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芝调侃道:“你不是说不吃的吗?”
格蕾红着脸,理直气壮道:“我一直觉得你的厨艺非常可以。但这肉到底有没有毒,现在我还不能断定,我作为护卫,替你尝试也是无可厚非!”
叶芝乐呵一笑。
甄子丹手指着一个地方笑·Jpg
身为龙裔的你,已经成功打入人类内部,学会了人类本质。
真香!
……
白夜城。
这座雄关要塞依山而建,壁立千仞,直面巍峨连绵的绝岭山脉。一旦晨霜岭在蛮族的践踏下失守,白夜城便成为王国的铁壁。
太阳已经落山,雪地反射出的光倒映在天幕中,状如白夜。
城堡中。
宴会觥筹交错,一众贵族喝得酒酣耳热。
“慷慨的托马斯大人,愿圣光庇佑您!”
一名地中海发型的修道服男人举起葡萄酒杯,醉醺醺地敬酒。
主位上,双下巴的白面男人露出和善的笑容,开口道:
“主教,您不妨也尝尝这款奶酪,味道相当不错。”
修道服男人瞥了眼桌上长满霉斑的奶酪,哈哈一笑,顺口带过。
白面男人也不为难,含笑着低垂目光,凝视碗中奶酪奇特的纹理。
那淡蓝色的霉斑倒映在托马斯伯爵的蓝色眼底,烛火摇曳,转眼已是深夜,他坐在书桌旁安静翻阅手中的文书。
他的总管侍立在旁,低声道:
“伯爵大人,那头鹿鹰兽进入了晨霜岭的领地,后被伯朗第家的幼子,叶芝亲率卫队剿灭。现在,城中有传对您威望不利的流言,我已派人严查。”
白夜城没能剿灭的鹿鹰兽,竟然被绰号“朽木”的男爵解决。
北部行省的贵族们纷纷命人煽风点火,准备看一场热闹。
托马斯伯爵微微一笑,道:
“一头鹿鹰兽探不明深浅,对当下局势我已有预料。不过,已经能够证明那位男爵,绝非传闻中的草包。”
总管道:“星光商会的首领,莱娜·星光对于晨霜岭尤为看重,给予晨霜岭大笔投资,此事非常可疑。”
“没什么可疑的,不过是那位男爵有秘方,莱娜有销路,一拍即合罢了。”
托马斯翻阅下一页文书,平静地道:
“你要是尝过晨霜奶酪的味道,就会明白以那位男爵的野心,绝对不会放弃他的封地。”
总管举棋不定:“伯爵大人,您的意思是……”
“晨霜岭壮大,有望帮助白夜城分摊应对寒潮的压力。虽然这份帮助相当渺茫,呵,聊胜于无吧。”
托马斯捏了捏双下巴:“你去送200枚金币给到晨霜岭,再挑件趁手的附魔剑。他若是个聪明人,会明白我的意思。”
总管听到数字,眼神一惊,躬身道:“遵命。”
“此外,算算时日——”
托马斯道:“【铁誓卫队】的亲卫队长,也该归乡了吧?”
“那位守卫皇帝陛下,威名远扬的队长,已经率领小队离开帝国边境。”总管道:
“从路线来看,她打算经由金狮王国,跨越绝岭山脉,返回北境。”
“那女人手里有一支铁誓卫队的精兵,连寒潮都杀不死他们。”
托马斯眼底闪过一丝冷峻。
“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招募铁誓卫队为我所用!”
话说最近圣兽之王好像口碑很好,可惜要码字玩不了QAQ
求求求推荐票啊啊!!
第30章 生命之树
清晨。
一辆饰有松鼠纹章的马车,停靠在领主府的正门前。
车夫翻身下马,与德里克进行交接。
“我是来自白夜城的使者,我家领主大人命我为叶芝男爵献来礼物,以感谢他为剿灭魔兽所做的付出。总共是两百枚金币以及一柄附魔单手剑,还望您当下清点一番。”
德里克疑心自己听错了,来自白夜城的礼物竟如此丰厚?这已经远超狩猎一头二环魔兽该有的报酬!
清点无误。
德里克与使者客套一番,目送马车远去,随后快步进入领主府汇报给叶芝。
“夺少?”
叶芝正在看书。
手里那本《异种族风俗指南》再怎么博大精深,也比不上金灿灿的“大帝头像”。
啪地一声,把书合上,叶芝再次确认道:“两百枚金币?外加一把附魔武器?”
很快。
德里克呈上一个小铜箱子,以及一把插入皮革剑鞘内的紫檀木手柄单手剑。
叶芝打开箱子,金光一时晃了下他的双眼。
伸出手掌,感受五指深入金币堆的快感,叶芝旋即捏起一枚金币,面带笑容地打量着。
金币正面,是赫赫有名的洛林大帝。
当年他率领十二名传奇强者组成的圣堂骑士团,横扫中庭大陆,建立庞大帝国。
这位天降猛男一度让教会感到恐慌。既然打不过,教会便公开声称,洛林大帝是受圣光认可的【圣君】,大帝也笑纳了这一称号。
但叶芝记得《幻翼》剧情,这位大帝压根不相信圣光,把圣光教会立为国教,纯粹是为了巩固统治而已。
罢黜百家,独尊圣光了属于是。
金币的反面,雕刻着一棵树。
这是【世界树】的图案。
这片大陆上的人们相信,世界的本质是一棵参天巨树,因而命名为世界树。
白夜城送来的两百枚金币,就当下而言,属实是笔巨款。
“还给我送了一柄附魔单手剑——”
叶芝抽出这柄常用于彰显贵族身份的细身剑,上下打量,道:
“白夜城主,这是在向我献媚啊!”
“领主大人,托马斯伯爵的示好有违常理,怕是另有所图。”德里克说。
同为贵族,一名伯爵并不一定就比男爵更具实力,得看封地、廷臣、部队等综合因素。
但托马斯雄踞白夜城,根本没有理睬一个晨霜岭男爵的必要,他的此番态度令曾经混迹王都圈层的德里克,心中满是疑虑。
叶芝颇有自知之明,深知自己并不比这个游戏世界里的“土著NPC”更聪明。
幸好。
自己有剧情先知的优势。
白夜城主在剧情里有不少戏份,此人广结贵族,囤粮筑墙,藏拙于外,颇有时机一到,邀请各路诸侯共襄盛举,上王都清君侧的意味。
而当下,托马斯的主要心思,都在于如何从统治他的哈德森公爵手底下独立出去,为此需要拉帮结派。
法理来说,叶芝的领主是当今的金狮国王,不过晨霜岭的地缘极为特殊,叶芝和一个独立统治者几无区别。
晨霜岭能为白夜城缓解应对寒潮的压力,这也是托马斯伯爵示好的主要原因。
领悟到这层意思,叶芝大方收下这笔丰厚的礼物,命令德里克向白夜城写一封感谢信。
旋即,细细观察,自己的第一把单手剑。
「灵盾之剑:以碳钢经过淬火工艺铸造成的钢制细身剑,剑身轻薄而直,手柄用优质黑檀木制作。附魔:护盾术」
灵盾之剑的剑身中央有一条浅浅的血槽,护手呈月牙形,剑柄末端装有一个球状挂坠,整体优雅,配合皮革剑鞘,挂在腰间非常能凸显气质。
细身剑本就权贵们常用的仪仗剑。
这柄附魔单手剑还是天然的施法道具,叶芝伸出两指,轻轻抹过细身剑的血槽,法力波动顿时萦绕在他四周。
「护盾术:一环。制造一面看不见的法力护盾飘浮在你身边,能够拦截所有瞄准你的魔法飞弹。」
魔法飞弹,又叫奥术飞弹,低环法师的神技,一种拥有自瞄、必中的强大法术。
有了这把灵盾之剑,就不怕被不讲武德的敌方法师,暗中用魔法飞弹偷袭了。
随后。
叶芝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试着挥了挥细身剑。
前身的战技天赋约等于零,不论是骑术还是剑术都十分堪忧。
叶芝收剑入鞘,喃喃道:
“若能成为吟游诗人职业序列里的剑舞诗人,剑术也能够得到提升……”
这时。
“叶芝,有件事!”
门外传来格蕾的声音,她推门走进。
“距离村外大概半天路程,发现疑似地精小队的痕迹,数量约有二十多只,弗卡斯已经率领民兵队前往清剿了。”
叶芝:“地精?”
格蕾抱着手臂,说道:“这种类人生物身材矮小,繁殖迅速,是人类的死敌。王国境内的地精几乎绝迹,但咱们这里靠近绝岭山脉,有地精来犯也很正常。”
叶芝沉吟。
一名训练有素的民兵能同时对付两只地精。
若情况属实,这支地精小队将成为民兵队实战的宝贵机会。
寒潮将至,魔兽进犯得也将更为频繁,我不可能每次都亲自出征,交给弗卡斯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萝塔也跟着一块出发了。”格蕾想了想,说道,“我总有种预感,那孩子距离晋升一环巡林客,应该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