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而言,鳌拜作为清初一员骁将,其性格是耿直倔强、敢于抗争的。他对故主皇太极忠心耿耿,一片赤诚,而对顺治也始终坚守臣节,称得上是一个难得的忠义之臣。
赫舍里氏被一句话噎得脸色煞白,身体摇摇欲坠。
这时胤禛上前说道:“那是因为轲比能的儿子想造反!而且无论我父汗对轲比能他们做了什么,但对你却是一点也不差!你却叛君背族,实乃不知廉耻!”
“对我不错?我叛君背族、不知廉耻?”鳌拜好笑道,“且不说我原本是草原人,讲究的就是弱肉强食;而现在是堂堂大汉上民,也不需要和你们这些草原蛮夷讲什么礼义廉耻。”
这第一句话就让他身后的霍去病都忍住不侧目。
这人,确实……
“而且小娃娃,你指的玄烨待我不错,是曾经作为猛虎骁卫统领的我,在玄烨手下却只能当个普通的将军?当初我之所以愿意臣服他,就是因为他承诺会善待轲比能大汗的家眷。结果他随便安个造反的罪名,就做出此等背信弃义之事!再说了,作为轲比能大汗的儿子,要说造反那也是玄烨造反,他玄烨本就是个靠刺杀夺得汗位的卑鄙小人!”
胤禛亦是语塞,无言再反驳。
鳌拜还待再说,霍去病连却是八卦听够了,制止了他,淡淡地吩咐了一句:“找个地方关起来,派人看好。别让他们死了,也别让他们跑了。”
活着的俘虏,远比尸体更有价值。
“遵命!”
玄烨的家眷被迅速带走,而后霍去病转身走出宫殿,看着外面依旧混乱的王城,对身旁的鳌拜下令。
“传令下去,全军搜城一日。”霍去病的声音冷得像草原冬日的寒风,“所有府库、府邸,金银、粮草、兵甲,全部清点造册,运回我们建造的那几个放东西的营地。至于那些带不走的……”
他顿了顿,嘴角扯出一丝冷酷的弧度。
“全部砸了,烧了!我要让这片草原上的人都记住,凡我大军所过之处,要么臣服,要么……化为焦土!”
命令一下,整座鲜卑王城彻底沦为了一座巨大的“宝库”。
楚军士卒纪律严明,直奔各大府库和贵族宅邸,将成箱的金银珠宝、精良的兵甲武器、堆积如山的粮草布帛,系统地搬运出来。
而那些仆从军和奴隶,则像是被解开了最后一丝束缚的疯狗,冲进每一个角落,将所有能拿动的东西都据为己有。华美的桌椅被劈成柴火,精致的瓷器被当场砸碎,只为取下上面镶嵌的一点金边。
冲天的黑烟在王城的各个角落升起,伴随着肆无忌惮的狂笑和器物碎裂的声响。
一日之后,大军在城外集结。
三万楚军正规军玄甲依旧,军容鼎盛,杀气内敛。
而他们身后,是那群刚刚饱餐了一顿的“野狼”——仆从军和奴隶。
他们的人数锐减了近半,几乎人人带伤,但活下来的人,眼神中的凶性与贪婪却比之前浓烈了十倍。
每个人都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裹,脸上是满足而扭曲的笑容。
霍去病策马立于高坡之上,漠然地看着这一切。
近十万的仆从军和奴隶,在攻城和巷战中死了一半,正好,省了他不少口粮,行军速度也能更快些。
他抽出腰间的战刀,刀锋在夕阳下闪烁着嗜血的光芒,直指东北方向。
“全军听令!”
霍去病的声音如雷霆滚过,清晰地传到每一个士卒的耳中。
“目标,狼居胥山!”
“祭天!”
“吼!”
短暂的沉寂后,是山呼海啸般的咆哮。
众将更是兴奋地用拳头猛捶自己的胸甲,发出震天的响声。
封狼居胥!
这是何等的荣耀!这是每一个征战草原的将士,刻在骨子里的终极梦想!是后世武将的最高荣耀!
大军开拔,如同一条钢铁巨龙,浩浩荡荡地离开了这座已经变成废墟的鲜卑王城,朝着那座传说中的圣山,滚滚而去。
数日后,狼居胥山那雄浑的山影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
大军的脚步不由得放缓,连那些最桀骜不驯的仆从军,此刻也收起了脸上的贪婪,带着一丝敬畏仰望着那座传说中的圣山。
霍去病勒住马缰,身后的鳌众将兴奋地低吼着,双拳捏得嘎吱作响,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山顶。
就在此时,一名斥候从远方疾驰而来,战马几乎是撞在了阵前才停下。
“将军!前方……前方发现大军!”斥候的声音因急促的呼吸而嘶哑,“尘土蔽日,人数不下十万!”
鳌拜脸色一变,一把抄起挂在马鞍上的战斧:“他奶奶的!难道是鲜卑人还有援军?不对啊,我在鲜卑这么多年,对鲜卑的情况不说了如指掌,那也是掌握得七七八八,鲜卑怎么可能还有十万大军?除非全是普通牧民临时拼凑起来的。可是那样不就是来送死的吗?”
霍去病的眼神却依旧平静,他只是举起手,示意全军戒备,自己则眯起眼睛望向远方。
那烟尘滚滚的方向,并非他们来时的路,而是草原的另一边,那是来自北匈奴的方向。
很快,另一支军队的轮廓出现在视野中。
军容整齐,阵列森严,与霍去病身后的正规军如出一辙。
但更让人震惊不已的是,在那支军队的后方,跟着一片望不到边际的人潮,如同被驱赶的羊群,密密麻麻,沉默地向前挪动。
“旗号……”霍去病身边的潘凤看清了对方的旗帜,声音里带着一丝错愕,“是零陵侯的旗号!”
苏哲?
霍去病也有些意外地看向了那面“苏”字大旗。
两支大军在狼居胥山下缓缓靠近,最终遥遥相对。
对比鲜明的一幕出现了。
霍去病这边,三万楚军玄甲依旧,杀气内敛,但身后两万仆从军和三万奴隶君,却是一个个凶神恶煞,人人背着沉甸甸的战利品,眼神里是尚未褪去的血腥与疯狂,整支部队像是一头刚刚饱餐过、浑身沾满血污的猛虎。
而对面,苏哲的两万大军几乎纤尘不染,士卒精神饱满,仿佛只是出来郊游了一圈。
可他们身后那近二十万的俘虏,黑压压的一片,形成了一股无声的压迫感,显示着苏哲的功绩不比霍去病差。
“霍将军,久违了。”苏哲策马而出,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没想到,你我也能在此地重逢。”
霍去病驱马上前,目光扫过苏哲身后那庞大的俘虏群,又回头看了看自己这边满载而归的部队,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小看天下英雄了。
“苏将军的手段,真是让霍某大开眼界。”
“彼此彼此,”苏哲的视线落在鳌拜和那些仆从军身上,由衷地赞叹道,“霍将军这支部队,看着可比出塞时要壮大多了,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实话实说,苏哲觉得霍去病远比自己厉害。
自己是因为开了“天眼”,在这辽阔无垠、四面八方随意走的大草原,匈奴人想要抓住自己?自己能把他们溜得找不着北!
不等霍去病回答,他身后的潘凤已经震惊地开口,眼睛瞪得像铜铃:“我说苏侯,你这是把北匈奴一锅端了?抓了这么多人就算了,怎么这两万大军几乎没有损失啊!”
按理说这么多人,苏哲的部队也得损伤不小,但实际上却是苏哲那两万人马几乎可以说是完好无损了,死伤不会超过一千人。
苏哲闻言哈哈大笑起来。
“这其实还要多谢霍将军威名远播,帮了苏某一个大忙。”
霍去病眉梢一挑:“哦?”
苏哲摊了摊手,神情轻松地说道:“前期我们还要自己动手,后来我们只是派人去告诉被我们作为目标的那些小部落,给他们两个选择。要么,留下来等霍将军的大军过去,体验一下什么叫焦土千里。要么,就收拾好家当,跟着我去南方见识一下真正的繁华世界。至于大部落,从南匈奴到北匈奴,我都没有动。”
“他们……就这么跟你走了?”上前的鳌拜一脸的不敢相信。
“总有些聪明人,懂得怎么选。”苏哲看了这个不认识的草原人一眼,笑道,“兵不血刃,方为上策。当然,最主要还是沾了霍将军的光。”
“可是,你又是怎么一直不被匈奴人找到包围的……”鳌拜疑惑不已。
霍去病都做不到,毕竟霍去病主要还是以夷制夷打过来的
霍去病却是突然伸手打断了鳌拜:“好了,苏将军自有其本领,我们不必探查。”
随后他再看看苏哲那几乎没什么损失的两万兵马,摇了摇头,笑道:“我这边是把一群野狗喂成了狼,苏将军却是把一群狼变成了羊。”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既然都到了,”霍去病抬起头,目光越过苏哲,望向狼居胥山巍峨的山巅,胸中豪气顿生,“那这祭天大典,择日不如撞日。”
“就今日,你我一同举行!”
但苏哲却是摇了摇头,说道:“我只是抓了一批俘虏而已,哪有资格作为封狼居胥的主将?看霍将军身后军队这样子,恐怕是战功赫赫吧,这祭天,霍将军为主就行了,我和其他将军一样作陪便是。”
“好。”
霍去病只说了一个字,便拨转马头,不再多言。
他也是心高气傲之人,既然苏哲都这么说了,他自是不会再多劝。
况且苏哲有苏哲的功绩,他霍去病,也有自己的赫赫武功,真要比起来,他也觉得自己更适合。
反正这祭天仪式也就是个形式,他们的功绩又不会因为没这个仪式就消失。
而且像自己这样,实打实地一路从南杀到北,将所有敢于反抗的部落碾成齑粉,最后立于敌国圣山之巅,这才是真正的封狼居胥!
苏哲既谦辞,那这封狼居胥的无上荣耀,便由自己一人独享!
霍去病环视一圈自己身后那群煞气腾腾的虎狼之师,目光最后落在一个穿着鲜卑服饰的中年男人身上。
“赫舍里·希福。”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四周。
那名叫希福的鲜卑人身体猛地一颤,连忙从人群中挺身出来。
“在!”
赫舍里·希福,女真族赫舍里氏,隶满洲正黄旗人,清太宗皇太极、世祖顺治帝时宰相,清朝贤相之一,通晓满、汉、蒙文。
其早年随兄长硕色率部众投归努尔哈赤,被召入文馆,并屡次出使蒙古各部,赐号“巴克什”。
顺带一提,康熙那四大辅臣之一的索尼就是他的侄子,这一世依然如此,如今还是幼儿,就在霍去病的军中。
“写一篇祭天文。”霍去病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用我们汉文,告诉上天,告诉这狼居胥山的山神,也告诉草原上所有的魂灵。”
霍去病微微一顿,一字一句地说道:“告诉上天,从今往后,谁,才是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
“遵命!”
很快,笔墨备好,赫舍里·希福跪在一块平整的石头前,开始在一方洁白的羊皮上书写。
写好后,他双手高高捧起,呈递给霍去病。
霍去病接过羊皮卷,一目十行地扫过。文章辞藻华丽,极尽赞美之词,将大汉天军的功绩吹捧得天花乱坠。
他没什么表情,只是随手拿过赫舍里·希福的笔,蘸了蘸墨。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到了他的笔尖。
只见霍去病挥动手腕,在结尾处一大段歌功颂德的浮夸骈文后,笔走龙蛇,加下了一行大字。
笔锋凌厉,墨迹几乎要透穿羊皮。
放下笔,霍去病将羊皮卷扔回给赫舍里·希福。
“等会就照这个朗读。”
随后霍去病不再看他,抬头望向那巍峨的山巅,大手一挥。
“传令!”
“筑坛,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