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了,鬼琛赢了。”
“多久?”
“十分钟不到。”
吹鸡的睡意瞬间就没了。
他光着膀子跳下床,一边穿裤子一边骂:“扑街啊!斧头俊五百号老鸡,十分钟都撑不住?他是去打架还是去旅游的?”
骂完立马给邓伯打了个电话。
邓伯也没睡,老人家觉少,半夜在家看粤剧。
“邓伯,船坞那边鬼琛赢了。”
“嗯,我知道了。”邓伯的声音慢悠悠的,一点都不意外。
“邓伯你不惊讶?”
“惊讶什么?都说了等他们打完再看嘛。”邓伯在电话那头咳了两声,“打完了,该动了。”
吹鸡立马精神了。
“邓伯,你是说……”
“鬼琛吃大头,我们喝汤就行了。”邓伯不紧不慢道,“斧头俊六条街,鬼琛一个人吃不下的。你现在就摇人,趁天还没亮,去尖东那边占两条街。”
“可会不会跟鬼琛撞上啊?”
“撞上就撞上嘛,大家都去吃宵夜,又不是去打架。你吃你的他吃他的,井水不犯河水。鬼琛又不傻,他知道自己一口吞不下六条街,有人帮他分担他巴不得。”
吹鸡想了想,还真是这个理。
“明白了邓伯,我这就安排。”
“嗯,去吧。别闹太大,悄悄的。”
挂了电话。
吹鸡立马叫来头马四眼明。
“四眼明!摇人!马上去尖东!”
“现在?”四眼明揉着眼睛,困得跟条死狗似的。
“现在!趁天没亮就动手,船坞那边斧头俊输了,尖东六条街现在一半是空的,谁先到谁先占!你他妈不要跟我磨蹭,动作要快!”
四眼明也立马清醒了。
抢地盘这种事不用人催第二遍,他转身就跑了。
……
斧头俊六条街,李琛的人从船坞直接杀过去,那股子刚打完胜仗的凶劲儿还没散呢,手里的刀还带着血。
冲到尖东第一条街的时候,留守的新记马仔看到这帮浑身是血杀气腾腾的洪兴打手,脸就白了。
败了的消息传得比人还快。
斧头俊跑了,牙带强死了,五百号人崩了……这些消息已经在新记内部炸开了锅。留守的马仔一个比一个慌。
李琛的人冲过来的时候,第一条街的话事人从后门看了一眼,二话没说就把老巢的钥匙交了。
第二条街更干脆,夜总会经理直接带着自己的人跑了,门都没锁。
两条街,半个小时就吞了下来。
这两条街是斧头俊地盘里油水最肥的地方,夜总会、卡拉OK、麻将馆、按摩院……大大小小的娱乐场所加起来二十几间,每个月的收入接近两千万。
扣掉杂七杂八的开支,几百万的纯利润稳稳的。
剩下的四条街,李琛没有急着动。
高晋也问他要不要一口气全吞了。
“贪多嚼不烂,先消化这两条,剩下的慢慢来。”
“那剩下的怎么办?”
“放着嘛。”李琛叼着烟,“让和联胜那帮人去抢,反正他们也在蠢蠢欲动了。”
“你怎么知道?”
“废话,死了一头牛,秃鹫能不来?”
“退到其余四条街的新记人马都是悍将,吹鸡想要打,那就随便他打,啃得下来这块硬骨头就算他屌。”
高晋没再多问。
李琛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先让和联胜的人把新记赶出去。
等他们吃的差不多了,自己再找这个理由,把这些屌毛干掉。
然后整个尖东都是自己的了。
不用出力也有钱收,李琛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个商业天才。
……
天亮了,千人械斗的消息在整个港岛炸开了。
不只是九龙半岛,就连本岛和新界都传遍了。
报纸上虽然没敢直接写,但有几家小报用了个极其暧昧的标题——《大角咀船坞深夜惊魂,疑似社团大规模冲突》。
配了一张模模糊糊的现场照片,地上隐约能看到几摊暗色的痕迹。
差佬那边的说辞是“接报后迅速到场处理,现场发现多名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调查中”。
在调查中。
港岛的差佬最喜欢用这四个字了。
翻译过来就是:“我们知道了,但我们不想管,你们自己玩去吧。”
而在江湖上,传的版本就精彩多了。
有人说鬼琛是带着机关枪去的,一个人扫射了半条街。
有人说斧头俊被鬼琛一刀劈成了两半,当场死了。
有人说鬼琛开了两辆坦克碾过去,把新记的人压成了肉饼。
越传越邪乎,到最后连鬼琛会飞的版本都出来了。
不过有一件事所有版本都是一致:鬼琛赢了,赢得干净利落,赢得匪夷所思。
十分钟。
千人械斗,十分钟结束。
这个数字本身就是最好的传奇,而鬼琛的外号也在一夜之间多了好几个。
港岛这地方就这样,你威了,人家就给你起外号,起得越多说明你越猛。
九龙城打仔王、洪兴二路元帅、油尖旺一挑七,这些都是以前的……昨晚之后,新的外号像雨后的狗尾草一样嗖嗖地冒了出来。
有叫“尖东屠夫”的,有叫“船坞阎王”的,还有叫“十分钟灭霸”的——最后这个估计是哪个看过美国漫画的蛋散起的,不伦不类。
不过传得最广的是两个。
一个叫“九龙半岛打仔王”——从九龙城打仔王升级了,不是一个城区的王了,是整个九龙半岛的。
另一个更夸张。
“九龙九千岁。”
据说是油尖旺那边哪个茶档里几个老四九吹水的时候吹出来的,觉得李琛在九龙半岛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了,那不就是九千岁么?
至于谁是万人之上的那个“一人”……忠义信的龙头,连浩龙。
九龙皇帝。
连浩龙在九龙经营了二十多年,整个忠义信的地盘几乎覆盖了九龙一半以上的区域,是九龙最大的社团。他本人更是在道上被尊称为“九龙皇帝”——不是自封的,是二十多年一刀一刀砍出来的尊号。
据说当年他一个人一把刀砍100人,自此出名。
九龙皇帝一万岁,鬼琛九千岁。
差一千。
……
阿武来报情况的时候,顺嘴就把这个新外号说了。
“老板,你现在外面都叫你九龙九千岁了。”阿武嘿嘿笑着,“从打仔王升级了,厉害啊。”
“九千岁?”李琛满头雾水,“什么鸟意思?说我太监啊?”
“就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吧。”阿武挠了挠头,“应该是这个意思。”
“那谁是万人之上?”
“九龙皇帝啊,连浩龙嘛。”
“艹!起个外号我他妈还得被压着?”
阿武憋着笑没接话了。
李琛嗤之以鼻地吐了口烟,脸上说不清是不爽还是不屑。
九龙九千岁?听起来挺威的是吧?
可九千岁前面还有个一万岁。
一万岁是连浩龙。
也就是说哪怕他李琛把斧头俊打成了狗,把尖东搅了个天翻地覆,在九龙这个地界上,他还是排在连浩龙后面的。
老子一千号人的火拼十分钟就结束了,外面的人起外号还他妈让我当老二?
我凭什么当老二?
李琛心中也在琢磨,要不要把连浩龙一块给干掉?
他跟连浩龙没仇,也没别的意思,就是不想被别人压着一头,仅此而已。
“查查斧头俊在哪儿,看看这个扑街能跑到哪里去。”李琛想了想就吩咐道。
觉得这件事还是先抛开,等搞定斧头俊这蛋散再说。
……
蒋天养是一大早醒来后得知消息的。
他的作息跟李琛不一样。蒋天养是做了几十年大佬的人,习惯早起,每天六点半准时睁眼,洗漱完毕后先看一遍当天的报纸,再听手下人汇报昨晚的情况。
今天一听汇报,蒋天养端着茶杯的手停了两秒。
“十分钟?”
“是的,蒋先生。”神仙可站在旁边,“船坞那边我们安排了人远远盯着,全程都看到了。从鬼琛的人下车冲上去,到斧头俊那边溃败跑路,前后不超过十分钟。”
蒋天养放下茶杯,靠在椅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