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神医姓甚名谁,家住何方,我也不清楚。不过,他很可能随杨城主一起,出远门办事了。”
“出远门了?”索醉骨微微蹙起了眉。
先前没有希望时倒还罢了,可索缠枝既然把这位神医说得神乎其神,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她便再也按捺不住心底的急切。
索醉骨忍不住抱怨道:“杨灿究竟去哪儿了?他身为一方城主,上邽的军政系于一身,他不用坐衙理事么?”
呵,原来杨郎什么都没告诉过她。
索缠枝的下巴便仰得更高了:“阀主那边都没有什么动静,显然是知晓他去处的。或许,就是阀主交代了什么事情,要他去办吧。
你也知道,于阀如今正在秘密备战,他身为于阀重臣,自然诸事缠身。等他回来之后,我替姐姐问问。”
“也好。”
索醉骨虽然感念妹妹的关心,可见她扬着下巴,有些炫耀的样子,却也不禁腹诽。
“这死丫头,脸皮越来越厚了,你和杨灿的那点丑事,是能见得了光的吗?得意个什么劲儿。
看来我得找机会提点她一下,可千万不要得意忘形,被人看出端倪,到时候,你可怎么活啊!”
第271章 赴盟
尚未至午,陇上草原的日头还未攒足力道,阳光斜斜洒下,暖而不烈。
风裹着青草的清冽与野苜蓿的淡香,掠过齐膝深的草浪。
翻涌间,将远处起伏的山岗晕染成一片朦胧的碧色,连天际线都变得柔和起来。
尉迟芳芳与慕容宏昭并辔前行,马蹄踏过草叶,溅起细碎的露光。
队伍中并非无车,那一人高车轮的大车稳稳地碾过草地,车上堆着毡帐、锅碗与鼓鼓囊囊的粮袋。
杨灿的马股上,也搭着一个硕大的马包,里头盛着尉迟芳芳赠他的“陇上明光”。
这副盔甲,他在大厅里时便试穿过了。
盔甲实是男人最好的冠冕,孙猴子披甲之后,美猴王才变成威慑天地的齐天大圣。
杨灿着甲的模样,当时也是着实惊艳了尉迟芳芳和破多罗。
暮色四合时,队伍在一条溪流边歇了脚。
这条溪流,或许便是返程时杨灿设伏的绝佳地点。
所以趁着牧族战士们搭毡帐、挖灶膛、忙炊饮的间隙,杨灿便借着巡查的由头,在溪流左近细细探看,将周遭的地形沟壑一一记在了心上。
而破多罗嘟嘟,却和一众士兵一样,只穿了条犊鼻裤,赤着脚就扎进了溪水。
他扑腾嬉闹着纳凉洗澡,粗哑的笑声顺着风飘远,快活得活像一个两百斤的孩子。
晚餐算不上精致,却是草原上最地道的滋味。
携带的肉食与米面为主,士兵们又在附近寻了些鸟蛋、采了些鲜嫩的野苜蓿,或清炒,或和着面摊成馅饼,请二位贵人品尝。
杨灿与破多罗嘟嘟也有幸分到了一份。
谁曾想,这常作牛马饲料的野苜蓿,炒后竟脆嫩爽口,带着淡淡的清香,实是难得的美味。
待天色彻底暗透,溪畔的人渐渐散去,杨灿才起身去河边沐浴。
此时人少,不必担心搅浑河底的泥沙,清清凉凉的溪水漫过周身,洗去一日的风尘,也能让人夜里睡得更安稳些。
次日天刚蒙蒙亮,队伍便再度启程。
将近午时,正该歇息时,前方忽然出现三骑身影,正是黑石部落巡弋在木兰川外围的游骑警哨。
一番盘问,探明这支队伍的来路与用意后,游骑立刻策马折返,将消息传了回去。
杨灿一行则稍稍调整方向,在其中一名游哨的引领下继续前行。
又走了小半个时辰,便见十余骑快马迎面疾驰而来。
领头那人身材极为魁梧高大,骑的本是一匹通体漆黑的高头大马,雄骏非凡。
可驮着他那壮硕的身躯,那马竟莫名给人一种“骏马似驴”的错觉。
纵使这“驴”在同类中已是格外健壮高大,在他面前,依旧显得娇小了几分。
“呐,你瞧,那就是咱们黑石部的大部帅,尉迟野大人!”
破多罗嘟嘟指着领头那人,压低声音对杨灿介绍。
尉迟芳芳与慕容宏昭策马迎去,与尉迟野大声说笑着,随后便并辔同行。
又过片刻,便抵达了尉迟野驻扎的营地。
尉迟野热情地将妹妹、妹夫迎进自己的大帐,当即吩咐手下宰牛烹羊,备下丰盛的宴席款待二人。
杨灿、破多罗嘟嘟,还有慕容宏昭的两名侍卫统领,则被引至另一顶毡帐赴宴。
帐内酒肉管够,可四人分属两方,平素并无交情,自然而然地就各据一方条案,各用一个食盘。
倒是破多罗嘟嘟性子热络,主动将自己的食桌挪到杨灿身边,一边大口啃着羊肉、大碗灌着烈酒,一边在杨灿有意无意的引导下,絮絮叨叨地说起了黑石部落的内情。
“大部帅尉迟野,是咱们先可敦的儿子。先可敦这一辈子,就生了一子一女,便是咱们公主和尉迟野大人了。”
他将一碗烈酒一饮而尽,抹了把嘴角的酒渍,又抓起一块肥得流油的烹羊肉,大口啃着,含糊不清地哼哼。
“王兄弟,你说这次诸部会盟,这么重要的事,咱们族长的大儿子,怎么反倒去守外围警戒?那还用问,失宠了呗!”
杨灿抬眸,故作疑惑地问道:“哦?莫非这位尉迟野大人不堪造就,惹得族长不喜?”
“啥叫不堪造就?还不是族长大人一句话的事儿!”
破多罗嘟嘟撇了撇嘴,带着几分不平之意。
“你也亲眼看见了,野大人那身材、那气度,一看就是个能征善战的狠角色,怎么会不堪造就?
再说了,野大人手里握着咱们黑石部落三成的人口和兵力,个人武力更是悍勇无比,手下还有一支精锐铁骑,凭啥说他不行?”
杨灿放缓动作,轻轻切着盘中的羊肉,状似随意地说道:“野大人手握部落三分之一的兵马,这般权势,按理说,应当是极受族长器重才是。”
“兄弟哟,草原上的门道,你可就不懂了。”
破多罗嘟嘟摆了摆手,压低了声音。
帐内还有慕容宏昭的两名侍卫统领,这种部落家事,终究是家丑,不便让外人听去,即便那些外人或许早已心知肚明。
“野大人手里的三成人口和兵马,哪是族长给他的?
那是先可敦的母族势力,本就心向野大人,心甘情愿受他调遣。
你以为,不经过野大人点头,族长能调动得了那些人?”
他顿了顿,狠狠啃了两口手里的肉骨头,又继续道:“先可敦走得早,人一没,族长大人就立刻把最宠爱的桃里夫人扶成了新可敦。
族长宠爱桃里夫人,连带着也偏爱桃里夫人生的几个子女,其中又以二部帅尉迟朗最得他的心。”
说罢,他猛地将啃得干干净净的肉骨头丢回盘中。
那骨头原本缠着一斤多重的肥羊肉,不过片刻功夫,便被他吃得一丝不剩。
破多罗嘟嘟微微侧过身子,用油渍渍的大手拢住嘴巴,凑到杨灿耳边,声音压得更低了。
“依我看呐,族长大人的心思,是想以后让二部帅尉迟朗继承族长之位。”
杨灿依旧慢慢切着羊肉,用刀尖扎起一小块,轻轻送进嘴里。
这儿的羊肉确是极品,半点膻味也无,肉质鲜嫩肥美,入口即化。
烹调之法也极简单,只切两片老姜、揪一把沙葱,再倒入清澈的溪水慢炖,熟后撒上一把粗盐,便是极致的美味,无需多余的调料堆砌。
他嚼着羊肉,缓缓道:“哦?这么说来,这位二部帅,定是有什么过人之处吧?”
“过人之处?有啊!”
破多罗嘟嘟嗤笑:“他最大的过人之处,就是有一个会讨男人欢心的娘啊!”
“这么说……二部帅的本事,不如大部帅?”杨灿顺着他的话问道。
“他?给大部帅提鞋都不配!”破多罗嘟嘟嗤之以鼻,又抓起一块煮得软烂的羊肉,大口啃起来。
“那尉迟朗,尖嘴猴腮,细皮嫩肉,身子弱得跟个小鸡仔似的,凭什么跟野大人比?
论武力、论威望、论手下兵力,他哪一样能比得上野大人?”
“原来如此。”杨灿轻轻颔首,目光微微闪动,指尖摩挲着餐刀的边缘,心中早已盘算开来。
他此行的目的,本就是破坏诸部会盟,如今主持会盟的黑石部落内部竟有这般尖锐的家庭矛盾、权力纷争,这未必不是一个可乘之机。
只是,尉迟野与尉迟芳芳这对兄妹,究竟有没有争夺族长之位的野心,还需慢慢试探,不可操之过急。
宴席过半,众人酒足饭饱,侍女端上酥油茶,醇厚的香气漫满毡帐。
尉迟野忽然看向妹妹,脸上露出几分温和的笑意,开口说道:“小妹,前些日子,我物色到一匹好马,品相极佳,带你去瞧瞧。”
不等慕容宏昭起身,尉迟野便转向他,笑道:“妹夫,你一路辛苦,且在帐中歇歇,我与小妹去去就回。”
慕容宏昭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神色,随即又恢复了温和的笑意,颔首应道:“好,大哥与小妹自便便是。”
说罢,半起的身子便重新坐回原位,端起酥油茶,悠然啜饮起来。
尉迟野带着尉迟芳芳走出大帐,径直向圈马的营地走去。
尉迟野率脸上笑容褪去,露出几分凝重:“小妹,你先前信中说,利用秃发部落的计划,具体是如何安排的?此事,可行吗?”
先前书信往来,尉迟芳芳所知也有限,唯一能确定的,不过是秃发勒石的暗中投靠,诸多细节,并未细说。
此番二人“邂逅”,本就是早有约定,只为避开旁人耳目,好好商议这奇袭木兰川的具体对策。
尉迟芳芳放缓脚步,道:“秃发部落这一年多来,饱受周边各部打压排挤,早已不复往日盛况。
如今虽说仍是大部落的架子,可那些附庸于他们的小部落,早已人心涣散,悄悄与他们划清界限。
只要这次木兰会盟成功,各部势力合纵,秃发部落便再无立足之地,唯有死路一条。”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因此,秃发乌延只能孤注一掷。
他从部落中挑选了八百名秃发氏的精锐,分扮成四支商队,暗藏兵器,打算趁会盟之时,奇袭木兰川,打乱咱们的部署。”
尉迟野一边走着,一边细细思索着妹妹的话,眉头微蹙。
先前信中并未提及这般详细的安排,诸如兵力部署、行进路线等细节,他此刻才得以知晓。
说话间,二人已走到木栏边,尉迟野抬手推开木栏,与妹妹一同走进马群,一边假装打量着栏内的骏马,一边低声交谈着。
这里四下空旷,只有牧马的仆役远远站着,听不到二人的谈话,无需再有任何顾虑。
“我原本的打算,是趁着这次会盟,尉迟烈离开部落主营的机会,勒兵举事,这些日子,也已暗中做了诸多筹备。
如今你提出借助秃发部落的力量,把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
尉迟野的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安:“我总觉得,把成事的关键交到外人手中,太过冒险,其中不可控的地方太多了。”
他口中竟直呼父亲尉迟烈的名字,语气里没有半分父子温情。
显然,这对父子之间的隔阂早已深到无法调和,父子之情,早已断绝。
尉迟芳芳轻轻抚过身旁一匹骏马的鬃毛,缓缓说道:“大哥,虽说草原上谁的拳头大、谁的骨头硬,便谁称王。
可是背逆父亲、公然举事,终究会落下骂名,同时也会遭遇族中更大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