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推演,美利坚大亨 第168节

越往前走,前面就越热闹,尤其是离开了朱雀大街,来到了所谓的“夜市”时,街边摊位的摊贩和店铺门面自然是目不暇接了,正像一些人游记中描述的那样,夜市里的商铺是不会停止营业的,家家户户的灯火和着路灯将街道照得犹如白昼一般。各种各样的商品货物琳琅满目,不少店门口都摆着货物有人在那里叫卖。

“这里可真热闹啊!”

凡尔纳只觉得眼睛有点儿不够看了,原本他觉得巴黎已经足够热闹了,而且在巴黎能够见到来自己全世界的商品。

可是没想到根本无法和这里相比,不说其它,仅仅就是路边摊位上卖得各种小吃,就有许多他没见过的——都是华夏的各地小吃,他肯定是没见过的。

尽管没见过,没吃过的。但是行走在其中只觉得香味扑面而来,惹得他不时咽着口水,他不买肯定不是因为囊中羞涩,而是因为他觉得手里拿着东西边走边吃,根本就不是绅士应该干的事情。

可很快,他的这个念头就被颠覆了——只见几个穿着华丽衣裙的欧裔女孩,正欢喜的边走边享用着路边小摊上的食物,完全不顾什么淑女的礼仪。

眼前的这一幕,看傻了凡尔纳,恍忽间他只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不仅仅只是因为这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的陌生,甚至就是做为一个科幻家,他都不敢去想象这一切。

“这,这就是南华吗?”

呈现在他眼前的这座城市,适合任何一座欧洲城市都不一样的。这并不仅仅只是一座繁华的不夜城。他还是一个祥和的城市,在这座城市之中,没有欧洲城市里遍地的乞丐,穷人以及罪犯,只有一种看起来来非常富足的生活,似乎所有人都不需要为衣食发愁。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未来,因为在他设想的未来之中是没有贫穷的。

这一夜,凡尔纳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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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自动车的时代(第二更,求订阅)

在自动车公司忙活了一天后,这一夜李安林睡的非常香。和往常一样,他是从梦中被鸡叫声唤醒的。

鸡是邻居家养的公鸡,尽管福康十六村的房子都是独栋的互不相联的两层小楼,住在这里的大都是公司的高级职员,可难免的还是有人在家里养上几只鸡,甚至还有人在家的门前屋后开起了小菜园。

相比于绝大多数人,他们的生活无疑是极为惬意的。

在过去的几年里,随着越来越多的移民成家生育,尽管公司竭尽全力的解决住房问题,但是“房荒”还是不可避免的产生,随之而来的结婚人数增加、“婴儿潮”的出现,使房荒问题更为突出。

南华的城市规模也随着新小区的兴建而随之扩大,除了那种密集较高的小区之外,在南华城外出现了一连串恬静的小镇,这些小镇都围绕着某些工厂,或者有公共马车连接主城,交通倒也没有任何问题。

像李安林居住的这个福康十六村,尽管这里距离南华主城足足有两三公里,坐公共马车的话,大概需要20分钟左右。但得益于自行车的便捷,只需要十几分钟就能抵达主城区。

自行车——这是眼下最时兴的产品,这种前后两轮大小相同,使用充气轮胎的自行车,是朱先海为了解决职工的交通问题而发明的,别小看仅仅只是人力自行车,可为了制造它,公司的多家试验室,前后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进行了科技攻关。

这种自行车借鉴后世老式永久自行车的车型,车架、前叉和链条等主要部件采用高强度低合金锰钢制造,使产品强度有了保证,并提高加工精度,同时采用镀镍工艺和6种色漆品种,使整车重量、骑行轻快性、构件强度、档碗耐磨性、电镀和油漆质量、成车装饰和轮胎性能等10项指标,达到坚固耐用的质量要求。

而在所有的自行车之中,最受欢迎并不是轻便车,而是载重车,它的额定荷重量为170公斤,因为骑行稳定、载重量大,被人称誉为“不吃草的小马驹”,在城市和场矿都深受人们的欢迎。

尽管深受人们的欢迎,但是自行车却是极其昂贵的——一辆自行车需要至少一百五十元。尽管很昂贵,但是仍然深受人们的欢迎,因为它不需要像马一样成天的伺候着,要喂料喂水,当然也没有什么疾病的困扰。

买来一辆自行车看似很贵,但是如果用它来运货的话,还是能够获得不少回报的,毕竟,它的运输量几乎等于一辆小马驹,但绝对比小马驹更快,用起来也更加省钱。

也正因如此,才会有不少人买来自行车,一边是方便自己上下班,一边是利用下班的时间跑运输,甚至客串卖货郎到邻近的农场里卖货。

不过,作为公司技术人员的李安林所骑着的却是轻便车,这种自行车更轻便,价格也更昂贵一点。当然了,也是身份的象征——象征着他不需要用自行车截人带货。

他当然不需要用自行车带人送货,年初从英国留学归来的他,一进公司,就是六级职员,月薪足足八十块钱,每年发十六薪,待遇绝对丰厚不说,甚至刚一进入公司,就分到了房子,而且还是这种独栋的小楼。

也就是只有技术人员才有这样的待遇,其实,今年就是个分水岭,越来越多的华夏技术人员从学校毕业或者留洋归来,很快他们就会取代部分洋员的职位,成为南华的技术中坚。

现在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和往常一样,起床梳洗后,和媳妇简单的说了几句,李安林就骑着自行车直奔公司,自动车公司和南华所有的工厂一样为职工提供早餐,每天早晨五点三十分准时开饭。

身为年青人的李安林,很喜欢踩踏着脚踏车的感觉,享受着清晨的清风,偶尔会按动车铃,清脆的车铃声在空旷的大街上回响着……

“为了一顿早饭,总要提前半个小时开工……”

骑着车子的李安林自言自语着,打工人从来没有老板会算计,吃完早餐后自然要开始工作了。

规定的工作时间是6点30分,可为了一顿早餐,大伙总要提前半个小时上工。工人如此,技术人员也不例外。

在公司的食堂里用完早餐后,李安林就和往常一样,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成立于一年前的自动车公司研究的自动车,就是有轨电车。

早在两年前,就有试验人员为有轨马车加装电动机,试图用电动机取代马匹驱动车辆行驶。其实老式的有轨电车的技术并不复杂,车厢的技术与有轨马车相差不大,但是在加装电动机后,却面临着很多问题。

比如说供电问题,如何一边行驶一边供电?

用电池,显然不太现实,电池的价格高,容电量有限不说,更重要的是充电的时间太长。

“关键还是电线啊。”

拖着电线显然不是可能的,在自动车公司的试验场上,一根电线悬在空中,黄色的车厢顶部一根大‘辫子’尾部的铁圈圈搭在电线上。那是用作供电的线圈。

“要保证电车的触线的交叉口不会导错位置……”

在李安林拿着交叉口模型尝试着何何切换时,试验场车,电车又一次“当当”作响的行驶了起来,在过去的一年半之中,从直流电到直流电机,再到电车控制系统,一个个电车的子系统被解决了。

眼下唯一限制电车应用的,就是交叉口的触线切换,尽管这一技术很复杂,但是技术难点仍然被一点点的攻克。

“也许可以借鉴一下火车的岔道扳道系统……”

心里这么寻思着,李安林急忙站起身从书柜中取出一本铁路轨道的英文书籍,曾经在英国留学的他,自然能看得懂英文书籍,不过只是一会的功夫,就找到了他需要的资料。

“许涛,许涛,你过来一下,我有一个想法,也许咱们可以试试这样,”

手拿着资料的他走到阳台边,对着试验场上的同事大声喊道。

“你说咱们把路上的岔道扳道架到空中怎么……”

手指着空中,突然,李安林不再说话了,他就那样站在阳台上,眼巴巴的看着空中,目中只剩下了惊愕。

“什么,把岔道扳道……”

许涛也了如此,他抬着头看着天空,张大着嘴巴,瞠目结舌的抬着头。

其它人大抵也都是这副模样,他们甚至还眨着眼睛,想要确定所看到的这一幕到底是真还是假,或者说,是早晨还没有睡醒。

“这,这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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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来自天空的降维打击(第三更,求订阅)

“那是……”

端着咖啡杯的凡尔纳来到窗边,他先是打了个哈欠,然后愣了愣,眨了一下眼睛,再次睁开眼睛时,目光中充满了惊讶。

“那是……气球?”

但是瞬间,凡尔纳就推翻了这个判断。

“不,不,这是……雪茄型的?看起来可真不小啊!这是什么?难道是飞艇?不过飞艇怎么有这么大?”

作为知名的科幻家,凡尔纳在半年前来到了南华,他之所以来到这座南美的“巴黎”是为了给寻找构思——因为这座城市号称是“不夜城”,每到夜晚,璀璨的灯光就会把夜空点亮。

电灯!

在过去的几年间,已经在这座城市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按照某些报纸的说法,即便是在最普通的工人家中,也见不到了煤油灯,而改用电灯。至于煤气并没有被淘汰,而是作为居民厨房里的燃气取代了煤碳。

在过去的半年中,这座城市给他带来了太多的惊奇,甚至让他有种身处未来的感觉,从不需要马匹的电车到一打火就着煤气灶,再到接入千家万户的电灯。

这座城市总是给他带来很多惊奇,就像现在一样。

现在在空中飞过的这个雪茄型的庞然大物,看起来更是极其壮观,至少有一栋楼大小,这也是凡尔纳会感觉极其重要惊讶的原因。

尽管早在1852年,世界上第一艘接近实用的可操作飞艇就是法国人亨利.吉法尔设计发明的,而且完成了第一次试飞,但是那种飞艇并不大。

可现在飘浮在空中的这艘飞艇看起来差不多有上百米长。

更为惊人的是什么?

是它居然会转向!要知道在此之前那些飞艇都是随风飘着的,风往哪边过,他就往哪边飞。

至于控制在空中的航向?

这怎么可能呢?但是空中的那艘飞艇却在那里调整着方向。

“他,他在转向!”

目睹着它在空中缓缓转向后,在飞艇从他的头顶上驶过的时候,看着驾驶舱里的隐约可见的人影,凡尔纳不禁傻了眼。

“这,这个飞艇的下面居然有个小房子……”

惊愕失声自语时,凡尔纳匆匆忙忙的走出客房。

无论如何都要弄清楚,那是什么!

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心里都浮现出了新的名字——《飞行城市》,甚至在脑海中还构思出了简单的故事情节,就是一座在空中漂浮的城市以及城市里所发生的故事。

其实,就是一艘飞艇而已!

早在三年前,南华浮空研究室就已经试制了第一个氢气飞艇,那个飞艇的长度不过只有50米,使用电动机驱动。在随后的三年里,浮空研究室一直在研究着飞艇。

从用轻木制成龙骨的及大量的纵向和径向的悬挂线组成,框架外蒙有防水布的硬式飞艇,再到现在的这艘大型软壳飞艇,绝对堪称是飞跃式的进步。

“大帅,您看,这就是咱们的FT-14号飞艇,它是一个长度超过80米的庞然大物,除了三名艇员之外,还可以装载2.8吨物资,它的舱侧配置有两台30马力汽油机,最快速度如果顺风的话可以达到30公里!”

站在阳台边的朱先海,用望远镜看着空中缓缓飞行的飞艇,尽管以后世的眼光来看,这样的庞然大物以如此之慢的速度在空中飞过,简直就是一个活靶子,可是在这个时代,这却是极其惊人的存在。

“2.8吨……”

点了点头,朱先海笑道。

“差不多可以运30个武装突击队员了,要是再造一些的话,实施空中特攻倒也是可以的嘛!”

几乎是下意识的,朱先海就想到了空中运输。毕竟,在这个时代,突击队从天而降,那绝对是非常惊人的事情。指不定可以发挥出出其不意的作用。甚至可以实施一些类似斩首行动之类的特别行动。

只要有了合适的武器,在对士兵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然后利用飞艇从空中渗透过去。实施这样的行动也不是不可能。

“大帅,它可不便宜啊!”

李富国说道。

“这种软壳气艇的结构虽然比硬壳飞艇简单,可是它的气囊使用了大量的橡胶,除非橡胶的价格降下来,要不然它可真不便宜啊。”

橡胶……

尽管在刚果河流域的种植园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用采集自巴西的橡胶籽繁育橡胶树苗,但是从种植到采割橡胶至少还要等上六到十年,眼下,还是只能从巴西那边采购。价格肯定也就不便宜了。

“眼下贵点也没关系,等将来咱们的橡胶园出产橡胶了,价格自然也就降下来了。”

指着空中的飞艇,朱先海笑着说道。

“这样的大飞艇用途可不少啊,不说其它,就单说军事上吧,只要它升到1000米或者2000米的高空,地上的人基本上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什么是空中优势!

这年月只要是能飞上天,肯定就有空中优势啊!毕竟在天上也就只有咱家的飞艇了,这哪里是什么空中优势啊?

分明是垄断天空!

“可是大帅,咱们飞那么高干啥啊?”

李富国有点儿发懵,他直到现在还没弄明白这个大飞艇有什么用,飞的慢不说,而且个头又那么大。

“富国,你说要是有飞艇飞到南华的上空,就像它一样,然后从一两千米的高空往下丢个炸弹,到时候该怎么办?”

朱先海笑着说道。

“啥,啥?……丢、丢炸弹?”

这回轮到李富国说不出话来了,他盯着空中的飞艇,在心里寻思着。

一两千米的空中丢炸弹,炸弹的准头怎么样他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地上的枪炮肯定够不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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