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特克的永生者 第206节

  “咔嚓!”

  木料折断,发出尖锐的“咔”声,营门猛然破开!先锋武士再挥斧一砍,红色的刺鼠旗帜就从中间斩断,飘落在地,被武士们踩在脚下。神圣的图腾掉落,无法再庇佑部族!犬裔们顿时绝望低呼。

  “吼,吼,杀!”

  数以百计的墨绿色身影发出兴奋的咆哮,凶猛地冲入营寨。他们刺出铜矛,毫不留情的用出全力,击杀着任何还在抵抗的身影,很快从营门口杀到部落中心的首领长屋!

  上百个犬裔战士挥动着石锤和木盾,在长屋前奋力抵抗,却被围拢的铜矛接连刺穿。很快,一名精悍的红发战士发出一声惨叫,捂住胸口的血洞,颓然的仰头摔倒。

  “刺鼠酋长!”

  犬裔们惊惶呼喊,失去了最后的士气。他们纷纷扔掉武器,跪倒在强悍的敌人面前,放弃一切挣扎,任凭命运摆布。

  小丘下,托尔泰克哈哈大笑,在出色的统帅面前,胜利就是如此的轻松!随后,他看了会营地,又皱起眉头。

  黑狼统帅唤来一个亲卫,吩咐了几句。亲卫就点点头,带着大队武士和随军的战争祭司上前。

  过了一会,营地里的杀戮才完全停歇。蛮族先锋们浑身染血,押送着还能行走的青壮俘虏,鱼贯着从营地中走出。祭司们面色慈祥,安抚着惊恐畏惧的犬裔,又让武士们把孩童带走。

  在哀嚎的营地中,武士们搜刮了片刻,就返身向统帅回禀。

  不出意料,这个普通的犬裔部落虽然有近两千人,却穷得叮当作响。存储的大帐里连耗子都没有,只有少少十几袋的粮食,勉强够两千人活到秋收。然后就是能够充饥的树皮、草根、仙人掌、丝兰、各种昆虫、老鼠肉、一些值得怀疑的干肉,和几篓稀奇古怪的药草。唯一值钱的,就是最里面的几捆皮毛,从鼠皮到熊皮都有。

  “这些穷困的犬裔!.打了一场,连箭只的成本都收不回来。”

  看着搜刮的收获,托尔泰克摇了摇头。他冷酷的挥了挥手,蛮兵们就无视地面上低低的哀嚎,挥动火把,点燃长屋、草棚和帐篷。

  很快,山丘上的营地就变成了一片火海。黑色的浓烟剧烈升腾,抹去着所有的痕迹。哀嚎声渐渐停息,连风声也安静下来,只剩下山

  丘下的田野,还孕育着收获的希望。

  从包围开始到搜刮结束,这场战斗大约持续了一个时辰。进攻的营队不过阵亡了十几个人,伤了几十个,就完全摧毁了两千人的犬裔营地,抓捕了一千俘虏。

  黑狼扫了两眼抓到的俘虏,都是些青壮的犬裔男女。墨西加武士们已经用坚韧的麻绳,利落的把他们串好。这种捕俘的活计,他们早就干过无数遍了。

  “嗯,瓜基利部落中的老弱确实很少。送到南方,就是适合耕作的奴隶。贵族和武士们分封了那么多田地,终于能够有役使的丁壮了!”

  想到这里,托尔泰克满意的点点头。他看了看身旁的亲信,昂然下令道。

  “图帕,给你两百人!把这些丁壮俘虏,都押送到后面的梅斯帕那里。再吩咐他,安排人手,送到后军大营,让殿下过目!殿下最喜欢年青的丁壮了!”

  “遵命!头儿,我们不等等梅斯帕将军吗?他那里还有三千武士”

  “等什么?扫荡犬裔部落就是要快!要趁着老鼠们没反应过来,多扫掉一窝就是一窝!不然谁知道他们会钻到哪里?我可没那工夫,漫山遍野的去捉耗子。帕姆斯武士纪律不行,行动太慢了。我们只要带上几个斥候,作为军团的向导就好,剩下的就留在后面,慢慢地接收俘虏吧!”

  黑狼豪迈的摆摆手。然后,他辨识了下方向,往西北方挥动令旗。

  “全军休息两刻钟!今晚之前,我们要杀到下一个部落!”

  “吼!”

  武士们的吼声瞬间在荒原上响起,也淹没了草丛中一声低低的犬吠。

  “嗷!他看到我们了,向我们挥旗子了!”

  伊维坎惊骇的抬起头,发出一声低呼,几乎要立刻转身逃走。

  “闭上你的狗嘴!伊维坎,他们没动!隔着两百步,只要带好藤帽,就没人能看到草丛中的我们!”

  阿莫西迅疾的伸出手,把伊维坎一把按在地上。伊维坎浑身抖了半天,才平复下来。他瞪大了眼睛,看着燃烧的营地,面露深深的畏惧。

  “先祖啊!阿莫西,这才打了多久?两千人的红鼠部落,就这样完啦?”

  “伊维坎,你眼睛一向比我好,难道不会自己看吗?”

  阿莫西同样心中震撼。他没好气的回答。

  “红鼠部落一半人去见了先祖,一半人被抓了俘虏,完蛋的不能再完了!”

  “啊,阿莫西,红鼠部落就这么完了!他们为什么不逃?”

  “逃?刚从寒潮中熬过来的时候,普通部落都在吃人了,又哪里会有逃命的粮食?你以为都像你们红狐部落一样?红发战士多,抢的粮食也多,首领又奸诈!”

  “嗷!奥图瓦首领确实很聪明,一路抢来,从来不打吃亏的仗!”

  听到这个评价,伊维坎有些自豪。他赞同的点点头,再低声开口。

  “阿莫西,该看的都看了,我们赶紧回部落,把情报禀告给首领们吧!仙人掌部落这么能打,得让首领们好好合计下,究竟该怎么办。”

  “好!南边确实不能再呆了,我们这就走吧!”

  草丛间,两名红发战士弓着身子,最后看了一眼山丘上的黑烟,就顺着山脊的背影,悄然无声的离去。天空中,几只黑色的美洲鷲闻着血味而来。它们上下盘旋,发出呱呱的鸣叫,期待着更为丰盛的美餐。

第298章 北地苍茫

  午后的阳光穿透雨后的云层,投射在湿润的荒原上,蒸腾起淡淡的水汽。北方高原的夏季总是干燥,没有植物的蓄积,土壤表面的水分通常无法保存太久。而水源就是最为珍贵的资源。

  只有溪流与泉水流过的地方,才能够种植作物,养活部族人口,通行大规模的军队。千年以来,北方的厮杀总是围绕着水源展开。鲜血滋润了河边的沃土,也让少见的绿色更为鲜艳。

  数千墨西加军团在干燥的大地上行军,扬起片片烟尘,很远就能看到。高高的狼旗在军阵中心飘扬,修洛特就披着坚固的中甲,在铜甲亲军的护卫中前行。他环顾左右,亲卫们的面庞被太阳照的通红,渗出细密的汗珠。他看看身后,军团一路行来,无数的汗水滴落在荒原上,又很快蒸腾干净,只留下点点的白粒。

  大军在坚忍中前行多日,走过三百多里,沿途的景色就像是同一幅水墨画。北方荒原的坦途无穷无尽,只有东方高耸的山峰,渐渐落在身后。很快,红日低垂,今日的行军告一段落,武士们才寻了处植物稍多的小溪边扎营,抓紧时间取水做饭。

  “伯塔德,看来在这北地打仗,最大的难处不是犬裔,而是漫长的粮道,与干燥的土地!”

  王者举起水壶,连灌了几大口清凉的淡盐水。他满足的发出了一声叹息,才感慨地看向周围。

  一条浅浅的小溪从东方的马德雷山脉流下,艰难流到此处,总算是给大地添了些生机。溪流周围,丝兰花正在开花的季节。剑状的叶丛中伸出高大的花穗,花穗上朵朵白花灿烂绽放,宛如白铃。白铃上有几个小点爬动。修洛特好奇地凑上前去,却间是同样白色的丝兰蛾,正在忙着给花儿授粉。

  此时夕阳西下,红色的晚霞染透半边的天空。天空华光流彩,山脉起伏雄壮,高原辽阔无垠,而幽香扑鼻而来,繁花就盛开在眼前!

  王者停下脚步,静静望了许久,心中涌出一种征服的豪情。

  “高原莽莽,山川如画。这北地无边无际,我却无须修一座长城,只要把它们都握在手中!”

  听见王者的宣言,伯塔德衣不卸甲,沉静地侍立在殿下身后。等到殿下再次望来,他才微笑着开口,话语中隐含劝诫。

  “殿下,这次行军其实并不艰难。东方的山脉有许多河流西来,还有本地的奥托米向导为我们指出道路和水源。真正艰难的行军,要越过帕姆斯邦,进入瓜基利人的老巢,方圆两千里的科拉韦阿荒原!那里的水源更为稀少,补给更为匮乏,加上地形复杂、没有向导,任何大规模行军都是死亡的灾难!”

  听到这里,修洛特怔了怔,微微叹息。

  科拉韦阿荒原是瓜基利人的发源地,再往北就是后世的美墨边境,新墨西哥州

  和德克萨斯。

  在修洛特隐约的记忆里,科拉韦阿虽然极度干旱,却是北墨的矿业中心。那里不仅有大型的金银矿藏,还有巨量的露天煤矿,以及不知道具体位置的露天铁矿。只是以这个时代的后勤能力,想要北上两千里荒原,开发科拉韦阿的矿产,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伯塔德,我明白你的意思!这片土地贫瘠荒芜,距离墨西加联盟又过于遥远,此时没有办法占据,也不值得占领。这次北征,目的是与瓜基利人交战,杀伤他们的战士,掠夺他们的丁口,再摧毁摧犬裔的部落联盟!联军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都会被限制在帕姆斯邦内!”

  行军十余日,王者亲眼见证北地的荒凉与广阔,也再次明确了北征的目标。北地无限广阔,没有快速移动的骑兵,就根本无法掌控。而一旦拥有了马匹,北方的犬裔又会变成帝国的心腹大患。所有的一切都要提前布局,早早落下棋子。在军团无法到达的地方,只有贸易与宗教,才是制衡北方的关键。

  “抓捕的俘虏们都运往南方了吗?”

  修洛特沉思片刻,开口问道。

  大军现在已经完全进入帕姆斯邦境内,距离山城超过三百里。随着三路军团的扫荡出击,前线的捷报不断传来。十多个瓜基利人的普通部落被联军摧毁,一万五千多犬裔部族从地图上抹去。根据武士们报功的数字,击杀的犬裔战士超过三千之数,俘虏的青壮男女有八千多口,而联军的伤亡不过数百人。

  “殿下,陆续捕捉的八千多丁口,都已经被运粮的奥托米民兵押送着,去往南方的山城集中。接着,库卢卡将军会安排后续的行程,把他们运过勒曼河,送入王国腹地。最后,奥洛什元帅会亲自按照名册,把能够耕作的犬裔丁口,统一分配给军功授田的贵族与武士。”

  伯塔德详细解释着。瓜基利战士一向桀骜不驯,在攻打部落的过程中,资深的红发战士大多战死或逃亡。所以,绝大部分瓜基利俘虏都是普通的部落民,他们的归宿就是成为王国的农奴。只有很少一部分投降的瓜基利战士,在真正皈依了主神后,才会被王国的军团吸纳。

  实际上,按照奥托米人的仇恨程度,在和瓜基利犬裔作战时,是几乎不留活口的。但王者严厉下令,并提供俘虏的粮食消耗,各部奥托米军团又都知晓墨西加人的献祭传统,这才顺从的交出俘虏。而为了安抚奥托米武士的人心,修洛特便把犬裔部族中的酋长和头人筛选出来,当着众将的面,献祭给了至高的主神。

  修洛特点了点头。他再看向不远处,一处荒凉的村庄就坐落在溪流的上游。现在已是晚饭时分,村庄中没有一丝炊烟,也看不到任何活动的人影。只有隐约的白骨暴露在村庄周围,附近散落着奥托米人的服饰。

  “一路行来,帕姆斯邦完全残破,也不知要多少年才能恢复”

  伯塔德摇了摇头。他听过斥候的回禀,知晓犬裔的残暴。犬裔们好勇斗狠,强者为尊,甚至不在意部族老弱的生死,又如何会在意奥托米人的生命?帕姆斯邦残存的人口,恐怕还要低于之前的估计。

  两人站立在小溪边,一边看着夕阳西下,一边商议着北征军事。远远的,几名斥候正从北方奔来。他们背负着代表胜利的绿旗,显然又有捷报传来。

  八月就在厮杀中落幕。三路军团如同奔腾的野牛,狂飙突进着,冲向犬裔部落的营寨,再把一切的阻碍都彻底摧毁。

  轰鸣的山石落入湖中,总会惊起一池的飞鸟。面对存亡的威胁,剩下的犬裔部落终于反应过来。他们忍痛舍弃收获在即的田地,收起简陋的行装,连夜往北方逃去。然而百鸟归巢,飞离的水鸟们尚未死心,纷纷聚集在大型部落的周围,听从着头鸟们的安排。

  在帕姆斯邦的几处沃地,犬裔们逐渐汇聚出数万的规模,形成一片片连绵的营寨。八大部落各自聚拢起附庸的部族,动员起数千战士。各部首领们日夜商议,争吵咆哮,决定着近十万瓜基利人的未来!

第299章 红狐谷地

  连绵的山峦在高原上起伏,变幻出不同的形态,就像是大地母神信手捏成。山峦改变着高原的风向,也影响着溪流的流向。当寒冷的北风被高山阻挡,气候就变得温暖;当山间的溪流在谷地汇聚成小湖,土壤就变得湿润。温暖而湿润的地方,就会形成珍惜的小片沃土。在北地的无际荒原中,这就是部族们厮杀争夺的聚居地。

  阿莫西和斥候们一起,沿着狭窄的山路,登上两百米高的小山。他放眼望去,两条数百米高的山峦从东西平行延伸,在南北贴近合拢,形成了一段二三十里长的山间谷地。一条弯弯的小河沿着山脉的走向,从东方蜿蜒而来。更多的溪流又在谷地中汇入小河,给万物带来生命的源泉。

  “真是一片好地方啊!”

  阿莫西站在高处,望着河流边宝贵的大片绿色,忍不住感慨出声。

  “嗷,这里是红狐谷地,当然是好地方!我们红狐部落是最强大的部落之一,占据的自然也是最好的沃地!”

  伊维坎咧嘴笑道。在整个帕姆斯邦,眼前的山间谷地是仅次于帕姆斯城周边的第二大沃地。

  荒原中的好地方自然不会空着。沿着长长的河流,两边是数以百计的茅屋、棚屋,还有紧靠着河流的农田。在南侵之前,有足足两万多奥托米人定居在此,还建立了一个小型的奥托米城邦。

  犬裔们南下的时候分成许多路,这处面积不小的沃地很快就被红狐部落的奥图瓦看上。奥图瓦拉拢了八大部落中,排在末尾的“红蛙”和“红猫”。三个部落于是合兵一处,把这片沃地攻陷。

  接下来,按照实力分配地盘。红狐部落占据了谷地中心的小城,红猫部落占据了东边的河流入口,红蛙部落则占了西边的谷地出口。至于本地的奥托米居民,除了逃得快的三四千人,剩余的大多被屠戮一空,只留下两千善于耕种的农奴。

  “嗷,南边的地肥沃的很,粮食长得真好!南瓜已经开始收了,就是玉米还要等一个月。这次奥图瓦酋长让我们多种早熟的南瓜,少种晚熟的玉米,战士们本来还偷偷抱怨.现在看来,狐狸酋长就是老狐狸,比我们聪明多了!”

  谷地中心,大片的南瓜已经成熟,数以千计的部落民和农奴正在收割。看到这一幕,伊维坎高兴的笑出声来。他又看向东西谷地的玉米田,撇了撇嘴。

  “红猫酋长是蠢猫,红蛙酋长就是笨蛤蟆!现在仙人掌部落的大军就在东南方八十里外驻扎,不知道啥时候就会打过来。他们守着这么一大片没熟的玉米田,真是想打怕打不过,想走又走不了,真真两头为难!”

  听到这,阿莫西心中一动。他靠近好友,压低声音问道。

  “伊维坎,你经常出入首领长屋,向酋长回禀军情,是个有见

  识的!现在这种情形,三大部落的酋长们,究竟是个什么打算?”

  听着好友的恭维,伊维坎得意大笑。随后,他有些苦恼的挠了挠头。

  “这都讨论了许多天,酋长们的打算,我也没弄明白。奥图瓦首领吩咐部落战士们都收好行装,随时准备撤退。但听三个酋长谈话时说的,好像还是要和南边碰上一碰。眼下有这么多普通部落聚拢过来,大伙儿人多势众,又依托着山谷的地势,总觉得还是能打上一下的,起码拖到山谷中的玉米收获后再走!”

  阿莫西想了一会,同意的点点头。他看向谷地中飘扬的十几个部族旗帜,还有数以万计的部落民。嘈杂的人声布满谷地,落入耳中,在这里都能听见,也莫名给人增添了几许信心。

  随着仙人掌部落的北上,众多瓜基利部落一边往北撤退,一边逐渐聚拢。在帕姆斯邦中,围绕着丰茂的沃地,现在已经出现了两个大规模的部族中心。

  一处是在东北近百里外的帕姆斯城,以最强大的红犬部落为首,那里有五个大型部落,数十个普通部落,估摸着应该有六万多部落民。另一处便是眼下的红狐谷地,以第二强大的红狐部落为首,聚集了三个大型部落,十几个普通部落,至少有三万多部落民。

  “嗯,谷地的部落全部动员起来,应该能凑出一万多能打仗的男丁,健壮的妇女也能帮忙防守。这种优势地形,只要各个部落守好谷口,总能撑到玉米收获的时候!”

  阿莫西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望向周围。谷地南北都是连绵的山峦,只有几条像脚下这样狭窄的山道,根本难以通行大军。谷地东南和西北则各有两处险峻的谷口,勉强容许两百人并排通过。只要依仗地势,把几处谷口守好了,应该可以一战吧?

  两人心事重重,看着脚下的谷地,努力拼凑出一些信心。他们都近距离看过仙人掌部落打仗。对方的弓箭虽然厉害,但是仰攻谷口,射击的威力就会被地势抵消,难打的厚皮武士也可以用威力巨大的投石来应对。

  好一会后,阿莫西勉强笑了笑。

  “伊维坎,这次侦查和几天前没什么变化。仙人掌部落的军团还停驻在东南八十里外休整。估计他们的粮食也不会很多,打不打的起来还不一定.没有大事的话,我就先回部落了!”

  “那好吧,我先去回禀酋长。等晚上有空,找你一起吃肉!嗷,也喊上你射术出色的女儿!我还有些库存的刺鼠肉,烤一烤,就着新鲜的南瓜吃,可香了!”

  “行!阿兰的射术已经超过了我,也只有你能再指点她一下了!”

  “好!嗷,再过两年,阿兰就能把头发染成红色了!真羡慕你!”

  两人互相捶了捶对方的胸口,就此告别。伊维坎带着红狐斥候们,沿着狭窄的山道,翻过

  小山向北,返回谷地的中心。阿莫西则带着几名部落的斥候,沿着山峦向西,去往西北的谷口。

  众人一路西去,远离人烟繁茂的谷地中心。阿莫西的部落作为红狐大部落的附庸部族,自然没法在肥沃的谷地中定居。他们被分配在西北的谷口外,依托山峦的余脉,位置更为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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