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在意,也没有低头去看。转身往院门方向迈了一步,然后回过头来,语气随意得像是在招呼一个已经住了很久的邻居。
“走,我带先生去转转。东边那块地已经翻好了,等着下种。先生先看看庄上的地,田垄、水渠、庄稼长势,亲眼看了比我说什么都强。”
马周站起来,拎起竹箱。竹箱不重,里面只有几件换洗的旧衣裳和那三尺策论。纸的重量比他想象的轻。
迟疑了一下,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竹箱:“县侯,草民的行李……”
“先放这儿。”王知还已经迈步往院门走去,没有回头,右手随意地朝身后的石桌方向指了指。
他的步子不快,但每一步的步幅都很均匀,像是丈量过脚下的土地。
“回头让小满给你收拾间屋子。西厢房空着,窗子朝南,光线好。看书不伤眼。
被褥是新的,去年冬天弹的棉花,还没人盖过。先生看看还缺什么,回头跟小满说。”
马周把竹箱放在石桌旁。竹箱挨着石凳,上面落了一片枣树的叶子。
他看了一眼那片叶子。半青半红,边缘有一道被虫咬过的缺口。
一只蚂蚁正沿着叶脉往叶柄方向爬。他把叶子轻轻拿起来放在桌上,跟上了王知还。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王知还忽然停了一步。不是犹豫,不是想起了什么忘了说。那个停顿很自然,像是走路的时候忽然看到路边有一朵花,停下来看一眼。
他回头看了一眼,目光掠过马周的脸,落在他身后那棵枣树上。
“对了,”他说,语气像是忽然想起一件小事。不是重要的决定,只是随口一提,很是自然,“庄上的人,不管长工还是佃户,都叫我庄主。先生往后也这么叫吧。”
不是命令,不是赏赐。是邀请。
县侯是朝廷封的爵位,庄主是这片土地上的称呼。叫县侯,是外人。叫庄主,是庄上的人。
从“草民”到“先生”,从“县侯”到“庄主”。称呼的转换只在一瞬间,但身份的定义已经完成了。
马周微微一怔,只是一瞬。然后躬身拱手,动作比之前那一次行礼轻快了一些,腰弯的幅度也小了一分。
之前是觐见县侯的礼数,现在是回应庄主的邀请:“是,庄主。”
王知还点了点头,转身走出院门。阿黄从门槛上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土,几根黄毛飘在晨光里,摇着尾巴跟了上去。
它跟在王知还脚后跟三尺远的地方,不远不近,恰好是一个不会被踢到、也不会跟丢的距离。
马周跟在后面。走出院门的时候,晨雾已经散尽了。阳光从东边的山脊上倾泻下来,把整片田地染成金褐色。
远处有人在赶牛翻地,吆喝声顺着风飘过来。“吁,转弯转弯,你往哪儿看呢!”
听不太清具体在喊什么,但能听出那嗓门里的中气十足。
牛铃铛叮叮当当地响,混着锄头入土的闷响,混着不知谁家院子里传来的鸡鸣。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座青瓦白墙的庄院。枣树的树冠探出墙头,炊烟还在飘。
灶房里有人在熬粥,小米粥的香味隔着半里地都能闻到,那是新米熬的粥才有的清香。
院子里,竹箱放在石桌旁,那片枣树叶子还在桌上,蚂蚁已经爬到了叶脉的尽头。
他收回目光,加快脚步跟上了王知还。
他当然不知道,这个走在前面的年轻庄主,在接过他那两句诗的那一刻,就已经算定了一切。
不是算计。算计是精打细算、患得患失。是看透了。
就像一个下棋的人,在对方落子的那一刻就已经看到了整盘棋的走向。
一个在常何府上困了四年的落魄书生,写了三尺策论无人问津,写了十几首诗无人读过,在最落魄的时候被一个人接住了心意。这样的人,会留下来。
不是因为那七千亩田。田哪里都有,常何府上也有三千多亩。不是因为那本《三字经》。书再好也只是一本书。
也不是因为他接的那两句诗。诗再好也只是两句诗。只是因为这一切的总和。
只是因为“全面”二字。从策论到田垄,从诗到鱼塘,从茶到称呼,从西厢房到那扇朝南的窗子。
这个早晨里的每一句话、每一步路、每一个细节,都严丝合缝地嵌在了一起,像两块石头之间的那枚楔子。
一锤下去,榫卯已成。
马周不会走了。不是因为感激。感激留不住真正有才华的人,只会留住平庸的人。是因为这座庄院给了他一个比策论更大的舞台。
在这里,他写的策论有人看,他写的诗有人接,他说的鱼塘方案有人认真考虑,他看到的田垄和排水沟背后,是一个比他想象的更宏大的系统。
他不只是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他是找到了一个能让他的才华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
这才是那枚楔子真正楔入的位置。不是楔在马周和王知还之间,而是楔在马周的未来和这座庄院的未来之间,让他自己也能看到:榫卯合上了,严丝合缝,水都渗不进去。
第168章 一法通,万法通
贞观九年,八月二十三。
天还没亮透,马周就醒了。
他在后院偏房的木板床上躺了一会儿,盯着头顶的房梁。
房梁是新换过的松木,还带着淡淡的松脂气味。
他翻身起来。
竹箱搁在床尾,那件青布袍子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枕边。
他穿上袍子,系好腰带,推开门。
晨雾还没散尽,院子里笼着一层薄薄的白汽。
枣树的叶子在雾里显得格外深绿,叶尖上挂着细小的水珠,随时都会滴落。
井台边传来水声,哗啦哗啦的,有人在打水洗脸。
他循着声音走去。
井台边,铁蛋正蹲在那儿,把一瓢凉水往脸上浇,浇完了甩了甩头,像刚洗完澡的阿黄。
看见马周,他咧嘴笑了:“马先生,您起得真早。”
“你起得更早。”马周说。他在常何府上住了四年,见过的武人都是卯时起身练功。这是军中的规矩,闻鸡起舞,雷打不动。
但像铁蛋这个年纪的孩子,能在天不亮就自己爬起来,不用人催不用人喊,不多见。
这个年纪的娃娃,哪个不是贪睡的?他在茌平老家见过不少半大小子,爹娘拿棍子都赶不下床。
“那是!”铁蛋站起来,拿袖子擦了把脸,“庄主说了,练功要趁早。
太阳一出来,人晒暖和了,身上就懒了,腿也不想动,胳膊也不想抬。这叫……叫‘朝气锐,昼气惰’。”
马周微微挑眉。这话出自《孙子兵法·军争篇》,原文是“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讲的是军队在不同时间的士气变化。
这话从一个半大孩子嘴里说出来,不是死记硬背的那种照本宣科,而是带着理解的运用。
他知道为什么天亮之前要爬起来练功,因为天亮之后太阳一晒,人的精气神就被晒蔫了。
这可不止是读书读来的,还得加上每天练功练出来的体会。这倒让他有些意外。
一个庄户人家的半大小子,一边练拳一边还能读兵书,这座庄子上做事的方式,和他见过的任何地方都不一样。
他正想问他练什么功,后院方向传来脚步声。步伐不重,但节奏很稳,他转过头,看见王知还从后院走出来。
王知还穿着短褐,袖子卷到胳膊肘,脚上是布鞋,一身干活的打扮。但他的呼吸节奏很稳,不像刚从床上起来的人。
“先生也醒了?”他说,“正好,后院在练功。先生若是有兴致,可以过来看看。”
马周跟着王知还往后院走。
后院空地不大,但收拾得利落。
松木桩立了两排,地上铺了细沙,沙面上还留着昨晚被踩乱的脚印。
周山站在空地中间,正带着大郎和铁蛋练拳。
周山穿了一身劲装,腰背挺直,出拳的时候呼呼作响,拳风凌厉。一个字,快。
拳法简单直接。一拳出去,走的是最短的直线,没有蓄力的动作,没有多余的晃动。
收拳和出拳一样快,不给你看清拳路的机会。这是实战中磨出来的拳法,每一拳都只有一个目的:在对方反应之前打到他。
大郎的动作又不一样,每一拳推出去,肩、肘、腕三点一线,力从腰起,经过背、肩、臂、手,最后落在指节上。
这个过程中他一直在调整呼吸,出拳时吐气,收拳时吸气,节奏稳得像打更。一个字,藏。
拳力藏在慢里,藏在呼吸里,藏在每一次出拳前那零点几息的停顿里。
这不是在练怎么打人,是在练怎么控制自己的身体。
他额头上已经见汗了,汗珠子顺着鬓角往下淌,但他的动作没有一丝变形。
马周还注意到他旁边蹲着一个小姑娘,十二三岁,也在练,练的又不一样。
她没站桩,也没打沙袋,而是蹲在地上,面前放着一只沙盘,手指在沙面上画圈。
圈画得很圆,转了一圈又一圈,每一圈都恰好套住上一圈,不重叠也不偏离。
一个字,巧。
这是小满,马周昨天见过。
灶房里还有人。
他隔着半掩的门看了一眼。周夏站在灶台前,手里握着铜臼,正在捣药。
臼里的药材已经被捣成了细末,散发出一种清苦的气息。
他手底下的节奏很均匀,铜臼和铜杵碰撞的声音一轻一重,轻的是杵头碰到药末,重的是杵头碾到臼底。
一个字,专注。
灶台边的墙上挂着一排麻布口袋,每只口袋上都缝着标签,墨迹工整,写着“当归”、“黄芪”、“党参”、“三七”。
这分明不是临时起意在熬药。这是一个小型的药材库。
马周收回目光。
他在长安城见过很多权贵。
那些人在朝堂上指点江山,引经据典,动辄三代之治、千秋功业。
但他也见过那些权贵下了朝堂之后的模样。连自己的靴子都不会穿。不是夸张,是真的。
靴筒紧,要用靴拔子才能蹬进去,这个动作他们从来不自己动手。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身边永远围着仆从、幕僚、护卫,什么事都有人替他们做。
朝堂上的威风,一到家里就成了废人。
这不是他刻薄,是他在常何府上亲眼见过无数次的场面。常何的客人来了,往堂上一坐,手一伸,背后就有仆人把茶碗递到掌心。
喝完茶,碗往旁边一伸,自然有人接走。整个过程中,那人的目光甚至没有从常何脸上移开过。
可这座庄子上的人,每个人都在做自己的事。练拳的练拳,捣药的捣药,各司其职,各安其位。
用一个字来形容。杂而不乱。就像一盘棋,每一颗棋子都落在它该落的位置上,没有一颗是多余的。
这些事看起来互不相干,可它们都在这座庄院里同时发生,像一个身体里的五脏六腑,各干各的,却都在为同一具身体活着。
他看向王知还。这个人,会功夫。刚才他从后院走出来的步态,稳而轻,重心始终保持在丹田以下,这是常年站桩的人才有的走路方式。
会种地。昨天他看到了曲辕犁、轮作休耕的田、用蚯蚓粪改良土壤的法子,每一样都不是书上搬来的,是从土里长出来的。
会酿酒。酒坊里的发酵池和陶坛他还没进去看,但程家代理售卖的酒已经在长安城打出了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