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用看到球飞来,或许是急于表现,或许是福至心灵,他竟鼓起勇气,与对方一名后卫同时起跳争顶!虽然被撞得歪歪斜斜,但他终究是蹭到了皮球,改变了球的线路,使其落向禁区弧顶一带。
就在此时,一道青色的身影如鬼魅般悄然插上——是妹妹拂月!她判断落点极准,抢在对方后卫解围之前,轻盈地跃起,不等皮球落地,在半空中用右脚外脚背迎着下落的球顺势一撩!
这一记“拐子流星”,动作纤巧灵动,看似力道不大,却蕴含着巧劲。皮鞠划过一道诡异的弧线,绕过守门员的扑救,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再一次精准地钻入了那高悬的“风流眼”!
球,又进了!
“哗——!”
校场瞬间彻底沸腾!欢呼声、喝彩声、掌声如同山呼海啸,直冲云霄!
“赢了!参军队赢了!”
“彩!大彩!”
“好脚法!”
终场锣声适时响起。这场别开生面、一波三折的蹴鞠大战,最终以“参军队”这匹最大的黑马,凭借智谋、配合与那对新罗姐妹花的异域奇技,爆冷战胜了彪悍的河朔劲卒队而告终!而另一块场地上,陈玄礼队也经过苦战,力克苏宏晖队,夺得另一场胜利。
陈子昂站在场中,微微喘息着,汗水沿着鬓角滑落,青布袍上沾满了尘土,胸口因剧烈的奔跑而起伏。但他看着身边欢呼雀跃的队友——面颊微红、眼含兴奋却依旧保持矜持的拂云,笑靥如花、正被乔知之拍肩夸赞的拂月,累得几乎直不起腰、却满脸畅快笑容的乔知之,以及那虽然发型散乱、锦袍污损却得意洋洋、正朝着看台方向使劲挥手的李令用——他的心中,亦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畅快与欣慰。
这场临时的蹴鞠大赛,效果远超预期。它不仅极大地活跃了军营气氛,释放了战前积蓄的紧张情绪,凝聚了军心,锻炼了将士的体魄与配合,更让他,陈子昂,这位军中参军,看到了麾下这些面孔在战场之外的生动一面。
勇猛如魏大,亦有争强好胜之心;严谨如陈玄礼,指挥若定亦见大将之风;文弱如乔知之,拼尽全力亦不乏闪光;甚至看似纨绔无用的李令用,在特定情境下,也能被激发出些许斗志与作用。而那对新罗姐妹,拂云与拂月,她们身上所展现的异域技艺与独特气质,更是为他打开了另一扇观察大唐世界的窗口。
“今日参赛诸队,皆奋勇争先,赛出风采!胜者固然可喜,负者亦展现了军人之勇毅!所有参赛将士,本月军饷加倍!优胜队伍,另有酒肉赏赐!”陈子昂朗声宣布,声音在校场上空回荡。
“陈参军威武!”
“谢参军!”
同城校场之上,再次欢声雷动,声震四野。夕阳的余晖洒在每个兴奋、汗湿的脸上,将这一刻军营生活的激情与欢愉,定格在这苍茫的边塞画卷之中。
第78章 带来温情的小黄狗
参军陈子昂在西北边塞同城率领三百大唐特种虎贲军厉兵秣马,准备北上平叛铁勒部族。
除了严格的军事操练、热血沸腾的马球与蹴鞠比赛之外,他的边塞生活并非只有金戈铁马的冷峻,也不尽是军械营中炉火熊熊的炽热。其间,亦不乏温情脉脉与趣味盎然的日常时光。
在这片被风沙与烽燧定义的边塞之地,在严苛的操练、繁重的劳役与无休止的戒备之外,一些细微而柔软的生机,如同石缝间倔强探出的小草,也在阳光下破土而出,生长,为这片北疆的铁血之地缀上了一抹意外的、暖人心脾的亮色。
这抹亮色,来源于一条狗,一条再普通不过、毛发呈浅淡土黄色的小黄狗,乔小妹称它为“阿黄”。日子久了,“阿黄”也成为了大唐特种虎贲营地里的一员。
“阿黄”的来历成谜,无人能说清其源头。或许是先前某支粟特商队遗落在此的幼崽,靠着舔舐车轮缝隙里的残渣活了下来;又或是军营外那些流浪犬的后代,但天生便懂得向人类聚集地寻觅一线生机。
当“阿黄”第一次怯生生地、步履蹒跚地出现在军营堆放杂物的角落时,瘦骨嶙峋,毛色脏污,险些被负责清点辎重的老卒,当成偷食的野狗用棍子驱赶出去。
恰是那时,乔小妹抱着一小捆新晒的草药经过。她瞧见了那团在墙角瑟瑟发抖、呜咽声细若游丝的小小黄影,少女天性中那份不设防的怜悯,瞬间被牢牢牵动。
她小心翼翼地靠近,蹲下身,从怀中掏出早上没吃完的半个胡饼,轻轻掰碎,递到那小东西的鼻尖前。
“阿黄”警惕地后退半步,乌黑的鼻头翕动着,犹豫了片刻,终究抵不过食物香气的诱惑与腹中难耐的饥饿,怯怯地凑上前,小口小口地啃食起来,那条原本耷拉着的尾巴,也开始极其轻微地、带着试探意味地摇晃起来。
自那一刻起,“阿黄”便算是在同城军营里有了一席之地。
乔小妹自然而然地成了它默认的庇护者与喂养人,帮它治好了伤口。
刚开始她还很忐忑,没有告诉陈子昂。
唐军军营里并不鼓励养狗,她偷偷从自己那份本就谈不上丰厚的餐食里,省下些肉糜、面饼,或是寻些无肉的骨头,悄悄喂给它。
“阿黄”恢复体力后,极通灵性,仿佛知道谁对它怀有善意,很快便成了乔小妹形影不离的小小跟班。
她去伤兵营帮忙换药,“阿黄”便安静地趴在营帐外的阴影里;她去溪边浆洗衣物,“阿黄”就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扑腾着小虫子。
即便她只是在“参军衙署”内行走,“阿黄”也总是迈着小短腿,颠簸地跟在她脚边,偶尔停下来,好奇地嗅一嗅路边的石子,又立刻快步追上。
那天回到“参军衙署”,陈子昂注意到了这个“不速之客”,以及乔小妹面对这小黄狗时,眼神与姿态总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温柔与笑意。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阳光晒得“参军府衙”的土坯墙皮发烫。
乔小妹坐在院子里,一张矮凳上,怀里抱着那只已经洗干净的小狗,正用手指轻轻梳理它那身淡黄色的、略显蓬松的毛发。“阿黄”舒服地眯着眼,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咕噜声。
陈子昂处理完军务,信步走过,见此情景,便停了下来。
“参…参军,你回来了?”乔小妹有些慌乱,站起身来行礼,下意识地放下小狗,想藏起来。
“无妨,小妹不必多礼,这里没外人。”陈子昂呵呵一笑,摆了摆手,撩起袍角,蹲下了身,平视着那双清澈乌亮、此刻正带着几分好奇与懵懂望着他的小黄狗。
“阿黄”似乎并不畏惧这位气息沉稳、在军营里地位尊崇的参军,反而试探着向前凑了凑,湿凉的鼻尖轻轻嗅了嗅他垂落的手指。
“这小黄狗倒是不怯生。”陈子昂唇角微扬,难得地露出一丝全然放松的、近乎愉悦的神情,“看来与你甚是投缘。”
“嗯…”乔小妹声如蚊蚋地应着,脸颊泛起淡淡的红晕,小声解释道,“阿黄很乖的,从不胡乱吠叫惊扰旁人,也绝不去厨房偷食…我…我就是偶尔,喂它一点点吃的,它就满足了。”
陈子昂伸出修长的手指,极轻地摸了摸小狗圆滚滚的脑袋。小黄狗似乎极为受用,不仅眯起了眼,甚至主动仰起头,用温热的脸颊蹭了蹭他的手掌,尾巴摇得像个小风车。
“小妹,你无需遮掩。军中蓄犬,其实在汉代就有。”陈子昂目光落在小黄狗身上,语气平和,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乔小妹解释,“既可警戒示警,亦可排遣戍卒寂寥,提振士气。既然它跟定了你,亦是缘分,便好好待它。自明日起,你可每餐之后,自去厨房,向管事的老张头额外取些肉糜骨汤,就说是我的吩咐。”
乔小妹闻言,猛地抬起头,眼中闪烁着难以置信的惊喜光芒:“真的?多谢参军!阿黄,快,谢谢参军!”她忍不住摇了摇怀里的小狗。
“‘阿黄’?这个名字好。”陈子昂微微一怔,随即了然,看着小狗那身在阳光下泛着淡淡金色光泽的皮毛,点了点头。
“这只是我给它起的小名。陈参军博学多才,给起一个正式的官名呗!”乔小妹笑道。
一般古人除了姓氏,还有名,有字,比如陈子昂,字伯玉。看来,这大龄待嫁的乔小妹是把小黄狗当伙伴了!
陈子昂一笑,说:“你又考我?哈哈,这可难不倒我,‘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阿黄便叫‘金粟’吧。”
乔小妹笑了:“好名字。但愿它日后,真能长得如粟米般圆实健壮。”
自此,“金粟”便成了这条小黄狗在大唐特种虎贲军营里内正式、且被最高长官认可的名字,也标志着“阿黄”从此成了这片特种军营里一名享有“特殊补给”的第三百零一位成员。
有了陈子昂的默许乃至明确支持,金粟的小日子过得越发滋润起来。皮毛日渐光滑油亮,身形也如同发了面的蒸饼般,肉眼可见地圆润了一圈,跑动起来像个滚动的黄色毛球。
“金粟”的聪慧通灵,远超众人想象。它似乎天生便能感知气场,清楚地知道陈子昂是这片军营里最具权威的“靠山”。
每次见到陈子昂巡营或路过,它都会欢快地摇着尾巴小跑过去,亲昵地绕着他的腿打几个转,或用湿漉漉的鼻子蹭蹭他的靴面,却从不会不识趣地狂吠纠缠。
当然,它最亲密的依旧是乔小妹,夜里总是固执地蜷缩在她营房门外那张特意为它准备的旧草垫上,耳朵时而机警地竖起,时而放松地耷下,俨然一位忠诚而无声的小小哨兵。
它的存在,为身处边塞的乔小妹的生活,带来了难以言喻的慰藉与温暖。每当想家的时候,她只需轻轻抱起那温暖、柔软的小黄狗,或是逗它玩一会,翻涌的心绪便会奇迹般地渐渐平复。
乔小妹时常会对着“金粟”低声絮语,诉说那些无法对兄长、更无法对陈子昂言说的女儿家心事,那些对长安和洛阳繁华的模糊记忆,那些对前路的隐秘担忧,还有那悄然滋长、却不得不深深掩藏的情愫。
“金粟”总是安静地趴在她膝头,歪着小脑袋,用那双纯净得不含一丝杂质的眼眸专注地望着她,仿佛真能听懂那些缠绕心头的千丝万缕。
而对于陈子昂而言,“金粟”也悄然成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情绪纾解之物,触到他内心柔软的部分。
当他看见“金粟”与乔小妹嬉戏时,乔小妹脸上那毫无阴霾、纯粹如孩童般的笑容,内心深处那被责任与谋略层层包裹的坚冰,似乎也会被这平凡的温暖悄然融化一角,获得片刻难得的松弛:“为了守护自己心中所爱,让大唐边塞百姓也过上这种安宁平静的生活,自己要尽快在军中成长!”
陈玄礼偶尔见到“金粟”,通常是面无表情地、近乎严厉地瞥上一眼,那眼神仿佛在审视一件与军营格格不入的“无用之物”,但他素来沉默,终究未曾出言反对。
敬晖的伤情渐好,下床活动时颇为喜欢逗弄“金粟”,时常趁着乔小妹不注意,偷偷塞给它一小块胡饼或羊骨,看着它讨好地摇尾作揖,憨态可掬,脸上便会露出难得的、属于武人的纯粹笑意。
乔知之更是曾捻须笑着,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称“金粟”为“同城之福将”,言道自这小家伙来了之后,同城似乎也多了几分祥和之气,连带着诸事都顺遂不少。
慢慢的,这条名为“金粟”的小黄狗,也成为了这支肩负重任、时刻准备北征突厥的大唐特种虎贲军里,一个充满烟火气息与生命活力的可爱注脚。
无人能料,在即将到来的、注定血雨腥风的北上征途与边塞动荡中,这微小的生命所带来的一丝柔软与慰藉,竟成为大唐特种虎贲军许多人支撑内心、渡过至暗时刻的珍贵力量之一。
在这边塞之地,在血雨腥风的北疆,生命本身就是最美好的馈赠,活着就是最美好的礼物!
第79章 边塞的麦田和盐田
有时,陈子昂甚至会允许“金粟”跟随他和乔小妹一同巡视那片由他主导开垦出的试验盐田与新绿麦地,这是他为日后改造同城边塞的经济所进行的先行探索。
那日清晨,朝阳初升,校场上的乔小妹正细心晾晒着新采的草药。
大唐特种虎贲军晨间操练结束后,陈子昂准备前去看看他指导开垦的麦田。
乔小妹主动请缨:“陈参军,您眼中是种粮食的麦田,在我们医者看来,却是另一番天地。”
乔小妹指着远处那片新垦的田地:“你看那麦苗上的露水,在师傅的《千金要方》里称作‘无根水’,最是清冽甘甜,配上这几日刚发的茵陈,正是清肝明目的好方子。”
“是吗?小麦上的露水还有这等功效……”陈子昂又涨知识了,看来“千金要方”还真是古代医学的百科全书。
二人正说话间,一道金黄色的身影从药圃里窜出,正是那只被陈子昂取名“金粟”的小黄狗。
这小黄狗在乔小妹的精心照料下,恢复了往日神气,通体金毛,唯独四爪雪白,跑动时如踏云而行,煞是好看。
更奇的是它极通人性,这些时日竟成了陈子昂与乔小妹之间心照不宣的信使。
“阿黄,慢些跑!”乔小妹嗔怪着,却从袖中取出半块胡饼。
“金粟”立刻摇着尾巴凑上前来,先是在她手上蹭了蹭,这才小心翼翼地叼过吃食。
陈子昂看着这一幕,眼中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他轻咳一声,道:“今日我要去盐田巡视,小妹若是得闲,不妨同去。这几日我看麦田里新长了一些药草,我不认识,但或许对你有用。”
“好啊,那就同去看看。”乔小妹脸颊微红,低头整理着药筐:“参军相邀,我一定去。”
盐田设在同城以西十里处,是陈子昂为改造这片贫瘠土地所做的尝试。他命大唐特种虎贲军士引附近盐水,开辟出七八块方塘,以“垦畦浇晒”之法制盐。
此时太阳初升,盐田里波光粼粼,竟映出一片瑰丽的霞光。
“参军请看,”负责看管盐田的敬晖指着其中一块盐畦,“按您吩咐的'三七分畦法',这几日出的盐格外洁白细腻。”
陈子昂蹲下身,捻起一撮新盐在指尖揉搓,又放在舌尖尝了尝,点头道:“果然比往日的苦盐强上许多。若是能推广此法,同城百姓就不必再为盐发愁了,不过暂时要做好保密工作,谨慎行事。”
“放心吧,参军大人,我们昼夜有人巡查。”敬晖道。
乔小妹也在盐田边蹲下,从药囊中取出一个小瓷瓶,小心翼翼地收集着盐畦边缘的白色结晶。
“陈参军,”她轻声道,“这盐田边缘的硝石,配上昨日采的柴胡,正是治疗发热的良药。”
“金粟”在他们身边欢快地奔跑着,时而追逐盐田上低飞的蜻蜓,时而用爪子试探地拨弄水洼里的小虾。
忽然,它似乎发现了什么,对着盐畦旁的一丛杂草汪汪叫了起来。
“怎么了?”陈子昂走过去,拨开草丛,却见几株开着紫色小花的植物在盐碱地里顽强地生长着。
乔小妹眼睛一亮:“这是碱蓬!师傅的《千金要方》里记载,此物能清热祛湿,没想到在盐碱地里也能生长。”
陈子昂若有所思:“既然碱蓬能在此处生长,想必其他作物也能慢慢适应。”他指着远处新绿的麦田,“走,去看看咱们的麦子。”
麦田在盐田东侧,是陈子昂另一个大胆的尝试,这是他考察西北风土人情时得到的启发:他命军士们以腐熟的畜粪改良土壤,试种从陇右引进的耐旱麦种。此时麦苗已长到半尺高,在夏日风中泛起层层绿浪。
“金粟”一进麦田就更加兴奋,在田埂上撒欢奔跑,惊起蛰伏的蚱蜢,追逐翩跹的蝴蝶。
它那金黄色的身影在绿油油的麦苗间时隐时现,宛如一幅生动的田园画卷。
当陈子昂驻足远眺、凝神思索时,它便懂事地安静下来,蹲坐在他脚边的阴影里,静静地陪伴他一同凝视这片正逐渐焕发生机的土地。
“这小黄狗,倒是自己会找乐子,也让人心生欢乐呀。”陈子昂笑着说。
乔小妹却道:“阿黄这是在帮我们驱赶偷吃麦苗的野兔呢。前日我就看见它叼着一只野兔回来。”
“是吗?它还有这本事?”陈子昂也乐了。
二人沿着田埂漫步,不知不觉走到一棵老胡杨树下。
陈子昂极目远眺,但见盐田如镜,麦田如茵,远处同城的烽燧在朝阳中巍然屹立,构成一幅铁血与田园交织的奇异图景。
“有时想想,真是不可思议。”陈子昂轻声道,“一个多月前,我还在繁华的京城过着以诗会友的生活。如今竟觉这塞外的盐田、麦田才是真正的生活...”他顿了顿,没有说下去。
乔小妹会意地接话:“未来总是充满未知的……”她从药筐里取出水囊,递给陈子昂,“参军喝口水吧,这是用甘草和薄荷泡的,最能解渴。”
陈子昂接过水囊,指尖不经意间触到乔小妹的手,两人都微微一怔。“金粟”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安静地蹲坐在陈子昂脚边的阴影里,仰头看着这对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