完成的腾退、清理义务;以及处理完所涉房屋的一应利益往来、租赁等事宜。否则,本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委托人的进一步授权,追究您的一切责任。】
【特此函告!】
【青山市甄艾芬律师事务所】
在律师函的在最后,写了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别说……这个律师函还挺长的。
这里面所说的追究责任啊,承担后果啊……考虑到这里是规则怪谈,所谓的责任和后果……
必然是跟怪谈副本所通知的7天挂钩的。
这封律师函,就是怪谈所规定的7天生存期的根源所在。
只是这个律师函……是否发错了人?
自己真的有房子吗?
秦渊回忆了一下这轮怪谈副本的信息……
从今天上午进入怪谈副本,只经历了两个场景。
一个是青山市人民医院,一个是家里。
医院里获得的信息,仅限于他本身的病情,以及医院自身的情况。
家里的规则,目前还没有找到。家里的具体情况……也还没来得及看。
他开始认真考虑这个副本中,自己的年龄。
按自己身高跟门和床的比例来看,身高应该接近于成年人。
也就是说,年龄应该在发育期末尾、或已经成年。
不是上一场怪谈副本里的初中生了……确实存在买房的可能性。
今天在医院里看到的日记,内容比较简单。
仅有的几篇日记,并没有提及学校或者是工作的事情。
包括医院床头卡里,也没有写明自己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