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禹一边给打虎将夹菜,一边道:“兄弟也听说了吧!我一叉了结了锦毛虎燕顺的性命,此人若仅仅是劫富济贫的贼寇,那也算个好汉。可我后来却打听清楚了,此人甚是恶心,不知吃了多少无辜之人的心肝。”
李忠正咀嚼着爆炒心肺,突然抬起脑袋,嘴里咽也不是,吐也不是,骇然道:“哥哥别吓唬小弟,人怎么能食人?又不是畜生。”
“有人看上去是人的模样,其实只是类人。说的就是这锦毛虎燕顺之流,后来我又杀了个矮脚虎王英,你知道他跟我说了什么吗?”
“什么?”李忠放下筷子好奇问道。
“我本好心招待他,他却说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食,便脆了好吃。一听我就火大,顺手一叉结果了性命。”
“嘶!”
能总结出吃法来,那该是杀了多少人,吃了多少心肝。
“真是该杀!”
“我王禹平生最恨这种吃人的魔头,同类相食,畜生也做不出来啊!简直连畜生都不如。”
“杀得好,哥哥,当浮一大白。”
“干!”
几斤肉下肚,两人舒服地拍着肚皮,熏熏然倚在炕上。
人生一世,能日日如此该多快活。
李忠已经开始有了一些王禹的形状。
“兄弟,可愿陪我上山去消消食?”
马上就要升级了,而且还是十级这个关键等级,王禹自然是心痒难耐,这三天有新技能肝着,这才忍了下来。
现在,真的有些忍不住,需要杀些个强人来止痒。
“有何不可,哥哥稍等,咱去备些干粮。”
“好!”
两条猎犬刚刚吃骨头剩菜已经吃饱,准备好入山的装备,穿上一层皮甲,披上暖和的熊皮。
两人如同两只暴熊,放出狗,径直往山里走去。
大雪还未融,正是狩猎的好季节。
雪覆盖地面后,动物的脚印会清晰留在积雪表面,便于追踪判断猎物种类、行动方向及活动范围,显著提高狩猎效率。
但朝廷官兵在“镇三山”黄信的带领下,先扫荡了一遍,后来花荣也简单清理了一遍,再后来,王禹上山打了一个月的柴火。
这山里流传着山君的恐怖传言,吓得强人们宁愿下山自首,也不敢再藏身。
现在想要打得好猎物,需要些时间和精力去寻。
“哥哥,这清风山还真是一处穷山恶水啊!”
“穷山恶水,滋生匪寇。要是有好汉领着也就罢了,来了个魔头占据此山,那就是场灾难。”
王禹纵目远眺,只见:瀑布飞流,寒气逼人毛发冷;巅崖直下,清光射目梦魂惊。
一时间,心生感慨万千:“听说皇帝老儿又要修道观了,税赋越发沉重,我爹娘就是因为税赋太重,不得不卖了田地,最后操劳而死。”
“蔡京那些朝堂上的宰执,打着绍述新法的旗号,无恶不作,贿赂公行,卖官鬻爵。刘高那厮就是花三千贯买了个文知寨的官位来坐,仅仅几月时间,就已经兼并了上千亩良田。”
“不知要逼死多少人才够,唉……兄弟你听说了吗?南边因为花石纲,已经活不下去了。”
“我看,迟早要反。这世道,不给我等穷苦百姓一条活路,那些达官显贵、员外豪强,也必然没有了活路。”
李忠不知怎么回话,只抓着脑袋,良久才道:“哥哥若是走投无路,会在此落草吗?”
“落草?”
王禹摇了摇头,拧起双眉,眼神锐利如剑,笑道:“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做个打家劫舍的贼寇?正所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生不能五鼎食,死便五鼎烹,这才不枉在这人世间走一遭。”
“嘶!”
李忠倒吸一口凉气,同时又觉得一团火在胸口燃了起来,灼烧得五脏六腑都为之沸腾。
“不说这个,如今大宋朝廷气数未尽,皇帝老儿若是迷途知返,还能撑个几任帝王。我们啊!活好自己的人生便是。”
王禹拍了拍打虎将的肩膀:“就像你那天所唱的,人生一世莫空过,纵然一死怕什么?切记不能荒废了这大好人生。”
李忠不知唱过多少遍王彦章,可直到今日,方才有些明悟这句话的含义。
紧握住手里的哨棒,他轰然一拜:“听哥哥一席话,才知道半辈子白活了。小弟李忠,愿为哥哥执鞭坠蹬,九死无悔!”
“兄弟快快请起,我又不是真要造反,只是有感而发罢了。你我兄弟,当相互扶持,在这乱世走出一条精彩的人生。”
“哥哥说得甚是!”
第11章 一拳打杀郑天寿
有人,天生就是领导型人格。
性格豪爽、不拘小节,虽然偶尔自视甚高、目空一切,但是遇强越强,并且关心正义、公平。
就像王禹,清楚自己的人生目标,并努力为之奋斗,很有潜质做领袖带领大家一起进步。
进步,可不是金银美色之流,世间好汉谁能挡得住这两个字的诱惑。
李忠走南闯北,也曾见过不少豪杰。
比如那“九纹龙”史进,为人勇猛果敢、嫉恶如仇,也很豪爽仗义,但终究输在了急躁上,缺乏深思熟虑,常因一时意气而行事。
这样的人,可以成为朋友,但想要随着他做出一番事业来,那就太难了。
再比如那鲁提辖,一身实力平生仅见,可也只是一员猛将,不通人情世故,只一味的打抱不平。
跟着他混,那就是三天饿九顿。
而眼前的少年郎,虽然暂时穷困,拿不出几个大钱来,但他又格外的富有,迟早会名扬天下。
不要说清风山,便是青州,便是京东两路,也太小了,容不下他这个真正的豪杰。
这就是人格魅力,王禹已经彻底折服了“打虎将”李忠的心。
‘真好汉也!’
李忠在心中喃喃一句,手脚麻利跟着他登上了峭壁悬崖。
清风山上,古怪乔松盘翠盖,杈枒老树挂冰雪。
纵目远望,只见天地间一片雪白,茫茫群山,到处都是绝路,凡人难以通行。
但这难不倒王禹,练武之人,不说身轻如燕了,几丈高的绝壁随随便便就能翻越,两丈宽的溪流,一个纵步就能跨过。
李忠的实力虽然差了些,但有王禹相助,也视之为等闲。
就是两只猎犬,不具备翻山越岭的能耐,需要花些精力来辅助通行。
可在这大雪茫茫的深山老林里搜寻猎物,没有猎狗还真不行。
这两只猎犬,一黄一花,一个叫大黄一个叫春花,经过调教,知道主人认可的猎物是什么。
那在洞穴里冬眠的黑熊、咆哮山林的虎豹、成群结队的野猪麋鹿,都不是猎物。
人才是它们搜寻的目标。
“汪汪……汪汪……”
猎犬寻常时候是不开口叫的,只有发现了猎物,这才放声嘶吼。
犬声在这大雪覆盖的山林里格外刺耳,王禹耳朵一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只见一道黑影从林中一窜而去。
顺手,还打出了一颗暗器。
狂叫着追上去的春花顿时就没了声息。
王禹大步追击中眉头一挑,仅仅一招就知道是个有能耐的,果然,猎犬的脑袋整个塌陷了下去,中间镶嵌着一颗圆滚滚的鹅卵石。
“兄弟,我追上去,你自个儿小心了。”
“哥哥万万要谨慎……”
不容多说,王禹丢下手里碍事的虎叉,已经大步赶了上去。
那人身形灵活,身法矫捷,在林中大步狂奔,遇到沟壑丝毫不见减速。
王禹遁着踪迹死死撵上,有其人在前方开路,他更是不用考虑地形变化导致的危险。
那人能过,他自然也能过。
二人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接近。
这时,李忠手持哨棒看着惨死在飞蝗石下的春花,紧皱起眉头。
而另一只猎犬大黄在不远处再度狂吠了起来。
“还有人?”
李忠也是鸟枪换炮,经过了三天的炼精,打破武学瓶颈,实力自然也是提升了一个台阶。
小心翼翼凑过去,大黄犬吠依旧,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拨开面前的积雪,只见背风处的木屋中血糊糊一片。
“嘶!都死了,那人杀的?!”
李忠用哨棒捅了捅尸体,然后愣在了当场。
那尸体被开膛破肚,心脏部位空洞洞的。
杀人取心,为何?
深吸了几口气,咬牙道:“还真有人好这口醒酒汤……果然该杀……果然该杀!”
一脚踹翻还未吃完的血糊糊汤盆,李忠睚眦欲裂。
他还是不明白,人怎么能食人。
…………
冷风割面,“白面郎君”郑天寿再次一甩自己的脊椎骨,降重心,浑身汗毛炸起,小腹如钢,铁砂一般的鸡皮疙瘩隆起,猛然发力,整个人就好像是在野地里面狂奔的麋鹿。
而身后,死死咬住自己的,就是一头猛虎。
实力的差距一眼就能看出来,身后的猛虎跑得更快、跃得更远、实力更强,况且,郑天寿知道自己的弱点在哪。
他一点都不擅长正面搏杀。
也就在身法上有些天赋。
毕竟只是个银匠出身,清风山三废中的末流货色。
二人一追就是三五里路程,翻山越岭,郑天寿几次差点就摔下陡峭的崖壁,都被他用灵敏的身法给勉强稳住了。
可这样剧烈的运动,郑天寿体内产生大量的热气,要竭力的冲破毛孔以汗液的形式流淌出来。
但是毛孔被他锁得死死的,热气始终散发不出来。
因为毛孔一旦闭不住,人立刻就会汗如雨下,立刻就要虚脱,严重的甚至会脱力休克过去。
这和暗劲的原理如出一辙。
“呼呼……”
不能再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