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可以相当平和地结束的决斗游戏顿时变得危险起来,在昏暗的光线下,围着打靶桩奔驰的骑手已经不能心平气和地去捕捉盾牌的位置,他们只能在旋转的色带中凭着自己的本能来刺击,不仅如此,他们也只能刺在盾牌的边缘,如果击中盾牌的中间位置,就没法及时收手,接踵而至的沙袋会撞中木棍然后把人也拖下马背。
幸而这时候最后一丝不祥的红光也已经快要消失了,在几乎连续不断的“乒乓”声中,鲍德温正准备命令他们停下,却听到亚比该尖锐地叫唤起来,“七记!大卫,他是六记!你赢了!”
这时候塞萨尔已经在勒住小马,大卫听见了,却如同在熊熊燃烧的柴薪上撒上了油脂,如果塞萨尔只击中了一记,或是两记,他倒愿意承认是自己得到了胜利。
但六记?别忘了他是先手,他本该比塞萨尔更多一记,想到这里,他不但没有停下,反而更为热血沸腾,看着盾牌边缘折射出的一点微光,他毫不犹豫地倾斜身体,刺出木棍。
几乎与此同时,他就知道糟了。
他击了个空,木棍被后来的巨大力量卷向漩涡的中心,他的身体同样被无形的大手抓住,掷向犹如魔鬼巨口的打靶桩。
塞萨尔的反应远超过训练时的任何一刻,在亚比该大喊大叫的时候他就丢掉木棍奔到了大卫身侧,在大卫向打靶桩侧身的时候他也已经伸出了手——他抓住了大卫的斗篷,虽然无法完全消弭其鲁莽的后果,但至少没让这个少年人被卷入飞快旋转的横杆,被盾牌与沙袋持续重击。
现在大卫只是落了马。
其他侍从们嚷嚷着跑了过来,围着他,过了大约半刻钟,大卫才从地上坐起来,鼻梁歪斜,满口是血,但他还是挣扎着说:“……我输了。”
“你明明比他多了一记,不,两记!”亚比该喊道。
“最后一下我没击中,”大卫坚决地说:“先手原本就该让一子。”而且……无论他怎么说,这场比试对塞萨尔还是不够公平的。
的黎波里伯爵的继承人擦了擦脸上的血,看向昏沉天色中的塞萨尔,本来他是看不清的,今天塞萨尔身着灰黑色的外套,几乎能与黄昏时刻的城墙融为一体,但王子鲍德温已经走近了他的新侍从。
自从被确认得了麻风后,鲍德温的衣着就从奢侈转向了朴素,时常穿着一身谦卑的本白长袍,他正在和塞萨尔说话,检查他的手。
塞萨尔的右手无力地垂着,刚才他为了拉住大卫,无暇考虑姿势和用力方式,腕关节脱臼了。大卫怔怔地看着他们,想起很久以前,他在武技课上受了伤,鲍德温也这样看过他的伤势。
“没什么大碍,”鲍德温说:“修士马上就来。”
一直在旁边监督的骑士果然很快就叫来了修士,他们不被允许,也没有这个能力治愈鲍德温的麻风,但要治疗塞萨尔的脱臼,以及大卫的鼻子骨折,牙齿脱落倒不成什么问题。大卫的血止住之后,推开了修士和同伴,径直走到鲍德温面前:“殿下,”他说:“让我回来吧,我不怕麻风病。”
鲍德温注视了他一会,“别说这种无用的话。”
如果说输给塞萨尔让他如遭重击,那么鲍德温的话就像是刺向他心口的一把匕首,将里面的污秽都掀开了暴露在天光之下,大卫皱着鼻子,咬着嘴唇,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这是歉疚与痛苦的眼泪,为了他的卑劣。
他的父亲的黎波里伯爵在被阿马里克一世拒绝了一次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让他回到王子身边的事情,大卫知道这不单是因为麻风病,还有鲍德温可能要被剥夺继承权,被发配到修道院做修士的缘故。
伯国的主人怎么能去做一个修士的仆人呢?
————————————
这件事情很快传到了的黎波里伯爵雷蒙这里,雷蒙对大卫输了比斗的事情并不在意,毕竟骑士们几乎只用刀剑说话,一介凡人如何能够确保自己永生不败?至于那个招人厌烦的仆从……希拉克略也已经提醒过他。
既然阿马里克一世与鲍德温都已经给出了承诺,作为臣子他就不应越俎代庖,至少在对方尚未玷辱骑士的荣誉之前,他应当赋予对方应有的尊重。
他烦恼的是如何面对儿子大卫,若说他继承了祖父图卢兹的雷蒙四世的一半固执,那么大卫就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雷蒙曾经骄傲过自己有着这么一个勇敢且品德高尚的孩子,现在却要为这份正直担忧。
大卫原本有许多话要说,鲍德温曾经对他如何的好,简直与有血缘的兄弟一般;阿马里克一世也把他当做子侄看待;作为一个将来的骑士,他本应将自己的忠诚与怜悯交付给曾经发了誓的主人……
但一看到他父亲脸上那些深刻的皱纹,银白中混杂着黑色的短发,复杂难明的眼神,他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的黎波里伯爵雷蒙如今也不过三十五岁,他的苍老都是由战争与劳碌带来的,而他付出一切也不过是为了图卢兹的约当能够在阿拉比半岛上将血脉永远地流传下去——鲍德温是阿马里克一世的独生子,他何况不是的黎波里伯爵的独生子?
“对不起,”他哽噎着说:“对不起,但爸爸,我想念鲍德温,我很想他。”
的黎波里伯爵深深地吸了口气,走上前去,紧紧地将大卫的头抱在自己胸前,“怎么会这样呢?”他无数次地重复着问自己,问上帝,问冥冥中不可测的命运,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答案。
此时大卫却突然有了个想法:“爸爸,”他抬起头,殷切地问道:“我能与鲍德温成为天主见证的兄弟么?”他想起来了,他和鲍德温都还没举行过拣选仪式呢。
雷蒙迟疑了一会,“恐怕不行,”他说,“鲍德温的拣选仪式可能要提前举行了。”阿马里克一世肯定也对他们的迟疑有所不满,他借着他们的手考验新的仆人和侍从,却不再允许他们的儿子再一次成为鲍德温所信任的人。
他不去看儿子失望的脸,叹了口气,重新回到书桌前,投入到无尽的公务中,希望它们带来的烦恼能够取代这些无从解决的忧虑。
————————————
“蠢货!”
亚比该被一记耳光抽到了地上,他耳朵轰鸣,眼睛肿胀,嘴巴里面又甜又腥。
“要是弄脏了我的地毯,”安条克大公博希蒙德轻轻地说:“我就用鞭子抽你!”他看着亚比该急急忙忙地按住了嘴,眼中的轻蔑更是不加掩饰:“我还以为你做了什么好事儿呢?!原来就是这个?”
亚比该偷偷地用天鹅绒袖子吸走了快要溢出来的血,急急忙忙,语无伦次地解释道:“但是……父亲,只要他们争斗起来,无论谁输谁赢,对我们来说,都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他竭尽全力地阐述着自己的想法:“大卫赢了,鲍德温肯定会厌恶那个令他蒙受了耻辱的奴隶,并且疏远他;若是那个奴隶赢了呢?就如我们看到的,大卫颜面无存,今后那奴隶更是没法得到的黎波里伯爵一星半点的好感……”
博希蒙德听了,竟然发出一声锐利的笑声来,这个笑声可不代表赞许,反而满怀讥讽。
他大踏步地走到儿子面前,俯下身来,两张极其相似的面孔靠在了一起。
我们曾说过,阿马里克一世犹如一头盛年不再但威势犹存的狮子,的黎波里伯爵好似一头沉稳强壮的巨熊,安条克大公呢,他就像是猎豹与狐狸的综合体,矫健而又不失机敏,他的容貌在三人中是最可称道的,但不管怎样俊秀的面容,在失望与暴怒的折磨下都会变得格外恐怖。
“再说一遍。”他命令道。
“就……就是……他们争斗起来……”
“不是那个,”博希蒙德冷冷地说道:“‘奴隶,那个奴隶,那奴隶’……可怜的小傻瓜,你说了那么多遍奴隶,却没觉察到吗?”他充满了怜悯地说道:“你撺掇的黎波里伯爵的独生子去和一个奴隶决斗,就意味着把他放在了和你们平齐的位置上啊!”
第13章 神之子与人之子
塞萨尔后来听说,大卫又连续参加了好几次侍从间的决斗,并且获得了毋庸置疑的胜利,他将胜利品分作两份,一份奉献给天主,一份奉献给希比勒公主,也算是洗净了失败的耻辱,重新得回了自己的荣誉,毕竟大卫还不算是真正的骑士。
不过这些都与塞萨尔没有太大关系了,他和鲍德温正陷入对小马波拉克斯与卡斯托的狂热爱恋之中。
波拉克斯和卡斯托就是阿马里克一世的黑色公马与一匹白色阿拉比马的双生子,拥有父亲与母亲的所有优点,头颅小巧,脖颈与马腿修长,背部短,胸膛宽阔,哪怕还不足一年,见了它们的人都认为它们会成为一对优秀的战马。
波拉克斯是黑色的,额头上有一颗白色的星星,卡斯托是白色的,额头上有一颗黑色的星星,它们的名字正来自于希腊神话中的双子星,神王宙斯与斯巴达王妃乐达之子,波拉克斯是神之子,而卡斯托是人之子,所以在鲍德温原先的计划中,他会将卡斯托赠给他最信任的一个朋友,也就是的黎波里伯爵之子大卫。
现在卡斯托属于塞萨尔。
卡斯托与塞萨尔曾经见过与接触过的马完全不同,这种诞生就是为了战争的马匹,还是马驹的时候就体现出了许多超出同族的特质,更进一步地说,它要比很多愚钝的仆从都要来得聪明,也要比任何钢铁的车辆更能如臂使指,哪怕塞萨尔是第一次骑在它身上,也能强烈地感觉到它有多么灵巧与默契。
没有卡斯托,塞萨尔不觉得自己可以这样轻易地抓住大卫。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说:“那时候我的膝盖和小腿紧贴着卡斯托的身体,我可以感觉到它的心脏正在剧烈的跳动,正与我节奏一致,仿佛有那么一瞬间,我的思想也贯注到了它的头脑里,我们被紧密地联系,连接为一体。”
“所有伟大的骑士都应当与自己四足的朋友有着这样的开始,”鲍德温说:“我也希望我能和我的波拉克斯有这样的一场初战。”
他伸出手,手心里放了一块苹果干,波拉克斯立刻伸出长长的舌头去舔,带来的瘙痒让鲍德温罕见地露出了这个年龄应有的笑容:“不过现在也没什么不好,既然我的父亲依然愿意让我成为骑士和他的继承人,我和波拉克斯的第一次并肩作战可能会在真正的战场上。”
这句话引起了塞萨尔的兴趣:“真正的战场?你还不是扈从呢,殿下,您可以去战场吗?”
“等拣选仪式结束后就能了,”鲍德温说:“无论是获得了‘蒙恩’还是‘赐受’,”这里的人为了避免过多地提起天使长的圣名,在不那么正式的时候会以这两个词来代表被弥额尔或是拉法叶选中,“蒙恩”是代指被弥额尔选中,“赐受”是指被拉法叶选中。
“如果我们都有幸获得了‘蒙恩’,那么接下来的事情无需多言,但如果我们之中有个人获得了‘赐受’,”他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我仍然会留在父亲身边,至于你,我也希望你能做出同样的选择。”
“我向您和您父亲起誓过,我不会离开您,除非您要驱逐我。”
鲍德温满意地做了个手势,“你对我无需使用敬语,塞萨尔,朋友与朋友之间不必。”他沉吟片刻,“当然,倘若有万一,我们也应当有对应的手段。”
“嗯。”塞萨尔应了一声,没有追问,他的将来,更准确地说,不是与小马卡斯托相连,而是与鲍德温相连,他是鲍德温的长矛与盾牌,在骑士死去之前,长矛必将折断,盾牌也必然碎裂。
他无声地叹息了一声,重新将注意力转回到小马卡斯托身上,用猪鬃刷子用力刷着那身洁白的皮毛,本来毛色圣洁的小马应当被命名为波拉克斯,但在为小马取名之前,鲍德温才被诊断出染上了麻风病,在极度的悲恸与不甘之中,他就将波拉克斯的名字给了黑色的小马,却将卡斯托的名字给了白色的小马——这也不是不能理解。
同样可以理解的是安条克大公之子亚比该的嫉妒,白马从来就是国王与主教的坐骑,若是拥有它的是鲍德温或是大卫,他或许还不至于如此耿耿于怀,但谁让鲍德温将卡斯托赠给了塞萨尔呢?
也许是感觉到让自己很舒服的刷子突然又停了下来,卡斯托转过头,蹭了蹭塞萨尔,仿佛是在催促他,小马大大的,水光潋滟的杏仁眼可以让最冷酷无情的人柔软了心肠,塞萨尔更不必说,他原本就是一个温柔的人。
他举起刷子,继续将卡斯托似乎能够发光的皮毛刷得干干净净,又给它的长鬃毛编成了辫子,这样在炎热的夏日中,也能让小马更凉快一些。
鲍德温也这样做了,只是没塞萨尔编得整齐漂亮,波拉克斯喷着鼻子,像是不太满意,“好吧,好吧,”鲍德温笑着说:“今天太晚了,明早我让塞萨尔给你编。”他看向塞萨尔:“你试过睡在马厩里吗?”
“我不记得了,”塞萨尔说:“不过我可以试试。”
在蓬松的草料堆上躺下后,鲍德温很快就睡着了,而塞萨尔却凝望着跳动的火把,凝固的天空与闪烁的星辰——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眼睛酸涩,与鲍德温不同,他是没有退路的,不久之后的拣选仪式,他必须被选中,才能保证自己不会过早的夭折,即便鲍德温说过不会舍弃他,但一支纤细的长矛,一张单薄的盾牌,能够在即将到来的暴风骤雨中坚持多久?
——————
“怎么能够加大被选中的几率?”
希拉克略紧紧地皱起了双眉,他与阿马里克一世同龄,但因为过于瘦削的缘故,额头、眼角和嘴边早就出现了深刻的皱纹,鼻子与颧骨高高耸起,嘴唇总是向内抿着,不笑的时候更是显得十分严厉,若是换了大卫或是亚比该,早就该吓得立刻溜走,但对塞萨尔来说,这幅样貌并不值得他来畏惧,相反的,他还有点怀念——他的历届教导主任几乎都是这样的面孔。
“这个问题在外面提出来,你会立刻被斥为异端。”希拉克略说:“一介凡人,也敢揣摩天主的意愿吗?”
“那么我收回之前的问题,”塞萨尔毫不畏惧地说:“我们该如何更为深刻,更为敏锐地感受到天主的喜乐?”
希拉克略瞪了他一眼,又稍微露出一丝笑意,鲍德温罹患麻风病,正处在罪人与被考验者的中间位置,他和阿马里克一世都不需要一个狂热的信徒来做王子的侍从,“虔诚与刻苦。”他怕塞萨尔一时间无法领会其中的奥妙:“还有严格的斋戒,洁净你们的身心,不单单是你们正在经历的这种,等到拣选仪式的时候,还会更加严格,到时候你们的饮食都会由修士们提供。”
塞萨尔眨了眨眼睛,看来国王与希拉克略的手段就在饮食里了,他没有继续追根究底,“感谢您的教导,也感谢您的安慰。”
“要坚定,”希拉克略抚摸他的头:“孩子,你要比任何人都要坚定,纯洁。”
塞萨尔明白他的意思,对鲍德温的质疑可能会因为他是个麻风病人而贯穿他的一生,作为他的侍从,塞萨尔更要彰显出旁人不曾有的优势,用自己的英勇、智慧与虔信来证明鲍德温是个完美的国君。
就如同亚瑟王身边环绕着的十二名骑士,其中固然有借助亚瑟王的威名来成就自身的,但也有如智慧的高文,虔诚的格拉海德(寻找到圣杯之人),坚贞的贝德维尔(守护亚瑟王到最后一刻)一般性情高洁,品质出众的骑士来为亚瑟王佐证,证明他是个值得追随与崇敬的国王。
对此他没有什么可抱怨的,这是他应尽的职责。但他想了想,又提出了一个请求。
“你要亲自去洁净圣墓教堂?每一寸?”希拉克略惊讶地说:“孩子,你知道圣墓教堂有多大吗?那是三分之一座髑髅山。”
“我已经决定了。”塞萨尔说:“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卑小的凡人,唯一属于我的只有我的躯体,也仅仅只做这样一些微小的工作。”
希拉克略考虑了一会后,答应了他的请求。
虽然他也慎重地提醒了塞萨尔,像是这样并非秘密的修行,朝拜,一旦开始了就没有轻易舍弃的道理,圣城里的每一个人都会盯着他,同时,他也不能忽略了自己的本职,也就是侍从的本分,他并没有多少空暇可以随意支配。
但既然塞萨尔这样说了,就表明他之前反复斟酌过。他的出身与鲍德温的麻风病一样是个随时可以被敌人提起来刺向他们的武器,鲍德温无法改变自己身为麻风病人的事实,他也无从证明自己是骑士或是领主的儿子,但他至少可以做到一点——那就是证明自己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这并不难,在他之前,已经有无数信徒与修士想方设法地向神或是人展现了自己的信仰是如何纯洁而又炽热的。
一般来说,祈祷、唱诗、跪拜在平民中十分常见,如果要进一步,他们就会选择朝圣——这可不是几百年后,他们先要从微薄的口粮中节省出路上的食物,要向领主或是教堂做奉献,才能拿到特许文书(一种类似于身份证明的东西),来保证自己不会被当做流民抓走;等他们好不容易从野兽、盗匪或是与盗匪差不多的骑士老爷的锐目下脱身,他们还要接受迷路、中毒或是疾病的考验;如果他有幸在天主的荣光下越过了这一层层的藩篱与障碍,抵达了自己的目的地,还要向圣地的看守者缴纳一笔费用,才能触摸到圣物或是亲眼目睹圣迹。
但这也并非毫无获益的,凡是去朝圣又完完整整地回到家乡的人,必然会因为这样的经历而成为所在地的“话事人”,人们会一次次地,毫不厌倦地倾听他的故事,领主也会记住他的名字,管事们在挑选如“收麦官”之类的帮手时,也会把他们列在亲戚之后,他也许会成为平民中第一个领圣餐的人,他的儿子也可能成为唱诗班的一员。
至于贵族与修士们,他们能够采用的方式就更多了,除了望弥撒与朝圣,他们还会斋戒(平民一天两顿麦子糊糊,实在体现不出斋戒与不斋戒的区别);捐献圣衣、圣具、蜡烛,甚至于一整座教堂;也有人以折磨肉躯的方式来反衬灵魂的纯洁,骑士们经常在衬衫下紧紧地勒着一条粗麻绳,修士们用苦鞭打得自己鲜血淋漓,用不沐浴(甚至不用布巾擦脸)的方式来修行的人也有,这种方式在贵妇人与修士中十分盛行。
比起那些长年累月地不清洁,能用污垢做盔甲,或是发愿要建起一座教堂以及修道院的人,塞萨尔立下的誓言并不十分惊人,若是一个修士发这样的愿,可能连让人记住的资格都没有,但他只有九岁,这个年龄的男孩正是最好玩又最懒惰的时候,他真的会如自己承诺的那样,在完成侍从的工作后,从宝贵的睡眠里抽出一半时间来清洁庞大的圣墓教堂吗?
比起心怀疑虑的希拉克略,鲍德温对此倒是抱持着热烈的态度,虽然罗马的教皇与亚拉萨路的宗主教都拒绝了他父亲的请求,但这个性情宽和的孩子还是认为,错误的是教会与它的仆从,与天主和祂的使者并无关系,这也是为什么,当他被确认染上了麻风病后,他以超越年龄的理智平静地接受了这一严苛的考验。
他完全支持塞萨尔的苦修:“我会提前两小时入睡,这样我们就能在金星升起的时候(凌晨三点半)醒来,我去祈祷,而你带着我的祝福去完成你的工作,晨祷后我们再见面。”
这样就等同于多给了塞萨尔四个小时的闲暇时间,他要牺牲的睡眠时间缩短到两小时,已经不会造成什么太大的损失了。
“谢谢。”塞萨尔说,鲍德温看着他,塞萨尔突然明白了,他笑了,上前与自己的朋友紧紧地拥抱了一下。
第14章 人为
朗基努斯正如同名的那柄圣矛,又高又瘦,又黑又尖锐,他经常眯着眼睛,居高临下地俯视旁人。
朗基努斯并不是他原本的名字,他只是发了愿,除非做出一番事业,就不会取回自己的姓氏,不过如今看来,这个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要知道,如他这般的流浪骑士充斥着整座圣城,他们因为种种原因,或是被家族舍弃,或是被效忠的领主厌弃,或是未能达成或是立下了誓言,又或是做出了习惯法与教法所不允许的事情,才抱着一线微薄的希望,借着“朝圣”与“和异教徒作战”的名义,进了亚拉萨路。
这种想法也不奇怪,毕竟圣殿骑士团,善堂骑士团,还有阿拉比半岛的四个基督徒国王都曾是从十字军中诞生的,可惜的是时不我待,现在亚拉萨路的各大势力早已成型,不再是一个孤零零的骑士单凭着勇气与武技就能得到赞赏、黄金与爵位的时候了。
朗基努斯十七岁时带着仆从,三匹马和一套盔甲,武器登上了前往雅法的船只,如今就只有他、一件皮甲、一柄长剑与一匹马,这十年来他一直在到处寻求机会,但如善堂骑士团,圣殿骑士团这样成规模的大骑士团没有引荐人他连踏进门槛的机会都没有;前来朝圣的富商与贵族,要么自己有护卫,要么宁愿雇佣圣殿骑士团的骑士;他改而向亚拉萨路的官员行贿,可他们不是骗子就是无用的废物。
可笑的是最后也是一个有点慈悲心的废物给了他一个机会,那就是为圣墓教堂的教士们做侍从,教士们并不仅仅只在教堂和修道院里,他们也时常要外出为虔诚且贵重的信徒做圣事,而出了亚拉萨路,教士们就是强盗最喜欢的肥美猎物之一——也许你要问,这样的工作为何没有出现激烈的竞争?
嗯……那当然是因为……教士们太吝啬了。他们支付的工钱仅能保证朗基努斯不至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有的就是一个空头许诺——许诺把他推荐给亚拉萨路国王,以及,朗基努斯可以如修士一般随意地进出圣墓教堂以及教堂前的受难广场。
于是朗基努斯就用这个特权赚钱。
圣墓教堂并不是随时随地,向着任何人开放的,虽然按照教法,理应如此。但修士与教士们总有办法拒绝那些没有给出足够奉献的朝圣者,他们没法见到、触摸到和嗅闻到一丝半点有关于耶稣基督的宝贵痕迹,所以总有大群的朝圣者只能徘徊在通往受难广场的阶梯前,哭泣着祈祷,跪拜,希望有哪个好人愿意怜悯他们,带他们进去。
朗基努斯不是个好人,但他意外地擅长寻找机会,而且不贪婪,他只要教士的一半价钱,在不需要外出的时候,在黄昏以及天色将央的时候挑几个朝圣者,宣称他们是自己的朋友或是同伴,把他们带进教堂,这可以说是一桩两全其美的事儿,朝圣者可以达成夙愿,他可以贴补一下穷困的生活,教士们也得以更为理直气壮地使唤他——虽然他们之中也有人对此颇为腹诽。
但有时候,骑士也会仰望着天空,陷入深沉的思索,他的人生难道就这样了吗?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士们会忍无可忍地叫他滚蛋,就算他们愿意容忍他,他还能保持现有的体力与敏锐多少年?他也想过存一点钱,但盔甲要修,要擦,马儿要喂,刀剑要养护,他自己也要吃喝……
一想起五年十年后,他会和他看到的那些老迈或是伤残的骑士那样,握着瘪瘪的钱囊,垂着头,骑着瘦骨嶙峋的老马,扛着一柄随时都会断裂的长矛,满怀畏惧与绝望地走在回乡的小径上,向自己的侄儿祈求一份恩惠,在他的农庄里谋一个工作,像是监工什么的……也许有后代,也许没后代,但就算有后代,他的后代也只是一个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