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东西,不是问出来的,也不是练出来的,更不是学出来的。
他又看了一眼手里的饭碗——碗是新米炊的米饭,颗颗分明,米香扑鼻。
他忽然想起刚才铁蛋说的,这是南边那块早熟的田里打下来的,拢共就收了那么一点。
他想这诗里写的打稻,或许打的就是这种稻子。
这诗不是凭空来的,是从这田里、这米里、这日子里长出来的。正如那稻子是从土里长出来的一样。
没有这种经历,如何能做出这般极接地气,却又极具想象力,文学造诣之诗?
他把那四句诗和今天的稻香、酒香、肉香,一起记进了心里。
李承乾坐在他旁边,把弟弟从放下筷子到闭嘴不言的全过程看得清清楚楚。
他没有说话,端起茶碗喝了一口,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因为他知道,青雀今天这一趟,有此觉悟,便不算白来。
城阳蹲在鹅栏边,没有听到诗,但就算听到了也不在意。
因为她正在和铁蛋争哪只鹅下的蛋更大,两人一人举着一枚鹅蛋,对着夕阳比大小,争得面红耳赤。
铁蛋说她那只不够圆,城阳说他那只颜色不够白,两人谁也不让谁。
李治坐在石凳上,安安静静地喝茶。诗他听到了,但他没有说话。
他只是把茶碗放下,又端起来,又放下,目光在王知还身上停了一瞬,然后移开了。
那一瞬很短,短到没人注意到。
兕子趴在长乐腿上,已经睡着了。
拨浪鼓从她手里滑落,滚到石桌底下,被阿黄叼走了。
不过不用多说,等兕子醒了之后,阿黄又会老老实实叼过来。
她睡得香甜,小嘴微微张着,嘴角还挂着一丝油光,呼吸间带着一股淡淡的肉香。
王知还的诗,她一个字都没听到。但她梦里,大概有红烧肉的香味。
幼儿不知少年愁。
…………
许多年后,当李泰主持编纂《文思博要》时,有人问他当世最好的田园诗是哪一首。
他想了很久,说了一首《四时田园杂兴》。
这日的事,后来被程咬金在酒后翻来覆去地讲。
他每回讲的重点都不一样,有时候说那稻子一亩收了四百二十斤,有时候说那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有时候说那松醪酒醇得能当饭吃。
但是每回讲到最后,他总会加一句:“那小子念了一首诗,老房听完就说了两个字——好诗。
我跟老房认识二十多年,没见他用两个字夸过人。”
听的人就问:“什么诗?”
程咬金挠挠头,想了半天:“什么……新场镜面,半夜打稻。哎,老夫记不住,你问老房去。”
但房玄龄从来不跟人讲这件事。他只是在自己的《国朝政要》里,在司农一卷的开篇,工工整整地写下了一行字:“贞观九年秋,京畿试种新稻,亩收谷四百二十斤。是日,田家作歌,声闻于野。”
没有人知道,“田家作歌,声闻于野”这八个字,写的是一个少年在丰收的午后,随口念出的四句诗。
…………
下午,众人又下了田。
到申时三刻,最后一捆稻子被扛上了田埂。
那捆稻子沉甸甸的,扛在佃户肩上,把他的脊背压得弯了下去。
这时老张头抹了把汗,走到王知还面前:“庄主,都割完了。”
他说话的声音有些喘,但脸上是笑着的,这种笑,比之向日葵更具希望。
王知还点了点头,看向赵有田和王老梗:“二位,可以开始了。”
赵有田深吸一口气,和王老梗对视一眼,两人蹲在稻捆堆旁边,开始脱粒、过秤。
他们的动作小心翼翼的,像是在摆弄什么易碎的珍宝。
院子里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围了过来,连兕子都醒了,乖乖站在长乐身边,睁大眼睛看着,小脸上还带着刚睡醒的红印子。
程咬金从石凳上站起来,走到田埂边,双手抱胸。
他脸上那种酒后的酡红退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少有之郑重。
第121章 超过三石
房玄龄放下茶碗,走到赵有田身后,一言不发。他的影子罩在赵有田的本子上,一动不动。
李世民也走了过来,站在房玄龄旁边,目光落在那杆秤上。秤杆微微晃动,每一下晃动都牵动着所有人的目光。
赵有田的手在发抖。他种了一辈子地,在司农寺干了二十年,经手过无数田册、无数产量报告。
但从来没有一次,是他亲手割、亲手脱粒、亲手过秤。
但也从来没有一次想自己割、自己脱粒、自己亲手过秤。
第一捆,脱粒后称重——五斤三两。
第二捆,五斤半。
第三捆,五斤四两。
他按照王知还教的法子,选了一分地的稻捆,全部脱粒、去杂、称重。
然后把数字记在本子上,反复算了三遍。每算一遍,他的呼吸就重一分。
房玄龄站在他身后,目光落在那张纸上。那张纸上密密麻麻写着数字,墨迹未干,在夕阳下泛着湿润的光。
“房相……”赵有田站起来,声音沙哑,像是在沙漠里走了很久的人,“算出来了。”
“多少?”
赵有田咽了口唾沫,声音发颤:“一分地……净谷四十五斤。”
院子里静了一瞬。那寂静像是有什么东西压在所有人的胸口上,让人喘不过气。
一分地四十五斤,一亩十份地,就是四百五十斤。
大唐的一斤,合后世六百多克。四百五十斤,折合后世约五百多斤。
房玄龄没有说话。他蹲下来,抓起一把刚脱粒的稻谷,放在掌心里。
谷粒饱满,金黄,沉甸甸的。他掌心的纹路被谷粒填满了,那重量压在手心里,踏实得让人想哭。
他的手在微微发抖。那是一种他控制不住的颤抖,从指尖一直传到手腕。
他太知道这一刻将代表的是什么,他的双眼慢慢的变得湿润。
或许,是想起了,那些和他同样留着华夏血脉的同胞,没能等到今日。
程咬金瞪大了眼睛,一把抢过赵有田手里的本子,自己又算了一遍。
他的手指粗得像萝卜,但拨算盘的动作又快又准,噼里啪啦的,珠子在他手底下飞转。
“四百五十斤。”他抬起头,声音大得把枣树上的麻雀都惊飞了,扑棱棱地冲向天空,“关中上等粟米田,一亩一百四十四斤。这是三倍!超过三倍的粮!”
李世民从房玄龄手里接过那把稻谷,低头看着掌心里金灿灿的谷粒,沉默了很久。
他的拇指轻轻摩挲着那些谷粒,像是要把它们的触感刻进记忆里。
李承乾站在他身后,喉咙滚了一下。
他是太子,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更多的丁口能吃饱饭,意味着边军的粮草能多撑三个月,意味着大唐的根基又厚了一分。
李青蹲在田埂上,手里还捏着那枝稻穗,嘴里念叨着:“一百一十八粒……一分地四十五斤……一亩四百五十斤……”
他忽然站起来,转身看向王知还,眼睛里全是光:“王庄主,你这稻种,能不能——”
“青雀。”李承乾轻轻叫了他一声。
李青闭上嘴,但眼睛还是亮着的。那光压都压不住。
房玄龄站起来,转向王知还。
他的声音沙哑,但每一个字都咬得很重,像是在石板上刻字:“王庄主,这个数字,老夫要带回长安。
这稻种的推广,老夫会亲自盯着。你……你立了大功。”
王知还拱了拱手:“房相言重了。草民不过种了几亩地,算不得什么功劳。”
他说这话时,语气还是那样平淡,仿佛任何事都激不起他一丝波澜。
房玄龄看着他,忽然笑了一下。那笑容很轻,一闪就过去了,但确实笑过。
这孩子,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样。
不居功,不张扬,不急着攀附权贵。把天大的事,说得像家常便饭一样轻。
换了别人,这时候怕是已经开始谈条件了。
可这个年轻人,只是拱了拱手,像是在回一句寻常的客套话。
程咬金可不管这些,他已经坐到长桌边,端起酒碗开喝了。
“来来来!都坐下!今天不醉不归!”
众人陆续落座。长桌上又摆满了菜,灶房里还在陆续往外端,小满端着一大盆酸菜炖骨棒出来,热气腾腾的,把她的脸都熏红了。
酒坛又开了两坛,松醪的酒香混着饭菜香,把整座农庄都笼罩在一片温软的烟火气里。
夕阳西斜,金色的余晖洒在院子里,把每个人的影子都拉得很长。那些影子交错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的。
程处亮端着酒碗,挨个敬了一圈,喝得脸红脖子粗,说话都开始大舌头了。
尉迟宝环也跟着喝了两杯,趴在桌上说胡话,嘴里念叨着什么“稻子”“肉”“酒”。
尉迟宝琪把他扛到石凳上靠着,自己又回去继续吃,筷子从没停过。
铁蛋端着一碗红烧肉坐在门槛上,吃得满嘴油光,连下巴上都沾着酱汁。
大郎站在枣树下,手里还捧着那本《三字经》,但眼睛一直看着满院子的人,书页被晚风吹得哗哗响。
小满在灶房里忙活,锅里的汤咕嘟咕嘟地冒着泡,蒸汽把她的额头熏得湿漉漉的。
周夏在旁边帮忙切菜,刀工已经比刚来时好了不少,切出来的菜丝粗细均匀。
程咬金喝到兴头上,又倒了一碗酒,朝王知还举了举:“王小子,你那诗老夫听不大懂,但这酒,老夫懂!好酒!咱们今日便喝个痛快!”
酒碗举得高高的,酒液在碗里晃荡。
李世民也端起了酒盏。他没有说话,只是朝王知还微微举了举。那动作很轻,但王知还看见了。
王知还端起茶碗,还了一礼。
兕子吃饱了,窝在长乐怀里,眼皮又开始打架,小孩子就是觉多。
果然,阿黄还是老老实实又把拨浪鼓叼了回来。
她手里还攥着拨浪鼓,时不时轻轻晃一下,发出细碎的咚咚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