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经济上行期的美。
“不是,我请问了。”走到这,邦多实在没有忍住,“贞德堡近期人口增长了多少?”
“近八年吗?”乱发男子很快就给出了一个数字,“自然人口增长了近30%。”
这里说的自然人口增长,除了新生儿之外,就是主动迁来的外来移民。
因为当初霍恩为了集中力量干大事,可是大量将急流市和夏绿城的工匠集中到了贞德堡。
尽管30%这个数字不小了,但实际上,这是远小于实际数值的。
因为对于外来移民们来说,我都到贞德堡了,干嘛不多走两步去圣械廷呢?
“自然人口增长增加了30%,就是一万人左右,那也用不着到处建房子啊?”
“这我就不知道了……”
莫洛卡毕竟是第一次来,不知道是应该的。
准确来说,这是因为这些无裤汉的思维还停留在帝国传统城市的基础上。
帝国传统城市,大多是教区与集市发展而来。
由于虹吸效应,大部分的财富都被上层寡头与贵族们吞下,所以城市中绝大多数人群都是平民。
就算是市民阶层,他们扮演的角色也只是贵族的仆人。
平民往往代指被雇佣劳动的人,而市民大多是高工资或单纯食利阶层。
任何一家城中开设的店铺,背后必定是某位寡头或贵族。
店铺在维持自身存在外的大部分收入,都被他们夺走用于自身的奢靡生活了。
法兰与莱亚的奢侈品与艺术品市场如此繁盛,就少不了这群富裕贵族与寡头们的功劳。
可在圣联,却是不一样。
工商业的崛起和旧日权贵们的陨落,使得大量平民完成了阶级跃迁,成为了市民阶层。
与那些贵族与寡头不一样的是,这群市民财富水平更低,并且同样要参与劳动。
因为他们不像贵族与寡头有特权,需要直面市场竞争。
同时,他们经营工商业除去交税的那一部分外,大多都可以用于发展自身与自己的消费。
这也是为什么霍恩会搞足球赛、剧院这些所谓的“面包与马戏”项目。
不是为了收买民众,而是为了刺激消费。
霍恩曾经将其戏称为“工资回收计划”。
市民的需求与平民的需求是不一样的。
一个千把人的以平民为主的小镇,一座教堂足以提供所有的服务。
可一个三四万人的城市,就不是一个教堂能够解决的了。
更何况这群新兴的市民阶级,同样有着精神文明上的需求。
他们需要剧院、学校、邮局、餐厅、咖啡馆、医院、图书馆与俱乐部。
钱只有流动起来才算钱,埋在院子里只能算是破铜烂铁。
贞德堡的自然人口增长只有30%左右,可旧有人口阶层跃升却有10%到20%。
也就是贞德堡先前的平民中,有10%到20%,从贫困变为温饱或从温饱变为富裕。
这也是圣联人骄傲和对霍恩崇敬的根本,他们中的一部分,真的过上了《天国梦》中的好日子。
“到了。”来到一处杂草丛生,但还算干净的院子前,孔普夫侧过身,“你们今晚就可以在此安家了。”
对于这群无裤汉来说,这种简陋的房子,已经算是豪华了。
莫洛卡和库瓦斯克等人正要往里走,孔普夫却是叫住了他们。
“至于莫洛卡先生,还有库瓦斯克先生,请跟我来,帕拉克先生要请你们吃晚餐。”
(本章完)
第1132章 我的叔叔帕拉克
邦多带着无裤汉们,站在高大的院门前,望着这间三栋四层高的建筑。
这公寓原先是青石砌造,米浆黏合,外观看上去就像一块青色大岩石。
不过它在门前装了一个三角形的白色大理石山墙,山墙下是一扇黄漆大门。
第一层墙面看似是半埋入的白色大理石竖纹莨苕叶立柱,但仔细一看,便能看出那是木头的镶板。
镶板,简而言之,上色的木头浮雕。
无裤汉一行人所住的军械库公寓,是在原先的军械库基础上扩建改造,再格出单间。
一楼是食堂、大厅和浴室,二楼就是一个个小房间,大小20平米左右能住四到六个人。
它如今是一家刚刚建好的廉租公寓,享受政府补贴,专门供外来移民与务工人员歇脚。
所以这间公寓只提供短租,最长三个月,不管找没找到工作都得走人。
但另一方面,公寓本身还会提供廉价的餐饮。
如果愿意帮助打扫卫生的话,剩饭剩菜可以免费吃。
不过帕拉克已经提前给他们付好了一个月的伙食费,无裤汉们坐下便吃就行了。
分配好了床位,已经到了傍晚。
夕阳西下,金红色的光泽照耀着墙壁神龛中供奉的圣孙半身像。
那半身像的眼睛,似乎是玻璃制成,还能熠熠生光。
无裤汉们再也捱不住饥饿,拖着沉重的脚步,纷纷来到食堂。
两排还没开张就油腻腻的柜台之后,十几个膀大腰圆的大娘提着半人高的铁锅走上前。
铁锅里则是棕色浓郁的粘稠酱汤,这是用猪骨鸡骨配胡椒与面酱调制而成的。
大娘见无裤汉们来了,扯着嗓子吼道:“排队,一个个来领,从你那,开始!”
被大娘指中的邦多头皮发麻,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走上前去。
大娘粗壮的小臂,捏着铁勺,在铁锅中一搅和,原先还算平静的汤面顿起波澜。
一瞬间,什么菜叶、内脏、碎肉、粉条配合着鸡蛋丝咕嘟了上来,一股带着肉香的奇异热气扑上面门。
眼皮抽搐着,邦多接过两块黑面包和一碗肉酱汤,随处找了个桌子坐下。
望着碗中泔水般的浑浊物,邦多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人在屋檐下,是的确得低头,可这头低的太过了,都低到土里面了。
换做是莱亚或诺恩人,乃至法兰其他地方的人来了,那都是必定大快朵颐了。
可邦多他们,可是丘城城墙根脚下生长起来的。
丘城号称是美食之都,哪怕是街头小吃都要做的精致好看。
鲜丘菜,讲究的就是味道纯美而汤色、味香一致。
哪有这种棕黑色,气味刺鼻古怪,看了叫人恶心的汤啊?
“唉,来之前就该想到的。”邦多用木勺搅着肉汤,鼻端闻到肉香,却是怎么都下不了口。
圣联这边,吃的自然是千河谷菜。
但千河谷菜没有高下之分,却也有雅俗之别。
昂贵的菜有,廉价的菜也有,这才叫健全。
千河谷菜是根据法兰菜进行的改良,根底其实是所谓的妈妈菜或农家菜。
比如让娜经常给霍恩做的,他们俩以前只能逢年过节才吃的炖杂碎。
在霍恩的改良以及调味料的调制下,已经分化成了民间版本的山地杂烩与昂贵版本的胡椒羊汤。
至于邦多他们吃的,便是山地杂烩。
不过到目前为止,无裤汉们尽管饥饿至极,却是不敢下口。
“你们吃啊,怎么不吃呢?”领头的大娘敲着锅盖问道。
“太烫了,我们放放凉……”
“哎呀,放凉了就不好吃了。”那大娘热心地给不冒热气的碗里都添了一勺。
不知道是谁,实在是扛不住饥饿,先拿起勺子吃了一口。
只一口,那人的动作就停住了。
“你怎么真吃了?”
“诶,我问你,好吃吗?”
周围的人纷纷侧目。
不等回话,那人又一次大吃了一口。
这一次他还不说话,就是大口大口地吃着。
嫌木勺浅,他干脆五指揸开,托住碗底,溜着边地将那琥珀色酱汤吸的呼噜噜响。
等碗内矮下去一层,他吃的额头汗都出了,右手扇了扇风,拈起湿了的领子,犹不罢休。
这一手拿起勺子,又在碗里搅合起酱肉块白鸡蛋丝吃了。
那粉条丝溜溜入口,瞬间就在嘴角溅起油腻腻的汤色。
“过瘾啊,过瘾!”
都没用多久,木碗便见了底,他饶是不满意,再拿干面包擦着碗底,浸湿了汤汁又大口咀嚼起来。
“你疯了?”
“不是,真的好吃,你信我的。”
见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其余人纷纷跟进,迟疑着吃了。
“哎哟,诶,啊哦哟!”
“嚯,我还吃一香肠呢!”
邦多见众人都吃了,迟疑着也舀了一口送入嘴中。
很快,一股冲人的辣味咸味鲜味裹挟住了口腔,油润润的,杂烩中不知道什么的玩意儿还有些弹牙。
第一口还行,只觉得味道古怪,甚至舌头还有点疼。
再吃第二口,嘴巴就适应了这味道,肚子暖了,胃口开了,汗水出了,就止不住吃第三口。
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邦多顾不得什么坐姿,只觉得出奇地饥饿。
法兰那边的底层廉价食物,往往都是腌制品为主,奶酪青菜瓣浆果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