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关心的,是实际的数字。
“会是一份360协议,对吗?”
传统的唱片协议,只包含艺人事业的单一方面。而如果一份合约里同时包括唱片和音乐版权发行部分,那么这种协议通常被称为180协议,因为它包含了录制音乐所需要涉及的全部权益。若再加上演出部分,合约就升级到了270度。
至于360协议,就更好理解了,任何与演艺事业有关的权益和收入,都在协议约定的范畴之内。艺人允许公司在流媒体播放、现场演出、周边销售、音乐授权、商业代言等全部领域获得收益分成,而以此作为交换,公司也需要提供财务与专业资源支持,在艺人包装、音乐制作和市场营销方面提供全面助力。
早在2002年,罗比-威廉姆斯就与EMI之间达成了类似于360协议的合作。双方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罗比将所有的演艺活动移至新公司开展,而EMI则注资1.57亿美元,以换取罗比-威廉姆斯全领域的商业收入分成。
罗比-威廉姆斯可以获得100%的实体唱片收入,和28.75%的非唱片收入,0%的线上音乐收入。作为交换,EMI将会获得71.43%的非唱片收入和100%的线上音乐收入。
刚开始,整个音乐行业都在大声嘲笑EMI的愚蠢,但事实证明,他们赢下了这场豪赌。
仅在2003年上半年的六个月内,这家合资公司就录得3500万英镑的毛利润,按照当时的汇率来计算,足足6868万美元,罗比-威廉姆斯大概能够拿到50%,而EMI则可以将另外50%全部收入囊中,也就是说,只用了半年的时间,EMI就收回了21.9%的投资。
要知道,这可是连iTunes都还在发展期的2003年。签下六张专辑长约的罗比-威廉姆斯,随着实体唱片的逐渐式微,未来的分成比例只会越来越少。
罗比-威廉姆斯的成功激励了大批巨星以同样的方式签订合约,最为著名的莫过于2007年麦当娜的经理人盖伊-奥谢里与现场演出业巨头LiveNation达成的惊天协议。
1750万美元的签约金,6000万美元的三张专辑预付款,5000万美元的现金加股票组合,用于获得麦当娜世界巡回演唱会的独家举办权,和对她肖像与姓名的使用权。注意,即使在支付了5000万美元之后,90%的演唱会收入和50%的肖像与姓名使用费,也归麦当娜所有。
这种协议解决了艺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固有难题,在传统的音乐行业框架中,艺人需要同时跟唱片公司、音乐发行公司、演艺经纪公司、演出公司、市场营销公司、公关公司等十多个不同的合作方同时进行协作,每个利益相关方都有他们的考量,也极难形成共识与合力。360协议这种全新形式的出现,让艺人的合作方从十数个减少为一个,大大提高了沟通和工作的效率,也让艺人能更好地实现对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
而对于签署360协议的公司来说,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他们现在将能完全享有一位艺人所有的演艺收入分成,这能够让公司更加放心地为艺人投入资源进行打造,而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努力是否会成全了其他游手好闲的合作方。
另外,就像之前提到的那样,能够完整拥有一位巨星的艺术资产,对于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估值和融资能力也会有巨大的提升。
想象一下,如果UTA不仅是安吉丽娜-朱莉的演艺经纪,还拥有她的肖像权、姓名权、衍生商品销售权,那柏汇资本和韩易,还能够以1.9亿美元的价格购入40%的股权吗?
于是,360协议很快便成为了二十一世纪音乐圈所有人津津乐道的新风尚。不只是巨星们在签署这种合约,在杰夫-汉森为Paramore跟大西洋唱片公司签下第一个新人360协议后,主流唱片公司亦开始全面拥抱这种全方位分成的协议。如今,360协议已经成为了音乐工业里的制式合同。
“是的,是360协议,但是不只是360协议。”
韩易认真解释道。
“主流唱片公司交给你们审阅的360协议,实际上还是传统的唱片协议,只是加了一部分其他方面的收入分配条款而已。也就是说,他们在唱片版税方面,仍然只会给你们可怜的15%或者20%,但在演出和代言领域,他们却想再拿到30%。必须要强调的是,唱片公司不会为了这30%帮你在这些领域做任何工作,他们会让你自己费尽心力到处求人预订演出,然后再从你本就干瘪的钱包里再抢走30%。”
“而我们想要做的,是以巨星的标准对待你们,碧梨、菲尼亚斯。我们希望能够与你们共同创建一个合资公司,共同管理、共同拥有,所有的演艺事业,不管是版权发行还是现场演出,都会在这家合资公司的框架下进行。”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希望,不仅是我们,我和赵小姐。你们,也能成为自己事业真正的掌舵人。”
真有如此诱人吗?
当然不。
合资公司,只不过是另一种深度绑定音乐人的方式而已,让他们觉得他们真正拥有一家公司,而不是仅仅签署了一份艺人协议,这种心态上的区别,能够帮助他们更长久稳定地在同一个平台发展。韩易准备给他们的分成,并不比主流唱片公司好上多少。
“在合资公司中,你们将获得25%的唱片版税分成,跟Jay-Z和Beyonce是一个级别。而其他商业收入方面,我们只需要35%。最重要的是,我们不会让你们在职业生涯的任何一个领域、任何一个阶段孤军奋战,我们会成立艺人管理公司、唱片公司、版权发行公司、现场演出公司,甚至连现在我刚购入的UTA,也会加入到推动你们发展的行列中来。我提到的每一家公司,都会在我们的合资企业中占有股份,以保证它们的全情投入。”
赵宥真垂下眼帘,似乎是想要掩盖嘴角露出的一丝笑意。韩易果然对音乐产业洞若观火,营销概念的话术也是炼得炉火纯青。
许多人都认为唱片工业式微,音乐销售已经赚不了多少钱了,但事实上,随着近年来流媒体平台的迅猛发展,金融资本的大量涌入和在线版税税率的不断攀升,唱片工业已经渐渐恢复到过往的繁盛状态,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以Billie Eilish那首全球大火的《Bad Guy》为例,仅在Apple Music一个平台,就能获得上千万美元的收入。从2019年到2022年,碧梨的流媒体收入超过8000万美元。要知道,碧梨专辑的实际音乐制作成本,还不足这一数字的1%。
也就是说,即使把MV拍摄和音乐营销费用加在一起,光从流媒体的收入上来看,新时代的音乐销售也是一笔一本万利的买卖。甚至比那个动辄两三千万实体销售量的所谓唱片工业黄金年代还要夸张。
原来卖唱片,需要唱片公司提前垫付一大笔费用压制CD,通过复杂的物流运输系统送到世界各地的唱片店里。一旦对销售的预计不够精确,就会产生大量存货,两年后唱片店退回,还需要自己花钱请人运到内华达的沙漠里填埋。
现在的唱片公司,能有什么需要实际支付的销售成本?
点击“发布”按钮产生的鼠标磨损费吗?
在韩易提出的条件中,75%的音乐收入分成,扣掉人工成本和税金后几乎全是净利润,35%其他方面的商业收入那就是锦上添花,除了巡回演唱会之外,绝大多数的音乐事业活动也不需要由他来掏钱。
另外,旗下每个关联企业都持有一定比例的合资公司股份,不仅能让各个事业板块都享受到碧梨未来井喷式增长的商业价值,还能让今后融资环节中各家公司的估值公式更加明晰。
合资公司可以融一次,每家持股公司都可以分别融一次,一份资产,多重融资。
一鱼多吃,鱼刺都拔来煮了做捞饭。
不管怎么看都是对韩易更有利的操作,竟然能被他讲得如此清新脱俗。
“听起来很有吸引力,韩先生。如果可以的话,能麻烦您将协议用邮件给我们发送一份吗?我和碧梨可以仔细阅读,认真考虑。”
菲尼亚斯的社交能力也许没有韩易老道,但是谨慎程度绝对相差无几。否则,他和碧梨现在应该早就签下了一份毫无公平性可言的血汗合同。
“老实说,宥真、韩先生,我们目前也有一些唱片公司在接洽,所以可能需要……我不想显得很冒昧,但是我们得做一些对比。”
“当然的,对比是好事。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凭借一腔热血签下合约,然后花数年时间闹情绪搞新闻,想方设法要挣脱的那种人。”韩易早就预料到了菲尼亚斯的这种反应,“随后我们将会发送一份合作协议给你们过目,事实上,我希望你们思考的时间越长越好。越是谨慎的决定,才有越持久的效力。”
说到这里,韩易啜饮了一口可乐,刻意留出一个谈话的空隙。待冰凉的甘甜液体裹着气泡入腹,韩易才重新缓缓开口。
“全方位的协议我们可以慢慢进行,但是我认为,对音乐本身的推广,一刻也不能停。”
今天这场谈话的主要目标,呼之欲出。
“合作的建立需要彼此信任,而真正的信任在合作中才能产生。”
“因此,我的建议是,我们可以就《Ocean Eyes》这首歌签署一份音乐发行协议和唱片协议,由我们来进行版权管理、渠道发行和音乐营销,不要浪费每一首优秀作品的生命期。”
“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
“在这份单曲协议里,我们愿意支付十万美元的预付款。”
不好意思,像之前讲过的那样,我不想呈现一个毫无真实感和专业性可言的事业线,也希望看我的书不光能给大家看故事,看完了之后甚至对这个行业能有深刻充分的认识,就当是一堂免费音乐产业课程吧!
再强调一下,没抄所谓的百度或者谷歌,全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根据学到的知识和行业经验码出来的,娱乐类的小说也可以有技术知识的输出
(本章完)
第40章 十万美元
“十万美元?!”
菲尼亚斯与碧梨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瞳孔里都看到了无法掩饰的震惊。
在音乐行业中,预付款是一个对艺人来说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合约概念。它是音乐版权发行公司、唱片公司或者音乐分销商在艺人赚得版税之前向其支付的预支款项。从本质上讲,预付款是以艺人未来收益为担保的无息贷款,旨在支付艺人的生活费用、创作费用、录音与制作费用,以及音乐推广和营销费用等一系列成本。
那么,音乐人们为什么需要预付款呢?
要知道,音乐人获得收入的方式,与他们的演艺界同行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时尚模特按照走秀和拍摄的次数结算,品牌销量的高低对她们的收入没有丝毫影响。影视演员按出演的集数计算片酬,只有真正的巨星,才会与制作方和发行方谈票房分成,但即使是这样的分成,也不过是在他们原本商定好的片酬上锦上添花的奖金而已。有的演员从分成中赚取的收入甚至能超过原本的片酬,但这仍改变不了票房分成这一概念的激励性质。
而音乐人的收入,与音乐作品的销量息息相关。如果你是个词曲创作者,那么你创作出的音乐作品需要首先通过你签约的音乐版权发行公司授权给唱片公司,再由唱片公司交由签约歌手演唱,演唱完毕后经过后期制作等一系列的冗杂流程,最终才能上架供市场消费。
另一方面,如果你是个唱片公司签约的录音室歌手,虽然可以省去授权的步骤,但依然需要等待同样长的发行时间和结算周期,才能真正拿到属于你的那份版税分成。
流媒体时代,在线播放版税一般按照季度结算,有些结算协议甚至是半年度或者年度。平台将版税打到唱片公司账户之后,唱片公司与艺人之间通常还有30到45个工作日的结算周期。也就是说,哪怕你签约即发歌,拿到第一笔版税的时间,也至少是在半年之后。
而这已经是网络时代实时结算的速度了,放到实体唱片时代,结算流程不仅更慢,而且繁杂数倍。唱片公司需要跟不同的实体渠道核对具体的销售数额,再按照准确的销售数字与艺人计算版税。
没错,唱片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从实体渠道商那里获得一笔订货的预付款,但这跟艺人有什么关系呢?
这种递延收入在唱片公司的账本上也是算作负债,因此在真正把它转化成收入之前,唱片公司是不可能与音乐人结算的。
正是由于版税收入缓慢冗长的结算流程,为了保证旗下的签约艺人有足够的资金负担生活成本,以保证专注于音乐事业,音乐版权发行公司和唱片公司才推出了预付款的政策。
在好莱坞的大制片厂时代同期,音乐界也存在一个大发行公司和大唱片公司时代。在弗兰克-辛纳屈、迪恩-马丁活跃的那个年代,站在台前的歌手就是纯粹演唱歌曲的人,他们没有创作能力,也不需要有创作能力。光鲜皮囊和一把好嗓,是唱片公司签约艺人的唯一要求。当时的发行公司垄断了所有音乐创作资源,作曲家、作词家和制作人们都还没有现在的行业地位,他们必须依附版权发行公司,才能为自己的创作找到合适的出口。
音乐版权发行公司将作品整合起来,录成小样发送给唱片公司,再由唱片公司挑选出心仪的曲目,分配给风格契合的艺人。在整个唱片生产流程中,歌手需要做的,只是前往录音室,按照乐谱唱出指定的音符,然后关门走人,仅此而已。因此,当时的预付款,只起到负担艺人生活成本这么一个作用。
但从各种意义上都堪称伟大的六十年代降临,改变现代音乐史的卓越人物如潮涌般出现,鲍勃-迪伦、滚石乐队、披头士乐队、海滩男孩、齐柏林飞艇,这些音乐人不再是以前竖着大背头跳着扭扭舞的奶油小生,他们不帅、不高,有的甚至歪瓜裂枣,但却是真正在唱片里灌录思想、智慧与启迪的音乐家。
五十年代在格子间里埋头创作的工兵型作曲家走到了台前,摇身一变成为万众瞩目的摇滚明星。
这样的唱作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绝不会将创作和制作的流程假手于人。唱片公司忽然发现,他们不仅需要充分放权给这些大师,还需要为他们的制作流程匹配相应的资金支持。
当然这一过程远远没有描述的这样简单轻松,唱片公司高层与音乐人之间展开了长达数十年的,关于创意控制权和音乐制作权的争斗,而最终的结果到了2016年已十分明显,短时间内可以劣币驱逐良币,但是消费者终究是会用耳朵投票的。音乐消费市场还是更青睐那些真正有内容有实质的创作型选手,因此,唱片公司也逐渐开始削减全职的制作人员。
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唱片公司所谓的In-House制作部门基本上已经名存实亡了。各家厂牌更倾向于寻找有原创能力的音乐人,给他们一笔预付款,而这笔预付款中不仅包括生活费,还有创作费、制作费、录音费,有的时候百分之百的音乐推广费也会包含在内。
任何革新性的举措,最终都会被扭曲成有利于资本的制度。唱片公司发现,支付一笔预付款然后当监工,比之前劳心劳力自己出作品要轻松得多。而且这笔预付款,从本质上来说是需要艺人偿还给公司的。
打个比方,如果一位艺人从唱片公司那里拿到了两万美元的预付款,而他和唱片公司之间的版税分成比例是二八,那么他就必须首先为公司获得十万美元的收入,从自己应该获得的那部分版税里将这两万的预付款全额还清,才能真正开始分享版税。
如果音乐人这张专辑的销售额不足以支付全部的预付款金额,他们还可能需要自掏腰包,或者用下张专辑的版税来偿还。这就是为什么许多音乐人越发专辑越负债累累的原因,特别是说唱歌手,他们从唱片公司那里拿到的钱,可能刚到账就变成了梵克雅宝的项链或者路易-威登的皮包,这种花法,自然会让用途繁多的预付款迅速超支。
一般来说,新人签下第一份唱片合约时,第一张专辑的预付款,是在0到10万美元之间。是的,你没有看错,很多独立厂牌甚至不会给艺人预支款项。如果你稍微有些名气,整张专辑的预付款大概是在10到20万美元的范围内。再进一步成为明星音乐家,预付款可能在30万到75万美元之间浮动。而只有那些真正的巨星,才能拿到100万美元以上的巨额预付款。
比如麦当娜,签约就有1700万美元的预付款,而且是不用还的那种,这般厚约,哪里羡慕的来?
因此,当菲尼亚斯和碧梨听到韩易抛出的数字,那份惊讶也就情有可原了。
“等等,韩先生,您的意思是。”菲尼克斯的右手在虚空中凝滞,“光是《Ocean Eyes》这一首歌的预付款?不是一张专辑吗?”
“一首歌。”韩易比出一个食指,又随即将中指也伸了出来,“当然,要注意,我说的是这首歌的音乐版权和母带版权,我都要一起签下。”
10万美元。
只是一首歌的预付款。
而且这首歌,还是已经制作完成的。
哪怕音乐版权和母带版权一起给,那也是赚翻了。
10万美元,够自己和妹妹做多少事情啊?
要知道,他们卧室里的那个小小录音室,也只花了3000美元而已。
至于《Ocean Eyes》的制作成本?
没听到菲尼亚斯说连采样包都用的是Logic自带的吗?
$0!
毕竟还是孩子,碧梨已经双手握拳尖叫了起来,而年长六岁的菲尼亚斯还能保持一点基本的理智。
“这个数字,会不会太夸张了,我的意思是,我们……”
菲尼亚斯欲言又止,他想说的是,这首歌到现在为止,连一千美元都还没赚到呢。
246000次播放,在SoundCloud所谓的“粉丝支持版税”政策下,只能拿到805.65美元。
赵宥真也抿抿嘴唇,向未来的合作伙伴投去一个担忧的眼神。
她确实对碧梨和菲尼亚斯充满信心,但还没有信任到愿意在第一首单曲上投入整整十万美元。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我们有信心,菲尼亚斯。我和赵小姐都是。”
韩易看向赵宥真,在一个只有韩国女孩能看到的角度用右手轻轻往下压了压,示意后者宽心。
“这是我们展现信任的一种方式,没错,现在看起来十万美元确实很多,能够帮助你和碧梨做很多事情……嘿,这难道不就是我们想要的吗?帮助你们完成任何你们想要完成的工作?”
在场的人,只有韩易知道这首歌的后劲。碧梨爆火后,这首制作简单的单曲不仅没有成为她的污点,还成为了她和菲尼亚斯最受人赞誉的代表作。光在Spotify上的播放量就超过4.1亿,换算成版税就是140万美元,而这还只是一个平台。
Youtube上那部粗糙的家庭制MV,播放量也有4.2亿,版税?144万美元!
用10万美元签下这首歌的母带版权和音乐版权,怎么算都是一件大赚的事情。
更何况,这10万美元只是贷款而已,兜兜转转,终究还是会回到自己手上。
Damn you capitalists!
……干得漂亮!
“而且,伙计们,你们知道吗……”韩易向前倾了倾身子,刻意压低声音,想要起到让在场听众更加专心的效果,“除了给你们的十万美元预付款,我们还将另外再支付十万,作为这首单曲的推广费用!这是一笔保证用完的花销,会写在我即将发送给你们的协议里。”
“宥真,掐一下我,或者咬一下,怎么都好。”
碧梨把手伸到宥真面前。
“告诉我,我不是在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