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流浪,你成全国旅游形象大使 第144节

  毕竟以前都是抄先贤的文章,根本就不需要他动脑筋,直接照搬就可以,这一次可是完全通过自己的文笔写出来的东西,他的心里是真的没底。

  听秦远愿意让自己看,刘颖很是开心,一边坐在秦远的怀里,一边认真的看了起来,半个小时后,刘颖一脸惊叹,忍不住的拍手鼓掌。

  “这剧本写的也太好了,整篇剧本给我的感觉就是张弛有度,妙笔生花,整一个好字了得,就你这文笔丝毫不输那些一流的小说家啊!”刘颖满是崇拜的说道。

  “真的假的?别故意恭维我啊!”秦远一边笑道,一边搂紧了刘颖的腰肢。

  “当然是真的了,老板你可是写出过《滕王阁序》和《水调歌头》的男人,就你这文笔写一个剧本完全就是小意思罢了,你怎么还会有这种担心?”刘颖倚靠在秦远的怀中,仰著头看著秦远,很是好奇的说道。

  “骈文和诗词都算是古文,而剧本这种东西是一定要用白话文来写的,这算是两种不同的体系,之前写习惯了古文,现在突然写白话文的剧本,我这算是跨专业了,所有没信心啊!”

  秦远他自然不能直接告诉刘颖他以前写的文章都是抄的了,所以思考了一番,他就随便找了一个理由搪塞了过去。

  “那我现在明确的告诉你,不管是古文还是白话文,老板你都是最牛的,这剧本写的实在是太棒了,到时候这部电影一定能够大卖的,老板,你又得赚大钱了。”刘颖满是崇拜的看著秦远道。

  听著刘颖的话,秦远笑著在刘颖的俏脸上捏了一下,笑道:“你这巧嘴还真是甜,有你这个华清大学高材生的认可,我就放心了!”

  闻言,刘颖立即仰著头噘著嘴朝秦远凑了过来,娇声道:“老板,你尝都没有尝过,怎么知道人家的嘴是甜的?”

  看著刘颖风情万种的样子,秦远苦笑著摇了摇头,今天晚上都已经两次了,这个女人就像是喂不饱一样,这会竟然还来这一出,真是要命了。

  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随了刘颖的意,而是亲了她一口之后,就让她自己去一边玩手机了,鱼水之欢虽然很快乐,但是也得有一个度,过犹不及,那就不是享受,而是煎熬了。

  他的身体是没有问题,毕竟他可是拥有50点体质值的超人,他要是真的使出全力,别说是一个刘颖了,就是加上一个杜茹雪,他都搞得定。

  将刘颖打发了之后,秦远就直接将《倩女幽魂》的剧本发到了徐客给他的邮箱里,接著没有停歇,又将《新白娘子传奇》剩余剧集的音乐配音给做了。

  对于别人来说需要花费好几天时间的事情,对他来说不过就是小意思罢了,仅是1个多小时,他就将《新白娘子传奇》所有剧集的音乐重新配了一遍。

  之后他就将调整好的剧集全部打包发给了夏导演,如此,这两天积压在他身上的额外工作就算是全部做完了,果然工作一做完,他就感觉一身的轻松。

  看了看时间,才不过晚上11点而已,对于夜猫子秦远来说,这个时间还早的很,闲来无聊之际,他忍不住想到了当初自己的另外一个计划。

  这个计划不是别的,正是将上一世出名的网络小说抄出来,然后发表在这个世界,以便他后期将这些网文都做成一个个大的IP,要知道一本好的网络小说可是极为赚钱的。

  不说后期的改编,就单说稿费,那都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而能够让他抄出来的网文小说那必然是在前世红透半边天的存在,这些网络小说就光是稿费就能够达到上千万的地步。

  如此,他自然是不想错过这种捞金赚钱的机会了。

  一念至此,他立即打开了搜寻引擎,然后输入了小说两个字,顿时网页上面就跳出了十几个专门连载小说的网站,其中七点,中恒,阿飞,西红柿算是所有小说网站当中的佼佼者。

  其中尤以七点最为出名,说是一家独大都不为过,不过也因为他的体量最大,所以竞争非常的激烈,号称是新人的坟墓,想要出头简直比登天还难。

  因此但凡有人能够在七点写出一点名堂,那都算是证道成功,是极为荣耀的事情,而除了七点之外,另外几个网站就要弱一点,不过却也是有他们各自的优点的。

  像中恒就是网文作者的养老院,主要以买断为主,更新压力相比于其他小说网站算是轻松的,而与中恒截然相反的网站则是阿飞了。

  阿飞号称只要你的码字速度足够快,就等于是拿麻袋装钱的小说网站,整个网站的风格就突出一个快字,码字速度需要快,小说的剧情节奏需要快,赚钱的速度也是最快的。

  不过相应的题材跟风的速度也是全网最快的,一个脑洞出来半天就有人跟风,原作者要是写的慢了一点,被跟风者反超弄死也是常有的事情。

  然后西红柿小说网站跟阿飞差不多性质,主打的也是一个快字,算是目前阿飞最大的竞争对手。

  既然是想要写小说,秦远自然需要对一整个行业有大概的了解,他特意的搜了一些资料,很快就对这几个网站的优缺点做了分析。

  最后他没有多想,就直接点开了七点,这个网站虽然竞争最为激烈,但是码字要求没有那么夸张,他每天都在路上骑行,能够用来码字的时间并不多。

  即便是使用语音码字也是需要时间的,因此七点和中横算是最符合他要求的,而中横的用户数量无法跟点娘相比,所以一番抉择下来,他选择了号称是难度系数最高的七点。

  别人在七点估计会觉得艰难,但是他的脑海之中可是存了前一世数百部爆火的小说,不管是何种风格的小说,他都完全可以将其抄出来。

  不仅仅是抄出来那么简单,他甚至可以结合自己的文笔将这些小说都润色一遍,只抄剧情就可以,文笔都用自己的,他相信以他的文笔一定能够让这些小说变得更加出色。

  所以他在七点正道是绝对可以成功的,而且这个成功的速度也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得了,想清楚后,他立即进入了网站注册了一个帐号。

  不过等到他注册笔名的时候,他却是犹豫了,他作为一个自媒体博主,已经有一个网络名字了,叫做‘秦远流浪龙国’,按照正常的逻辑,他注册的网名最好跟这个一致。

  因为这样就可以自带流量,这对于他的小说起步是有很大帮助的,不过那样子他写小说的事情估计立即就会传遍全网,到时候一大波的粉丝一定会追著催更的,这可不是他所期望的。

  他现在的曝光已经足够多了,骑行视频天天被一群粉丝催更,这已经让他疲于应付分了,要是再加上一个小说,那他真的头都会大。

  他之所以出来骑行就是为了可以不需要跟打工人一样朝八晚六,可现在他每天都需要更新一个视频,就算不是每天,起码隔一天也要更新一个。

  这已经让他又有点上班打工的感觉了,为此他都已经相当的烦躁了,若是连写小说也要被一群粉丝催著更新,那可就更加痛苦了。

  如此,他是真的不想把写小说的事情也公开出去,而且以他的本事,就算不依靠他现在的名气,他也一定可以在小说界混出名堂,到时候并不耽误他赚取声望值。

  而且等他在小说界的名声足够响亮后,他再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公布出去,说不定还能够引起更大的轰动,到时也就能够获得更多的声望值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中已然有了决定,接著他就在笔名一栏写上了‘云游离人’四个大字。

  云游顾名思义指的是他现在的这种状态,天天骑著自行车满世界的跑,过的就是云游四海的生活,而离人二字则有著好几种理解意思,可理解成离别的人,或是离家的人。

  不管是哪一种意思,都跟他现在的情景非常的符合,因为他现在就是一个离家的孩子,他取的这个笔名,主打的就是一个贴切。

  敲定了笔名之后,他接著就打开了文档,然后直接在标题栏写下了他要写的第一部小说的名字-《悟空》!

第203章 恐怖的码字速度,键盘都按爆了

  秦远要写的《悟空》自然就是上一世火爆全网的悟空传了,悟空传全文就20章,字数也只有堪堪的14万而已。

  这在动不动就数百万字的网文面前,完全就是一个弟弟。

  不过悟空传在字数方面虽然是个小弟弟,但是在影响力和火爆程度上来讲却是足以吊打百分之九十的网文。

  该书自2000年出版后就引起了广大网民的阅读高潮,在网络上一直享有“网络第一书”的美誉。

  在09年时,更是在网络文学十年盘点的活动中入选了十佳人气作品,这样的荣誉可不是什么网络小说都能获得的。

  而秦远之所以选择第一部小说写悟空传,除了因为它在上一世荣获了很多荣誉,并深受人们喜爱外。

  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这部小说里面写的内容让他都格外的动容,引人深思。

  前世他也算是一个资深书虫,自打他上了初中就开始看各种各样的小说,一开始的时候看的是国内外的经典名著。

  国内的像是《水浒传》、《红楼梦》、《活著》等等,国外的则是《鲁滨逊漂流记》、《老人与海》、《格列佛游记》等等。

  在经过一通经典文学洗礼过后,他就开始看国内的一些著名的武侠小说。

  像是古龙的《萧十一郎》、《飞刀又见飞刀》,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等等。

  等他把这些老派的武侠小说看完之后,他看小说的爽点俨然被拔高到了另外一个高度。

  传统的小说已经无法满足他了,于是他才开始接触网络小说。

  而他看网络小说的那个时代正是网络小说的鼎盛时期,许许多多优秀的网文作者如雨后春笋一般都冒出了头,完全可以说是神仙打架。

  像是《小兵传奇》、《诛仙》、《缥缈之旅》、《盗墓笔记》等等爆款相继出世,成为了那个时代的网民们的精神食粮。

  而作为一个资深的书虫,他看书的眼光可是非常挑的,到了后面能够入他法眼的小说已经是少之又少了。

  用专业的术语来解释,就是他从小白进化成老白了。

  可即便是作为一个老白,悟空传这本小说在他看来也是精品当中的精品,是为数不多能够引发他共鸣和思考的佳作。

  《悟空传》是在《西游记》和《大话西游》的结合中进行改编而形成的,保留了《西游记》中取经的故事和人物。

  但是在此基础上突出的却不是西天取经,反而是佛门忌讳的爱情故事。

  《悟空传》整个叙事手法并没有按照《西游记》中的单一模式推进,分三条线索展开叙述。

  一是猪八戒和阿月之间不离不弃的爱情,二是孙悟空与紫霞热烈却又压抑的感情,三是唐僧与小白龙之间哀婉的情意。

  故事的内容在猪八戒、孙悟空、唐僧三者之间不断的转换,每个故事好像是各自独立存在,但是它们最后却又共同拼接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要知道这样的叙事手法是极为复杂的,没有一点功底的人是很难把握的。

  至于还要将故事写的好看,就更是难上加难了,但是悟空传却做到了,这也是秦远之所以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

  而现在这个世界虽然有《西游记》这部四大名著之一,但是却没有人将其改编成《大话西游》。

  至于《悟空传》就更是没有了,毕竟大话西游可也是悟空传的奠基之一。

  不仅是悟空传和大话西游没有,就连前面提到的古龙和金庸,这两位武侠小说的大神同样不存在。

  如此也就可以理解秦远为什么那么的有自信说能够在七点网混出名堂了。

  不说他自己本身就拥有非凡的文笔,他哪怕自己不动脑子,只要将古龙和金庸两位大神的小说发表出来,也足够他名扬龙国的了。

  如此,他又怎么可能不自信呢?

  这但凡是换一个人,怕是都要牛逼轰轰上天了好吗!

  想明白后,他立即开始码字,因为他前世有认真的看过悟空传,所以此刻利用他的过目不忘的能力,他轻轻松松就将整部小说的内容回忆了起来。

  所以他根本就不需要思考,就连语言文字都可以不用组织,直接照抄就可以了。

  至于文笔什么的他也丝毫不担心,因为悟空传本身的文笔就已经很好了,他没有必要再多此一举的进行润色。

  加上悟空传本身的字数就不多,只有14万字,所以精简肯定是不行的。

  可要是因为想要润色,从而增多了这本书的字数,就又有一点画蛇添足了,所以照搬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时候,只见他两手的手指再一次的在键盘上面飞快的敲打起来,速度比刚才写《倩女幽魂》剧本时还要来得快。

  要知道他刚才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写下了2万字,这等于他一分钟写了333个字。

  这样的速度已经超越这个世界99%的人了,关键秦远还连续坚持了一个小时之久,一整个小时都保持著高速码字的状态,这简直匪夷所思!

  不说一般人无法拥有像秦远那般敏捷的思绪,就算有人能够像他这般才思敏捷,他们的体力也绝对跟不上。

  要知道任何一个简单的动作,一旦将时长拉长到一定程度,那都会变成一种煎熬,比如像是蹲马步这种人人都会的动作。

  看著无比的简单,可是一旦将蹲马步的时间拉长到半个小时,那么这个简单的动作就会变成一项难以完成的挑战。

  而一个小时的高速码字动作同样如此,保持一分钟的高速码字和保持一个小时的高速码字,那个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

  这样的高频动作需要极为强大的体魄做后盾,别说是普通人了,哪怕是这个世界上最牛逼的运动员都做不到。

  也唯有体质值达到了51点的秦远有这个本事了。

  只见秦远的手指像是狂风暴雨一般,不断的在键盘上面飞舞敲动,整个键盘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是放鞭炮一般。

  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秦远一个力度没控制好,顿时就将他手下的键盘直接戳了一个洞,看著极为的惊人。

  而如此一幕,再一次的将一边的刘颖惊呆了,她是万万没有想到秦远的手指竟然能够敲动到如此速度。

  这时候她才明白过来,刚才她跟秦远行鱼水之欢的时候,对方一直都在让著她。

  如果秦远刚才将他手指的高频运动用在她的身上,那她估计用不了几分钟就会败下阵来。

  而既然手指能够达到如此高频的运动速度,那么秦远的其他部位也一定能够做到。

  顿时,她的脑海之中不禁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接著她二话不说,就迈著性感的步伐走到了秦远的面前。

第204章 震惊!音乐风格又换了?

  《悟空传》一共14万字,虽然字数不算多,但就算是以秦远恐怖的码字速度,也需要将近5个小时才能够写完。

  除非他今晚通宵,要不然今天肯定是不可能将其全部写完的,他从晚上11点写到凌晨1点,差不多写了6万字左右。

  接著他直接就在七点中文网上面发表了3万字,因为不是内投,所以小说还需要经过网站编辑的审核才会显示在读者的面前。

  对此他并不著急,他相信以《悟空传》这部小说的文笔和剧情是一定能够得到编辑的重视的,签约是迟早的事情。

  将人生当中的第一部小说上传之后,他就抱著刘颖走到了床边,不得不说刘颖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媚了,比杜茹雪还要火热。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明天两人就要分开的缘故,所以她今晚就抱著能薅几次就薅几次的心态,完全就是索求无度的状态。

  刚才他在写小说所以没有怎么理会她,此刻已经将今天的任务写完了,如此,他现在有大把的时间好好来收拾这个妖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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