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圣武士就是这样的啊? 第49节

  因为大部分和他一起参加上一次任务的人都死了。

  大木桌上的盘子里摆着烤肉、烤乳猪,以及烤鸡、烤鹅。篮子里装满了松软的白面包,还有大壶大壶的酒,各种各样的酒。人们举着酒杯,在吟游诗人的演奏的乐曲中高声歌唱。

  “噢,拿剑的手!端杯的手!今夜的酒胜过昨夜的仇!”

  “明天要去哪儿谁能知道?风暴里行船,刀剑上走!”

  “天亮之前把酒喝够,天亮之后说走就走!”

  “冒险者啊!冒险者啊!你的命就像风里的沙。”

  “抓也抓不住,留也留不下!”

  “所以喝吧!所以喝吧!不去想明日的忧!也不去想昨日的愁!”

  人们跟着唱,跟着喝,摇晃着酒杯,酒水撒得到处都是,空气里弥漫着让人眩晕的香气。人们开始跳舞,踩着蹩脚的步子,搂住身旁人的肩膀。

  “所以跳吧!所以唱吧!放下明日的忧!忘掉昨日的愁!”

  华莱士踩在凳子上,举着酒杯用力摇晃,他唱了一会儿,把杯子里的酒一口气全倒进嘴里,咕咚咕咚喝了个干净。

  “哈哈!”

  把空杯子往桌上一丢,抓起一旁的格蕾塔,搂着她走向中间。

  吟游诗人的琴声变了调子,乐曲变得欢快,华莱士带着格蕾塔转了个圈,笨拙的女冒险者显然没怎么跳过舞,时不时就会踩在华莱士靴子上。

  但华莱士没有停下,仍旧欢快地跳着,他拉着格蕾塔的手,笑盈盈地看着他。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衣衫和长裤,头发有些散乱,脖子和额头上都是汗。

  格蕾塔一直看着华莱士,眼睛始终都没有挪开。

  正如她第一次见到华莱士时那样。

  华莱士带着格蕾塔又转了一圈。

  灯火在两人的脸上晃荡,格蕾塔跟着华莱士的脚步开始走,尽管步子还有些笨,但至少不会再踩到华莱士的靴子了。

  两人一路跳着,在众人的欢声笑语之中,来到了希格丽德一行人桌前。

  “希格丽德女士?”华莱士带着格蕾塔再转了一圈,随后松手,在希格丽德面前弯下腰,“要不要跳一支舞?”

  希格丽德当然也受到了华莱士的邀请,是的,这一次的狂欢,全场所有消费都由华公子,啊不,李公子买单。华莱士真名叫李德呢,他可不崇洋媚外。

  希格丽德坐在一张长桌边上,面前摆着没怎么动过的酒水。女人依旧穿着那套银色的板甲,在角色的灯光中闪闪发亮。

  女圣武士愣愣看着他,华莱士的手摊在面前,看着那修长的手指,她忽然有些慌乱。

  华莱士直起身往后退了两步,又牵起格蕾塔的手,“或者和格蕾塔?”

  希格丽德把目光移开,她感觉心脏在胸膛里猛地撞了一下。但在两三秒后,她快速把头转回来,动作有些急促,站起身走到华莱士面前。

  “可,可以。”

  华莱士笑盈盈牵起她的手,“那么,很荣幸与您共舞,希格丽德女士。”

  不管自己喜不喜欢这个女人,但好感度刷一下总归是没错,毕竟这家伙这么有钱。

  她有些紧张地站起来,身上盔甲发出密集的碰撞声,走到华莱士面前伸出手。华莱士笑着牵起她的手,带着她走向大厅中央。

  萨莎也站了起来,她走到格蕾塔身边,弯了弯腰,说:“女士,我请你跳一支吧?”

  “额……”格蕾塔愣了下,点点头,把手放在萨莎手上。

  华莱士回头瞥了一眼,看到女牧师心里那巨大的嫉妒,都乐开花了。他虽然不讨厌萨莎,但他讨厌河豚。讨厌河豚自然也会讨厌百那什么。

  吟游诗人的琴声还在响,华莱士将右手放在希格丽德腰侧,左手握住她的右手,希格丽德僵硬地将手搭在华莱士剑上。她动作很笨重,显然也没跳过舞,好几次都踩了华莱士的脚。

  不过华莱士并不在意,他搂着希格丽德在大厅中央翩翩起舞,带着她一起转圈,动作漂亮,而且优雅。

  希格丽德接受过贵族交际舞的训练,但她很讨厌这个东西。而华莱士却是跳得相当好,他动作精准而且优雅,尽管只穿着最普通的衣衫,在他身上却像是最名贵的礼服。

  他带着希格丽德转了一圈又一圈,希格丽德的身体开始出汗,心脏跳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她看着华莱士的眼睛,那眸子里映着酒馆里的灯火,也映着她那有些迷离的脸。

  直到华莱士松开她的手。

  他转身跨步,从萨莎手里接过格蕾塔的手腕,带着格蕾塔转了一圈。随后,他将希格丽德往萨莎那边推了一下,让两人撞在一起。

  看着女牧师内心之中的焰火从巨大的嫉妒转变为震惊,然后是狂喜。华莱士哈哈大笑。

  人们的笑声和歌声越来越大,酒馆的气氛达到了最顶峰。

  人们欢笑、歌唱,舞蹈,仿佛这快乐的日子永远都不会结束,仿佛明天永远都不会到来。

  但是,再盛大的宴会也会结束。当夜色已深,酒水和食物渐渐减少,醉倒的人越来越多。

  狂欢也进入了尾声。

  华莱士和格蕾塔早已经消失在了酒馆里。当然,结过账了。

  深夜的房间很安静,华莱士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搂着格蕾塔。女冒险者的红发散在他胸口,她呼吸平稳,已经睡着了。华莱士也闭着眼睛,思绪越来越沉,对外界的感知也越来越模糊。

  恍惚间,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华莱士,你能不能和我一起回石桥村?”

  华莱士没有回应,因为他已经睡着了。

  翌日。

  时间已经有些晚,正午的太阳从窗户外照进来,落在地板上。华莱士睁开眼睛,他伸了个懒腰,手自然地向旁边揽去。

  “格蕾塔,咱们今天就出发去摩根城吧?”

  他说,但没有得到回应,手也没有触碰到那熟悉的身影。

  撑着身体坐起来,转过头,他的衣服被整齐地叠好放在一旁,上面放着一缕红色的头发。他的背包和盔甲被摆在房间地上,整整齐齐。

  格蕾塔离开了。

  华莱士对此其实有所预料,但他还是愣住,愣了有一会儿,大概一分钟。

  他回过神来,淡淡的怅然若失萦绕在心头,感受到这股情绪,华莱士轻笑了一声,他抬起手给了自己一巴掌。

  掀开被子下床走去洗漱,之后把衣服一件件穿上。再开始穿盔甲,软甲、锁子甲、外裤、靴子。胸甲、胫甲、腿甲、护臂,手套。

  最后,将护喉戴上,头盔放在床上。华莱士走到桌边,桌上有一面小镜子,他拿起来,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拢了拢头发。

  “我是自由的鸟儿,”他看着镜子说,“我永远都不会停下。”

  华莱士放下镜子,整理好所有的东西,背起巨剑和背包,头盔和锁甲衬帽挂在侧面,走出房带上门,离开了。

第64章 格蕾塔

  格蕾塔登上了前往韦尔斯伯爵领的马车,在十天后到了小镇萨格斯。她在那里坐上前往家乡的牛车,在下午回到自己家乡。

  韦尔斯伯爵领,萨格斯镇,石桥村。

  格蕾塔的家是一座半木结构的二层小楼,红瓦,尖顶,有个很小的阁楼,格蕾塔小时候经常爬上去睡觉。

  穿过灰色的花岗岩围墙,院子里已经长满了杂草,格蕾塔看着那些杂草,她想起来小时候,自己经常会在院子里抓虫玩。

  那种绿色的,有着粗壮大腿的虫子。它们很凶猛,跳得很远,但是很笨,很容易抓。她会把它们抓起来,和其他虫子放到一起,看它们厮杀。

  她收回目光,往日记忆随之散去。走到门前,铸铁的门把手上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她在门口的大石头下拿到钥匙,开了门,灰尘和时光的气味冲了上来,她用力咳嗽了两声。

  她已经有好几年都没有回过家了,从十八岁离家,到如今二十三岁,已是五年的时光过去。

  穿过堂屋来到自己房间,这里是家中唯一铺了木地板的地方,床是父亲亲手打的,旁边放着一个大木箱。格蕾塔走过去,将身上的东西卸下来,一件件装进木箱里。

  墙上挂着一张褪色的军旗,父亲曾经就在那支部队里服役。韦尔斯麾下的职业军队。

  她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来自过去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她喜欢在屋子里四处奔跑,很容易就会撞到各个边角。

  有时候撞得身上淤青,有时候血流如注。直到一次差点撞瞎了眼睛,被父亲狠狠揍了一顿,她才不在家里到处乱跑了。

  她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把房子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之后从柜子里拿出有些发霉的被褥,用路上买的,固定了清洁法术的戒指将其清理干净,那效果要比水洗好得多,她不由得有些感叹,原来魔法是这么厉害的东西。

  戒指的款式和灰橡镇冒险者公会送给华莱士的那枚戒指很像,她将戒指戴在了左手无名指上。

  她又去村口玛莎太太的家里买了几只小鸡,布莱恩先生家里买了一头猪仔,还去米斯特村长家里买了白面包、腌肉、葡萄酒,以及一些黄瓜种子。

  晚上,舞光术的光球照在头顶,她把腌肉切成片夹在白面包里,就着葡萄酒吃了。吃饱喝足后又洗了个澡,躺在床上去,很快就睡着,她在路上的这几天一直都没闭眼。

  之前回家的路上有遇见抢劫的,但那些人没想到车上有一个冒险者,很轻松就被她杀光了。不过从那天之后,她就一直保持着警惕。

  第二天她很早就醒过来,自己动手围了个猪圈,做了间鸡舍,花了一上午拔院子里的杂草,将小鸡放养在院子里。她又乘着牛车去了附近的镇子,买了很多工具,还买了几样厨具,和几本书。

  都是她小时候一直很想要的,她想当一个木匠,一个好的厨师,以及一个好的战士。

  她已经成为了一个战士,现在她想成为一个同样不错的厨师和木匠。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她每天喂鸡、按照书上教的制木、做菜,割草喂猪。日子很安稳,也很充实。只是,她总觉得这少了点什么。

  每天晚上她都会做梦,梦到自己还在队伍里,梦到和华莱士一起做任务。她还梦到两人一起去了从未去过的摩根城,那基本只是她迄今为止去过的所有城市的放大版。

  十天,二十天,三十天,四十天。

  直到某一天夜里,格蕾塔忽然醒来,然后她就再也睡不着了。她坐在床上,一直等到早晨,太阳出来,透过窗户照在她脸上。

  手里的戒指反射了一下亮光,照在她脸上。她回过神来,低下头看着那枚戒指出神。

  她突然想起小时候,父亲会抱着她,面前摊着一张地图,指着上面不同的地图,和她说那些地方的事。萨尔特的荒野上生活着兽人,帕里米尔的高原上生活着野蛮人。南边海里有着比船还大的鱼,西边的沙漠下埋着巨大的城市。

  那时候她很小,抓着手里的面包,一边嚼一边听,她对父亲所说的一切都充满了向往。她对成为冒险者充满了渴望。

  “噢!拿剑的手,端杯的手!今夜的酒胜过昨日的仇!”

  脑海中的突然出现了那一日的歌声,她不由跟着调子唱了起来。

  华莱士的身影随之出现,她被对方牵着手,在酒馆的中央翩翩起舞。

  “明天要去哪儿谁能知道?风暴里行船,刀剑上走!”

  她站起来,走向木箱子,将其打开,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往外边拿。

  “天亮之前把酒喝够!天亮之后说走就走!”

  “冒险者啊!冒险者啊!你的命就像风里的沙!”

  “抓也抓不住,留也留不下!!”

  “所以喝吧!所以喝吧!不去想明日的忧,也不去想昨日的愁!”

  “所以唱吧!所以跳吧!放下明日的忧,忘掉昨日的愁!”

  她高声歌唱着,穿好衣服和盔甲,戴上头盔,出了门去。

  架子上的黄瓜正好熟了,这是早熟的品种,四十天一熟,她拿了一根塞进嘴里,把剩下的都摘下。

  她拆掉了猪圈,把长了半大的小猪抱着去了村长家。又回来拆了鸡舍,抓了剩下的鸡卖给玛莎太太。她回到家,把里里外外又重新打扫了一边,将被褥塞进柜子,又放了点炭进去。

  她把门锁好,把钥匙压在大石头下头。背着大大的背包,腰间插剑,手上挂着盾牌,和路过的村民打了个招呼,去了村子口,坐上前往小镇的牛车。

  “所以喝吧!所以喝吧!不去想明日的忧!也不去想昨日的愁!”

  牛车慢悠悠地往前走,她欢快地唱着歌,身后,那红瓦尖顶的房子开始变远。她就要走了。

  “所以唱吧!所以跳吧!放下明日的忧,忘掉明日的愁!!”

  牛车越行越远,房子的尖顶完全消失在地平线后头,再也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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