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七,开局跟女知青回城 第10节

  “董大爷,张姐让我来取稿子。”

  董大爷看着眼前这个年轻漂亮的新编辑,笑着道:“小沈,这些稿子等一下我送去就行了,你非要跑一趟来干啥。”

  说到这里,他将程旭远的稿子和几十封信件一起递给沈瑜墨道:“刚才有个小伙子,是……是什么单位的来着,还专门亲自跑过来送稿子。”

  “你要是早出来一会,就能够碰到他。”

  沈瑜墨笑了笑道:“董大爷,那我先走了。”

  看着踏步离开的沈瑜墨,董大爷摇了摇头,这个新来的编辑,有点生人勿近的架势。

  不过随着她的到来,别说自己单位,就连周边单位的单身男青年,一个个都蠢蠢欲动。

  只是,这些家伙根本就不知道,人家已经结过婚了。

  沈瑜墨拿着稿子一边上楼,一边思索着明天的事情。

  明天星期天,爸妈邀请程旭远来家里吃饭,自己和他的见面,怎样才显得不尴尬呢?

第12章 明朝那些事

  程旭远不知道,自己刚刚和名义上的妻子擦肩而过。

  送了稿子的程旭远,骑着车来到了大栅栏。

  这只有三百多米长的胡同,可是聚集着很多的名牌。

  比如六必居的酱菜,比如张一元的茶叶,比如……

  只不过这些知名的品牌,此时都叫着其他的名字!

  他在这里逛,也只是一饱眼福而已。

  毕竟很多东西,他都没有票。

  虽然有钱,但也只能看看。

  今天虽然不是星期天,但是新华书店的人依旧很多。

  这里的书,现在还是分九大类,其中六大类,都是程旭远不感兴趣的,至于其他三大类,他感兴趣的也很少。

  逛了半天,从新华书店来到前门大街,程旭远最大的感受只有一个,那就是全聚德的烤鸭真贵。

  一只鸭子八元!

  想一想都肉痛。

  要知道,他现在的工资,也才四十多元。

  也就是说,光靠工资,他一个月不吃不喝,还不够买六只鸭子。

  所以,在吞咽了一番口水之后,程旭远最终也只有老老实实回到了文化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他程旭远虽然不能说一分钱没有,但是这几天的吃饭和购买生活物品,已经让他压箱底的一百元钱,变成了八十三。

  烤鸭暂时吃不成,但是晚饭还是要吃的。

  程旭远骑着老李的自行车先来到国营饺子馆,给自己要了四两饺子。

  对于程旭远这个经常来吃饭的年轻人,女服务已经熟悉了。

  在将一大盘子饺子端过来的时候,四十多岁,看上去有点胖乎乎的女服务员道:“小伙子,你这一直下馆子可不行啊。”

  “下馆子偶尔来几次还行,天天来谁受得了啊!”

  “你那些钱自己做饭吃,至少能省一半。”

  听着这满是质朴的规劝,程旭远心中感慨不已。

  如果放在后世,哪有饭店的服务员主动劝顾客少下馆子的?

  可是在这个朴实无华的年代,这种规劝就很正常。

  毕竟,人家国营饺子馆的服务员,拿的是固定的工资,旱涝保收啊!

  程旭远迟疑了一下,就一脸感激道:“姐,谢谢您为我着想,您这心地可真善良!”

  “我也不想天天出来吃馆子。”

  “可是我们单位没有食堂,我刚来报到,锅碗瓢盆都没有置办齐,只好出来吃。”

  “您放心,等我把住的地方收拾好,就自己做饭了。”

  那中年大姐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道:“那就好,我就怕你这年轻人不知道轻重,光想吃好吃的。”

  “哎,伱们单位也是,怎么就没有食堂呢?”

  “对了,你在哪上班啊?”

  程旭远道:“我在区文化馆。”

  中年大姐撇了撇嘴道:“你们文化馆听起来名头不错,可是论实惠,还不如咱们旁边的塑料厂。”

  “小伙子,要是家里有人的话,活动活动,趁早换个地方吧。”

  吃着猪肉酸菜饺子,程旭远突然觉得这饺子有点不太香了。

  文化馆就这么丢人吗?

  好在这大姐只是临时关心一下,闲聊了两句之后,就回到厨房,和正在包饺子的另一个服务员闲聊起来。

  快速的将饺子吃完,程旭远就回到了文化馆。

  门岗上,老李头正在吃饭,铝饭盒里,也是饺子。

  看到程旭远,他笑着道:“小程,吃饭了没有,我老伴儿今个儿包了饺子,猪肉白菜馅的,要不要尝尝?”

  看着老李头饭盒里并不是太多的饺子,程旭远赶忙道:“谢谢李叔,我刚才在外面吃过了。”

  “车子我给您放这儿了,您先吃着,我回去了。”

  说话间,程旭远又递给了老李头一根牡丹烟。

  老李头一边接过烟,一边笑着道:“小程,早点回去休息。”

  “明天你去亲戚家用车子不?用车子只管找我借。”

  去亲戚家?

  程旭远愣了一下。

  突然想到沈玉林邀请自己星期天去他家吃饭。

  当时老李头也在。

  自己还答应了。

  看来,要去见一趟啊!

  程旭远和老李头应付了两句,就闷头朝着自己的住处走去。

  一边走,他心中一边思索本主关于沈瑜墨父母的记忆。

  沈瑜墨的母亲好像是一名医生,听说医术很不错,但就是出身不好,按照本主的记忆,好像是有钱人家出身。

  至于沈瑜墨的父亲,本主的记忆则比较模糊。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沈瑜墨的父亲要比他母亲厉害的多。

  沈瑜墨和自己这次能够回京,都是沾了这位岳父的光。

  或者说前岳父的光。

  本主对于进城见沈瑜墨的父母,好像很有些忐忑,生恐留下什么不太好的印象。

  可是自己怕个球啊!

  自己本身就想要和沈瑜墨离婚,更不要说这个负心人的名头,好像应该由沈瑜墨来承担啊!

  不过,不管咋说,毕竟现在不用在河堤上战天斗地的挖河,那就是沾了这位岳父的光。

  这次人家请自己吃饭,怎么都要带一些礼物。

  可是带什么呢?

  来到宿舍,程旭远拿出了一个放在床头的小铁盒,盒子里是程旭远现在有的各种票。

  粮票二十多斤,这东西当上门礼物根本就不行。

  布票两张,酒票一张,肉票一张,还有肥皂票一张……

  虽然票不少,但是用来当礼物的,没有一个合适的。

  看来,只有明天另想办法了!

  程旭远打开煤球炉,用搪瓷缸子烧了一缸子热水,又将昨天吃饭时买的高碎茶叶给自己添了点,就坐在了简陋的书桌前。

  答应了孟德志的稿子还没有写呢!

  这两天程旭远主要忙的是自己的小说,现在小说写完了,也该把这个事提上日程了。

  写什么呢?

  万历十五年!

  好像不行,如果自己没有记错,人家已经写完了,就要出版了。

  自己这个时候写出去,那不是尴尬嘛!

  思索了刹那,程旭远就打定了主意,干脆抄明朝那些事吧,反正孟德志说,他要这个明史的目的,也就是做普及的,最好通俗易懂。

  明朝那些事最合适了!

  下定决心,程旭远就拿起钢笔在稿纸上写了起来。

  说实话,钢笔写稿子不是太舒服,可惜他没有圆珠笔啊!

  一页,两页,三页……

  开启手动抄写模式的程旭远,也就是两个小时的功夫,就足足写了三千多字。

  这一刻他才感到,抄稿子比写稿子,更加的快速。

  拿起自己写的稿子看了两眼,程旭远就不由自主的算起了自己的收入。

  一千字给五块钱,现在这三千字,就给十五块钱。

  能吃两只全聚德的烤鸭!

  想到全聚德那喷香的鸭子,程旭远就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干劲,精神头儿更足了!

  反正明天星期天,多写点……

  明天去沈瑜墨家,应该没啥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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