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面对婆婆。
很难强势起来。
“不行了,你们继续闲聊,我先去更换衣物了。”
赵姬说完就走了,她感觉自己浑身都热得不行。
但这也怪她。
一身大红袍。
诚然。
华贵的礼服,确实有威严。
但也因为华贵,所以厚实。
“一起!”
明珠夫人紧随其后,虽然她和赵姬不是很对付,但这个时候没必要计较那么多。
虽然她没有一身大红袍,但一身华丽紫色衣袍,衣袍内也是一层又一层的内衬。
“怎么样,没骗你吧?”
天看了一眼身旁穿着短裙短袖的红莲,后者总以为他是想要在大礼之前提前吃了她,却不知是为了她考虑,不然这时候也得热的急忙换衣服。
也就是天提前准备了,否则一般人贸然来到百越,怕是就只能光膀子了,不过这是幸福的烦恼,因为黔首根本就没有太多厚实且华丽的衣物。
“哼,谁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呢!”
红莲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绵羊,她能感受到自己胸口雪白的圆润,那是天目光停留时间最多的地方。
虽然她心里面已经认可天这个人,但终究是没有行大礼,缔结夫妻关系,她还是想要保留自己的珍藏。
“她很可爱!”
一旁的紫女,早已换上了单薄的衣物,看着惊鲵怀里面捧着的婴儿。
刚出生不过几天的小婴儿,感受到燥热的环境,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不过很快。
在惊鲵一身强大修为的温养下,这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婴儿,就适应了百越这有些燥热的环境。
实际上,百越也说不上多燥热,只是这个时候的大多数人,都习惯了在身上穿厚实衣物御寒。
突然间跑到了华夏南方,也就是如今的百越,不需要衣物御寒的地方后,确实会有那么一段时间不适应。
要知道,如今的华夏南方,还不是后世动不动就三十多度以上的爆炸热,常年温度一直稳定在三十以下。
最起码这个时候。
只要不是非要穿个大棉袄。
就算没有空调也热不死人。
之所以会有如此之大的温度变化,只能说工业社会,对于环境的破坏确实很大。
至少在天看来,如今的华夏南方,远比后世更舒适,给他一种四季如春的感觉。
当然。
真正四季如春的可不是百越之地。
而是天暂时没有征服的彝族部落。
彝族又名夷族。
很古老的民族。
如果有人对于这个民族感觉陌生。
那么回想一下云南大理就知道了。
“希望她能健康长大!”
惊鲵不是那种需要坐月子的弱女子,头一天刚生产,第二天就能到处蹦蹦跳跳了,也就是天暂时让她先照顾好自己的孩子。
否则这个时候,替代灭魂夺魄两姐妹去护送太后们,更换适合清凉衣物的就是她,毕竟她一开始的身份地位就只是一把剑。
夫人谈不上。
美人更不是。
“念端先生说了,她没有因为早产,从而先天不足,你就不用担心这个事情了。”
紫女喜欢小孩子,从她收养弄玉就看得出来,她对于小孩子,有种天生的喜爱。
甚至于。
她自己也很想生一个。
就是不知道天愿意否。
毕竟天的子嗣。
天生注定不凡。
“只是我常年为了罗网的任务与人搏杀,除去那一次是利用了他对我的信任,一击毙命,大多数情况下,纵使任务成功也少不了受伤。”
惊鲵是没有感情的,除了怀里面的婴儿,纵使时间可以倒流,她还是有可能背刺那一剑,因为那个人,大概率不会让她留下这个孩子。
“你信不过念端先生吗?”
紫女暂时还不知道无名剑圣的事情,惊鲵没说,天也没提,念端更是不可能提及这段让她不开心的往事,所以她并不懂惊鲵和念端之间的恩怨。
或许也谈不上什么恩怨,因为无名剑圣大概率不是为了惊鲵本人,而是因为惊鲵腹中的遗腹子,这才决定用自己的性命唤醒惊鲵心中母爱觉醒。
至于为什么惊鲵感觉,那人大概率不会留下她腹中的孩子。
然而作为那人的门客,无名剑圣却甘愿为了这个孩子牺牲。
原因很简单。
一个人死前的意义。
一个人死后的意义。
同为一个人,生前,死后的意义完全不同。
没有了那个人后,七国看魏国如冢中枯骨。
“或许是信不过,但我相信他!”
惊鲵嘴里面的他,赫然就是天。
第116章 ,不能不是不懂
其实有时候。
惊鲵也不清楚自己对于天的信任从何而来。
但莫名之间她就对天这个百越共主很信任。
可能是人格魅力,就像是未来的昌平君熊启所言,天这个人,百越共主,属于那种让人值得舍命追随的人。
可能是对她很好,真正意义上的很好,甚至还有点受宠若惊,名为剑奴,却没有把她和那两姐妹当奴使唤。
如果只是对她一个人很好,惊鲵可能觉得天别有心思。
可能是想要培养她的女儿,成为下一个被他掌控的人。
问题是。
天对待身边的人都很好。
哪怕只是一个端茶奴仆。
确实。
有种说法是对待身边人太好,就容易让他们看不清自己,以至于认为这是自己应得的,从而恃宠而骄,忘记了身份上的尊卑有别。
但天会看相,真的会看面相,他看一个人,虽说没有具体化,数字化忠诚度那么离谱,但胡亥和扶苏之间的区别还是看得出来的。
简而言之。
天自从懂得看相,就把身边人都尽可能换成了字面意义上的好人,懂得知恩图报的人,而不是狼心狗肺之人。
至少天未来再怎么昏庸也好,他也不至于被身边的宫女勒脖颈,反而他遇到了危险,会有人为他站出来挡刀。
.......
百越,南越,青鸾降落之地。
“天回来了!”有人高声道。
没多久。
宽阔平整的草地上。
就集聚了一大堆人。
这些人里面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但无一例外的是,穿着都很单薄和清凉,有不少汉子更是干脆没有穿上衣,浑身爆炸的肌肉线条很是吓人。
按理说,这些人都是黔首,也就是黎民百姓,不应该如此壮实,毕竟大多数人吃不饱饭才是现实,但最近这些年百越实在是搜刮了太多财富。
对于这些搜刮的财富。
天却完全没有囤积的想法,他全部都用来发展百越了。
虽然不一定人人吃得饱饭,但大多数人都吃得起肉了。
这句话听起来有些可笑。
这不就是何不食肉糜吗?
事实上。
百越人口不多,也就百万左右,习惯了打猎为生,又不擅长种地,自然没多少粮食可以吃。
然而百越每年通过三白一茶的互市交易,得到大量牛羊马,除了战马,大多牛羊都被吃了。
倒不是没人想过饲养牛羊。
但会饲养牛羊的也没多少。
没办法。
开造吧!
这些牛羊马除了少数被天赏赐了出去,大多数都被天投入到来百越内部市场。
不同于大多数君王对于商业严防死堵,天统御下的百越之地商业异常的发达。
当然。
为了防止商人无底线的囤积居奇。
天专门让法家子弟编写了商业法。
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