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朕不是天下共主 第111节

  一方面白象确实非常稀有。

  另一方面是也不好总拒绝。

  虽然天确实是头疼物种入侵这种事情。

  但有些事情不是他想避免就能避免的。

  因为无论是彻底殖民也好,还是如今这样半殖民也罢,只要需要东南亚丰富的物资补给,就避免不了物种入侵这种不可避免的事情。

  不过天相信,一切都在他的控制之中,实在不行,那就相信后人的智慧,他这个先祖都打下大大的江山了,后代也该做些其他事情。

  “好大的象!”

  “还是白色的象,这倒是很稀有!”

  “到底是谁传的谣言,百越到处都是毒虫瘴气,可除了稍微闷热一点,怎么看都是物华天宝的模样。”

  “物华天宝......不知为何,这四个字,听起来很有感觉!”

  “一看就知道你刚来百越没多久,等你在百越多待一段时间,就知道那位百越共主多有文采了,出口成章,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

  “世人不知道的是,除了通用语和简体字,最近很多流传七国的诗歌,都来自这位百越共主的口中,虽然他本人不承认这些诗歌是自己的。”

  花城道路两排。

  人群熙熙攘攘。

  有人在探头探脑看稀有的白象。

  有人在感慨天实在是太自谦了。

  与此同时。

  一座被百越甲士严密围起来的阁楼里面。

  胡美人一脸嫉妒的望着自己姐姐胡夫人。

  “走吧,火雨公?”

  胡美人只恨自己结识天的时间太晚了。

  也没有弄玉这种可以决定胜负的王牌。

  火雨大公。

  哪怕是火雨山庄曾经完好如初的时候。

  胡美人都不敢想她们能继承王公爵位。

  可现在。

  母凭女贵。

  一朝上天。

  “妹妹,不必如此,你我姐妹一体,才能真正在天的面前站稳脚跟!”

  胡夫人一身华服,由于百越的天气不合适闷热的袍服,而略显简约。

  然而再怎么简约的华服。

  也有一种雍容华贵之气。

  华服又名汉服。

  亦可成为国服。

  这倒不是天设计的。

  而是下面人设计的。

  诸子百家里面恰好就有擅长这方面的人才。

  而这方面的人才却在七国得不到什么重视。

  没办法。

  七国有七国的文字和语言,自然也有.....

第123章 ,姐姐,好多人!

  自然也有....七国自己的服饰。

  服饰不可能随意的更改调换。

  总之。

  不同于七国早已容不下外来的声音,百越就好像是一张崭新的白纸,诸子百家可以在上面随意的写写画画,在百越践行自己的思想。

  以至于很多在中原七国快要坚持不下去的诸子百家,都在百越之地焕发了新生,感激百越的同时,也发现百越有种海纳百川的胸怀。

  诚然。

  诸子百家纵使只是虚称。

  不是真的有百家那么多。

  但也不只是有儒家,法家,道家,兵家,医家,农家,墨家,纵横家,阴阳家.......等闻名七国的诸子百家。

  类似于杂家,小说家........等不入主流的诸子百家,一代三五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都将一点点消声灭迹。

  值得一提的是。

  春秋战国作为一个思想大爆发的时代。

  诸子百家基本上涵盖了后世各行各业。

  单论意义。

  诸子百家的思想大爆发绝不输给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

  毕竟诸子百家的思想无论怎么说也指引了后世几千年之久。

  反正天很佩服先秦时代的诸子百家。

  即便只是厨子都没有表面那么简单。

  甚至于凡是有一技之长。

  皆可称自己来自于百家。

  当然。

  最后别人认不认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不过天给了这些一技之长的人尊严。

  对于人才。

  天很看重。

  为此花费无数金银财宝都不在乎。

  因为他知道钱只有花出去才叫钱。

  花不出去的钱,根本就不是钱。

  只是破铜烂铁,只是废纸一张。

  .......

  “咚咚咚!”

  沉稳有力的脚步,夹杂着兵甲的金属摩擦,压住了周围人群的嘈杂声。

  在所有人注视下,一身艳丽华服的胡夫人,在甲士的护送下走了出来。

  不同于九黎狼骑。

  脸上带着青铜鬼脸面具,这群严阵以待的甲士,脸上没有带任何面具,但那双肃杀的眼神,一看就知道这百余人的甲士绝对是百战精锐。

  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支百人甲士队伍,不久前刚刚从楚国边境调回来,负责维护花城秩序,保证火雨大公爵位继承期间没有人敢来闹事。

  不要瞧不起百人。

  一百甲士足以杀穿千人。

  乃至万余人无甲的士卒。

  不是人人都是帝国第一剑圣盖聂。

  单凭一柄剑就可以杀穿百名甲士。

  “姐姐,好多人!”

  胡美人陪在胡夫人身边,看了看周围的人山人海。

  一时间竟然有些胆怯了,脚步有些渐渐慢了下来。

  好在周围上百名甲士护送。

  前方还有十二白象在开路。

  纵使胡美人一时间表现的有些小胆怯。

  但大多数人都没注意到她的胆怯行为。

  “别怕,我们不是偷,不是抢,只是拿回本就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胡夫人看似柔弱不堪,实则韧性惊人,反正天深入了解后很是佩服。

  “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

  胡美人自然知道胡夫人只是在安抚自己,火雨大公的爵位,自始至终都不属于她们姐妹,虽然法理上,她们姐妹确实是有继承火雨大公的资格。

  但要论法理,诸侯王的每一个子嗣,法理上都有资格继位,但真正能继位的就一两个人,她们姐妹只不过是运气好遇到了百越共主,侥幸罢了。

  “妹妹,难道不是这样?”

  胡夫人心里面非常清楚,她之所以能继承火雨大公的爵位。

  都是因为她比较好掌控,同时也有资格做天手里面的棋子。

  可那又如何。

  不怕被人利用。

  就怕自己没用!

  这是她活了几十年悟出来的道理。

  她很庆幸自己能被天看上且利用。

  “可能是......吧!”

  胡美人常年待在深宫大院,且常年被明珠夫人所压制,独当一面的能力还真不如胡夫人,这个外表模样看上去柔弱可欺的美妇人。

  所谓美妇,姿色艳丽是基础,还得有自己独有的气质,方可称之为美,否则最多是妇人,而妇人根本就入不了天这种人的眼里面。

  显而易见。

  胡夫人身上就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柔弱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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