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敌人,那田豫自然也就没什么好顾忌的地方。
不过就在田豫打算带兵离开之时,这鲜卑向导却眼巴巴的看着田豫,似乎是有不情之请。
“吕伍,你与我早已是患难与共的兄弟,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如今匈奴、鲜卑、乌桓三族当中的旗人,已经尽数改为汉名。
因为草原部落慕强的本性,他们与当年的羌人一样,同样是大多以吕布、张辽、赵云等汉军柱国的姓氏作为自己的姓氏。
而这其中,姓吕的自然又是遥遥领先……
加上如今三族旗人都以打扮、风俗偏向汉人为荣,田豫是真的没有将这些人看成夷狄,都是平等对待,故此让对方有话直说。
吕伍笑了两下:“长史,你说好不容易都来了趟圣山,哪里有不祭祀一次的道理?”
“还望长史能够代替天单于,于鲜卑山祭天!”
当霍去病封狼居胥的时候,是匈奴的耻辱。
但如今数百年过去,吕布在狼居胥祭天,已经成了匈奴的荣幸……
匈奴、鲜卑、乌桓虽然表面和善,但暗地里总是在一些奇怪的地方较劲。
既然祭过匈奴的狼居胥山,那鲜卑的鲜卑山又有什么祭不得?
田豫:……
代替天子祭天……
这活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若是处理不好,恐怕会让朝臣弹劾。
但看着吕伍眼中的期望,加上对于两族关系的考量,田豫终究不忍拒绝——
“既如此,我自当在此处代天子祭天!”
准备好祭坛、三牲,又找来一块山石,将祭文刻在上面,田豫率领鲜卑之民在此地庄重祭天,惹得行伍中的鲜卑士卒都是感激涕零!
唯一让田豫头疼的就是,当天夜里就有乌桓的士卒摸了过来,请求田豫也去趟乌桓山……
“下次一定!”
如今的当务之急,还是尽快寻找到补给,然后打探南面战事!
而且这北面山林中气温降的奇快,田豫也担心陷在其中,惹出什么祸事!
好在吕伍终究靠谱。
在行走过一些根本不能算作道路的道路后,一座古老的城池极为突兀的出现在田豫面前。
喜都。
扶余国的王城。
此地历史悠久,最早甚至能够追溯到夏朝时的肃慎一族。
当时肃慎在一次抵抗外敌入侵后,就派人到聚集地报喜,之后人们就称呼这里为喜都。
商朝时,獩貊族中两个部落融入了肃慎族。这让肃慎族上下非常高兴,于是又把喜都称作合龙(合隆)城。
到了春秋战国时,生活在此地的貊族人开始迁徙,而扶余人也就秉持着草原民族的秉性,占据了此地,并且于此地建立都城。
如今的喜都中有民三万户,约二十万百姓,已经足够称得上大城!
城中的扶余士卒见到突然有兵马自北面过来,顿时大呼小叫,并且派出使者和田豫前来交涉。
“你们是什么人?”
一开始说的是扶余的语言,所以田豫并未搭理。
当扶余使者来到跟前,见到田豫身上的汉人服饰后,顿时大惊失色:“汉人怎么会从北面打过来?”
而田豫见对方这般惊骇,立刻便意识到难免襄平之战必然还没有结束,不然对方不会做出这样的反应!
“进攻!”
喜城虽然历史悠久,但却没有城墙,只是以篱笆围了一圈,根本没有半点防御属性。
毕竟,扶余人怕是没有想到,竟然真的有人能够打到他们位于深山老林中的都城!
田豫则是兴奋的打量着这座古老的王城。
之前田豫还不敢肯定。
但当看到喜都的瞬间,田豫便肯定——
自己此次出征的功勋,稳了!
————
襄平就是今辽宁。
喜都就是今长春。
第494章 卷六 家没了
低矮的篱笆根本无法阻拦汉军分毫,即便没有携带攻城器械,田豫依旧一鼓作气冲到了喜都的最中心,俘获了其中的国相、太子等一众扶余高层!
“今日,扶余国当灭!”
田豫此刻笑的根本合不拢嘴!
就是随便转悠两圈,结果就莫名其妙转到了别人的都城,顺便还将对面的高层一网打尽了你敢信?
灭一国!
田豫做梦都没有想到,大汉那么多柱国,那么多名将中,率先达成这一成就的竟然是自己!
这般功劳……总该够捞一个柱国了吧?
而且草原上的人都知道,刘备身为汉室宗亲,不可能一辈子都待在草原,维护北庭都护府。
将来的北庭都护,肯定是要由别人接班。
田豫、阎柔、鲜于辅、公孙续……
这些人,都有可能接班。
但随着田豫此战摸到了扶余国的王都,继任之事,已经是彻底没了悬念!
一想到这,田豫顿时觉得柳暗花明!
不过田豫很快便压下心思,开始从扶余人中挑选愿意听从汉军命令者,负责安抚。
若是让这二十万扶余人逃到深山老林里,那可就不是功劳,而是篓子了!
就在田豫想着法子治理喜都之时,忽然有一道让田豫倍感亲切的汉音响起:“敢问是王师前来吗?”
难得能听到汉话,田豫立刻大喜。
回头一看,却发现是一像貌有些憔悴的女子。
“你是……”
田豫看着对方,显然有些不理解为何一个女子竟然会说这般流利的汉话。
“对了,我想起来了!”
田豫猛然警觉。
公孙度曾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前任扶余王尉仇台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此事其实也一度引得世人不耻。
只因尉仇台的年纪已经颇大,在公孙度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尉仇台时,尉仇台貌似已经是九十岁的高龄……
而公孙度的女儿,有个二十岁就不错了!
而且扶余与匈奴习俗相似。
女性,尤其是能够生育的女性,都是族内宝贵的资源,都采取“收婚制度”。
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
随着前任扶余王尉仇台的身死,公孙度的女儿就要嫁给现任扶余王简位居。
这种在游牧民族中司空见惯的事情,对于汉家儿女来说,却完全就是奇耻大辱!
所以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田豫看着公孙氏,总觉得她骨子里都散发着一种幽怨。
一种,被父亲操纵人生,却根本无力反抗的幽怨。
“正是!”
“公孙度不尊王化,私自设坛称王,天子已经下令讨之!如今恐怕已经身死!”
在田豫说完后,那公孙氏眼中,竟然是出现了阵阵快意!
“老贼,真的已经死了吗?”
“哈?”
饶是田豫在草原上生活许久,却也是第一次听人管自己的父亲称作老贼。
看来公孙氏对她爹公孙度的怨念不是一般大啊!
公孙氏愣神片刻之后,却又突然崩溃大哭起来。
大哭过后,又是大笑……
就在田豫束手无措之际,公孙氏主动和田豫谈起条件——
“我在城中还有些威望,可以帮您安抚这些扶余人。”
“但在事成之后,还请您饶我母子一条性命,将我送到南面的汉人郡县生活。”
母子?
田豫这才发现,就在公孙氏身后,还有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正躲在墙后充满畏惧的朝自己看来。
“还请王后放心。”
田豫立下保证。
“只要能够安抚城中这些扶余人,我一定将您安全送往南面。”
“即便是公孙度犯下滔天罪行,我也会殊死向陛下求情,保证绝对不牵连你们母子。”
公孙氏本来已经木讷的眼神中突然透出几分明亮。
一想到自己很快就会脱离这个囚笼,公孙氏甚至忍不住哼唱起一首小调。
“有所思,乃在大海南。”
“何用问遗君,双珠玳瑁簪,用玉绍缭之。”
“闻君有他心,拉杂摧烧之。”
“摧烧之,当风扬其灰。”
“从今以往,勿复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