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算是彻底锁定了阵营,被冯一博绑上了一起对付倭国的战车。
两边各自派了心腹之人,和冯一博一起回去。
参与这一次的马岛议和之事。
冯一博在高丽一番纵横捭阖,以利益牵动除了倭国之外的各方。
这才有了马岛的多方会谈。
一众倭国众人,此时看着手中的议和条款。
只觉满纸苛刻荒唐之言,没有半点议和的意思。
可冯一博的话萦绕在众人耳中,显然是要务求在今天签订。
这些条款的主要内容,大致上有:
第一,确认大魏宗主国地位,倭国为大魏藩属。
对于这一条,众倭人倒是没太大的反应。
就算倭国没有战败,原本也对大魏进行朝贡。
倭国国主也多次接受过中原王朝的册封。
现在倭国又战败,承认藩属地位自然毋庸置疑。
第二,确认苦夷两岛及其附属岛屿是大魏领土,神圣不可侵犯。
南北苦夷自古以来都是中原王朝属地,如今同样分属大魏。
不允许倭国再向苦夷诸部征收任何形势的赋税、供奉等。
这一条中的苦夷,是黑水靺鞨十六部之一。
这些年却饱受倭国摧残,尤其是苦夷诸部中的南苦夷。
南苦夷,也称虾夷。
是苦夷部在虾夷岛上的一个分支。
南苦夷所在的虾夷岛,这些年饱受倭国摧残。
因此一收到消息就星夜兼程,赶到了马岛。
冯一博对他的遭遇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并表示大魏会为他们做主。
苦夷的几位首领也表示,苦夷岛和虾夷岛本就是大魏领土。
苦夷诸部对大魏“世世臣服,永无异意”!
对于此条,倭国也一样没有太大反应。
虽然他们长期掳掠,威胁南苦夷成为他们的属国。
但也只有一两家在那边立住脚。
而对于倭国来说,并没实质控制虾夷岛。
如果说,前两条倭国人看了,都没有什么异议。
那再结合第三条,就没有一个倭国人能坐的住了。
甚至已经有人三尸神暴跳,起身怒吼道:
“这不可能!”
第三、大魏、高丽、倭国,三国领土划定。
倭国作为战败国,需割让胖子岛(原筑紫岛)及其附属岛屿、马岛及其附属岛屿给战胜国大魏。
因为以上领土孤悬海外,故交由东海郡代为接管。
倭国作为战败国,需割让伊予岛及其附属岛屿给战胜国高丽。
同时,高丽自愿将济州岛及其附属岛屿献给大魏作为酬谢。
因为济州岛孤悬海外,故交由东海郡代为接管。
这条一出,倭国人的第一反应。
就是倭国被包围了。
他们的反应没错,冯一博就是要包围倭国。
只要结合前三条来看,就能明白这不仅仅是割地的问题。
如果真的按照前这样的条款执行。
首先,倭国看似大部分领土还在,却只剩下本州一岛。
其次,南北都是大魏领土,东西都是高丽所在。
正东是一望无际的海洋,西面则和高丽、大魏隔海相望。
准确的说,这样倭国被大魏和高丽彻包住三面。
只有东面的海洋可以随意进出。
然而,东面没有航线啊!
而实际上,还不仅如此。
如果说,胖子岛已经被东海郡占领,并处于实际控制中。
而且胖子岛的大名,基本已经被灭的差不多了。
剩下一两家,也都是横跨本州和胖子岛的势力。
大名驻扎本州才幸免于难。
因此,割让出去也在他们预想之中。
可伊予岛割让给高丽,就让他们倍感屈辱了。
若是没有大魏,高丽已经被他们灭国了!
现在却以战胜国的姿态,过来要割地!
这谁能受得了?
更何况,伊予岛的控制权还在倭国。
并没被对方攻占。
而忍不住出声怒吼的,也不是别人。
正是刚上任的倭国关白,细川澄晴。
他之所以愤怒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倭国被封锁。
还因为此事直接关系细川氏的地盘。
细川氏的地盘横跨伊予岛和本州岛,几块地盘隔海相望。
伊予岛西北,就是其中之一。
细川澄晴又刚刚接任关白,正要一展宏图大志。
如何肯轻易割让?
可惜的是,他这一吼之下,都不用冯一博说话。
立刻就被卫士持刀相对。
见冯一博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细川澄晴也只能愤愤的坐下。
众倭人见此,也只能先再往下看。
有什么话全都看完再一起说。
第四、倭国向大魏赔偿军费,四亿枚东海郡铸造银币。
其中,一亿银币直接交付东海郡,一亿银币交付九边。
以此作为本次出兵的费用。
其余两亿银币,交付大魏户部以填充大魏国库。
此四亿银币分为四十年还清,利息二分五。
看到这里,在座倭人都顿感荒唐。
四亿枚银币,加上利息就是八亿!
即使倭国和东海郡没有通商,不知道一枚银币的价值。
但再小的银币,八亿枚也是天文数字了。
相比之前的几条的咄咄逼人,这条就是异想天开了!
就算把倭国卖了也没有这么多钱啊!
难道今日对方就没打算真心议和?
条款才看一半,倭国人众人就都有些不耐。
若非东海郡兵丁持刀在旁,恐怕早就翻脸走了。
不过,现在他们只能耐着性子再往下看。
第五、倭国向大魏开放全国通商口岸,全国海上及内河航行权。
开房口岸后,通商关税作为利息。
另:倭国不允许以任何形势阻拦大魏商队及船只。
这一条,倭国诸人倒是都有些莫名其妙。
当初大魏为防倭寇,让他们闭关锁国。
现在又让他们开房口岸,恢复通商。
虽然不明白这背后有什么含义。
但这条对于倭国来说,似乎并非不能接受。
可再看下一条,这下不止细川氏。
凡在场倭国大名,就没一个能接受的了。
第六、大魏东海郡在倭国驻军,以保障倭国认真执行所订条款,方便运输倭国给予军费。
直至本条款所订第四条赔款交清,第五条通商行船约章批准互换之后。
大魏东海郡驻军,方可撤回本国。
另附:具体地点及所需费用。
细则上写的,是在倭国出云一带驻军。
出云国是古称,现在分属大内和尼子两家。
这两家大名都面面相觑,不明白为何要在那里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