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倚天,你说我是乔峰? 第30节

  “二哥、嫂子,你们还记得当时是身上的掌伤是谁打的?”

  朱元璋没有提朱重六身上余毒尚未清理干净的事情,免得两人念念不忘,平白落下心病。

  朱重六思索了片刻后,才道:“当时俺下山,只是听到身后有人喊俺名字,俺一回头,结果就被人打倒在地,那人长什么样子也没看清楚,只是最后听到一声老虎的咆哮,还有一个道长把人吓跑了。”

  “老虎的咆哮?”朱元璋心中一动,问了朱重六采药的山是哪座,回答结果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那道虎啸应该就是平常自己骑的那头老虎发出来的。

  “也多亏了那位武当山的道长,把我带回了家,还精心给我治疗了一番,不然我都撑不到老四你过来。”朱重六觉得自己的幸运又一次救了他。

  “武当山的?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那位道长说行侠义不求名利,所以并没有留下姓名。”李翠儿摇了摇头。

  朱元璋又问了一番那道士的容貌,四十出头的样子,性格严肃,肤色微黑,神情冷峻,不怒自威。

  他心中暗道:‘四十岁出头的年纪,应该是武当派的二代弟子,就是不知道是武当七侠中的哪一位。’

  如今,宋远桥作为老大,长期代理武当派日常事务,如今正在筹备张三丰的百岁宴,应当没时间下山行侠仗义。

  老二俞莲舟倒是符合李翠儿所说的形象,这个时间点应该还在外行走,寻找张翠山的踪迹。

  老三俞岱岩自然不用多说,早就瘫痪在床;老四张松溪是宋远桥的副手,现在应该抽不出空,剩下的年纪又对不上。

  思来想去,朱元璋觉得还是俞莲舟最有可能是救治朱重六之人。

  “对了,重八,为什么他们都叫你‘元璋’啊?”

  因为听起来比数字‘八八’好听...朱元璋笑了笑,解释道:“‘璋’是一种尖锐的玉器,我改名‘朱元璋’是希望自己能成为诛灭元廷的利器,以后元廷诸人,对我闻名丧胆!”

第五十七章 文襄 (求追读!)

  “元璋兄弟好志向!”

  史火龙的笑声远远传来,朱元璋三人回头望去,只见他双腿健步如飞,手上还拎着几个食盒,盒上雕着花纹,还有‘杏花酒楼’的字样,“早就听说杏花楼的早饭一绝,今天可算能一饱口福了。”

  朱元璋原本还想让汤和去买早饭,一看这架势,就知道早饭不用愁了。

  七八个食盒挂在身上,足够前中后院这么一大群人吃了。

  在朱重六夫妇的道谢声中,史火龙把身上的食盒一一卸下,道:“方才我听元璋兄弟的意思,日后是要扛起反元大旗?”

  元廷暴政,他出身于丐帮的污衣派,自然也知道当中不少人也是力主反元。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不就是我辈人物的志向?”朱元璋理所当然道。

  天下苦元久矣,元兵四处烧杀抢掠,几乎是把汉人当成两脚羊,现在江湖上哪个汉人见到元廷的人不骂一句‘狗鞑子’?只不过如今真正抗元的也只有明教众人,那些名门大派倒是口号叫得响亮,却不敢旗帜鲜明地竖起反元大旗。

  不过他也能理解,明教教众千千万万,随时可以化整为零,而诸如武当派、华山派、峨眉派、少林派这些门派都是拖家带口的,要是公然和朝廷作对,大军围山,就算是少林武当也抵挡不住千军万马。

  “驱逐鞑虏,恢复中华....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史火龙眼眸一亮,声若洪钟:“可惜不能饮酒,否则光是元璋兄弟这一句话,就当浮一大白!”

  他这嗓门一扯,院里的其他人也纷纷被惊醒,马二三人从前院进来,身后的房间走出一个枯瘦如柴的狗蛋,他一双眼睛死死盯着石桌上摆放整齐的食盒,喉咙止不住地上下滚动。

  等后院的女眷梳妆打扮完毕,一个接着一个出现的时候,史火龙这才在众人的注视下将食盒一一打开。

  面点类有蟹粉小笼包、松子梅花糕、鸡丝卷饼,粥品有燕窝莲子粥、淮鱼粥,还有一小碟水晶肘花、醋浸脆藕...

  伴随着打开的动作,食物的香气混合在一起,随风飘荡在院落当中,引得众人狂咽口水。

  尤其是朱重六一家人,他们逃荒路上吃的是什么?观音土!树皮!草根!

  即便后来找到了一门生计,也舍不得吃白米饭,顶多是用些麦麸做成饼子充饥,熬的粥更是筷子都插不住,如今这么多美食摆在面前,大脑差点就被食欲控制了。

  “吃吧,吃完待会就麻烦马叔和阿三走一趟了。”朱元璋提醒道。

  两人点头。

  朱重六强行压制住对食物的渴望,问道:“重八啊,有什么事情是我能做的?我现在懂点辨认药材的手段...”

  他和妻子的想法差不多,就算是自己弟弟家,也不能吃白食,总归是要干点活,不然他们良心上会不安。

  “之后要是有药材方面的生意,就让二哥你来帮我管理,到时候弄一间药材铺子,二哥你来当掌柜的,每个月拿例钱和提成。”

  朱元璋一眼就看穿了朱重六的心思,也就顺坡下驴画了一张饼,他转而又摸了摸狗蛋的脑袋:“以后狗蛋就认真读书,我出钱送他去上私塾,不能识文断字,日后怎么成就一番大事业?”

  老朱家的基因还是有点说法的,大哥朱重四的独子朱文正、二姐的儿子李文忠都是不世出的猛将,前者在二十多岁的年纪打下洪都保卫战,一战封神。后者战功赫赫,有蒙古慈父之称,更是《三国演义》中赵云的原型,日后位列大明开国六公爵之一。

  可以说,朱家活下来的这几个人里,就没一个是庸才。

  如今因为他的干涉,狗蛋没有如历史上那般死在泗州城,若是培养得当,日后说不定成就不弱于朱文正、李文忠二人。

  “以后也别狗蛋狗蛋的叫了,我给你取一个名字,就叫...朱文襄!望你文治武功,皆有建树!”

  “朱文襄...文襄...”孩童念叨着自己的新名字,声音越来越大,“我有新名字了,我叫朱文襄,爹,娘,以后叫我朱文襄!”

  他虽然年纪不大,也没读过书,但也知道狗蛋这个名字不好听,还是四叔取的名字好听。

  “臭小子,还不谢谢你四叔!”朱重六一巴掌拍在朱文襄的后脑勺上,笑骂道。

  在他看来,老四是个有本事的,听他的准没错。

  “谢谢四叔!”朱文襄尽量让自己声音大点,但长时间的营养不良让他显得中气不是很足。

  “哈哈哈哈哈哈!快吃吧,好好养身体,不然怎么文成武就?”

  得到朱元璋的许可,朱文襄一脸兴奋地大快朵颐起来,李翠儿怕他呛到,还提醒了一句慢点。

  马秀英小口小口吃着,旁边的胡喜儿眨巴着好奇的大眼睛,不住地往朱文襄这边打量。

  对于小孩子来说,同龄玩伴的吸引力堪比零嘴了。

  朱元璋咬开一个蟹粉小笼包,这汤是前一晚用活河蟹拆肉,加猪皮冻、少许料酒熬的,凉了凝成冻,包进馅里一蒸就化成汁,一吸进嘴里,鲜得他舌头都要麻了,紧接着便是一股蟹的清甜上涌,一点腥味都没有。

  肉馅是三肥七瘦的五花肉,剁得细,嚼着软嫩,还掺了点姜末和葱花,刚好压下油腻,只留满口腔的鲜。皮儿软而不烂,嚼着带点韧劲,咽下去后,嘴里还留着蟹的香味,忍不住想再咬第二个。

  要说这古代生活交通都不方便,但唯一有一点顶好的,就是食物里头没有什么科技狠活,在酒楼大厨里,食物的每一份材料都发挥出了极致的效果。

  如果没有美食享受,朱元璋还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什么能让他可以留恋的。

  ......

  吃饱喝足之后。

  各自也都忙活起来,马二带着阿三一同出了门,直奔‘永德药铺’而去。

  马秀英充当临时的私塾先生,负责教胡喜儿和朱文襄识文断字,至于武功什么的,等朱文襄先把身子骨养起来再说。

  汤和在与《龙象般若功》较着劲,他在静功上的天赋不高,只能从这门上乘武学上下苦功夫。

  史火龙琢磨着《降龙十八掌》,对于朱元璋他也没什么可教的了,反而时不时要和后者请教一番。

  朱元璋检查了一下朱重六身上的余毒,果然发现较之昨天晚上清理后的增多了一些。

  不过他并没有声张,脸色变也未变,只是让朱重六好好养身体。

  小院当中,岁月静好,一片安宁祥和。

  直到马二把药铺那边的消息带来,朱元璋脸色倏地一沉。

第五十八章 先礼后兵

  辰时过半。

  早膳的粥香还绕着屋梁,马二带着阿三忐忑地推门离开,门口的青石板路刚被露水浸得泛潮,东城商业区的喧闹顺着风飘了过来。

  昨天他还和‘永德药铺’的掌柜聊了一阵关于朱二哥的事情,总不至于今天就惨遭‘参王庄’的毒手吧?

  穿过闹市的繁华,走了约莫半盏茶的功夫,两人就到了十字街口,这是东城的中心,往南是码头,往北是州衙,往西便是药铺集中的‘参王巷’。

  瞧瞧,一整条街都是‘参王庄’命名的,可见其在泗州城势力之庞大,在药材生意上的影响之深远。

  马二扫了一眼周围,还和昨天一样,街口的歪脖子老槐树下围着几个流民,穿的破破烂烂,手里攥着豁口的瓷碗,见有行人路过,就怯生生地伸手。

  他从兜里掏出几个铜板给他们分了去,群丐顿时欢天喜地,‘老爷万福金安’、‘好人有好报’一溜的吉祥话从嘴里不要钱似地蹦出来。

  有几个年轻高大一点的乞丐看马二这么大方,本来还想动歪心思,但是一看到跟座铁塔似的阿三杵在身后,顿时大气都不敢喘了。

  “以后一个人在外,就算是乞丐也不能轻视,财不露白的道理想来你应该比我懂吧?”阿三适时提醒了一句。

  马二干笑了一声,道了句‘多谢提醒’,他昨天经过的时候就没有施舍钱财,这也是看有阿三在旁边保护,才敢发一发善心。

  两人拐进‘参王巷’,喧闹声一下子淡了,风里裹着淡淡的药香。这条街道很长,一眼看不到尽头,两侧多是药铺和诊所,最大的店铺叫‘仁心堂’,据说是挂在‘参王庄’名下的产业。

  巷口第一家是‘王记医馆’,门口挂着个褪色的‘听诊’木牌,几个病人正坐在门口的长凳上候着,有个老汉捂着胸口咳嗽,旁边的妇人替他顺着背。

  再往里走就看到两家药材铺,门敞开着,伙计正把晒好的草药往竹筐里装,当归、黄芪的香味飘得老远,竹筐上贴着红纸,写着‘新到淮山药’,旁边就是‘永德药铺’,大门紧闭,门口也没张贴缘由。

  “昨天掌柜的也没说今天关门歇业啊...”马二心底咯噔一声,一股不好的预感上涌,他赶忙将门推开一条缝隙,视线挤了进去,目光所及之处皆是一片狼藉,桌椅板凳被砸得粉碎,药材散落在地面,和木屑混杂在一块。

  真的是‘参王庄’!

  ——此时,他脑海里只剩下这么一个念头了。

  ......

  “事情就是这样,我还缠着旁边药材铺的掌柜问了一阵,虽然他说得含糊不清,但在昨天我离开的时候,的确有几个‘参王庄’的人把‘永德药铺’的掌柜给带走了,还在铺里打砸了一通,半条街的人都瞧见的动静。”

  回来后,马二把自己所见所闻一一讲述,这下子就算是傻子也知道打伤朱重六之人是‘参王庄’的人。

  朱重六自己也没想到这一茬,他嘴唇蠕动了一下,拉住脸色微沉的朱元璋:“算了老四,毕竟是俺有错在先,现在不也没事了。”

  他不清楚朱元璋和‘参王庄’到底谁的拳头更硬,但身为二哥,他不能给弟弟惹麻烦。

  更何况,现在也没啥大事了,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当没这回事。

  至于‘永德药铺’的李掌柜,他虽然有心救人,但奈何没那本事,也更不可能求自家弟弟跟着冒险,只希望‘参王庄’给对方一个教训便是,千万别害了性命。

  却没想过,‘参王庄’对他这么一个逃荒的难民都下此毒手,又怎么可能轻易放过药铺掌柜这么一个杀鸡儆猴的好材料?

  “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要不是我们赶巧,朱二哥的性命就要被他们给害了,让他们庄主偿命,还要交出凶手!”汤和目露凶光,他本就是明教中人,可没有名门正派那一套仁义道德。

  阿三建议道:“不如直接灭了他们满门。”

  “......”

  汤和愣了愣,“这会不会太激进了?”

  “灭门就没必要了,其他人是无辜的。”朱重六被吓了一大跳,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凶狠的秃头心地更狠,动辄竟然就要灭人满门,所以一听到汤和的声音赶忙附和,生怕老四同意了对方。

  史火龙提议道:“不如先派人下一道帖子,勒令‘参王庄’限时将凶手交出,不然再上门讨教,如此先礼后兵,江湖同道也无话可说。”

  朱元璋当即拍板,采纳了史火龙的提议,“史大哥你江湖经验足,不如就由你来写这道帖子,到时候阿三送去‘参王庄’。”

  史火龙一口答应,阿三也抱拳称是。

  史夫人笔墨伺候,史火龙挥毫泼墨,不过盏茶时间,一封拜帖落成。

  ......

  是日,酉时。

  泗州城外,参王庄内,议事厅中。

  “某,淮右布衣朱元璋是也,今具此帖,非为宴饮,非为论武,实为家仇血债而来…数日前,某二哥流落泗州,遭贵庄弟子施暴,幸得高人路过…某虽不才,亦有微薄武力,本可今日提刀闯山,却念及江湖百年道义。

  某愿先予三日之期,盼贵庄能明辨是非,自缚凶徒及其从犯,于三日后巳时前,送至泗州东城‘悦来客栈’,由某断夺。

  若三日内贵庄置若罔闻,或包庇凶徒,或恃强相抗,某便不再顾及同道情分,将亲赴山门,凡敢阻拦者,皆视为凶徒同谋,掌下绝不留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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