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一幕直接给贝恩的计划打乱了,在他想象中,这完全没有在考虑之中,不过看着那几个有点颓废的家伙,贝恩脸上却流露出一抹狰狞的笑意。
他贝恩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来救援这些超级罪犯也根本不是目的,这只是他试探蝙蝠侠的手段罢了,他要通过这些家伙作为自己手中的刀剑,除掉蝙蝠侠,至于这些刀剑。是心甘情愿还是被迫的,那就无所谓了。
早在出发之前,他可就做好了应对一切手段的计划,虽然没有考虑过这些罪犯主动不走,不过倒也想过一些相似的情况。
不是还想留在阿卡姆吗?行,那我把阿卡姆炸了,我还看你们怎么留!
从兜里掏出一个漆黑的炸弹,贝恩脸上的笑容愈发狰狞。
“无所谓,你们爱走不走,反正这里我是肯定要炸的,倒计时三分钟,是想留在这里和阿卡姆疯人院一起陪葬,还是重获自由,你们自己斟酌即可。”
将提前设置好的炸弹启动,贝恩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嗯,随后便将炸弹丢入会议室中,而伴随着他,这一举动一些原本摇摆不定的那些普通罪犯当即果断跑路,毕竟原本只是想着躲韦恩,但不是真想把命给搭在这里啊。
钱没了是小事,人没了可就是大事了,虽然前几天钱基本上都没了,但好歹命没事啊。
还是保命要紧。
“……”×4
面面相觑,望着那一个在不断倒计时的炸弹,杀手鳄率先后退一步。
这玩意儿他是真不会,而谜语人企鹅人小丑对视一眼后,果断把炸弹丢给了小丑。
这仨人玩炸弹都算挺流的,不过玩的最溜的还是小丑。
三下五除二的一顿操作,炸弹成功被停下,变成了一坨废铁。
“怎么办,继续在这里呆着吗?”
伸手揉了揉眉心,企鹅人有些头疼。
贝恩明显是想把他们逼出去,用他们来干嘛?拿屁股想也能想出来,是为了针对蝙蝠侠,而他们现在就显然被架住了。
不跑的话,几人在这里战斗力很显然都比不上贝恩,对面要是真想要赶尽杀绝,恐怕他们一个也活不了。
但是跑吧,又显得没什么必要,几人也都不是什么老是安分的主,在哥谭这片罪恶之都,能忍住不犯罪的是这个(竖大拇指),犯了罪的能跑掉的是这个(双手竖大拇指),不想犯罪的更是这个(双手双脚倒竖大拇指)
就连蝙蝠侠那家伙号称黑暗骑士,不也是犯法的吗?蝙蝠战车改装犯不犯法?追捕罪犯的时候,闯红灯犯不犯法?在这一片罪恶之都里,基本没人。一干二净,一点法都不犯。
究其原因,大概还是哥谭这个罪恶之都的影响。
作为全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之一,这里的正常人可以称得上凤毛麟角,而清白正直的人则可以称得上一个没有。
如果一个单纯的小偷放在其他城市,那么他毫无疑问是一个普通的罪犯;可如果一个人在哥谭市里只偷窃不打劫,不杀人不放火,那么他就完全有资格在哥谭市里竞选一个良好市民的称号。
这座城市里百分之七十的人都是黑帮人士,除此以外,就是一些世界级恐怖组织,世界级杀手集团,再剩下的则是部分孩童,富豪,资本家,以及一些独来独往的超级罪犯,最后加上一个全哥谭最大的精神变态。
至于警察?警局里没有任何一个警察是从来没有跟黑帮或者精神变态合作过的。这是一个被黑暗浸透的城市,如果说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地方不是黑的,而是干干净净的话。
那大概就只有韦恩的钱包了,那里绝对是一干二净,清清白白的。
“如果不跑的话,待在这里……哼,那家伙明显是不想让我们待在这里,树欲静而风不止,但如果出去,那以我们的性子竟然不会安分守己,起码那个快抑郁的家伙,绝对又要跟蝙蝠侠玩老三样。”
谜语人微微摇头,难得的没有打什么哑谜,在被韦恩折磨了几天之后,他算是有些着迷上不猜谜语的魅力了,被那些地狱笑话,冷笑话给烦透了之后,谜语人头一次感觉以前看不上的大白话是这么的亲切。
闻言,看了一眼还有点儿emo的小丑,企鹅人嘴角微微一抽。
所谓老三样,在座的几人都熟悉,又是一场静候蝙蝠侠参与的游戏呗。
也就是经典的:人质,炸弹,救哪个。
当然,这老三样是针对于小丑的,对于广大哥谭市民来说,倒有另外一种老三样。
向哥谭水库投毒,从电视台上向哥谭市民们发表恐怖主义演说,在人群聚集的广场释放恐惧毒气……
哥谭人干起这种事情来堪称得心应手,虽然老套,但是破坏性极强。
“话说……我觉得你们好像陷入了一个死胡同,自己钻了牛角尖啊。”
看看那三人,杀手鳄挠了挠脑袋,貌似那三个家伙脑海里仅剩下两个选项:
1.跟着贝恩杀出去,然后在哥谭里边儿各自兴风作浪,要不然被韦恩撞上,再亏一番,经受一番折磨,要不然跟蝙蝠侠斗智斗勇,然后被再度逮回来。
2.留在这里,直接跟贝恩硬刚,然后几人团灭。
理论上来说,在杀手鳄仅有的脑容量里,却也能想到还有第三条路。
“你们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咱们惹不起,其实可以躲得起?
虽然我知道你们仨都跟蝙蝠侠相爱相杀,但是有没有一种可能咱们可以先往外跑,避避风头?大不了等贝恩被抓起来,咱们再回来。
反正到时候家产也都恢复的差不多了,回来要是碰到那个丧门星,大不了直接跑路。”
“…………”×3
说的好有道理,简直无法反驳×3
眼神古怪的盯着杀手鳄,三人对视一眼,不由得微微点头。
别看这杀手鳄看起来傻不愣登的,但还真别说。
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几个聪明人,由于心神憔悴。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被这么一个铁憨憨给提醒了一下,当即反应过来好,像不只有两条路啊。
“等等,你们几个都没家没业的,要是我往外跑了,蝙蝠侠一急眼,再把那个丧门星请到我的产业里边呆着,该怎么办?就以他那见鬼的霉运,我的会所不得直接倒闭啊?”
然而见几人当即准备跑路的时候,企鹅人却反应了过来,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谜语人小丑杀手鳄都算是流离失所的,但是他企鹅人可是有产业的啊,怎么着,他还能把这么大的个产业给带走?
到时候万一真让蝙蝠侠给韦恩开发出来新用法,把韦恩往他的会所里一丢,那不就彻底完蛋了?!
然而回应他的只有三人脸上那一抹笑容,就连陷入抑郁的小丑,此刻都有些幸灾乐祸的笑了笑,然后头也不回的,便直接离开。
笑死,谁陪你搁这儿等死,你死不死关我屁事!×3
你在此地不要走动,我们去隔壁市买个橘子再回来给你上坟。×3
企鹅人:“……”
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小丑率先走向了另外一个方向,而谜语人和杀手鳄则是如出一辙,各自朝着不同方向走去,压根不带管企鹅人的。
笑话,他们四个本来就没有什么革命友谊,纯属是一会儿蹲个号子而已,充其量是之前被韦恩祸害的时候,有点同病相怜,这才天天凑到一起。
且不说什么本来就不是朋友,就算是夫妻,那还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呢。
死道友不死贫道,你企鹅人就在这里受着那两个怪胎吧,哥几个不奉陪了!
一想到之后企鹅人的惨状,小丑就有些绷不住的想要笑出声来,果然最能让人开心的还是别人的惨状,笑容不会消失,只会转移。
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抖起精神,走出疯人院,四下打量了一下,锚定一个方向,随手从旁边偷了一辆车,小丑哼着小曲儿,大摇大摆的朝着市中心而去。
蝙蝠侠可是他的老朋友了,韦恩他招惹不起,布鲁斯还招惹不起吗?就算要暂时出去避避风头,也得给布鲁斯留下一点小惊喜。
比如说……笑气!
当然,此时先前往市中心的原因,并非只是这一方面,这充其量算是小丑主观方面的想法,然而客观层面上……
没钱啊!连枪都只有从贝恩那里顺来的一杆手枪,跑路之前还是得先搞一波大的,弄点启动资金再说。
想了一下,小丑最终决定前往企鹅人的冰山会所。
反正哥们儿你是跑不掉了,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庙,被蝙蝠侠发现之后,把韦恩往你冰山会所里一派,你什么都剩不下,倒不如先便宜他小丑。
肥水不流外人田嘛,与其被韦恩给糟蹋完,倒不如先让他小丑洗劫一番,然后再引爆,燃起一朵漂亮的烟花,给蝙蝠侠那家伙上点眼药。
“桀桀桀桀桀————”仰天一阵大笑,小丑扭了扭油门,伴随着一阵轰鸣声,直接向着某一个方向冲锋而去。
远远望着小丑尾气的企鹅人:
(?益?)
“果然还是舍不得老相好蝙蝠侠,所以要去这搞事情吗?
希望不要被蝙蝠侠逮到,被那个吸血鬼给逮住,提前为你做哀三秒钟。”
双手合十,在头顶画了个十字架,企鹅人一脸认真的祈祷。
少女折寿中.JPG
然而话刚出口,企鹅人便发现小丑去的方向不对劲。
这特么怎么感觉像是冰山会所的位置?
不对!你特么要去哪里???
望着那个方向,企鹅人整个人都不好了,再也顾不得许多,直接打电话叫人提前准备好,必要时刻可以直接报警。
踏马的小丑!!你要寄吧干啥!!!
……………………
“啧啧啧,零钱加一。”
一条小巷中,一身蝙蝠战衣的韦恩抬腿把想要抢他的小混混给踢晕,把钱包给扒出来,摸出来仅有的五十刀,随后满意的离去。
同时留下一个小蝙蝠cos的蝙蝠标,报了个警,便不再管这家伙。
走出小巷后,韦恩把钱细细的收好,随后一脚踢开脚蹬子,骑上自己停在旁边的自行车,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这里可以说是哥谭是治安最差的几个街区之一,整个区里边儿就没有什么好人,索性就来这里钓鱼执法了。
虽然说身为吸血鬼的他会飞,但毕竟现在在cos蝙蝠侠,蝙蝠侠整天自己飞来飞去的多不合适,还是整个蝙蝠战车比较好。
“话说回头,要不要整一个绝对蝙蝠侠的那种渣土车,那玩意儿看起来带感啊。”一边骑着,韦恩思维散发畅想了起来,不过想了想,觉得还是有点扯淡。
买不起啊,要想造个那玩意儿,得到多大的霉啊。
他现在严重怀疑自己根本不是什么吸血鬼,而是穷这一法则的化身,就像隔壁迪迦和圣子那样,是光的代表,甚至更上一层楼。
然而顺着这个思路一想,韦恩却好像想明白花京院之前的经历了。
当时的情况是,他的记忆出了问题,以为初次相见,一听说那几个来讨伐吸血鬼的,当即便被几人给吓跑了。
会不会是埃及的什么阿拉或者阿努比斯之类的神明,见那几人把自己这个穷神给吓跑了,于是给了一点奖励什么的?
仔细一想,韦恩倒觉得还真有可能啊,那边的阿努比斯也算是名神圈里响当当的家伙了,给花京院来个印度式赐福也很合理,甚至就连玩那种地狱笑话梗也很符合那点儿某些家伙的人设啊。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太帅了,是我给他们带来的影响,就是比如什么否极泰来,穷到极致就是富之类的。”
晃晃脑袋,随意的把一个想要抢劫自己的飞车党踹飞,甩出几只小蝙蝠,把钱包叼过来,韦恩一边美滋滋地数着钱,一边继续往前蹬着。
“大丰收啊,今天这挣了有好几百刀了啊,差不多了,见好就收,赶快花出去才是王道。”
一想到之前那些自己有了钱之后的经历,韦恩果断的选择收手,他现在算是活明白了这么多年的经历,告诉他一个道理,钱捂在手里迟早会丢,倒不如赶快花出去,之后再倒霉,也没有那么心疼了。
前世的时候韦恩曾看过一些争论,说什么最倒霉的事儿,到底是人活着钱没了,还是人没了钱还没花完。
穷了一辈子的韦恩对此倒是有自己的看法,相比于人活着但是钱没了,又或者什么人没了钱还没花完,明显是第三种情况更惨。
前者虽然煎熬,但明显还有盼头,后者虽然遗憾,但也爽过一把。
最惨的其实是第三种情况。
那就是一直没有钱,好不容易拿了钱,却压根花不出去就又没了,然后周而复始循环不息,一直折磨。
属于是既拥有了前者一辈子没钱的煎熬,又有了后者苦了一辈子钱却花不出去的遗憾,集两家之所短。
而这只是他的日常生活罢了。
悲。
一想到这儿,韦恩的心就哇凉哇凉的,不过也就是两秒钟便把这个抛之脑后,转而将思绪飘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地方,比如要不要去蝙蝠洞里偷点东西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