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娶秦淮茹,我摆烂就变强 第325节

  看到是吴有德,牧春花先是一喜,然后就跑了过来。

  吴有德的步子就放慢了,等着对方跑过来。

  他绝口不提对方请假的事儿,只当不知道,而是好奇道:“都这个点儿了,你怎么才来?”

  牧春花微笑,脆生生道:“我请假了,回去办离婚。”

  “哦,怎么样,还顺利吗?”吴有德语气很淡。

  牧春花没说话,而是低头在兜里翻,大概五秒钟,她从兜里掏出一张迭起来的纸。

  然后双手小心翼翼的打开,最后递了过去。

  吴有德心里一喜,顺手接过,目光打量起来……

  和结婚证书差不多,都是一圈麦穗花边,抬头写着:离婚证书。

  一九五三年二月十日,双方自愿脱离夫妻关系,经检查于ZHRMGHG婚姻法的规定相符终于登记。

  此证。

  离婚人:牧春花、严振声

  两人名字上面,还各自按了一个手印儿。

  吴有德心中顿时畅快无比!!

  爽啊!!

  他微笑着又将离婚证递了回去,柔声道:“恭喜你,重新开启了新生活,以后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这话牧春花爱听,她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也必须越来越好。

  只有这样,才能让严振声后悔!

  她对吴有德笑了笑,发现这个吴主任说话还怪好听的嘞,都能说到自己心坎儿上。

  心里这么想着,目光就不由自主的在吴有德身上转了一圈儿。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就像男人都喜欢看美女一样,这女人啊,也是一样。

  大家都是人,谁也不能免俗。

  女人们,照样都喜欢看帅哥。

  而吴有德,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大帅哥,一米八的个子,肩宽体阔,蜂腰猿背,五官硬朗。

  这算是原主留下的唯一宝贵财产了!

  皮囊真不错,秒杀方圆十里的同性!

  本身就很帅,再加上他今天穿的又是羊绒大衣,棕色大衣配着黑裤子、黑皮鞋,还有里面的白衬衫、黑色羊绒衫。

  这打扮放到几十年后也不过时,又潮又帅。

  就更别提现在都是军大衣、粗布棉袄、火车头帽的年底了……

  一点都不夸张!

  吴有德今天这打扮,中午在食堂的时候,那可是吸引了七百多号女工,一千多只眼睛的打量!!

  让他狠狠享受了一波注目礼~

  牧春花打量了一番,又多看了两眼,心说这吴主任条件还真是好,人长的好看,家底儿也厚实。

  这一身行头,没个四五十块可不行。

  再想想严振声……

  嗐,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吴有德知道这女人在打量自己,但他却坦然面对,丝毫不慌,咱本钱足,长得帅,有啥虚的?

  最好直接被自己英俊不凡的外表,给征服了最好!

  ……

第252章 一代奇女子,交个朋友!

  静静的大概让牧春花看了一分钟,吴有德突然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我脸上有花吗?”

  “~~~”

  牧春花先是一愣,随即俏脸儿刹那间就染上一层红霞,再也不复先前那端庄冷静之态。

  她抿了抿嘴,飞快挪开目光,又伸手捋了下耳边垂落下来的碎发。

  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就没有吭声。

  吴有德就笑呵呵的问道:“春花,既然你现在已经从严家搬出来了,那你住哪里?

  你不要误会,我是觉得这制衣厂有些偏,如果伱住的比较远的话,天天来回上班比较麻烦。我没记错的话,你还有个孩子吧?

  孩子呢?是留在严家了吗?”

  这就属于是明知故问了,别说牧春花愿不愿意,就算她愿意把孩子留在严家,那严振声还不同意嘞!

  严振声起初之所以愿意养这个孩子,完全是看在牧春花的面子上,想安牧春花的心,这才充当一个宽容大度的好男人形象!

  可现在,两人都已经完全闹翻了,眼下更是已经离婚,分道扬镳!

  那严振声还留下这个孩子干嘛?

  又不是他的种!

  吃饱了撑的,还是脑子有泡?

  这世界上不存在这种圣人!

  吴有德之所以这么问,就是想给自己塑造一个知心体贴的暖男形象,以此来拉近两人之间的关系。

  果然,

  听到他这个问题,牧春花眼神闪烁了一下,抿着嘴唇,脸上神情顿时变得有些落寞。

  她轻轻吸了口气,微笑道:“没有,孩子我自己带着呢。”

  “啊?”

  吴有德愕然,惊讶道:“你自己带着?孩子还小着呢吧?”

  说着,

  他转头四处打量,似乎是想看看牧春花把孩子放哪了。

  牧春花又笑了下,说道:“四岁多了,我让他在家待着呢。”

  “才四岁?你不会是让他自己在家吧?”

  吴有德继续演,心里不禁有些同情这个小伙子。

  牧春花点头,满不在乎的说:“没事儿,也习惯了,家里留的有吃的,饿了他自己会吃。”

  “……”

  一个四岁多的小娃娃,自己一人给家呆着,还是寒冬腊月的。

  吴有德很想看看这孩子,到底是多么的顽强。

  他皱起眉头,沉声道:“春花,这我就不得不说你了,孩子这么小,你也放心留他一个人在家?

  万一跑出去丢了可咋办?

  这大冷天的,你就算给他留了吃的,要不了一个钟头就冻得硬邦邦没法吃了。

  孩子多遭罪啊!

  唉……”

  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走吧,你现在住哪儿?带我去看看。”

  ???

  牧春花脸色有些古怪,目光上下一阵打量。

  注意到她的眼神,吴有德知道对方肯定在揣测自己的意图,眼前这个女人,别看她长的楚楚动人,但却绝不是一个小女子。

  她人生经历之丰富,别说是女人了,就算是绝大多数男人都望尘莫及!

  一,她够美,风情好,气质佳!

  先是在六国饭店当服务员,由于姿色出众引起大佬军官吴友仁的觊觎,以及严振声的仰慕。

  严振声也就罢了,一个酱菜铺小老板而已。

  可吴友仁却不是一般人,这是负责来接收京城的大佬,手下兵马众多,有枪有炮。

  这种人见的女人能少了?

  可他见到牧春花,第一眼就被其征服了,一见钟情,发誓此生要得到她。

  由此可见,牧春花美艳动人之程度……

  ……

  二,她够孝顺!

  为了给老爹治病,她一个黄花大闺女愿意嫁给严振声当二房做妾。

  这一点就更难能可贵了,

  她长的那么漂亮,还是黄花大闺女,想娶她的人数不胜数,但为了老爹,她愿意给人做妾。

  牺牲自己的一切,只为了救老爹。

  这种赤子之心、孺慕之情、至孝至顺,能做到的人,真是凤毛麟角。

  对比一下贾东旭之流,自可见高低。

  ……

  三,她够义气,有良心!

  得知牧春花嫁给严振声,吴友仁一怒之下直接派兵将严振声给抓了,关入大牢。

  为了救严振声,她牺牲自己的清白之躯,委身于吴友仁,只求能换来严振声一条命。

  因为当初严振声给了她钱,救了她爹。

  这是恩,她要报答!

  世间是施恩图报的人很多;施恩不图报的人也有;最多的还是忘恩负义之人。

  这种人多如牛毛,如过江之鲫!

  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初的感激感动就会渐渐磨灭,最后再被有意的给遗忘……

  当然,也有知恩报恩之人,这种人也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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