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飨之诗 第494节

  说着,菲尼克斯再度流露出阳光明媚的微笑,道:

  “可能会去罗兰王国的骑士大会凑凑热闹吧,但也说不准,未来的事情…谁知道呢?”

  菲尼克斯耸了耸肩。

  眼前浮现菲尼克斯面对流脓者那英勇无畏的表现,叶芝沉吟片刻,道:

  “阁下要不要考虑,担任我麾下的骑士?”

  菲尼克斯微微一愣,诧异地看向叶芝,一脸的不敢置信。

  叶芝又重复了一遍,微笑道:

  “我麾下,正需要阁下这样精通医术的人才。”

  “你若加入,不灭之剑‘杜兰德尔’也可以暂时由你保管,报酬方面必然会比医护骑士团更高……阁下觉得呢?”

  以叶芝现在的身家,完全有底气雇佣一名六环大师。

  实际上,到了六环大师这个地步,已经不缺财富与资源,效忠于人更多出自精神层面的考量。

  菲尼克斯沉思良久。

  对方是家喻户晓的艺术神选,而今又成为月光神选,在月光教派中拥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而与他合作,谈得上是愉快,况且也可趁这段时间,思考自己未来该怎样与教廷相处。

  “我明白了。”

  菲尼克斯深吸一口气,单膝跪地,献上骑士礼。

  “以菲尼克斯之名,叶芝·伯朗第阁下,我愿以性命起誓,将成为您麾下的骑士,为了您的荣誉而战!”

  *

  两日之后。

  月峡堡的混乱,渐渐平息。

  肆虐城市的瘟疫,也得到明显的控制。

  叶芝成为月光神选的消息,飘扬过海,传入金狮王室。

  特蕾莎女王步伐匆匆,将这封信函带给烈阳斗狮共阅,旋即交换眼神,看到对方彼此眼中的震惊。

  “叶芝,不是去月光教派学习战技去的吗?”

  烈阳斗狮语气古怪。

  “怎么一眨眼之间,就变成月光神选了!?”

  特蕾莎同样惊奇不已,轻声道:

  “艺术与月光的双神共选,历史上前所未见!”

  “不仅是前无古人,他将来若开启圣域,有希望同时掌握两大领域!”

  烈阳斗狮严肃道:“但他如此出彩,必定遭到教廷的忌惮,先王定下以法师公会抑制教廷的策略,我等需继续遵循,并在必要时为叶芝提供援助。”

  特蕾莎颔首道:“您的想法,正是我的心声!”

  罗兰王国,枫丹白露,镜厅。

  年轻俊朗的金发少年,穿着长筒袜与高跟靴,翻阅手中的羊皮卷,满脸诧异。

  “叶芝·伯朗第,成为月光神选?!”

  路易斯国王的语气难掩惊奇。

  “这消息当真属实?”

  “回陛下,已经再三确认过,当今月光神选,正是忍冬花公爵,叶芝!”

  “可他分明是艺术神选,竟然还能得到月神的青睐?”

  路易斯的神色有些不可思议。

  “这的确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例。”

  廷臣道:“但不论是月光流派还是艺术流派,都在决斗中不占优势,今年的骑士大会,冠军的荣耀一定会属于罗兰……”

  话还没说完,路易斯指着年迈廷臣的鼻子,呵斥道:

  “愚蠢的家伙!多神共选的含义,怎能简单用决斗的胜负来概括!叶芝·伯朗第,他的事迹已经称得上是艺术!”

  “我的宫廷里,不需要这种对艺术不敬的家伙……来人!”

  看着怒气冲冲的少年国王,一名年迈廷臣老神在在,暗自思忖:

  “陛下似乎对那叶芝·伯朗第颇为感兴趣……”

  “想必,是出于对同类的嗅觉,太阳王陛下,亦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神选……”

  月峡堡。

  书房里。

  格蕾后知后觉,满脸震惊,大声道:

  “什么,城里传的那个月光神选,说的是你?!”

  叶芝:“……”

  好快的反射弧!

  叶芝云淡风轻,表示出门在外,身份不值一提,实力才是关键。

  “骑士大会的冠军奖品,义父点名要的黄金之剑【咎瓦尤斯】,里面有着朗基努斯枪的碎片,我势在必得……”

  叶芝暗自思忖:

  “先向阿忒弥斯学习箭术,然后在大会上,体验一箭秒人的快感!”

卷末感言

  《当我们谈论写作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我时常觉得我是幸运的。

  早在初中,老师命题作文《我的理想》,当时我写的就是,我想要成为一名网文作家。

  那时每周五放学时,我都会拿出从平日早饭钱里省下的五块钱,去书报亭买一本知音漫客。

  知音漫客开办了名叫《小说绘》的刊物,每月上下旬发售,售价十元,后来名声大噪的龙族,就在上面连载。

  那时候的网文方兴未艾,实体出版大行其道,畅销的网文总能在新华书店的“网络文学”一栏见到。就在新华书店,我看了许多当下仍旧火爆的名作,印象最深刻的是《恶魔法则》。

  嗯……西幻作品,烂尾了,且精神续作也烂尾……

  后来龙族火遍大江南北,龙三每出一部我都会第一时间赶到书报亭,至今仍记得龙三结尾带给我的震撼,直面而来的情感冲击让我怅然若失。

  要不然,俺也试试?

  除了网文外,当时我在新华书店还看了很多意林经典译作,什么包法利夫人,呼啸山庄,希腊神话,圣经神话……我开始幻想,当我成为网文作家,我会写什么。

  最初设想的是,我要写一个穿越到西方神话世界里的故事。

  我在书桌上刻下希腊神话十二名主神的名字,火神赫淮斯托斯、爱神阿芙洛狄忒、酒神狄俄尼索斯这仨的名字最长最难记,好不容易记住之后,无事发生,毕竟这些东西不论在生活还是学习中都是无用的。

  那什么是有用的呢?

  《庄子》里有无用之用的说法,一颗大树如果长成适合当做木材的形状,那它就难逃被伐倒的命运,但如果它长成毫无用处的榆木疙瘩,那它就可以安稳生存……噢对了,这则故事也是从意林里看来的。

  我想说的是,你先别管这树有没有用,你就说它是不是树吧。

  是树,OK,那这就是它的价值,它的意义。

  写作也是一样。

  一个二十多岁没有工作的年轻人,往往会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

  这是因为这个时候大家都在思考,到底什么是人生的意义,有了追问就有了回答,不论对错,付诸笔尖,就有了写作。

  编辑常常说,写作最重要的是表达。

  只要弄清楚想要表达的主题,一本书就会朝着主题的方向一路狂奔而去。

  我开始在起点上传作品,我想要表达我对宝可梦的热爱,表达人与宝可梦之间的情感,我做到了,我写的宝可梦同人现在还会被人偶尔提及,这对一部完结多年的作品来说,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后来我开始转型,在摸索转型的道路上深感痛苦,因为我一时间找不到我想要表达的东西,找不到我甘愿为之燃烧激情,哪怕做梦都在想着怎么让它变得更加精彩的东西。

  我花钱很节省,因为我一年到头足不出户,窝在家中眼眶发黑对着发光的屏幕噼里啪啦应该是我与许多同行的常态。

  而在这毕业后的几年来,我一直都是全职的状态,没有步入过社会,没有尝过恋爱的酸甜,没有和爸妈敞开心扉的交谈……我一直在寻找我想要表达的东西。

  我的灵感,我的激情,我的缪斯女神。

  我应该是找到了。

  那句话是,去码头整点薯条。

  哪怕天塌下来也没有去码头整点薯条来得重要。

  只要事情还没结束,那总会迎来转机……跌穿谷底也能看见不一样的风景,咸鱼望向高空时的憧憬,一定是要比站在高不胜寒的山头向下张望来得热血激昂。

  不瞒各位,在开书之前,对于这本书的构想,我是想写一个类似《剑风传奇》,哪怕经历绝望也要拿着斩龙砍砍砍的故事,好比折磨中一直推着石头向前的西西弗斯。

  这就涉及到战斗、神话、宗教元素。

  和开篇的美食、种田、领主元素背道而驰。

  原因是,在临近发书的前几天,我产生了畏惧。

  我害怕扑街,害怕我的表达功力欠缺,于是我临时改成了我上本书的美食、御兽题材,缝合《迷宫饭》套上领主种田的外壳。

  开局比较理想,成绩蒸蒸日上,一路到了五千均,还在不断上涨。

  大概是在第一卷完结,使徒出现之时,我的积累与开篇脑洞用尽,拿出了我一开始准备好的故事,于是大家会看到书的基调发生了很大改变,追读跌了也是在那时发生。

  这是身为作者的我的失职,是框架不完善与一时取巧所犯下的过错,我改悔。(ω)

  (更大原因是太菜了……菜就多练。)

  其实一直按照御兽、美食、日常的套路写下去,肯定是我比较拿手的,成绩方面会比现在更好……

  

  但事已至此,我只能汲取经验教训,在后几卷里给大家带来更精彩的故事。ε-(`;)

  我的编辑建议我,你不能完全抛弃开篇的元素,如果你又割舍不下自己的表达,那么就在下一卷调整框架,试着将它们结合起来。

  虽说很难,但试一试,总会有收获的。

  我:“谢谢你,我正好要开新卷,趁着卷末感言做总结,然后请假一天!”

  编辑:“@#¥@¥&%!”

  下一卷的主要内容,是罗兰王国的骑士大会,以及魔神、地狱线的推进。

  罗兰王国是以法兰西为原型,我会试着将决斗和烹饪文化结合起来。

  卷名为,《尼伯龙根的指环》,对应下一卷的主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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