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能臣 第114节

“报大首领,商队依旧停在河岸边,按兵不动!”一名探马带回来了最新的消息。

“呵呵!好,真是个谨慎之人,我把妹妹交给他也算是放心了!”一挥手中的马鞭,赵浪向自己的部下大声喊道“勇士们,我们回家”

第二十九章艳福无边

桃花运是每一个男人都盼望的事情,而且与年龄大小,是否已婚无关,那是由他们身体里的基因决定的,尽量的占有更多的配偶,多多生育自己的后代,这就是男人身体里每一个细胞分子的呐喊声,人们管碰到美女称为艳遇,当然了,如果你遇到的是丑女,那也有一个专有的名词称呼---见鬼!

没有那个正常男人可以拒绝一名美女的青睐,但是当美女的数目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时,而你又没有那种脚踏多条船的本领时,艳遇就变成了灾难,现在萧逸就处在一场严重的艳遇灾难中,因为他的情商确实很低、很低!

首先是赵浪的妹妹‘嫣然郡主’,因为她的特殊身份,大家也不敢过分的约束她,在商队里她是可以自由活动的,而且伙食优越,还有准门的帐篷居住;可是不知为什么,她最爱待的地方就是小易的车上,还殷勤的不得了,小易睡懒觉的时候,她就在一旁给打扇子,驱逐蚊蝇,小易吃饭的时候,她就主动地跑过去帮他打饭,而且还把自己的那份肉挑出来全放到小易的碗里,简直比汉地的小媳妇还要贤惠,让所有的人都惊掉了一地的下巴!

谁也无法把这个乖巧的女子,和那个胡乱抢劫男人,还要用马蹄踏死别人的彪悍女马贼联系在一起,虽然她们确确实实就是同一个人。

“大概这个匈奴女子比较喜欢汉家儿郎吧!情之一物,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可以把百炼钢化成绕指柔;如今连那个‘没用的小易’都如此的受到青睐,那我们这些人岂不是同样机会大大的!”一时间商队中议论纷纷,要知道,谁要是做了马贼首领赵浪的妹夫,那可真是人财两得啊!不但能得到一名如花似玉的匈奴大美女,而且以后在这条商路上更是好处多多,自家人肯定更好说话不是!

想到这一点后,整个商队内部都轰动了,所有首领全把自己压箱子底的衣服翻了出来,宝剑、玉佩、香囊、吊坠,总之,凡是能挂的全给他挂上,西域来的高价熏香,不要钱似的往自己身上玩命招呼,一张老脸更是平均每天洗上七八次,至少要让自己的样子看上去年轻二十岁不可,你要是看着年轻十岁,那都不好意思往美女眼前凑。

众首领聊天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而且聊的声音洪亮,几乎整个商队都听得见,动不动就是:“我家在中原多么有权势,我在内地有多少房产、商号,我又刚好没了夫人,家里的万贯家财没人打理,本人恰巧又是个痴情种子,一直都没有续弦等等”。

大家的目的很一致,务必要把成熟男子的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好吸引到那位‘嫣然郡主’注意力的

车有车路,马有马路,那些在身价上比不上首领的商队伙计们,就利用自己年轻、英俊、更加强壮的优势,每天跨刀佩剑,雄赳赳、气昂昂,无数次的在赵嫣然面前走过,他们一致相信,凭自己的容貌和气质,一见钟情,并不是神话!

对此,赵嫣然确实听得很用心,尤其是听到那个商队首领吹嘘家里钱财无数时,她的眼中就会泛起一阵红光,而且频繁的擦口水,一边的萧逸知道,这个女马贼确实是贪上了那些财物,不过她得到财物的方式一向是轮着马刀去抢,先杀人,后抢劫,干净利落,至于流口水,那是人家的职业病而已,在她眼里,这些肥头大耳的商队首领,那就是一只只待宰的肥羊啊!

对此,萧逸的反应就是紧紧的看住她,无论到哪都拉着她的手臂,生怕这位姑奶奶不管一切的在商队里干上一票,那就麻烦大了,结果在众人眼里萧逸的这种行为就是---‘护食’!

嫣然郡主还没什么反应,另一个人却被刺激的快要七窍生烟了,接到命令的侍女‘小竹’,开始频繁的出现在萧逸的货车上,而且每次来都带着精美的汉地糕点,让萧逸大饱口福,随后‘甄公子’以追踪自己的小侍女为名,也赖在车上死活不下去了,和赵嫣然针锋相对,弄着车上每天叽叽喳喳的吵个不停,都说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那么萧逸现在的感觉就是有一千五百只鸭子在自己头上不停的‘嘎!嘎!'的乱叫

此情此景,商队里立刻碎了满地的玻璃心,大家晚上走路都要小心翼翼的,生怕扎到脚丫子,那个‘没用的小易’不但得到了匈奴美女的青睐,竟然还公然的勾引‘甄公子’的侍女,吃着碗里的,还窥视锅里的,‘是可忍,孰不可忍!’一时间商队理至少有100个小伙子提着刀来找萧逸决斗,而在幕后还有十几个商队首领在哪推波助澜,大家齐心合力,众志成城,务必要把这个‘没用的小易’打回原形,让美女们看出他的本来面目!

这种情况让萧逸真是度日如年,以前那种‘啃锅盔,睡懒觉’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现在不要说是吃饭,就是出去放个水,也会有人排着队过来找自己决斗,要不是有大牛和小斌帮忙,萧逸就要崩溃了,同时也让他再次确定了一个真理,低调才是王道啊!

这种情况一直到他们遇到第一户匈奴牧民才宣告结束,因为生意开始了,在商人的眼中金钱的吸引力远远大于美女,有了响当当的金币,还怕没有美人嘛!

一片宽广的草原上,树立着一座孤零零的毡房,外面拴着几十匹匹匈奴马,那是牧民们赶路用的工具,肥壮的草原牤牛,还有密密麻麻的羊群,今年河套草原一带风调雨顺,没有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再加上这里水草丰美,牧民们的牛羊存栏数倍增,这既让他们有了过冬的充足食物,也让他们有了以物易物的资本。

看到远道而来的商队,匈奴牧民的第一反应就是戒备,男主人拿起了自己的马刀,女主人举起了赶狼用的马棒,就连那个七八岁的匈奴小孩都端起了木叉,在这片草原上,部落之间的仇杀时有发生,可以说每一个陌生人都可能是敌人,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

交易的过程很简单,一名赤手空拳的商队伙计走上去,先是挥舞着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然后拿出一小包食盐递到男主人手里,随后又指了指他马圈里的马,就把自己交换的意思表达清楚了,语言不通没关系,没有文字说明也没关系,商业交换永远是最简单的,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

匈奴牧民小心翼翼的打开纸包,看到里面粗糙的盐粒眼中就是一亮,这种带有大量杂质的黄褐色粗盐粒对他们而言,那就是仙丹啊!当他伸出舌头小心的舔了一下盐粒时,几乎幸福的哭了出来,跪在草地上,双手高举向天就是一阵狼嚎

嫣然郡主悄悄告诉萧逸,那名牧民在感谢万能的昆仑神,草原上物资奇缺,尤其是食盐和铁器,对这些无法自己制造的东西,牧民们格外的珍惜,看样子,这个牧民家庭已经很久没有得到食盐的补充了,据说在最困难的时候,那些极度缺乏盐分的牧民们甚至会去舔食牛羊身上的毛发,因为毛发里会有一些出汗带来的盐粒结晶!

剩下的交易就容易了,一包二斤重的粗盐粒换一头牛,一口铁锅可以换一匹马,而一坛子烈酒则可以换两匹最强壮的战马。

马和战马是两个概念,不是每一匹马都可以训练成战马的,那些老、弱、病、残、有暗疾,身高不够,力量不高,甚至耐力不够的,是成为不了一匹合格的战马的,只有最强壮,最彪悍,跑的最快的匈奴马才可以上战场。

极度不平等的物价差却让双方都很满意,牧民得到了牧民想要的,而商队也得到了商队想要的,皆大欢喜!

剩下的事情就该分道扬镳了,匈奴人逐水草而生,无数的大小部落就像棋子一样,散布在这片无垠的大草原上,所以商队必须分头出发,去往不同的部落寻找自己的机遇,至于最后是换回大宗的货物,还是丧命在某片陌生的草地上,那就听天由命了。

大家约定好了,不论结果如何,二十天后所有商队在这里聚集,一起回中原内地去;对各人的命运不可预测,但萧逸却非常肯定一点,等到回来聚集的时候,商队的人数一定会比现在少得多,这就是商人的命运!

第三十章可怜的小羊羔

萧逸一行几人和甄家的商队也分开了,尽管‘甄公子’一再表示可以在生意上多多照顾,就是送给他几车财物也没什么问题,但二者还是分开了,目的不同的人是走不到一起的,商队追求的是利润,而萧逸的目的是探听匈奴虚实。

要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那么就应该去草原上最富庶的部落,因为那里有大群的牛羊、马匹;而要想弄清楚一个对手的虚实,那就应该去最贫困的地方,因为只有在那里才能看到真相!

狠心告别了泪眼婆娑的‘甄公子’,又拍了拍哭的比自家主子还伤心的小竹的脑袋,一番互道珍重后,萧逸几人赶着那可怜的两辆货车踏上了属于自己的征途,故人离别总是让人伤心的,但小商队里有一个人却高兴的不得了,那就是赵嫣然,在她看来那个不男不女的‘甄公子’一走,就再也没人跟她竞争了,如此一来还愁萧逸不拜倒在她的马靴下,赵嫣然对自己的容貌可是很有自信的。

这位集狂野与美丽于一身的女马贼正坐在货车的最顶部,兴奋的唱着草原情歌“啊!可怜的小羊羔啊,不要贪图远方美丽的花朵,请你低头细看,近处的青草一样芳香,灯光闪亮处有一顶小巧的毡房,那里有一位美丽的姑娘,还有那最温暖的胸膛”

不知道别人听了是什么反应,萧逸这只‘可怜的小羊羔’此时却是一脸的黑线,这首歌在向他暗示着什么,赵嫣然是有自己睡觉的小帐篷的,难道她让自己像羊羔一样去小帐篷里过夜?

“这也太大胆,太狂野,太违背礼教,太诱惑人流鼻血了吧?”可怜萧逸两世为人,到现在还是货真价实的童子身呢

两辆货车在犍牛的牵引下行驶了一整天,别说是毡房,就连个人影也没见到,狼群倒是遇到了好几次,被几人用弓箭一一射杀,狼皮都懒得剥,因为实在是太多了,至于野兔之类的更是数不胜数,入眼的除了草原还是草原,一眼望去绿色是唯一的主旋律,这样的地方,一天两天还好,如果时间久了估计会发疯,因为实在是太单调,太寂寞了。

黄昏时分,一行人在一处避风的高坡阳面扎下了帐篷,随手打来的野羊成为了今晚的主食,肉食在中原是奢侈品,只有贵族和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才有资格享用,在这里却成了唯一的食物,想不吃都不行,可肉吃多了也会腻的,好在胖刘熬了一锅米粥,火候恰到好处,让大家多少尝到了一点家乡的味道。

众人中只有赵嫣然的精神最好,米粥一碗接着一碗的喝,五六斤重的肥兔子,她自己就吃了一整只,胃口好的不得了,可看看她那纤细的腰肢,还有苗条的身材,萧逸很是怀疑她把那些食物都吃到那里去了,真有拔开衣服检查一下的冲动啊

赵嫣然告诉萧逸,这在草原上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万里草原,地广人稀,牧民们又是逐水草而居,根本就没有一个固定的住所,有时候一连几个月也见不到个陌生人,习惯寂寞和孤独是草原人必须学会的,否则你就等着无聊死吧!就连草原上的婚姻也是实行的抢亲制度,因为连陌生人都很难见到,就更别提去约会、恋爱了!

勇士们在草原上纵马驰骋,如果偶然见到个陌生的年轻女人在哪放羊,那么不用客气,直接用套马索套走就可以了,只要扛回家,她就是你的老婆了,至于这个牧羊女到底是位姑娘还是别人的妻子,那就无所谓了,总之,谁抢到就是谁的,有本事你可以用手中的弓箭和马刀再抢回去,强者拥有一切,这就是规矩!

听完赵嫣然的讲述,萧逸突然觉得自己其实很适合当一个草原人的,因为他的情商很低,而在这里基本就用不到情商,只要有弯刀快马就可以了,这些可都是萧逸的强项,凭他手中的绝影宝雕弓,再骑上奔驰如飞的‘白菜’,萧逸觉得自己抢回的女人可以组成一个部落,而他可以和这些女人创造出一个民族,呵呵!如果那样的话,萧逸觉得自己可以化身成一条色狼

如果在大草原上行走时,突然有人拍你的肩膀,那么先别惊喜,因为你十有八九是遇到野狼了。

草原狼最喜欢的就是从后面趴到人的肩膀上,如果你一回头,它就会趁势咬断你的喉咙,所以这时候的正确办法是先伸手摸摸,如果是狼爪子,那就要立刻拔出弯刀,反手一刀,如果摸到的是姑娘的小手,呵呵!那么恭喜你,你今晚可以去她的毡房里过夜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个人聊天的话题扯到了狼的身上,又从狼的身上扯到了姑娘和毡房,他们一行人有好几顶帐篷,其中最小巧,最漂亮的那顶就是赵嫣然的,而此时一只漂亮的小手就搭在萧逸的肩头上,回头给了萧逸一个黯然销魂的眼神,后者一步三摇的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去了,至于其他几个人,早早的就给这二位腾出了场地,都在自己的帐篷里竖起耳朵听动静呢

于是,篝火边就剩下了萧逸一个人,一个可怜的人,一个不知道去那个帐篷睡觉的人!

美色当前,诱惑万分啊!去还是不去?

去了就是禽兽,不去呢?禽兽不如!

可人毕竟是人,与禽兽的最大区别就是,人可以战胜自己的欲望

萧逸经过几番天人交战,在恨恨掐了几次大腿,又用冷水洗了几把脸之后,到底还是没敢去赵嫣然的帐篷里过夜,而是老老实实的当起了守夜人,他说服自己的理由就是,“哥还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呢!”

另外在萧逸的心中,有一道模糊的倩影总是无法忘记,并时时出现在他的梦中,那是前世的记忆,却带着今世的因果,不打破她,估计萧逸的心里很难再接纳另一个女人的。

温暖的胸膛没有看到,萧逸倒是在与赵嫣然的交谈中知道了许多草原上的事情,对匈奴各部落也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北方草原辽阔无边,但匈奴人即使在顶峰时期人口也没超过百万,这片草原养育了他们,同样也束缚了他们。游牧民族人口的数量取决于他们拥有羊群的数量,而羊群的数量又取决于草场的大小,草原千年未变,所以匈奴人口的数量也无法发生大的变化,草原母亲只能提供那么多的食物,她无法养育过多的人口,所以匈奴人就必须自己控制住人口的总数量,在这个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年代里,控制人口最好的办法就是--战争!

匈奴各部落之间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和平过,为了争夺一块草场,一处水源,争夺牛羊,争夺女人,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厮杀,大的吞并小的,强的吞并弱的,在抢夺生活资源的同时,他们又通过杀戮来减少人口的总数量,可以说,每年草原上有多少新生的婴儿呱呱坠地,就得有同样数量的族人倒在战场上,食物只有一口,谁吃谁活,不知有多少草原勇士都是在亲吻过自己的孩子后,跨上战马,拔出马刀,奔赴战场的,如果不能抢来足够的食物,那就结束自己的生命,为家里省下一份食物吧!

有人要问了,既然匈奴人也在进行着吞并战争,那为什么不能以战止战,像千古一帝秦始皇那样,通过统一的办法来结束这种战争内耗呢?

答案:还是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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