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催收的家伙,虽然看在社团的份上不找他的麻烦,但是却在他家里的房子上,泼油漆,写大字报,搞得他母亲苦不堪言,神经衰弱。
甚至,昨天晚上的时候,他们还将一只被捅了两刀的猫咪,通过窗户,将其扔进了他的家里。
自从飞全做了四九仔之后,就很少回家,他的父母也早就离婚,所以当时家中只有他母亲一人独居。
猫咪在受伤的情况之下,因为疼痛的原因,自然会感受到恐惧,不受控制的在屋内狂奔。
鲜血,自然就通过奔跑,散落在屋内的各个角落。
甚至,就连躺在床上睡觉的飞全母亲,都没能幸免。
半夜,当她醒来之后,发现身上、脸上、屋子内,入目所及之处,全都布满了殷红的鲜血,当场就被吓得昏了过去。
如果不是失眠邻居恰好听到了猫咪凄厉的叫声,才选择报警的话,估计现在飞全的母亲,尸体都硬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飞全自然想用最快的速度,将手中的海螺音出手。
否则,万一他的母亲因为这件事情出什么意外的话,将会成为他这辈子的遗憾。
将纷繁复杂的念头压在心里,飞全长出了一口气,缓缓说道:“洪乐的地盘,我们肯定是没办法了,因为社团有这方面的业务,而且人头太熟,一旦我们被人认出来,一定会被飘哥家法处置。”
“之前我们在洪泰的地盘尝试过,可是我们初来乍到,根本就没有人买我们的货……”对于那些瘾君子来说,在买货的时候,也是优先选择相熟卖家的。
首先是怕钓鱼执法的存在,再一个就是不知道货的纯度如何,害怕上当受骗。
对于这些零散买家来说,可没有先尝后买的说法。
闻言,俊仔皱眉道:“那我们到底应该去哪里散货呢?”
“现在全港岛的社团,都在走粉,地盘早就被人占上了。”
“我们总不能去皇家港岛警队总部大楼的门口,去寻找买家吧?”
聪仔则是有些失落,道:“早知道散粉这么费劲,我们就不买这么多的货了,现在也不知道没有银纸吃饭……”
为了进货,他们早就搭上了全部身家,这段时间吃饭也全都靠着洪乐的名头,在旗下商户那里吃的霸王餐。
这时,飞全突然眼神一亮,道:“简直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说到港岛没有走粉存在的地方,除了皇家港岛警队总部大楼以外,还有一个绝佳的地点!”
“什么地方?”俊仔和聪仔,异口同声的连忙问道。
飞全张开双臂,道:“不就是眼前这片地方?”
闻言,俊仔和聪仔当即就是一愣。
半晌,聪仔伸出手,摸了摸飞全的额头,喃喃道:“这也没发烧啊,怎么开始说胡话呢,难道是饿的昏了头……”
飞全照着聪仔的大肚子就是一拳,呵斥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和胜和的地盘,不就没有走粉的存在吗?”
“与其在别人的地盘,不知道跟多少卖家竞争,不如独享整个区域!”
聪仔捂着肚子,一脸委屈的模样,嘴巴动了动,想要说些什么,却害怕再被打,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俊仔却是摇头道:“在我看来,在和胜和的地盘散粉,与在皇家港岛警队散粉,风险都非常的大。”
“而且,与前者相比,就算被警队抓到,无非也就是进赤柱罢了。”
“但如果落在和胜和的手里,我们估计连命都要没了。”
俊仔这番话,可谓是老持承重之言,分析得有理有据。
但是,在飞全听来,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话不是这么说的,在和胜和的地盘,有着得天独厚的客源优势,起码我们不用一个个去询问。”
“而且,就我们手里这点货,说不定遇上一个大客户,就直接被一扫而空了,根本就不用担心暴露的问题。”
“就算没有大客户,一晚上的时间,也足够我们散完两百克了,到时候神不知鬼不觉,银纸就到手了!”
眼看聪仔和俊仔都不吭声,飞全只好继续说道:“你们想想,我们当初花了十五万买到两百克的货,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最少值二十五万港纸!”
“短短一个晚上的时间,一出一进,我们就能赚十万港纸,这个利润,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冒一次险吗?”
“难道,你们就甘心,一辈子被人踩在脚底下,做最底层的四九仔吗?”
无论如何,飞全都没办法再拖了。
现在他的母亲,还躺在医院里呢。
如果继续拖下去的话,被飘哥知道的话,一定会问飞全借高利贷做什么。
届时,他背着社团走粉的事情,就完全暴露了。
在社团有这门生意的情况之下,是不允许下面的人,私自经营的。
想要做,可以,必须要经过上面的点头同意。
这,也是社团的高层,维系权力地位的一种方式。
飞全的行为,放在任何的一个社团,都是要被三刀六洞的。
所以,他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将这笔货出手,换取资金还上高利贷。
半晌,俊仔和聪仔对视一眼,长出一口气,点头道:“全哥,我们都听你的。”
其实,对于他们两个来说,出人头地的想法并不像飞全那么强烈,甚至有些走火入魔。
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义气,使得他们无法在这个时候,说出后退的话来,只能放手一搏。
而且,就像飞全说的那样,只是两百克的货,只要小心一些的话,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定下计划之后,飞全几人决定先填饱肚子。
由于囊中羞涩的缘故,几人只好随便选择一家小店。
当飞全几人走进店内的时候,正好有着一桌客人。
仔细看了看价目表之后,飞全几人找到一个位于角落的位置,坐下。
店老板虽然是地中海,但脑后却留着颇有些狂野的长发,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件白色厨师服,上面有着几个明显的油渍,外边套着一个黑色开衫,将袖子挽到手肘处,他迈着吊儿郎当的步伐,重重的将两碗面,放在桌子上,脸色很是难看。
由于力道过大的缘故,面汤不受控制溅射出来,喷到其中一个叼着香烟,穿着格子衬衫的男人脸上。
见状,飞全几人没有选择立刻点餐,而是坐在一旁悄悄观望。
叼着香烟的男人,抹去脸上的面汤,有些无奈道:“劲哥,系唔系啊?”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见到低的呢,我就拜,见到高的呢,我就踩。”
“所谓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屈呀!”
被称作劲哥的老板一边十分嚣张的说着,还一边辅以肢体动作。
那副嘴脸,看到飞全几人都有些恨得牙根发痒。
说着,劲哥转身走到吧台,翘起屁股,身体开始前后摇摆,道:“点样?用枪打我啊,笨蛋!”
听到枪这个词,飞全几人下意识的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之中,看到紧张的情绪。
尤其是飞全,他下意识的捂紧口袋,因为,那里装着两百克的海螺音。
第277章 因为我欣赏他
这一刻,飞全心跳的速度极快,仿佛下一刻,心脏就要跳出嗓子眼。
在港岛,能这么正大光明持枪上街的群体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家港岛警察。
本来飞全几人就是古惑仔,现在口袋里又装着二百克的粉,当然做贼心虚。
而且,从这店老板嚣张的态度来看,一会还不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毕竟港岛的警察是什么样子,他们的心里也有数。
可是等了好一会儿,他们预想中的画面并没有出现,那名穿着格子衫的警察,也只是用手指夹着香烟,指着面前的面条,问道:“这碗叫馄饨面?”
飞全几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碗内全是面条,没有一颗馄饨。
这时,只听得劲哥振振有词的说道:“那碗不是馄饨面难道是饭啊?”
格子衫警察却摊手道:“一碗面没有一颗馄饨,点样食的嘛?”
劲哥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道:“难道热狗里面真的有条狗啊,吃吧你!”
“你们这些皇家港岛警察,不是向来大小通吃的吗?”
这时,穿黑色外套,一直没说话的咖喱看着店老板,说道:“他说的好有道理。”
辣椒用手撑着下巴,不解的问道:“你怎么老是喜欢来这一家吃?”
咖喱则是意味深长的一笑,道:“因为我欣赏他!”
见到一切都风平浪静之后,飞全觉得这两个警察完全就是痴线来着,再也没有之前紧张的心情,当即举起手,喊道:“喂,老板……”
还不等飞全说完,就听到吧台的电话响起,劲哥拿起听筒,道:“喂,劲记馄饨。”
“今天不卖馄饨,馄饨是留给狗吃的,我这个人就这样,点样?”
说完之后,劲哥就挂断了电话,转身看向飞全等人,问道:“你们要点什么?”
虽然劲哥的脸上带着笑容,可是飞全几人还是下意识的想起他刚才的表现,当即道:“三份炒河粉。”
“就这样,谢谢老板。”
连一向嚣张的飞全,都不得不感叹,油尖旺果然是藏龙卧虎,不愧是威龙豪的大本营,哪怕是路边随随便便的一家小店,老板的脾气都如此的暴躁,竟然敢跟警员大小声,甚至干脆就贴脸嘲讽。
如此的一幕,不禁让几人感叹,看来只要能加入和胜和,就算是一条咸鱼,都能有着翻身的机会。
想到这里,飞全打算立刻散货,招兵买马,加入和胜和的心思,变得愈加浓烈了。
没一会儿,店内的其他员工就将河粉上齐。
早就饥肠辘辘的飞全几人,没有任何废话,当即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别说,虽然老板不修边幅,但是河粉的味道,却称得上别具一格,有一种特别的风味,堪称他们吃过最好吃的河粉了。
其中饭量最大的聪仔,在全部吃完之后,又忍不住要了一份,等到飞全反应过来的时候,聪仔的第二份干炒牛河,已经有大半进了肚子。
“扑街!你就跟头猪一样,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我可是看了好半天菜单,才正好选择了三份炒河粉!”
“现在,你吃多了一份,没钱买单,怎么办?”
飞全黑着脸,压低声音,对着聪仔就是一顿训斥。
虽然聪仔有些委屈,可是他也知道,这件事情完全就是因为自己嘴馋所导致的。
做错了事情,他自然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低下头,默默的吃东西。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他可不想因为没有港纸,被店老板轰出去。
而且,从这位劲哥的脾气来看,不像是那些好欺负的老实人,如果敢吃霸王餐的话,估计会当场报警抓他们。
最绝妙的是,此时此刻,这家店内,就有两名警察。
他们甚至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就得被人当场抓住。
被抓之后,只要一搜身,两百克海螺音绝对会被发现,到那个时候,飞全出人头地的梦想,直接就会当场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