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一个多月,处默天不亮就起来跑勋贵府邸,预定、送货、排期、对账,桩桩件件打理得井井有条,连说话都比从前沉稳了三分。
昨晚处默回来,跟他说房玄龄主动约谈的事。他当时没说什么,只是哼了一声。
但他心里清楚——房玄龄那个人,是出了名的眼高于顶,满朝文武能让他主动约谈的年轻人,一个巴掌数得过来。
处默能让他约谈,靠的不是卢国公府的面子,是自己实打实做出来的事。
这份本事,是谁教的?不是他程咬金。
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李靖。
当年打突厥的时候,李靖跟他说了一句话:
这世上有一种人,自己不怎么出头,但身边的人跟着他,不知不觉就变强了。
跟这种人交朋友,比拜十个师父都管用。
当时他还笑李靖文绉绉的,现在他忽然觉得李靖说得真他娘的对。
但教儿子是一回事。朝堂上的事,是另一回事。
程咬金靠在椅背上,眯起眼睛看着院子里那棵老枣树。枣树叶子被太阳晒得发蔫,但树根扎得深,再旱的天也旱不死它。
他脑子里想的,是长孙无忌。
他和长孙无忌,一起合作打了半辈子仗,也在朝堂上斗了半辈子心眼。
说战友,那绝对是真战友——打洛阳时一起守过城,打虎牢关时一起冲过阵,玄武门那天晚上一起站在陛下身后。
这份过命的交情,谁也抹不掉。
说对头,那也是真对头——长孙无忌要做关中第一臣,要让长孙家世代显赫,容不得任何人分他的圣宠。
而他程咬金要的,是关陇的老兄弟们在新朝里都有饭吃、都有位置、都不被边缘化。
平时他们可以嘻嘻哈哈地喝酒扯淡,但一旦牵扯到核心利益,谁都不会手软。
那座农庄里的少年,现在就是核心利益。
他程咬金护着农庄,不全是爱才。
爱才是真的,但他护农庄更深的用意,是这枚棋子对关陇新贵太重要了。
眼下五姓七族那帮老狐狸,仗着几百年的门第和文脉,连陛下修《氏族志》都敢明里暗里顶撞。
关陇这帮老兄弟,打仗在行,玩文的真玩不过他们。
皇后这一病,陛下心头最深的忧虑就是世家坐大——没有储位之争,没有藩王割据,最大的隐患就是这些盘根错节几百年的门阀。
王知还这个少年,无父无母,无争无求,偏偏一身本事能直达天听。
他治好了皇后的病,等于帮陛下解决了最大的后顾之忧;他的酿酒术和农技,又是实打实的民生根本。
这样的人,只要留在关陇的圈子里,就是一份对抗世家的全新力量。
至于他原本出身太原王氏旁门,根据自己所查,自从他父母无故身亡之后。
放弃遗产,唯留蓝田二百亩,已与那边彻底断绝。
想要留住此等人才,不能靠刀枪,只能靠实打实的能力,靠情谊。
这样的人,当然不能落到五姓七族手里。也不能让长孙无忌一个人独吞。
所以他才让处默去交好此人,不只是让儿子学点真本事,更是要让程家在这件事上占个先手。
处默现在是那少年酿酒的独家代理商,尉迟恭、秦叔宝、房玄龄都下了订单,这条以酒为媒的联络线已经搭起来了。
有了这条线,关陇新贵就能在世家之外,开辟一个全新的聚集点——不靠门第,不靠联姻,就靠一个少年的酒,把大家拢在一起。
这事说起来简单,却是他程咬金琢磨了很久之棋子。
但他也清楚,长孙无忌不会如此坐视。只等他落棋,那边也绝不会含糊。
那老狐狸的手段,他太了解了。以长孙无忌之城府。不会明着动农庄,更不会傻到在陛下眼皮子底下伸手。
他会等,会找人,会在暗中布一个比他现在看到的更精密的局。
根据自己对他的了解,他甚至可能找的不是关陇内部之人——
可能是某个中间派,也有可能是某个谁都想不到的角色,总之不会沾他自己的手。
程咬金不怕长孙无忌动手。他怕的是长孙无忌不动。
不动,就说明还在布局;还在布局,就说明这一手会比想象中更狠。
但他程咬金也不是吃素的。蓝田往长安的官道上,他早已经布了暗哨。五姓七族那边,他也放了眼线。
长孙无忌那边,他安插了十几年的人,虽然拿不到核心消息,但风向变了总会知道。
他能做的,就是在所有的棋局里都占个先手,确保无论长孙无忌从哪个方向落子,他都有应对的时间。
最坏的情况,是五姓七族那边也嗅到了味道。
这事说起来微妙。关陇内部较劲归较劲,但一旦五姓七族插手,事情就变了性质。
到那时候,他和长孙无忌,不管斗得多凶,都得先站回一条线上。
关陇内部的事关起门来解决,绝不能让外人趁虚而入。
他相信长孙无忌也明白这个道理——那老狐狸私心重,但大事上从不糊涂。
第72章 李治
至于陛下,程咬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
陛下肯定什么都知道。
长孙家暗中的布置,他程家的暗哨,五姓七族的动静,没有一样能瞒过陛下的眼睛。
陛下心头最大的隐患,一直都是世家大族盘根错节、外戚势力日渐权重,两股势力私下勾连,尾大不掉,早已是朝堂的顽疾。
陛下不动声色,就是想让这些人自己动起来。动起来,那些藏在水下的心思就都浮上来了。不动,反而看不清。
这就是帝王心术。他们这帮老兄弟,都是在陛下手底下滚了几十年的人精,谁不知道谁的底细?
他程咬金护着这少年,从不是意气用事。
一来是信儿子的眼光,惜这少年的纯粹本事;
二来是看透了陛下的心思,顺势而为,做陛下明面上的屏障,既顺了圣意,又护住了这枚关键棋子;
三来也是守住军功新贵的底线,不让世家和外戚一家独大,乱了朝堂的安稳。
程咬金端起茶碗,把最后一口凉茶灌进肚里,站起来拍了拍肚皮。
“爹,您在笑什么?”程处亮从廊下探出头,手里还抓着半个胡饼。
“老子笑了吗?”程咬金摸了摸自己的脸,“滚去喂马!少管老子的事!”
程处亮缩回脑袋,脚步声哒哒哒地远了。
程咬金看着儿子的背影,忽然又想起长孙无忌。那老狐狸的儿子们,可没有一个像处默这样能独当一面的。
这就是他的先手——不是爵位,不是兵权,是儿子。
一个被那少年改变了命运、从此走上正途的儿子,能很好继承自己家业的嫡长子。
这份人情,长孙无忌给不了。五姓七族也给不了。只有那个蓝田农庄里的少年,能给他。
所以他要护着那少年。不管长孙无忌出什么招,他程咬金接得住。
太行山东麓。
蜿蜒的山道上,一队人马正顶着烈日艰难前行。
领头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眉眼清俊,肤色被山风吹得黝黑,背上背着一只药箱,药箱的皮带子磨得起了毛边。
他身后跟着一辆破旧的牛车,车上躺着一个面色蜡黄的年轻男子,左腿绑着浸透黑血的布条,伤口散发出的腐臭味混着热风扑面而来。
“周伯,再走十来里就到官道了。”
少年回头对牛车旁的老汉说道,声音沙哑却温和。
周老汉抹了把额头的汗,嘴唇翕动了半天,只是点了点头。
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带着儿子四处求医,从太行山到洛阳,从洛阳到长安,所有大夫看了都摇头。
只有这个小医徒,守着一间破旧的医庐,翻了一夜师父留下的手札,然后告诉他:
有一线希望,但需要一种烈到能烧手的酒来洗伤口。
烈到能烧手的酒。他们走了上百里路,沿途酒肆里的酒,淡得像水,泼在伤口上连泡沫都不起。
少年从怀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两行字,是他从过路行商那里听来的消息。
他低头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将纸重新叠好塞回怀里。
纸上写的是一个地方:蓝田县城外,桑树林旁,有个酿酒的农庄,庄主姓王。
他不知道这个王庄主是谁,不知道那酒到底有多烈,更不知道这一趟能不能求到。
他只知道师父临终前说的话:行医之人,有一线希望就要走到底。
少年紧了紧药箱的带子,加快了脚步。
远处,太行山的余脉渐渐隐没在热浪蒸腾的地平线下。前方是关中平原,是长安城,是蓝田县。
那座桑树林旁的农庄,他还不知道那里已经汇聚了多少暗流,不知道这场博弈的规模有多大,更不知道自己正在走向那个暗流的中心。
山雨欲来之前,总有人已经在路上。
贞观九年六月初六,天还没亮透,王知还就醒了。
他披上外衣下床,趿拉着布鞋走到灶房。
井水泼在脸上,凉意顺着脖子往下淌,整个人一激灵,精神了。
灶上熬着米粥,咕嘟咕嘟冒着细密的气泡。
他把昨晚揉好的面团从盆里拿出来,揪成小剂子码在竹匾里,盖上粗布等着醒发。
做完这些,他从柜子里取出一只陶罐。
打开封口,凑近了闻——野茶的兰花香还是那么清,不浓不烈,像山间晨雾里藏着的一株野兰,若隐若现。
这茶是他上个月从后山野茶树上采的,芽头紧细,满是白毫,用后世的法子萎凋杀青,又在竹筛上晾了半个月。
本来打算留着自己慢慢喝,可昨天长乐来传话,说李老爷今天要带夫人过来,他就改了主意。
人家大老远来,总不能让人喝白水。对好酒好茶的人来说,能和友人共饮,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他在枣树下架起红泥小火炉,松炭烧得正旺。
水壶放上去,不一会儿壶底就冒出密密麻麻的小气泡——蟹眼初起,正是时候。
他捻了一撮茶叶放进素瓷壶,提起水壶沿着杯壁将水慢慢注入。
一缕白汽腾起,裹着清幽的兰花香,在晨雾里袅袅散开。
花花和灰灰从窗台上跳下来,凑到石桌边仰头看。
灰灰伸出一只前爪,试探性地朝茶壶探了探,被王知还眼疾手快地捏住了爪尖。
“你这贪吃鬼,这可不是给你们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