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愿意试试这件?这是我们后续主打的走量款式,也是宣传的重点。”
“林先生,我来吧。”
说话的女子名叫田曦,还不到十七岁。她身世凄苦,自幼便被亲生父母卖入八大胡同,四五岁起就学着伺候院里的头牌姑娘。她心性乖巧,与所侍奉的姐姐情同姐妹,一直被对方护佑着,安稳长大。
那位头牌姑娘二十多岁时,费尽周折,才求得一名富商赎身,做了填房。姑娘本想带着田曦一同离开,可富商不愿平白多养一个闲人,坚决不肯答应。田曦懂事通透,主动劝姐姐安心离去、好好生活。
可姐姐一走,没了人庇护,老鸨当即翻脸,逼着田曦接客,还振振有词:“我养你十年,供你吃喝穿衣,若不是姑娘护着,你八九岁便要如此,如今多养你数年,已是仁至义尽!”
就在田曦走投无路之际,唐群英带着人在八大胡同挨家挨户查验,她才得以脱身。
田曦虽不懂“走量款式”的深意,却本能地感觉到林砚之的看重,觉得这或许是自己翻身的机会。
田曦身形高挑,只是略显瘦削。好在明制汉服版型宽松,不刻意凸显身形的性别特征,穿在她身上反倒清雅利落、恰到好处。
女工们更换衣服的时候,林砚之想起了好兄弟。
自东洋人那件事之后,钱夏心中就藏着事,虽然逻辑上勉强自洽,却依旧郁郁寡欢。事情毕竟是因林砚之而起,他心有愧疚。如今有秀场可以看,要是把兄弟给忘了,就太不是人了。
于是林砚之便让丁一去北师大把钱夏找来,只说是让他过来对汉服把把关。
“先生,我跑得快,不用坐车。”丁一憨憨地说道。
“你能跑,钱先生也能跑吗?”林砚之白了他一眼,“那边热闹,黄包车不好叫,听我安排。”
北师大,现在准确来说应该是叫北师高,即北平高等师范学校,位于南新华街北端路上,距离服装厂也有两公里多点。以钱夏的体能,要是跑过来,半条命都没了,还看什么姑娘。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钱夏就坐着黄包车过来了,跟着一块来的还有迅哥儿和陈师曾。
“嘿嘿,听说姑娘们试穿汉服,我得过来瞧瞧。”陈师曾笑道。
迅哥儿一脸正色:“画了不少汉服的漫画,倒是没见现实里实打实的模样,不介意我们凑凑热闹吧。”
钱夏是被两人拽着过来的,按照迅哥儿的说法,砚之就喊了他,要是他不来,迅哥儿和陈师曾也不好意思过来。
他还是蔫巴巴的,嘴里只冒出个:“嗯。”
一辆黄包车挤三个人,车夫真的是辛苦,林砚之多给了些车费。
服装厂里面清理出来一小片空地,愿意走秀的女工都被贴上了标签,几人手中都有一个牌子,主要是考察气质、仪态和整体风格,觉得不错就是√,不行的就是×。
气氛还是非常轻松的,女工们嬉嬉笑笑的,让钱夏等人看花了眼。
钱夏夫人在浙省乡下待产,迅哥儿夫人那是相看两厌,陈师曾则是丧偶多年,看着满是青春活力的女工们,只觉得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女工们从没尝试过走秀这种新鲜的玩意儿,尤其是当着陌生男人的面,多少有些拘谨。
林砚之拍拍手:“不要拘谨,就当我们是大萝卜,就按照平时走路的姿态,自然些。”
“不对,步子再放开一些,幅度大一点,落落大方即可。到了展会人更多,现在都害怕,到时候怎么办呢。”
“想一想,你们身上穿着的衣服,在整个北平城都是独一份的,不要觉得羞耻,要骄傲,要抬头挺胸,走出个一日千里,走出个虎虎生风,走出个恍如隔世……”
含胸驼背与挺胸抬头,就是天差地别,精神头能弥补一部分容貌的缺点。
陈师曾感慨道:“德潜,没想到砚之组织能力这么强,只是几句话就让这些女子气质不一般了起来。”
迅哥儿则说:“素面翻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说到底,还是这些女子的底子好。”
蔫巴巴的钱夏见到满眼的汉家衣冠,顿时活了过来。
迅哥儿笑道:“德潜,你哦,不是我们拉着还不来,来了就死死盯着人家女子看,似要生吞活剥了人家,收一收。”
钱夏闻言来了精神:“你懂什么!你是后来加入的,知不知道当初是我陪着砚之熬夜才捣鼓出来这些汉服的原型?汉服复兴,砚之第一功劳,怎么着我也能排个第二。是吧?砚之!”
林砚之想着他是个病人,心病也是病,便应道:“啊,对对对。”
“砚之,你就惯着他吧。”迅哥儿可是知道钱夏的贡献,他最多就是个执笔的,三岁……只要接受过丹青教育,七八岁的孩子也能干。
不过鉴于最近钱夏的心情不好,迅哥儿收敛了许多。
钱夏情绪感慨万千,以前他受老师章太炎复古思想影响,主张恢复汉民族传统服饰,发挥考据派特长,依据《礼记》等古籍推演“深衣”的形制与制度,写了篇《深衣冠服考》。他还自制“玄冠深衣”,去单位上班,成为当时的笑谈。
“翠裙轻摆风中舞,宛如仙子降人间。”钱夏的情绪从低沉到激动再到高亢,“魂兮归来!魂兮归来!”
陈师曾和迅哥儿对视一眼。
陈师曾挤眉弄眼,这是犯病了?
迅哥儿摇了摇头:“他之前就这样。”
林砚之倒是能够理解他,毕竟这段时间情绪高高低低的,情绪就难以控制。
钱夏捏着拳头,额头青筋暴露:“素纱如雪,承先秦之清骨;曲裾若水,续两汉之遗章。襟带间山河未改,纹绣里日月重光!”
“纵前路霜刃加颈,亦护此衣冠如目。待得东风满故国,万方齐诵汉家章……”
说着,钱夏怒视迅哥儿:“当初你弟嘲笑我的玄冠深衣如乡下重孝所穿孝袍,现在又如何!说话!”
迅哥儿脾气也上来了:“我兄弟和我有什么关系,你要脾气,你回老家找他发去!”
周作人在浙省教育司当了半年视学,和钱夏一样的职位,因为是同事,所以在单位看到钱夏穿着他自制的深衣才嘲笑他。后来钱夏因为投靠兄长来了北平,周作人则去了省立第五高级中学当教员。
“育才育才,别和德潜一般计较,他有病,包涵包涵。”林砚之可是知道迅哥儿的这张嘴,这要是开口发言,绝对是不留情面。
而钱夏情绪激动,两人凑一块,那就是火星撞地球。
喊他们来是看模特走秀,不是让他们自己个儿成为一场闹剧。
“哼。”傲娇的迅哥儿把头偏到一旁,暂时不搭理他。
钱夏就像是得胜的大公鸡,环顾四周,不禁想大喝一句:敢问天下英雄谁是敌手?
林砚之盯着他:“德潜,坐下,差不多得了!”
“好嘞!”
总算是消停了,林砚之招呼女工们接着登场,好好展示一下各类汉服的款式。
这些女工都有些不错的容貌,配上汉服非常亮眼。
有句话怎么说的:我每天都要看妞,不为别的,只为心情愉悦。
有林砚之压着,钱夏也正常了起来,几人看过之后就举牌,得到大多数认可的就进入下一轮。
有一个很残酷的事实:若不是从小就有些潜质,说实话八大胡同也是不收的。他们买来,便是做生意的,买货尚且挑挑拣拣,何况是买人呢。
林砚之看到田曦挤眉弄眼的,忍不住说道:“小田,媚眼收一收,我们这是正儿八经地展示衣裳,你眼神太勾人了。”
田曦闻言脸颊微红,不好意思地解释:“林先生,我自小在青楼里长大,老鸨平时就是让我们练这些,一时没改过来。”
都是些年轻的女子,面带笑容或者有些小眼神确实显得亲切活泼,不过林砚之不需要。汉服复兴一开始就得树立起高端的形象,如此才能改变如今国人的认知:觉得国货不如洋货。就沈寿这一手刺绣手艺,说一句世界第一一点都不过分。
所以哪怕是走秀,都得矜持,是为了让购买汉服的消费者感觉到地位崇高。人天然慕强,喜欢高不可攀的事物。
邻家妹妹和颜悦色固然让人开心,却不会有什么挑战性,让人觉得双方是平等的,甚至是邻家妹妹比自己低一些。犯贱的人还是会喜欢面无表情的女神,追赶这样的妹纸才有挑战性。
现代大多数专业的秀场,国际模特基本都是面无表情,就是大品牌在用消极的表情塑造自己高端的品牌形象。
愿意跟着唐群英离开八大胡同的女子,多少是有几分脾气,否则早就被魔窟磨平棱角,沉迷在张开腿就能衣食无忧的日子里。在场的女子,渴望新生,足够叛逆,也吃尽了苦头。
田曦一句,让不少女子觉得哪怕是离开了八大胡同,身上还带着那风月场的烙印,不由悻悻然。
林砚之见状宽慰:“不必耿耿于怀,人生没有白走的路,等你们苦尽甘来,每一步都会成为你们回望时的感慨。那不是黑历史,而是你来时的路。往前看,别回头啊!前头才有崭新的日子、可期的未来……”
这话语,瞬间戳中了人心底最柔软的地方。田曦想起十年寄人篱下、受尽打骂、步步艰难的过往,再也忍不住,红了眼眶,泪水簌簌落下。其他人又哪有如意的过往,有人起了头,就带着一片呜咽,个个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直接让林砚之手足无措。好在吕碧晨挺身而出,连忙上前安抚情绪。
“真牛比,不愧是写小说的,张口就来。”钱夏惊叹道。
迅哥儿点点头:“说得都是些套话、空话,偏偏就能引得一众女子有了共鸣。”
钱夏嘚瑟道:“这就是白话文的魅力,懂吧?育才,白话文才是未来,要是砚之说些之乎者也,这些女子听都听不懂,哪能带动她们的情绪。你要是投靠得早,你就是先驱,若是晚了,那可就成了跟风。”
迅哥儿翻了个白眼:“这是先来后到的事情吗?你怎么不当这个先驱?”
“呵~我要是写文章和你一般厉害,我早就写点什么当这个先驱了!”
迅哥儿噎得很难受,钱夏都“我蛮夷也”的态度了,你让他能说啥。
林砚之此时凑了过来,小声问道:“迅哥儿,你写日记吗?”
“写啊。”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写日记和正不正经有什么关系?”
“这看姑娘……不是,看汉服的事情不会要写进去吧?”林砚之有些担心,迅哥儿的日记可是文学史研究的重点领域。
迅哥儿沉吟片刻:“每日都写也挺累的,这段倒是不必写进去。”
第111章 带你去八大胡同见识见识(二合一,日万求定别养死了呀)
“这是误入盘丝洞还是女儿国?怎么一个个哭得这般凄惨?”
吕碧晨不用看也知晓是袁克文来了:“寒云,今日怎么有空过来?早就和你说过,定制款工期紧张,没有现货。”
袁克文嬉皮笑脸迈步进门:“没现货就先预定,我不差钱。”
“一千五百块,给我订三件,就要那亲王款的。”
迅哥儿他们面面相觑,多少?这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题,妈呀,他们刚才评头论足的汉服一件就卖500块!抢劫呐!
顿时,他们看向林砚之的眼神就不对劲了。
既怕兄弟苦,又怕兄弟开路虎;既怕兄弟活得惨,又怕兄弟变老板。
林砚之小声道:“明制亲王服,大面积手工刺绣,用的最好的料子,专门宰这样的冤大头。普通款也就一百,最便宜的日常款只要小几十块。”
闻言,迅哥儿们看袁克文的眼神就不对劲了,多了几分玩味。
吕碧晨白了他一眼,嘴上吐槽,却也应声应下:“二公子的订单,我们自然优先赶工,会第一时间给您做好。”
袁克文也习惯了吕碧晨说话风格,没放心上,他目光完全被这些哭哭啼啼的女子给吸引了过去。
汉服多贵气,端庄肃穆、温婉大方,此时又是小女子作态,袁克文看得眼睛都直了。尤其是身着简约夏款的田曦,素衣清雅、身形单薄,自带一股惹人怜惜的柔弱感。她抬眼刹那,眼角还残留着水光,还有那怎么都改不掉的柔魅,格外动人。
他心底微动,可想起几人的身世,又记起吕碧晨先前的警告,当即收敛起杂念:“这一身,还有这身,还有她身上的,都给我来一套。”
田曦见这位贵公子最后指的是自己,心头不由得一阵怦怦直跳。
吕碧晨有些无奈:“这批衣裳就是两天后走秀用的。”
“没事,我能等,拢共多少钱,回头我让人送过来。”
这些女子碰不得,那就让能碰的女子穿上这些衣裳。袁克文觉得自己就是个小精灵鬼呢。
林砚之要是知道袁克文内心的想法,想到的第一个词肯定是制服诱惑,汉服也是服嘛。
谈完生意,袁克文这才故作想起还有旁人在场,他就是故意晾着的,可惜林砚之和迅哥儿他们正在商量割冤大头的韭菜,没见半分的不耐或者谄谀献媚,全当他这个大总统的二公子不存在。
他依旧是玩世不恭的笑容,高高在上:“便是你设计的这批汉服?没想到既能写小说消遣,又能捣鼓商贾之事。早前就听人说你文笔出众,我粗略看过,故事挺好就是白话太多,少了几分味道。”
吕碧晨当即上前一步,毫不犹豫回怼:“砚之所写的白话文本就是为了通俗易懂,不写白话,难道非要写点堆砌晦涩拗口的文言,故作高深不成?你既只是粗略翻看,不如回去细读通篇,看懂了再来随意置喙。”
既然非要凑上来犯贱,她是真的丝毫面子都不给。
想了想,吕碧晨又抓住了话语中的不妥之处:“什么叫商贾之事?服装厂是砚之全权委托给我管理,你意思是我做不得生意?而且我们卖的是汉服,三百年来,汉人已经不知道祖先衣冠为何物,这只是生意?这是追寻我们的起源,复兴我们的衣冠,摒弃愚昧旧俗,重拾文化本源,往大了说,这是革命的一部分。”
在场的人愣愣地看着吕碧晨,她则如同一头获胜的母狮子。
迅哥儿用手肘戳了戳钱夏:“吕小姐一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