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还想将一千骑兵配给他,被他拒绝了。
临别之际,邓忠还叮嘱几个老部曲,让他们多多照着点邓艾。
父子二人分道扬镳,他去迎战姜维,邓忠率一万精锐迎战张象、杨建。
这两人若是躲在自己的老巢,凭借坞堡和当地地形,邓忠收拾他们的确要花一番功夫,但他们主动攻打雒县,无异于鸡蛋碰石头。
所谓的二十万大军,不过是少量部曲,加上大量的僮仆而已,从未经历过什么血战。
邓忠麾下的一万人,披甲将近三千,还有一千骑兵,两千最精锐的虎步军,剩下的四千全部是弓弩手。
步骑协同,远近兼顾。
后面还跟着东方辰的八千辎重兵,负责后勤粮草。
一万人规模的大战,邓忠能做到如臂使指,灵活走位,超过一万人,指挥倒是没问题,不过打起来就没那么顺手了。
别看汉魏动辄几十万兵马的大战,往往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其实就三千到一万精锐。
卤城之战,诸葛武侯一战剿灭司马懿的三千甲士,关右震动。
司马昭发起淮南之战,前后动用二十六万大军,靠的也不是战场决胜,而是活生生把诸葛诞耗死了。
邓忠来回转战,大多数时候,都是几千精锐锁定胜局。
对付这几万乌合之众,没必要动员全部兵力。
出绵竹关还不到五十里,斥候就从南面飞奔而来,“报,贼众分三路,直奔我军而来,左路张象兵力最多,两万余众,右路杨建,后路张修各一万兵马上下。”
“这是准备将我一口吞掉?”邓忠被敌人的操作逗乐了。
“倒也不可掉以轻心,敌人熟悉蜀中地形,两军左右夹击,一军绕后,颇有章法。”
田章做任何事,都小心谨慎。
寒门庶族爬上来的人,若是输了,随时被打回原形。
不过这也是邓忠最看重他的地方,身边有个谨慎一些部将,能防止自己头脑发热。
“敌军有多少兵力?”
“将近四万!”
牛催骂道:“前几日还是三万,今天怎么就四万了?”
斥候一脸无辜,“贼军北上,声势浩大,号称二十万大军,蜀中各地盗贼纷纷加入。”
邓忠的敌人绝不止张象杨建两人而已,自从对蜀中豪族动手之后,就有人开始不安分了。
“三万和四万并无区别,传令,全军随我向东,先破张象部。”
“领命!”诸将眼神逐渐兴奋起来。
其实从敌军的操作来看,也算精通兵法,雒城北临涪水,南依山地,是金牛道进入成都平原的一处咽喉,地形不利于大兵力的展开。
四十年前,刘备入蜀,庞统在此战死,刘备围攻了一年方才拿下雒县。
张象放弃攻打雒县,分成三股围攻邓忠,是最聪明的办法。
不过分兵也意味着削弱实力,反而给了邓忠可乘之机。
一万精锐向东急进。
当天黄昏便正面遇到张象的两万兵马,堵在金牛道上,依山列阵,扼住地形,居高临下,颇有章法。
最前面的敌军,不仅有铁甲,还有各种弩机。
长矛密如苇林,长满了山道和坡地。
森然的矛锋在夕阳冒着一团团寒光,朝着邓忠大军。
“他们哪来这么多劲弩?”饶是久经战阵的牛催也不禁蹙起了眉头。
即便是乌合之众,只要配置足够的弩机,就能产生致命威胁。
木门道一战,曹魏的顶梁柱张郃就死死在诸葛武侯的连弩之下。
从敌军的气势来看,丝毫不弱于蜀军。
邓忠甚至怀疑他们不是人就是曾经的蜀军溃卒,“还能从哪来?”
本以为是块肥肉,没想到是根硬骨头,强行啃下去,必定折几颗老牙。
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则要重视敌人。
这些豪族掌握盐、铁、山林等矿产,不仅垄断知识,还垄断工匠工艺。
有矿有钱有粮,还有人,自然不缺兵器。
邓忠总算知道这时代魏蜀吴三国不愿招惹豪族,某种程度上,他们就是国中之国。
“末将愿率一千甲士陷阵!”田章拱手请命。
“兵法有云,勿击堂堂之阵,杨建,张修两路兵马现在何处?””邓忠不太愿意打这种硬仗,赢了固然好,若是输了,损失就太大了,即便平手,在政治上也输了。
樊应寻来斥候,“杨建距离我军四十里,张修距离我军三十里。”
“柿子挑软的捏,此路不通,再换一路,传令,全军向北,转攻张修。”邓忠及时作出调整。
一万兵马,转进起来倒也迅捷。
牙纛一挥,前队变后队,水到渠成,当即撤出战场。
不过敌军似乎也发现了邓忠的意图,竟然跟了上来。
但他们两万兵马,转进起来就没邓忠这么方便。
前队的甲士身体动作迟缓,后面矛手先一步挤占了山路,乱作一团。
大概以为邓忠是软骨头,嗷嗷叫的往前冲。
精锐和乌合之众的差距有时候就体现在行军上。
战场形势千变万化,士卒的素质也各不相同,不动的时候,都能撑着场面,装装样子,一旦动起来,便原形毕露。
“步军慢行,让他们追上来,虎步军绕左,准备接锋,骑兵撤出战场五里休养马力,一个时辰后,回击敌军。”
邓忠果断下令。
第一百一十八章 挡
天光一寸寸黯淡下去,金红的落日贴着山脊滑行,大山的影子拉得颀长扭曲。
虎步军令行禁止,脱离大军,从左边绕了过去,直面漫山遍野的敌军。
什长张复望着对面的“张”字大旗,眼神有些复杂。
其实他也出身犍为张氏,不过任何一个家族,都有旁支和远房。
出了五服,血缘就淡了。
而且犍为张氏从来就没正眼看过张复。
“看到自己的本家,下不去手?”已经升为百人将的冯山嘲讽了一句。
“哪有,我家以前没少受本家的欺凌,祖父时还有十几亩田,到我这一辈,只剩下西山上两亩旱田,全家老小险些饿死,若不是遇到少将军,只怕我这辈子都吃不上肉。”
张复熟练的将一支弩箭填入弩机中,拉弦上箭,一气呵成。
“那便好,我冯山也算跟过不少人,只有少将军真拿咱们当人。”
冯山是军中有名的刺头,虽一身武艺,但因为出身,以及这种臭脾气,处处遭人打压,一身的战功,升到什长便到头了。
唯独跟着邓忠,打赢了阆中之战后,立即被提拔为百人将。
麾下管着一百多号兵马。
张复也被提拔为了什长,还分了四十多亩上等的水田,成了亲不说,还娶了一房小妾。
这等日子换做半年前,做梦都不敢想。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兄弟们,报效少将军的机会来了!”
冯山身披双甲,提着斩马剑大吼一声。
“战!”
两千虎步军当道摆出一个雁翎阵。
黑压压的人影层层叠叠,自暮色之中汹涌涌出,如同潮水漫过山坡。
风忽然大了起来,卷起尘土、树叶,拍打在前排士卒的铁甲之上。
落日最后一点余晖被尘土吞没,天地间只剩下昏沉的暗红,唯有黑压压的兵阵轮廓,在暮色里不断逼近,压迫得人呼吸滞涩。
身后令旗旋转了三下。
冯山紧握斩马剑的长柄,沉喝一声“弓弩手,准备!”
阵中弓弦连环绷紧,嗡鸣之声连绵成片,上百支箭矢对准前方黑压压的人潮。
经历过阆中之战后,虎步军已经脱胎换骨,面对十倍的敌人,毫无惧色,只因为背后的那竿“邓”字牙纛。
“放!”
刹那间,嗡鸣震野,千箭齐发,密密麻麻的箭雨划破昏暗的暮色,带着凌厉的破风之声,狠狠扎入前方汹涌的人潮。
惨叫声此起彼伏,敌军栽倒了百余人。
身上披着铁甲,伤亡倒也不大,但只要栽倒,就会被后面涌上来的袍泽踩成肉泥。
三射之后,敌军至少倒下五百人。
之前不可一世的气势为之一扼。
不过只凭箭矢,远远不足以击溃敌军,反而唤起了敌军的凶性和杀心。
“接锋!”冯山平举斩马剑。
所有士卒弃弩绰矛,丝毫不见慌乱,所有动作一气呵成。
两千虎步军层层相扣,肩靠肩、背贴背,长矛外推,死死锁住阵线,宛如一堵由血肉筑起的堤坝,静静等待敌潮撞击。
五十步、四十步、三十步、十步……
敌军狰狞扭曲的脸在暮色中清晰浮现,手持利刃,目露凶光,如同山野恶兽,疯狂扑来。
“刺!”
最前排的张复大喊一声,十名矛手同步前刺,狠狠扎入冲在最前的敌兵胸腹。
噗嗤——皮肉撕裂、兵刃入肉的声响密集炸开,连绵不绝。
最前排的几名敌军,瞬间被长戈贯穿身躯,有人被刺穿胸膛,身体被死死钉在地上,有人腹部被豁开巨大创口,肚肠流出……
血腥气顺着晚风徐徐而来,混杂着尘土、枯草的气息,弥漫在整个战场。
鲜血顺着戈杆汩汩流淌,顺着铁甲缝隙浸透衣衫,温热的血珠溅在脸颊,转瞬被晚风冻得微凉。
只要兵刃相接,便是不死不休的搏命。
不过敌军也疯狂向前,前排之人纵然身死,依旧死死抱住长矛,为后排同伴创造冲锋之机。后排敌兵踩着尸体冲上,长刀、铁斧、木矛齐齐劈刺而来……
想要逃跑的人,会被最后一排督战队无情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