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时而摇头摆尾,时而腾空跃起,引得在场的人们阵阵欢呼,还吸引了周边很多人的围观。
表演过后,一大群人呼啦啦回到领事馆的大厅里,开始了喜闻乐见的包饺子。
到了这个环节,刘培文终于象征性地包了两个,立刻被何晴嫌弃地推到一边休息。
开心则是一会儿抓面,一会儿撒粉玩得小脸白花花的,还不亦乐乎。
当起了甩手掌柜的刘培文跟同样抽烟喝茶等开饭的何华坐在一旁,看着大厅里热火朝天的场景,这样的新年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何华掸掸烟灰,扭头问道,“这几天去贫民窟,有什么见闻。”
刘培文想了想,开口说道:“或许这里的民风确实更偏向于自由散漫,但这里的人同样努力生活,乐观面对一切。不过他们并不明白自己所遭受的苦难来自于何方,甚至于不得不加入暴力集团来保卫自己的一切,这就让一切充满了悲剧色采,同样的故事在不同的年代重复上演,加入黑帮的人越来越年轻,当孩童开始拿起杀人的武器对准别人,我觉得这样的苦难是看不到终点的。”
何华点了点头,叹了口气,“当年我们曾乐观的以为,以后可以解放全世界,不得不说我们还是低估了其中的难度,后来政策改了,我们也只能尊重他们的命运。”
刘培文伸手挡住扑过来的开心,赶紧抓住她给她擦了把脸,开心不耐烦地甩开刘培文的手,又冲进了包饺子的人群里。
看着无比快乐的开心,刘培文开口道,“或许还可以做一点事情。”
“嗯?”
“正好燕京文学去年跟我约稿,我打算写一个关于贫民窟的小说,并不一定多么深刻,但是至少可以把贫民窟里发生的事情做一个记录。”
何华来了兴趣,“动笔了吗?”
“还没有,我还在”刘培文摇摇头,“不过这个故事不算长,也许很快就能写完了。”
春节过后,何晴终于迎来了休息日,一家人干脆从里约出发,在巴西玩了一周,总算是度过了几天阖家团圆的日子。
与何晴依依惜别之后,刘培文带着开心与何华二老登上了回国的飞机。
等飞机冲上云霄,坐在舷窗边不停向外打望的开心终于平静下来,她的小手不停地揉搓着手里的衣角,良久,才开口问道,“爸爸,你是不是跟妈妈离婚了?”
“啊?”刘培文愕然,“你还知道离婚,你听谁说的?”
“幼儿园的小超说的,他说他爸爸就是忽然不见了,后来才知道爸爸妈妈离婚了。”
“那你觉得离婚是什么?”
“就是不在一块儿了吧?”
刘培文失笑,他揉揉开心的头,“妈妈只是在外国工作,过几年就回来了,等放暑假了我再带你来找妈妈玩好不好?”
开心眨眨眼,想了半天,“那我能先玩一天游戏机再出发吗?”
再次回到燕京,趁着鲁院还没开学,刘培文把开心送到幼儿园,晴园里寂静无声,他终于把精力投入到写作上来。
这个以贫民窟为主题的小说脱胎于前世看过的一部叫作《上帝之城》的电影,刘培文重新整理了原来情节的线索,最终小说以第一人称行文,把整个小说按照年代与核心人物分成了几个大章节,用类似回忆录的形式进行书写,以一个懦弱的主人公和一代代上帝之城的黑帮作为对比,展现出贫民窟人生的多面和残酷。
想好了故事发展的方向,刘培文打开电脑,新建文件,开始码字。
【荣格认为,人的性格是天生的,没有好坏之分,也难以改变。
当时读到这句话,我就在想,或许从孩提时代,我就是一个懦弱的人。
平日里我也爱吹牛,看到比我更胆小的人,往往第一个放声嘲笑,但是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我是个出生于上帝之城,却从来都不敢开枪,甚至有一天之内三次尝试抢劫最终全部失败的孬货。
多年以后,当我横亘在上帝之城的街头,因为“小霸王”的命令,不得不蹲下身子开始尝试抓住眼前这只逃跑的鸡的时候,我还不知道,眼前几十个如临大敌的冰冷枪口对准的不是我或者鸡,而是我身后同样荷枪实弹的警察。
在那一刻,我跟眼前这只鸡的命运如出一辙:我们本不过是这场烂糟剧本的余兴环节,却莫名其妙的站在了舞台的正中央。
这一次,我还能逃过死亡吗?】
《上帝之城》的故事发生在巴西里约热内卢西北的一个贫民窟。那里被称为“上帝之城”并不是因为基督山顶有尊硕大无比的耶稣像。实际上,这个贫民窟是上世纪60年代的产物。
为了清理市中心的贫民窟,政府便在郊区搞了个新社区,把几个贫民窟的人都安置了过去。由于新社区所有街道都以《圣经》中出现的人物和城市命名,因此被叫做上帝之城。
上帝之城的故事也从六十年代展开。
那时候小说的主人公“我”——或者叫“阿炮”——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小毛孩子,平日里就跟同龄的孩子们在上帝之城的空地上踢野球,所有人都喜欢贝利或加林查,人们把踢球视作改写命运的方式。
不过对于上帝之城的孩子们来说,他们的命运早就写好了。
六十年代的上帝之城,最风光的是“少年三侠”:阿毛、阿夹和阿呆。
阿毛是小豆子的哥哥,阿呆是主人公阿炮的哥哥,阿夹嘛,就是阿夹。
上帝之城的少年三侠并不认为自己是什么黑帮,他们只觉得自己是贫民窟里的大英雄、劫富济贫的佐罗。
他们抢劫运煤气罐的汽车,把煤气罐分给居民,正因如此,当警察来抓人,周围的居民都会帮忙掩护,所以他们每次都能巧妙地摆脱警察的追捕。
三侠是有梦想的,他们幻想着出人头地,走出贫民窟,过上好日子,但光靠抢劫煤气罐,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经费不够。
在小豆子的提议下,三侠出马去打劫情人宾馆,理由也很简单,里面的人关系见不得光,被打劫也不敢报警。
三侠觉得小豆子年纪小,安排他去把风。三人冲进旅馆,果然收获颇丰,谁知突然一声枪响,让他们落荒而逃。
他们不知道的是,旅馆中的人在他们逃走后全部被杀。一件原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抢劫事件,成为了轰动全城的大屠杀,“三侠”也成为了最大嫌疑人。
在警察的追杀下,三侠解体,阿毛在逃亡的路上被射杀,阿夹皈依教会,阿呆下落不明。
时间来到70年代,“我”开始上学,开始喜欢摄影,为了追女孩子跑去给她买白面,而此时此刻上帝之城里也迎来了新的人物。
最出名的是小霸王,他就是长大后的小豆子。
小霸王是个纯粹的恶棍,他的目标是要成为上帝之城的老大。
当初”少年三侠“在打劫旅馆的时候,就是小豆子故意放枪吓走他们的。然后他拿枪独自走进旅馆,杀掉了整个旅馆的人。
他不愿再做跟班,也看不起三侠——他还亲手枪杀了逃亡的阿呆。
新一代的混混丢弃了上一代的侠义精神,只剩下了暴力和欲望。
小豆子嫌弃抢劫来钱速度太慢,认定做毒生意更好,于是乎,他求神卜卦、改名为小霸王,用手里的枪血洗上帝之城所有贩毒头目,年仅18岁就成为了里约大名鼎鼎的大毒枭。
讽刺的是,上帝之城的日子,反而随着地盘的统一而变得安稳起来,帮派枪战不再发生,贫民窟里的居民有不少加入了有毒产业链。
而“我”因为够怂,哪怕看到了小霸王的背身也不敢拿枪为哥哥报仇,反而安安稳稳的活了下来。
“我”喜欢摄影,通过这个赚些小钱,也以此接近喜欢的女孩。
只可惜女孩却爱上了班尼。
班尼是小霸王的最佳拍档,和暴虐、狂妄、充满野心的小霸王不同,被誉为“上帝之城最酷的混混”的班尼在混混里面简直是理性和体面的象征。只有班尼,能够劝说小霸王,别老想着杀人,小霸王也只信班尼的话。
也许是因为爱情,也许是因为厌倦整日打打杀杀的生活,班尼同样计划“出走”。他决定要和女朋友去北半球做个逍遥的嬉皮士。小霸王挽留不住,就办了个饯行派对。
在派对上,班尼还不忘送台相机给阿炮,因为他知道阿炮很想当摄影师。
可谁也没想到,无数人的命运,将因为这一晚而改变。
第464章 真实得近乎残忍
班尼的这个饯行大派对,意外地成为了暗杀现场——红毛的手下想暗杀小霸王,却在一片混乱中误杀了班尼。
失去了惟一朋友后,小霸王彻底黑化,并认定是他的死对头红毛干的,之前因为班尼一直阻止,他才没有干掉红毛,如今再也没有人能够劝诫他了。
他要替他唯一的朋友班尼报仇。
小霸王斥巨资大量购入黑市的新款手枪,像派发玩具一样,街头的小孩见者有份。
小霸王扬言要干掉红毛,做上帝之城唯一的王。
与此同时,神枪手奈德加入了红毛的阵营。
奈德当过兵,他曾经是一个好人,做售票员为生,当年阿炮和同伴想要抢劫他却没有胆子,被奈德发现后还劝说他们要好好学习,才能离开上帝之城。
无奈小霸王当着他的面强暴了他的女朋友,又杀了他的弟弟和叔叔,死里逃生的奈德从此开始一路黑化,加入红毛阵营,只为杀了小霸王。
强大战力的加盟,让局势瞬间迎来改变。
一开始,奈德坚持自己的原则,抢劫可以,绝不杀人,可是一次次的行动过后,他才发现,暴力面前,没有原则可言。
在抢劫银行的时候,奈德终于杀了第一个人,屠龙者成了恶龙。
小霸王和红毛帮的血拼掀起了一阵血雨腥风。
奈德还没来得及杀死小霸王,自己却先倒下了。在一次枪战中,一个小孩倒在了帅奈德面前,他让孩子别动,等他回来救他。可是就在转身的瞬间,他被那个孩子一枪击毙。
而那个人,就是帅奈德杀死的第一个人的孩子。
出身上帝之城,作为杂志实习摄影的“我”,用镜头记录下了这一切。
不仅如此,“我”还拍到了小霸王在警方手下束手就擒,随即又塞钱贿赂逃脱,但最后却被自己的小跟班干掉的全程。
【多年的摄影让我学到了很多,135mm的长焦让我偷拍到了更多。
那一天,隔着两道墙,我的眼睛穿过晃动的镜头,目睹了小霸王的死去,他明明刚从警察手里买到了性命,却又立刻丢掉了他。
他的最后遗言是:“孩子们,我们得抢点钱重振旗鼓。”
孩子们的回答也很简单:“该我们当家了。”
那群孩子挥舞着手里冰冷的手枪,随意地扣动扳机,在小霸王的身上留下无数孔眼。
一代“英豪”终成黄土,比小霸王更不讲情义的孩子们杀掉了他,用的还是小霸王发给他们的枪。
无论是出于复仇还是别的什么,他们的勇气让我羡慕。
等他们走远了,我才敢于走到近前,为血泊中死不瞑目的小霸王拍摄了他人生中最后的一张照片。
135mm的长焦让我偷拍到了很多,但面对无数的胶片,我剪掉得更多。
最终我只上交了小霸王的惨死照,它让我成为了能拿到稳定工资的摄影师。
我剪掉了警察们的照片,剪掉了孩子们的照片。
因为“我”知道,大众只是对无法进入的上帝之城充满猎奇心理,根本没人会去关心应该如何改变贫民窟的乱象。
因为“我”害怕被还活着的人报复。
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胆小如鼠的“我”就这样在上帝之城里长大成人,成为了为数不多真正有希望脱离这里的人。
至于你,今天走进上帝之城的外来者、我的朋友!听完这些故事,请抓紧离开吧。
世界还很美好,但太阳东升西落。
忘了说,我现在不叫阿炮了,我是摄影师威尔森·罗德里格斯。】
当“我”关于上帝之城的记忆走到尾声,小说也至此终结。
这篇充斥着暴力、残酷内容的小说,刘培文花了半个月时间终于写完。
这天夜里,修改完稿子,他把稿子打印出来,习惯性的放在桌角,却忽然想起,往常第一个阅读自己小说的人,此刻正远在大洋彼岸。
他哑然失笑,摇了摇头,放下稿子,走进了卧室。
自从何晴不在,开心干脆霸占了妈妈的床,此刻正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呼呼大睡,好好的被子被她压在身下,没盖住半点。
刘培文重新整好被子,尝试把她的肢体整理成笔直的形状,在反复失败后终于放弃,干脆凑在她热乎乎的小身板旁边沉沉睡去。
二月底,当刘培文拿着《上帝之城》的稿子走进燕京文学的编辑部时,张德宁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难得啊!培文,你这次是要发什么稿子?”
张德宁好奇道,“不过语文教育大讨论现在好像也不需要你再发稿子了吧?”
自从去年到现在,哪怕是跨过了一个春节,关于语文教育的大讨论至今还没有终结,甚至因为越来越多的杂志、刊物下场辩论,反而热度越来越高。
去年12月17日,《中华读书报》发表了文章《批评与质疑——漫话中学语文课本(现代文学部分)》,批评统编的中学语文教材的原则性和科学性。
到了今年一月,青年报又专门列出版面,开展“语文,该怎样教”的话题讨论,在最近两个月内组织了六次讨论,发表了八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