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再追着,立刻半蹲下来举枪瞄准,虽然那猞猁在二十几米外左右跳动,但李龙也算是半吊子枪猎手了,在预判了猞猁的行动轨迹后,“啪”的开了一枪。
这一枪擦着猞猁的右后腿打了出去,带着一块皮肉,那头猞猁身子一歪就扑倒在地,然后就顽强的爬了起来,继续往松林里跑,不过速度慢了许多。
李龙收枪往前追,他相信这回猞猁就算跑到松林里,也能追到了。
那头猞猁扭头看了李龙一眼,最终进入到了松林,然后找了一株合抱粗的松树往上爬,只是现在爬起来的速度并不是特别快,在李龙来到松树下面的时候,它才爬上去五六米。
但就这五六米,让李龙犯了难。
走近了李龙才发现,这是雪松不是马尾松,枝叶非常的密,虽然和钻天杨一样是直直向上长的,但每根树枝上都长着密密的叶子,这些叶子很轻松的就将猞猁给护了起来。
如果不是刚才他确定的看到猞猁爬上了这棵树,不是看到树干上还有血,李龙甚至都无法将这树和有猞猁联系起来。
不过李龙很兴奋,这一次无论如何都稳了。他举着枪,绕着树转,找着角度,他还不太想随机开枪——猞猁皮贵,开枪打坏了,那岂不是会损失一大笔钱?
但是如果不打的话,那猞猁能在树上呆几天!
所以在找准角度后,李龙朝着树上露出头的猞猁打了一枪,那猞猁吓了一跳,差点儿从树上掉下来,然后就继续往上爬,这一爬把李龙给难住了,树枝子纵横交错,加上松树叶子又密,从下面就看不到上面了。
怎么办?
离开肯定是舍不得的,李龙干脆把枪关了保险,背着,自己也往树上爬上去。
松树皮很粗糙,粗大的树干上还长着许多细小的枝子,都枯掉了,很扎手,不小心的话还会划着脸。
李龙爬上去三四米,找了个粗大的横枝子坐上去,从背上取下枪来往上瞄。
那猞猁大约也没想到这追过来的两脚兽竟然还会爬树,它引以为傲的本领似乎有了对上,再往上爬倒是可以,但这种松树的树枝子都不会太粗,和钻天杨一样,主要是往高里长,上去七八米的时候,树枝子就不足以支撑太重的东西了。
猞猁往上爬的速度慢了下来。
李龙瞅准了它露出头的那一瞬间开了一枪,子弹擦着猞猁的头皮打了出去,带出一片血肉来,那猞猁“哇”的一声,从树上摔了下来!
这只猞猁个头不小,近三十公斤的体重,摔下来的时候压断好几根树枝,它在往下摔的时候试图想要抓住松树枝,但几次都没抓住,最终摔落在了地上。
有好几层松树枝子缓冲,这猞猁从七八米的高度摔下来,竟然没有摔死,它爬了起来,晃了晃脑袋,然后又摇摇晃晃的想要逃走!
李龙怎么可能容忍它跑掉?猞猁在往下掉的时候他就已经关保险把枪背着往下爬,松枝那些杂枝子把李龙的手、脸和脚上划出许多血痕来,他根本顾不得了,等猞猁摔下来后两秒时间,李龙也落到了地上,看着那猞猁跑得并不快,李龙原本想举枪的心思闪了一边,快速的跑着,同时把枪从肩后取下来,跑出十几步就追到了猞猁,然后把枪当棍子,使枪托狠狠的朝着猞猁的头抡了过去!那猞猁听到了身后的动静,扭头就要躲,结果头上腿上都有伤,躲避的有点慢,被李龙这一枪托给抡了出去!
猞猁重重的摔在七八米外地上,身体抽搐着,然后还要爬起来,李龙过去又给头上敲了一下,这猞猁彻底不动了。
李龙喘着粗气,看着自己的战利品,一瞬间的兴奋之后,就平静了。
这家伙在活着的时候,看着很威风很酷,特别是那两只竖起很高的耳朵,很个性很别致,但当死掉之后,就感觉只是一具动物尸体,失去了美感,好像那一瞬间,皮毛上的光泽也消失了。
但无论如何,这家伙很值钱。
感叹了一下之后,李龙才感觉到自己还是挺累的,抬头往东看,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露出头来。
提着这只猞猁,李龙辨别了一下方向,原本是可以直接横穿出去的,不过他还是犹豫了一下,按原路返回。
他记得当时碰到那头大马鹿的时候开了一枪,也不知道有没有战果。
说不定有惊喜呢?
当然,李龙也只是想想,毕竟那么大一头马鹿,得有两百多公斤吧?突然很随意的一枪能不能放倒还是个问题。
不过万一呢?真要放倒了,那怎么拿回去还是个问题呢。
走回到碰到马鹿一家那个位置的时候,李龙失望的发现,地面上虽然有血,但他并不确定这血是马鹿的还是猞猁的。
然后让李龙有些意外的是他发现了小马鹿的尸体。
那头小马鹿被猞猁咬穿了脖子,血流了好一摊,李龙猜测当时大马鹿把猞猁顶伤赶走的时候小马鹿应该还没死,不过也活不长了,后面隐约听到母鹿的叫声,应该就是它察觉到了孩子已经活不了了吧。
这头小马鹿大约七八公斤,李龙一手提了起来,无论如何,这玩意儿弄回去还是能美美吃一顿的。
至于说这是刚死的,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刚死的才好,至少现在是新鲜的。
背着枪,一手猞猁一手小马鹿,李龙像是打了胜仗一样大步往回走去。
走回到小白杨沟的时候,李龙看到了孙家强正在地窝子那里生火,便喊了一声:
“老孙,弄啥呢?”
“做饭啊,哟,李老板,你这收获很大啊!那是啥?”
“这猞猁,这是小马鹿。”李龙不无得意的说道,“我回去收拾一下,中午去我那里,尝尝煮鹿肉!”
“好啊好啊。”孙家强笑着说,“我昨天发现了一片野猪拱过的印子,然后下了套子,可惜啥也没套着。”
“在哪里?”李龙顺嘴问一句,他已经来到了孙家强跟前。
“就这一片山沟那边,最外面的山里面一层,那里沟中间比较平,有不少灌木。”
李龙脑海里地图构建了一下,就想了起来,这不是去年自己下套子套小野猪,然后碰到许建军那次吗?
看来明天可以去看看了。
“咦?你这是逮的啥?”
“猞猁。”李龙把猞猁展示给孙家强看,“刚才打到的,追了半天,好一阵子折腾,要不是大马鹿把它给抵伤了,我还弄不着哩。”
“猞猁啊!”孙家强眼睛一亮,“这可是好东西,你呆会儿剥啊?能给我块骨头吗?”
“要骨头干嘛?”李龙有些奇怪。
孙家强笑笑:
“这家伙跟大猫差不多,和豹子这些东西差不多,骨头泡酒好的很,不过不要煮啊。”
“还有这样的说法?”李龙想着上一次被自己直接随意煮掉的骨头,有些可惜,真要这样说的话,这些骨头还有大用呢。
“那是,泡了酒治风湿、腰腿疼,虽然不比虎骨作用大,但也很有效。我不要多,给我一块就行,最好脊柱骨,腿骨也行,我用贝母和你换咋样?”
“换啥,送给你了。你要不说我还真不知道。”李龙笑着说,“中午你过去,我把它好好剔下来,你挑一块。”
“行啊。”孙家强很开心。
李龙和他又聊了两句,他就把李龙给催着离开了,让他赶紧回去剔骨头。
李龙心情挺好,真要是这样的话,那这猞猁作用大了!
开心的提着猞猁和小马鹿匆匆回到木屋,李龙觉得还不是太饿,可能是比较兴奋,所以干脆就先把炉子架着火烧上水,又把外面的灶台也架着火烧上水,然后拿着几个盆到泉眼边上,开始剥皮开膛。
因为这猞猁皮很贵,所以李龙非常小心,好在熟能生巧,他从头剥到尾,连头上的皮都剥了下来。除了腿上和头上的伤之外,整张皮子一点不破。
李龙欣赏了一下自己的作品,很满意的去抹上盐,然后撑开挂在木屋墙上,接下来就是剔肉。
这一次,他动作很慢,既然要把骨头剔出来,就必须慢慢来,这骨头有用,肉应该也不差吧?
开膛,把里面的肚子肠子都清出来放进盆里,接下来就是细细剔肉。
一头猞猁除皮除骨除内脏,也就十来公斤的肉,李龙剔得很慢,剔的过程中,还把那骨头一节节都给分解卸下来摆放在一边。
肉剔下来放进盆里,李龙看了看时间,这一通弄下来感觉很慢,但实际上才过去一个多小时。
这肉和内脏先泡水拔上,李龙休息了一会儿,这才去弄那个小鹿。
小鹿就简单多了,剥皮开膛,肚子肠子也好收拾,收拾完之后,皮子还好,比较完整,那一副身子李龙就简单剔了两公斤肉下来,剩下的直接卸了腿,拆了骨就扔进了锅里开煮起来。
火很大,锅很快就开了,李龙把鹿皮撑起来之后,另外一个锅里放着小鹿的内脏。
猞猁的肉在盆里,李龙想着等到下午再整治。还有一根枪,让他剥好后放到了小房间里抹着盐晾着。
这枪留着说不定有大用了。
至于骨头,李龙全都装到盆里,趁着这一会儿闲功夫,把上面的一些肉筋又剔了一下,尽量保证其干净。
比较麻烦的是那个脑袋,有脑子,太不好弄了。
下一章到白天了,不要等了。
第463章 真正的贝母季到了要换钱了
把所有的骨头都收拾干净,锅里煮着的小鹿肉骨头也差不多了。这家伙可能都不到一个月,肉非常的嫩,煮着吃也只需要撒一把盐就好。
李龙现在想想,其实自己活了一世半,真正在做菜方面并不怎么精通,寻常的饭菜还行,真要碰到比较希少的食材,虽然也能做出来,但大概率是会浪费了。
他把骨头放到一个筐里,搁案子上晒着,然后去整治饭菜,毕竟不能只啃鹿肉。传统习惯,午饭还是要吃主食的。
主食米饭,这几个词一出来,李龙就想到了火车上餐车卖饭的时候播音员的话。当然不能只是米饭,因为孙家强不怎么吃米饭。
他感觉山里的这几个盲流应该都是北方人,喜欢吃面食,想来南方人也不太可能跑到这里来,不是没有,是几率太少。
馒头好弄,炉子下面烤一烤就行,米饭就要焖一下,也不需要焖多,两三个人的量,一顿吃不完,晚上就可以炒着吃。
小鹿肉弄好后捞到盆子里凉着,肉汤就放在锅里,灶下面的火撤了,盖上锅盖。另外一个灶台也烧着,准备炒菜。既然这猞猁也是猫科,那么这肉应该也有点作用吧?李龙就打算把剔出来的肉红烧一下。
看时间已经差不多到了中午,李龙这饭菜也弄好了,就等着孙家强过来了。
他还是挺感谢孙家强的,不是他提供了这么一个打猎的点位,自己也弄不到这个猞猁,李龙估计光这个猞猁皮子,就能给自己带来小一千块钱的收益。
有这玩意儿在木屋里放着,李龙想想后面几天都不太敢出去了。万一被人撬了,把这玩意儿弄走了,那损失就大了。
等了好一会儿,感觉菜都快凉了,李龙才看到孙家强背着袋子,后面还跟着一个骑着马的小伙子。
正是头天和自己换东西换肉的那位。大概率也是把吴本忠贝母收掉的那位。
那个人骑马上背着枪,看那架势像是赶着孙家强往前走。
“老孙,啥情况?”李龙站了起来迎了过去,“你们这是怎么碰到一起的?”
孙家强有些生气的说道:
“我正往你这走的时候碰到他了,我说我是波拉提的朋友,在山里活动是波拉提允许的。另外我还说我和你有约定,采到的贝母要卖给你,他不相信,想收我的贝母,我说到你这里来,你给我证明一下。”
李龙抬头看向那个骑在马上的小伙子。
小伙子刚才听到李龙和孙家强打招呼,就知道背袋子的这个汉人没说错。他急忙笑着对李龙说道:
“我知道了,你们也知道嘛,我们最近要求的严,要把附近都查一查,碰到了我们肯定要问一下的嘛。”
“最近波拉提没见,他有事吗?”李龙问道,“这位的确是我的朋友。我给你说,我也是林业队的,这一片我也管得着。这个的确是我的朋友,我们和波拉提都认识呢,他挖贝母嘛,也是我们允许的,所以嘛,以后碰到了,就不要管了。对了,今天我煮了鹿肉,要不要吃一些?”
“好好好。”那个小伙子也是很开心,李龙就给他捞了两根带肉的骨头,把他送走。
“给他吃真是浪费!”孙家强把袋子放下,等那小伙子走远了,才报怨着,“这样的人也能巡林,真是没办法说。”
“那你给波拉提说一下,花点钱把你弄到林业队里巡林嘛。”李龙开着玩笑,“到时你巡这一片林子,这里的盲流肯定都很开心。”
“我才不干呢。”孙家强急忙摆手,“就我现在这样,每天都能挖贝母、偶尔弄点野味吃吃,还不受人管。真要进了林业队,等贝母季过去,那时候可就枯燥了。我能攒下钱的话,还想着下山做个小买卖呢。我给你说啊,我都发现了,在北疆这一片做生意其实是最赚钱的。等这个贝母季过去,我就到市场里支个摊子卖东西,我想着等到冬天,就能赚够买房子的钱了。”
“行行行,祝你日进斗金。”李龙笑笑,“来来来,先吃饭,吃完饭来选骨头。”
“还吃啥?先选骨头啊!”孙家强早就看中了那些骨头,把袋子放到拖拉机车斗的梆子上,走到案子边上仔细看着那些骨头,摸了这个摸那个,有点爱不释手的意思。
最终,他选了一节椎骨,李龙又送给他一截腿骨,把他高兴坏了。
孙家强果然不吃米饭,但对锅巴很感兴趣,李龙算是看出来了,他喜欢吃焦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烤焦出油,所以比较香。
一顿吃完,孙家强让李龙给他称一称贝母,他要换成钱。
八公斤多一点的贝母,李龙给他算了二十五块钱。
孙家强接过李龙递过来的两张大团结和一张炼钢工人,笑着看了又看,然后对折起来,掀开衣角,塞进了裤子的内兜里。
“你早上去的那个地方,有没有野猪拱过的印子?”李龙又问。他这算是习惯性的发问,去不去另说,但消息一定要知道。
“有,不过不是昨天拱的。”孙家强说道,“最近好像野猪不是每天到那里去。那一片灌木、草根挺多,但现在这季节野猪不缺吃的,好像隔一两天去一回,不一定什么时候。”
李龙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他想着要不要等黄昏的时候弄点铁丝套子,再去看看能不能套些小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