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岳云又是第一个登城的勇士。
紧接着,岳家军乘胜追击,占领了邓州,高仲被活捉。”
“拿下邓州,
岳飞派遣李道进军唐州,于二十三日成功收复唐州。
同时,王贵和张宪在唐州以北三十宋里的地方,再次击败金与伪齐的联军,为李道收复州城提供了有力保护。
同一天,信阳军也顺利被攻克。
七月二十六日,刘光世部将郦琼率领五千援军赶到,但战事已经结束。
岳飞为此特别上奏,
请求对这五千士兵进行奖赏,
并对部下说:‘卒使不沾寸赏,恐咈人情。’“
“岳飞收复襄阳六郡的胜利,震动了宋廷。
高宗赵构接到岳飞的捷报后,对胡松年说道:‘朕虽素闻岳飞行军极有纪律,未知能破敌如此。’
胡松年回道:‘惟其有纪律,所以能破贼。
若号令不明,士卒不整,方自治不暇,缓急安能成功?’
岳飞因功除清远军节度使、荆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
成为有宋一代最年轻的建节者。”
“岳飞克复襄汉,
是南宋头一次从敌人手里成功收回大片失地,
且又攻取了原先由伪齐控制的唐州和信阳军,
是南宋进行局部反攻的一次重大胜利。
收复襄阳六郡后,
岳飞奉诏移屯鄂州,鄂州从此成为岳家军的大本营。
为了巩固新收复的领土,
岳飞派遣了两千人驻守襄阳府以及唐州和邓州,
一百五十人守卫郢州,
另有两百人驻守随州。
同时,他命令守城官员修复和加强城池设施,提高戒备等级。
除了军事防御,
岳飞还大力推动营田的发展,积极吸引农民归乡务农,以加强当地的经济基础。
通过岳飞的不懈努力,
襄汉地区不仅从伪齐的蹂躏和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
更逐渐发展成为南宋连接川陕、北进中原的重要战略支点。”
“建炎四年(1130年),
洞庭湖区域的农民军领袖钟相起兵反宋。
但在他被杀后,杨么等人又集结力量占据了洞庭湖区。
他们用陆耕水战的方式,继续与南宋朝廷做抗争。
宋廷视之为‘心腹蓄毒’,
曾多次遣使招安、派兵征剿,却都是铩羽而归。
直到绍兴五年(1135年),
忍无可忍的赵构命宰相张浚担任诸路兵马都督,
同时任命岳飞为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
率领大约五万军队前往镇压。
岳飞于三月从池州开始进军,四月抵达潭州。
他首先成功招降了杨么的部将黄佐,
又让其回到湖中招降杨么部众,
先后来降者达两千三百余人。”
“岳飞一面继续招降,一面乘机攻打外围营寨。
他命黄佐攻击周伦水寨,周伦败走,部卒被杀死和坠入湖中者甚众,寨栅粮船全被焚烧。
接着,岳飞事先设下伏兵,
又让此前屡被杨么打败的任士安出战诱敌。
待士安精力垂困时,
伏兵乃起,四面围击,大获全胜。”
“杨么水寨一时难以攻破,张浚对此一直放心不下。
但岳飞向他保证,
在除去从潭州到洞庭的来往路程,
他会在八天内‘俘诸囚于都督之庭’。
岳飞抵达鼎州后,首先派遣已投降的杨华作为间谍,潜入杨么的寨中暗中联络其部下,试图诱使他们投降。
同时,他在外面布置营寨,排出战舰,进行军事威胁。
之后不久,
黄佐受岳飞命,由岳飞的机密官黄纵陪同,前往杨钦的营寨进行招降。
结果,杨钦带领全寨一万余人(其中能战之士有三千多),
驾驶数百艘船只,向岳飞投降。
岳飞立即向朝廷报告,并请求对杨钦进行封赏。
随后,又通过杨钦的劝降,
使全琮、刘诜等部也先后归顺了岳飞。
至此,岳飞兵不血刃,斩下杨么一臂!”
看到这儿,观众开始热议起来,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岳飞深得兵法精髓!”
“不战而屈人之兵,岳飞果然有勇有谋!”
“不得不说,到目前为止,赵构对岳飞还是挺好的。”
“只是道不同,二人终将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啊!”
第262章 三次北伐,君臣离心
“杨么大军遭受重创,士气低迷,杨么、夏诚只能据寨自守。
岳飞知晓湖区的地势复杂且充满危险,
同时他也意识到在水战方面,
自己的船队并不如杨么的车船有优势。
岳飞遂遣人打开堰闸放水,
利用木筏堵塞湖中的各个港口,
并在湖面上散播青草,以阻碍车船的行进。
接着,他以杨钦为向导,率军包围了杨么的营寨。
杨么试图突围,战败被擒,最终被处死。
夏诚死守其寨,但被官军攻破。”
“面对被俘人员,有人主张全部杀死。
但岳飞以各首领或率众降宋,或已被处置,告诫诸将不得滥杀无辜。
岳飞又将所有精壮的士兵编入自己的队伍,
对于老弱病残、无法继续服役的人员,
则给予粮食并让他们回家务农。
此战过后,
岳飞缴获一千多艘船舶,
得到五六万精兵,
安置了二万七千余户、十万余人归业。
最后,岳飞带着所有的缴获物品返回潭州,向张浚复命。”
“此役全程,
从初二日招降杨钦,到初十日大获全胜,恰好八日。
张浚遂向复命而归的岳飞感叹道:‘岳侯殆神算也。’
岳飞以平杨么之功加检校少保,
进封武昌郡开国公,
后又升荆湖北路、襄阳府路招讨使。”
“绍兴五年(1135年)冬,
宋廷为了统一军队指挥体系,决定将全国军队统一更名为行营护军,
岳飞部为行营后护军。
绍兴六年正月,
太行山忠义保社的首领梁兴等人,
在突破金人的重重围困后,
率领百余名骑兵归附于岳飞麾下。
岳飞将此事上报朝廷,
赵构降诏让岳飞妥善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