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带上小妹,加上某个讨厌鬼,还是那家宾馆楼下,与大军还有晓晓这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汇合。
接下来就是两个半小时枯燥无味的车程。
因为没有空调。
说实话,还真得挺煎熬,搞得陆阳都快要整个人虚脱了,汗流浃背。
心里好几次暗暗发狠:一定要早点买一辆豪车,不再受这鸟罪。
……
“回来了回来了。”
“真的回来了?”
“那还能有假啊!”
“走走走,咱们赶紧过去,去晚了,怕有人捷足先登。”
话说为了等陆阳的二手录像机,录像带,某些人可是已经等的连肠子都快要青了。
急啊!
每耽误一天,那都是钱。
现在要说上槐村首富,那肯定是陆阳,这毫无疑问。
第二名,那肯定是前首富,陆阳他老丈人,家具厂生意,最近也是红红火火。
第三名,有争议。
但很多人都在传,应该是老村支书家的那小子。
一家小小的录像厅,居然也能日进斗金,这是之前谁能想得到的?
PS:上一章,有几个小地方被和谐缺了大概三四百来字,作者菌也试著把它补上过,但都好几次又很快被和谐掉,差点连整个章节都没有了,只能空著,省略号代替,大家发挥一下自己的想像吧()注:此段PS内容属发表后再添加,不占章节总字数,免费,不花钱oo。
第276章 成年人才做选择,小孩子是全都要【
二合一】
一辆桑塔纳,一辆大货车,开进上槐村村道。
停在了陆阳的小别墅门口。
这栋房子已经砌好了有五个多月,接近半年。
家具什么的,用的都是纯天然的好木料。
有老丈人亲自把关。
仅仅只是想放放味,担心会有甲醛,根本就用不了这么长时间。
主要还是一家人住一起住习惯了。
突然间分开,让小两口自己单独去过,不仅殷明月会舍不得自己爹妈,就是陆阳也会有点不习惯。
单就一个早餐,中餐,晚餐,尽管陆阳也知道,自己老婆已经努力的在学,可还是不如老丈母娘40年所练就得精湛手艺。
后来陆阳也是才知道,老丈母娘的厨艺,乃是从小就跟殷明珠与殷明月这一对双胞胎姐妹的外公学的,她们俩外公当年就是个二把刀的厨子,还吹牛说给县太爷做过饭。
不管怎么样,老丈母娘这手艺练了40年,那可真是一点都不打折扣。
做饭好吃,也就理所当然。
出于可能知道陆阳喜欢吃她妈做的菜,其实早在去年刚成婚那一会儿,殷明月就已经在很细心的向她妈请教在学做饭。
但是呢,做饭这种东西,它讲究天分,也需要时间,短期内,想青出于蓝,那显然是不可能。
本来还可以慢慢学。
也不必著急一时。
老丈人丈母娘也从没催过,让他们小两口赶紧搬走,回自己小家去。
可是,这不,某个讨厌鬼回来了,陆阳觉得,还是赶紧搬吧。
搬了以后,说不定还能睡几个好觉。
免得天天吵架。
“后面大车里面有些货,是大军他们从羊城带回来的,我下车先去安排一下,让他们都先搬到我这新房里面去,你要不急,就坐在车里等一会儿,我待会儿开车送你回去,要急的话,你就自己先走路回去。”
陆阳拉下手刹,一边解安全带,一边冲车里面的人道。
这车里面目前除了陆阳他自己以外,还坐著两个人,也就是殷明珠,还有小妹蒙小甜。
人家晓晓姑娘当得知大卡车副驾驶上还有空位以后,就不再乐意跟著他们一起挤小轿车了,反正都是没空调,与其挤在这小车子里面,听男朋友的老板与大姨子斗嘴,还不如陪她自己男朋友去。
大学生。
思想觉悟果然够高。
既然没外人,这车里面除了小妹,也就只剩下某个讨厌鬼,陆阳说话也就不拐弯抹角了。
有什么说什么。
“行,伱忙你的,我又不急,我也跟你下车去,看看你这新家。”
殷明珠一副,你别想让我上当的表情。
一个女生提一个二十几斤重的行李包,然后再背一个七八斤来重的书包,走十几分钟才能到家,还是选择就坐在这车里再等等,或者下车,看看这新建的别墅,看看这旁边的工厂,看看这乡下工厂里面忙碌的工人,或者就看看这周围的风景,野花野草,怎么样都行,反正待会儿某人忙完了,找不到借口了,还得要开车送她回家。
怎么选?
傻子都该知道怎么选。
陆阳随即道:“随你的便吧。”
想看就看。
多大点事。
就是看完了以后,别指望也能搬进来住就行。
至于,故意整人?
他才没这个心思。
老丈人家,人家自己都不够地方用来堆杂物,而且既然已经打定主意,就在近期搬出来,那么显然这些刚从羊城带回来的录像机也好,录像带也好,就不太合适,堆放在老丈人的家里。
而且再说了,就连上一次从申城买的那一批比这一次还要少点的录像机,录像带,陆阳都没把它们堆在老丈人家,而是直接堆在了当时本来空间就不太够用的新厂房内。
至于,这一次,怎么就不继续再堆在厂房里了?
不就在那吗?
别墅的旁边空地不到十几来米,就是当初赶时间盖起来的简易厂房。
陆阳说过,事业草创,刚起步的时候,可以不讲那么多规矩,咱们怎么方便怎么来。
但当发展到一定规模,那么该讲的规矩,就还是要讲的。
录像机,录像带,跟这座旁边工人们忙碌的工厂,有1毛钱的关系吗?
没有。
除了跟它的老板,陆阳本人,有那么一点关系。
当然,陆阳硬要放里面,也不是不行。
但嫌它们碍事,嫌它们占地方的工人们,就不会有想法吗?
不觉得这个老板,怎么这么不专业吗?
还有,今时不同往日,之前是厂子规模小,有三堂哥陆有义,还有龚平安,人家两个人在帮忙看著,不可能会丢。
现在是厂子规模越来越大,即使是衣服都是裁好材料,分发出去,让人做成了成品衣服后再拿回来,但是即使是如此,光只是检验,烫熨,打包,运输,这些方方面面的普通工人,就不下于几十人,在这厂房里面忙忙碌碌,你放点又不是属于厂子里面的贵重物品在里面,万一要是丢了,或者磕磕碰碰,弄坏了,该找谁负责?
所以陆阳才想到,要不就把车开到新房子这里,把东西先放新房子里面,最多也就三两天,或者个把星期,差不多这东西也就有用武之地了,不管是匀给谁,卖给谁,都不再归他陆阳保管还有负责。
很快,东西就一箱箱的,从大卡车上被搬了下来。
一共也就四大箱。
大军很宝贵它们,小心翼翼的轻拿轻放,因为这里面至少会有他的一半,早就说好的。
到时候,能不能靠它娶媳妇,让媳妇整天吃香的喝辣的,油条,豆浆,包子,吃一半扔一半,大鸡腿,想啃几个就啃几个。
全看这些宝贝的来钱快不快了。
“阳子,放新房子里面,不会丢吧?要不,放我家去?”
搬起一个纸箱子来的同时,陆大军又看著陆阳道。
他还挺担心。
陆阳摇了摇头,“没事,今晚我就睡在这新房里面。”
虽然还没过火。
但家具,床,都是现成的,被褥也是崭新的。
讲究人可能会觉得,还差最后一道乔迁新居的酒席,程序上没走完,就搬进去会不太好。
陆阳可不会去讲究这些。
而且习俗上,过火真正的含义,是请灶神,把老屋的灶神请到新屋去,从此以后在新屋生火做饭,让灶神爷保佑家庭平安,子孙繁茂,新屋远离祝融之灾。
这就是过火。
所以事实上,陆阳即使是现在就住到里面去,也没什么,不算是坏了规矩,只要不在还没请来灶神爷前,就在这新屋子里面生火做饭就行。
大军一想也对,“真羡慕你,别墅盖的这么豪华,看的我都眼馋了。”
没想娶媳妇之前。
他看他自己的那老房子,还算过得去,到是自从有了女朋友,有了心上人。再来拿自己的老房子与陆阳的这新房做个比较,他就立马有些后悔了。
当初就应该学陆阳。
从申城回来以后,就立马拿分到手里面的钱,盖新房子,即使是盖不了这么漂亮的别墅,但是学学陆阳他大堂哥,盖两层红砖绿瓦的新房,那也不错。
总比现在的老房子要强。
他现在唯一就是在担心,待会儿带晓晓回家以后,晓晓会嫌弃他家老房子太破,住在山脚下太潮湿,到时候不同意再跟他处了。
那留著手里面的钱有什么用?
陆阳笑骂他道:“羡慕吧?羡慕就拿出实际行动来,别墨迹,你他妈又不缺钱,真当守财奴啊?”
陆阳也很意外,大军那会儿从申城回来的时候,可是分了大好几千块钱,又不像大堂哥,被亲弟弟给坑了一大笔,拿出这笔钱来,用来盖一栋漂漂亮亮的新房子完全是够的。
但却完全没有看到这家伙有什么行动。
这个时候知道急了?
大军憨厚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有点不好意思。
又偷瞄了一眼远处,正在和殷明珠两个人,像一对好奇宝宝一样,东看看,西瞅瞅,要么围著陆阳的别墅转圈,要么就蹲在工厂的门口,看人家工厂里面的工人,是怎么个样子在工作的。
完全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们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