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规则怪谈来点龙国震慑 第72节

伴随着妹妹在旁边手舞足蹈,秦渊将自己的经历说了一遍。

“难怪搞不定。”爸爸摇摇头:“其实按规则来就行了。”

“这个钱虽然挺多的,但家里也不是拿不出来,你要是实在想解除合同,就按规则把钱送去就好了。”

“我再想想。”

拒绝了爸爸的建议,秦渊回到自己的房间。

爸爸、妈妈和妹妹三个家人,现在可以确定,完全是按照规则行事的。如果要通过规则外的方式解决问题,他们给不出任何有用的建议……

如果由他想出办法,能够绕过规则——或者通过擦边的方式,将问题解决,那么他们可以配合。

现在医院是不能再回去了,没有胸牌,在医院的身份是纯粹的患者,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邵思雨,随时盯着他和妹妹,回去是绝对不可行的。

经纪公司刚刚去过,在里面,他作为员工,也是受到绝对的压制……经纪人可以随时给他下工作指令,在指令约束下,基本无解。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地方了……他还没有去过的——律师事务所。

…………

怪谈副本进行到这一天,透露出的信息已经足够多了。

尤其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天选者身上都出现污染症状,却没有一个天选者死亡……

这让绝大多数的对策组都回过味来。

“难道这个怪谈副本……”

神水国的对策官,就是其中之一。

此时神水国大部分天选者,已经都按照双重人格的攻略思路,进行了攻略。其余的,也攻略了律师事务所路线。

理所当然的,他们都遭到了轻重不一的污染。

其中污染较重的,已经使用过神水国的神器:神河水,此时正躺在家里,遭受上吐下泻、头疼脑热、打摆子、皮肤局部坏死……等症状。

“不对,不可能……”对策官深深吸气。

规则怪谈不应该突然改变规则……他们也没有违背规则。

可这无法解释受到的污染……

难道不是污染?

更不对。假设不是污染,那么神河水不应当生效。这些人服用神河水之后,确实有污染症状消失的情况……

对比之下,龙国的天选者中,只有少数几个被污染……而且其中污染较轻的,这几天一直在家里待着,甚至已经消除了污染症状。

这证明什么?龙国的对策应该是对的……可是神水国,已经将他们的提示机会用掉了。

不,还有希望……对策官狠狠地一拍桌子。

只要怪谈副本还没结束,而且天选者还没有死亡……就还有希望!

抬起头,他的眼里……有一丝隐晦的疯狂。

…………

与此同时,八嘎国对策局。

“啧……原来我们错了吗。”对策官百无聊赖地看着屏幕。

屏幕上,是八嘎国的两名天选者,都已经受到污染。

其中,山下葵从第三天被寄生体内的“妹妹”破胸而出后,就一直没有清醒过。

另一个与山下葵同属于八嘎国一流学院毕业,也是八嘎国精英阶层的天选者,选择了与经纪公司解约的路线。虽然没有被“妹妹”占据身体,却由于支付了大笔的赔偿,而导致父母的态度大为冷淡。

“那么,为了挽回山下葵所造成的损失……”

对策官已经决定,使用提示机会,让这位八嘎国的精英……

使用同样的方法,攻略律师事务所路线!

这样一来,就能取得A级评价……本次怪谈副本,国运就不会流失了。

“八嘎国,要求使用提示机会!”

………………

“妹妹既然已经恢复……那么能否撤回发给我的那份律师函呢?”

秦渊询问爸爸和妹妹。

公主玩偶点点头。

“既然珊珊说可以,那就可以了。”爸爸也点头道:“不如,你们今天就去律师事务所,把这件事办了吧。”

“还有件事。”秦渊没有立刻出发。

“如果我要以我的名义发出一份律师函……需要准备什么吗?”

=====以下与正文无关======

怪谈副本:苏珊的律师函,快要结束了。

下一个副本虽然已经有想法了,不过还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提前防一手:不准说我抄评论

第32章 甄艾芬的规则

前往甄艾芬律师事务所的时候,秦渊带上了妹妹的公主玩偶。

以“苏珊”名义发出的律师函,是妹妹发的。所以这件事,必须由妹妹出面才算合理。

这件事情,爸爸和妈妈也都没有出面。

如果按方位划分一下的话,律师事务所位于医院和家之间的位置。如果画成地图,可以将家、律师事务所、医院、经纪公司,视为正方形的四个顶点。

从直线距离来说,医院是离家最远的地方。

去医院,可以找爸爸或妈妈陪同,但是去律师事务所和经纪公司,都只是他和妹妹去。

是因为妹妹之前在医院出事了?

还是与距离有关系?

秦渊把这个问题暂时放在心里。

如果律师事务所这趟一切顺利,并且开出律师函的话,经纪公司那边应该也可以通关了……

心情放松之下,他把公主玩偶托在手上,随口聊了几句。

快要到达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上的中学,是在哪个位置?”

公主的手,指向家的方向,两只手臂张开,表达“很远”的意思。

也就是说,从这里往家走的方向,越过家的位置,还要远一些。

………………

青山市甄艾芬律师事务所,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公司——当然,门面还是很大的。

这个律师事务所占据了半层楼,里面却只有一个律师。

甄艾芬。

在招牌的旁边,就用半面墙详细介绍了她的业绩。

竟然还有一项“推进中业务”,秦渊在里面找到了自己收到的律师函。

【4月21日】

【苏珊诉秦渊强占身体案,已充分了解委托人意向,并向秦渊发出律师函,该委托将于4月28日完结。】

按照怪谈副本的计时方法,今天是4月26日,也就是怪谈副本的第五天。

后天,也就是第七天,怪谈副本将会完结……

之前跟对策组通话时,对策组提到过,律师事务所的规则位于进门后,门边的位置。

秦渊没有着急去找甄艾芬,先阅读了一下规则。

【委托人注意事项】

【1、本所律师事务繁忙,没有时间了解案情。请委托人确保自己对案情有足够的了解。】

【2、为了您自身的利益,请委托人一定要对本所律师如实陈述。】

【3、在产生委托时,本所不收取费用。所有费用将在执行中收取,因此如果案值过小,本所不予受理。】

【4、如果您并非独立个体,或您无法全权代表您的身体,请自行协调好后再前来办理,本所不接受内部调解业务。】

【5、任何案件都必须有一个结果。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取得结果,本所将会主动出手。】

这些规则,表面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但考虑到这里是规则怪谈的副本,其中可能隐藏了一些……不太善良的东西。

第一条和第二条,看起来只是一个工作繁忙的律师,给自己客户设下的门槛。如果没有之前的解密,秦渊的第一反应也是这样。

现在已知妹妹发出的律师函,并不符合第二条——这条明面上的规则。

光是委托人姓名那一栏,就已经说谎了。苏珊和秦珊珊,除了有一个字相同之外,完全无法联想到是同一个人。

案情方面,差别就更大。自己和妹妹对这个身体来说,都是外来者——甚至自己还是短期内的外来者。如果硬要确权的话,都仅仅是租客,怎么也谈不上“强行侵占”“拒不搬出”,完全不符合如实陈述的要求。

在第一条方面,作为委托人,秦珊珊可能确实对案情有足够的了解。

第三条不收委托费,而是在执行中收取,这一点乍看没什么特别,无论先收还是后收,总之他们会收到。

实际上,差别很大——

后期收取,意味着律师事务所是有信心强行收到费用的。无论这费用是钱还是其他东西。而且,收费肯定很高。因为后面还说了,案值过小不予受理。

如果结合第五条,所谓“任何案件都会有一个结果”……

委托人面对的结果,无非是赢、输、和解,三种。赢了姑且不论,委托人必然在案件中占据优势,搞定ta,收回费用不是问题。

在后两者中,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委托人对于所委托事项,将会没有足够的控制力,那么这个费用,会是找谁去收呢?

也就是说,律师事务所对“领地”之外的掌控力,可能比自己预估的还要高一些。

第四条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只能说明在进行委托的时候,妹妹对这个身体是有完全掌控力的,而且进一步说明了体内的主灵魂并没有自我意识。

就有点像是身体的本能一样。

被他拖在手中的公主玩偶,扯了扯他的袖口。

秦渊摸摸公主的脑袋,向前走去。

虽然有半层楼那么大,但实际上甄艾芬律师的办公空间倒是不大,就一张桌子。

他的周围,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物品,有的看起来很正常,大部分都有一些诡异。

有的物品还像是有生命一样,会自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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