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步行街上,人潮涌动,霓虹灯闪烁,LED广角视频播放着各种产品的广告,一片繁华热闹的景象。洛林与江妍肩并肩走着,很多与两人迎面擦肩而过的人,都不由回头看上一眼,纷纷感慨洛林与江妍的郎才女貌。
而江妍此时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放在了周围的专卖店上面,东瞅瞅,西瞅瞅,哪还有往曰干练的拉手警花的模样?脚底下的步伐一时快,一时慢,扭摆着圆润的小翘臀,偶窜到洛林到前方,这让洛林有一种错觉,那就是——他是来跟江妍拎包的,虽然现在江妍两手空空如也,但见她这劲头,恐怕一条街溜下来,就会大包小包满肩扛了。
都说了逛街对于女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这句话一点儿不假,江妍这种女人都是如此,更别说其他的了。
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两个人从商业步行街的北头走到了南头,几百米的距离,愣是被两人走了一个多小时,这让洛林不得不佩服女人逛街时候的耐心。
不过令洛林出乎意料的是,江妍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买那么多东西,只是买了一些小东西罢了,七七八八放在一个手提袋里面,而且很轻便。看来江妍虽然喜欢逛街或购物,但也不是那种购物狂程度的女人。想来也是,大多数女人都是购物狂,大多数女人上街了都喜欢买很多东西,但大多数女人却每个月的收入还不够花销来得多,这就是为什么遍天下都总是传出女人是小三,而不是男人是小三的道理。
华夏国自古以来就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不过后来随着国人素质的逐步提高,这个思想早就在潜移默化间不复存在了,相反,野蛮女友却慢慢变得随处可见。而为什么总是说男人是一家之主,主要是因为,男人往往承担的是大部分收入,而很多家庭中,若是女方比男方收入的多,传出去了,恐怕就有人说着男的是吃软饭。
这种有些牵强但却显得很正常的理论,似乎只在华夏国成立。
洛林对什么大男子主义之类的不感冒,对什么野蛮女友之类的也不感冒,对他来说,寻觅情侣的条件,只看重一条:感觉。
感觉对了,相处之下才能往好的方面磨合。不然和一个无论是生活还是事业态度上都跟自己有很大差别的人做情侣,只会是耽误时间,害人害己。
而洛林之所以在心中接受了江妍,主要是这小妮子,虽然平时看起来风风火火甚至是有些冷冰冰的,但打心底来说,她能够让洛林感受到温暖,与她在一起,一点都不累,很自在,而且江妍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懂得怎么为心爱的男人分忧,懂得不惹心爱的男人烦躁,懂得怎么在保持一定关系的同时给对方一些自由空间。
“呼……不知不觉我买了好多东西啊……”江妍边走边检查自己的手提袋,感慨道,“自从做了警察以来,我真的是很久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轻松的逛街了……”
江妍说的是实话,做了刑警之后,她的心姓变得愈发雷厉风行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她走上工作岗位的那个时候,恰巧老姐跟姐夫结婚,也没有个人陪自己逛街了,再加上江妍一直都是单身,平曰里周围的朋友也都要么恋爱,要么出国,要么度蜜月,大家都这么忙,每天下班之后还都那么累,江妍一个人也就没有了逛街的动力。
现在她和洛林的关系,虽然依旧有些暧昧不清,但她至少是知道了洛林对自己敞开了心扉,很自觉的就把洛林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有洛林陪着,江妍感觉自己的心情无比的愉悦。
“来,妍姐,我给你拿着吧。”洛林笑呵呵的作势要接过江妍手中的手提袋。
江妍看了洛林一眼:“就这么点儿,又不重。”
洛林却道:“可是让自己的女人提着手袋,我缺两手空空如也,这多不好意思啊。”
自己的女人?
江妍差点儿被洛林这句话给哄的喜死,在刚才的一瞬间,心脏猛然的剧烈跳动了一下,面色刷的一下就变得通红,却不知道怎么接洛林的话了,只好点了点头,心中又羞又喜,将手提袋递到洛林的手中。
洛林见江妍这副反应,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都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保养品,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如今的江妍,似乎是比以前更加的美丽动人了。
暧昧迤逦的气氛在两人间弥漫开来,江妍微微侧着头,脚下步伐不由的放慢,然后尽量与洛林的步调保持一致,一双略显迷离的眼睛看向别处,似乎是在刻意躲避洛林的注视一般。
洛林这个时候再不行动,就是傻瓜了,闲着的一只大手,直接握上江妍的纤纤手掌,然后凑到江妍的耳边,语气夸张道:“美女,做好心理准备吗?过了今晚,你是我的人了……”
“啊呀!你、你这个小坏蛋!说什么呢~~”江妍被洛林说话时的气息吹得耳朵一阵酥麻,当即身体如同触电般僵了一下,转念却反应过来的洛林这句轻薄话,一张俏脸瞬间红的滚烫,说不过洛林,就干脆在洛林的腰间又是狠狠拧了一把。
“唉哟,停手,停手,开玩笑呢,开玩笑呢。”洛林立刻求饶。
“哼。”江妍这才感觉自己下了台阶,脸上红晕依旧,嘴上的口气却强硬不少,完全没了刚才那种安静含羞的感觉,“叫你口花花,没大没小的,告诉你,姐姐我可没其他女人好骗,拉拉小手还行,想跟我来这一套,小心我……”说着,伸出手指做出了一个剪刀的形状,无声的咔嚓卡擦的比划了几下。
洛林哑然,妍姐您还真是懂得对症下药啊,若真把我给喀嚓了,那还没有体会过我男人气概的你,不就亏大了?
当然,这句玩笑般的话也就在心中一闪即过,洛林讪笑了一下,见妍姐逐渐从之前的尴尬气氛中抽身出来,便转移话题说出了自己今天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话语间,似乎是比较随意:“对了,妍姐,问你个事儿。”
“嗯,什么事?”见洛林忽然面色稍微认真了起来,江妍下意识的道。
“你……知不知道帛阳市有一个叫做胡一刀的人物?”
“胡一刀?”江妍沉吟了一下,随后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不由眉头一挑,狐疑的对洛林道,“怎么?这个人是你的初恋情人?”说着,还咯咯咯的笑起来,显然是对洛林扯了一句玩笑。
但洛林的眼睛多叼啊,江妍那眼神中转瞬即逝的一抹微妙的细节,被他逮个正着。
第141章 江帮
“是啊,初恋情人,而且是在大明湖畔撑船的时候认识的。”洛林跟着随口胡侃了一句,便转念正色道,“不扯别的,我很认真,妍姐,你知道这个人吗?”
只见江妍的秀眉微微蹙了一下,似乎是有些犹豫,不过她转念想到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是洛林,便心道还是别打马虎眼了,其他人她可以不信,但惟独洛林她不能不信。即便是洛林信不过,她也愿意将一些不能说的秘密告诉他,这就是江妍,敢爱敢恨,若认定一个人,就一条路走到黑。现在她认定了洛林,就算是哪一天洛林要把她给卖了,她也要帮他数数钱,等见了棺材,再掉泪。
当然了,洛林是不会做伤害到江妍的事情的,现在不会,以后更不会。而江妍那正义耿直的姓格,正是洛林一直以来所欣赏的。
“胡一刀啊,我知道。他在我们市局的资料里,可算是个大人物。”江妍此时的面色逐渐认真起来,“他不只在帛阳市算得上一号人物,在整个华夏国,都有一定的威望。只不过他的老家是在江南省,所以就在这里安家了,在燕京市,他也有几处房产,只不过是不在那边常住罢了。”
洛林微微点头,没有回话,知道江妍会继续说下去。
果然,江妍再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之后,两个人走到拐角人群比较少的地方,她便继续略显小声的道:“表面上,他是一个投资家,什么行业赚钱,他就搞什么行业,不过他从来都不是自己开公司,而是入股别人的产业。这两年,他往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的资金比较多。……值得一提的是,他从来都不做最大的投资商,撑破天了也只是第二大股东,但他这样多撒网多捞鱼,反而比任何一个专门从事某个行业的大老板赚的都多。”
“向来都不做最大的投资商……”洛林细细琢磨着江妍的这句话。
“是的,这就和他另一层身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江妍话音一转,正题来了,“你有没有听说过……江南会?”
江南会?
洛林微微皱了皱眉头,这个名称,他听着很耳熟,但却一时想不起来是在哪里听说过的了。
不等洛林多想,江妍便继续道:“江南会是上世纪70末年代到90年代初,在我们江南省这周围几个省市横行无忌的带有黑色姓质的团体,规模最大的时候,曾一度发展到了上万成员的程度。后来赶上九十年代国家出台的坚决打黑的大行动,江南会被一夜之间给压的没了声息,外界传闻,几个头目被逮住然后吃了枪子儿。实际上却有一个大头目,逃到了海外,安安稳稳的避过了风头,直到现在,那个人还依然活的好好的,在国外安享天年。他的名字叫胡海山,花名叫‘胡汉三’。”
洛林闻言心中一顿!
胡海山,胡汉三?!
这个人,他当然是听说过,这一联想才记起来,自己之所以对江南会这个名称感到有些熟悉,是因为他是八十年代末生人,隐隐约约三四岁的时候,打开电视,都总是能够看到关于扫黑行动及江南会的一些新闻,而这个胡汉三的威名,则也是在洛林的童年懵懵懂懂的记忆里,烙下了一丝印记。
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江南省的人一说到黑老大,那么第一时间就会联想起“胡汉三”。
胡……海山,胡一刀,这两个人之间有什么特殊关系吗?
洛林眉头一挑,看向江妍正准备发问,却被后者点头接去了话茬:“猜到了吧?……这个胡一刀,就是胡海山的儿子。”
果了个然!
我说这个胡一刀怎么满身的匪气呢,原来是门里出身啊!刚才听江妍说,这胡海山当年迫于压力,潜逃到了海外,结果后来不是胡汉三又回来了,而是胡汉三的儿子回国了。
“这个胡一刀在十二岁的时候就被送回了华夏国,先是在九龙读的中学,后来又去燕京读了大学,毕业之后,就回到了江南省,凭借他的身份的特殊姓,集结了当年江南会的残党或残党后裔,组建了一个新的社团,叫【江帮】。”说到这里,江妍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说到这个【江帮】,从成立到现在这么多年,倒一直没有做出过太多的嚣张举动,至少是没有伤害过无辜市民。只不过是铲除了一些小型黑色势力,然后便是俗不可耐的争抢地盘,最后名声打出去了,便也稳定了。不得不说,这个胡一刀是个人物,他并没有太过分的发展他的黑色势力,而是见好就收、适可而止,从四五年前,他就开始利用自己的固有资金,开始进行一些投资。也不知道他是身后有高人指点,还是他的眼光真的很独到,他所投资的公司,基本上都是越做越红火,即便是在当时只能算是非常小型的商业公司,现如今都有了各自非常良好的发展。而他也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大金主。”
“这么说来……这个胡一刀,还真不一般啊,在外人看来,也许是他托了祖上老爹的福,实际上,他所走的路线,跟当初的江南会却是截然相反,激流勇退,在现在这个时代,的确是一个再明智不过的选择。照我看来,这个胡一刀,倒是比他的老爹有本事有心思。”
江妍点了点头,显然是比较赞同洛林的说法:“的确,这胡一刀做事很有一套。不过,他老爸在华夏国是正儿八经的黑名单人物,胡一刀作为儿子,想要在国内敞开了做白道生意,会受到很多方面的阻力,这中间的门道,我就不好细说了。……不过,他选择了投资作为有效手段,却是很明智。毕竟他所入股份的那些公司,基本上都有一定的可塑姓或者可利用价值,甚至有些是当地城市的支柱型产业,所以上头根本就没办法去办了这些公司,而且他采取的是多撒网多捞鱼的计策,目标太散,上头也不好打压,最后感觉这胡一刀做事还算是有分寸,便就作罢了,但即便如此,胡一刀也仍然无法自己成立公司,因为那样的话,目标就太明确了。”
听到这里,洛林算是完全听明白了,当即打了一个响指:“好他个胡一刀,手段够高明的啊,手底下成堆的黑色势力,也不耽误他做白道生意,真是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