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陈烨,他们的眼神立刻变得火热起来,齐声叫了一声:“老板!”
陈烨点了点头,开口问道:“东西拿来了吗?”
领头的那个人连忙点头,转身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个大号的黑色背包,放在了引擎盖上,然后拉开了拉链。
背包里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几样东西,两把格洛克17手枪,枪口已经拧上了细长的消音器,旁边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十个装满子弹的弹匣,还有一件黑色的防弹衣。
陈烨拿起那两把手枪,在手里掂了掂,试了试手感。
格洛克17是他用得最顺手的型号,重量适中,握把贴合手型,配上了消音器之后更适合在夜间进行隐秘行动。
他检查了一下枪机,确认没有问题,然后把两把枪插进了腰间的枪套里。
他又拿起那些弹匣,一个一个地插进战术背心上的弹匣袋里。
最后他拿起那件防弹衣,套在了身上,调整好松紧带。
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他的皮肤坚韧程度已经远超常人。
他曾经做过测试,小口径的手枪子弹在远距离射击他的身体时,甚至很难穿透他的皮肤。
但如果面对近距离的步枪扫射或者大口径武器,他还是需要一些额外的防护。
穿上这件防弹衣之后,他的重要部位就得到了双重保护。
哪怕是大口径子弹击穿了防弹衣的外层,被防弹衣卸掉了大部分动能之后,也很难再对他的身体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至于两把配了消音器的手枪,对于他的需求来说已经完全足够了。
以他的速度和精准度,根本不需要长枪或者更大火力的武器。
两把手枪,足以让他杀敌于无形。
几个歃血盟的兄弟看着陈烨在那里穿戴装备,目光中充满了敬畏和好奇。
他们知道老板今晚要去做事,但具体要去做什么,老板没有说,他们也不敢问。
直到陈烨穿戴完毕,准备上车的时候,其中一个兄弟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问道:“老板……您一个人去,要不要咱们叫些兄弟在后面跟着?万一有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
陈烨转过头,看了他们一眼,笑了笑说道:“用不上。
我去解决一点小麻烦而已,我自己就够了。
你们回去吧。”
三个人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没有再坚持。
陈烨拉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座。引擎发出一声低沉的轰鸣,黑色的轿车很快消失在了夜色中。
三个人站在原地,看着那远去的车尾灯,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其中一个人低声说道:“咱们老板可真是个神人。一个人,两把枪,一件防弹衣,就这么杀出去了。”
另一个人也感慨道:“也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惹到老板了。能让老板亲自出手,那帮家伙怕是要倒大霉了。”
第三个人摇了摇头,说道:“老板做事,咱们别瞎猜。反正我只知道,跟着这样的老板,准没错。”
三个人又站了一会儿,然后上了越野车,掉头驶离了这片区域。
……
西区,血帮的腹地。
血帮在芝加哥的分部老大名叫安东尼·马科维奇,是个五十多岁的克罗地亚裔移民。
年轻时靠着一股狠劲在芝加哥的地下世界打出了名气,后来搭上了血帮总部的线,成为了西区的负责人。
他在这个位置上坐了将近十五年,手段老辣,心狠手辣,是整个芝加哥地下世界都赫赫有名的人物。
马科维奇的别墅位于西区最深处的一座私人庄园里。
庄园占地很广,四周围着三米高的铁栅栏,铁栅栏顶部还加装了带刺的铁丝网。
庄园内共有三栋建筑,主楼是一栋三层高的欧式别墅,旁边是两栋副楼,一栋是手下们的宿舍,另一栋是车库和杂物间。
庄园的四个角落都设有岗哨,每班有四个人轮流值守。
庄园内部还有两队巡逻人员,每队六个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在庄园里来回巡逻。
这样的安保配置,在整个芝加哥的地下世界中都属于顶级的。
马科维奇仇家太多,他不得不把自己的老窝打造成一个铁桶一般的堡垒。
此刻,夜色已深。
庄园的铁栅栏大门紧闭着,门两侧的岗亭里灯火通明,两个穿着黑色T恤的守卫正坐在里面抽烟聊天。
庄园内部的主路上,一队巡逻人员正扛着步枪缓缓走过,脚步散漫,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日复一日的单调工作。
谁也没有注意到,一道黑色的身影正如同幽灵一般,悄无声息地靠近了庄园东侧的围墙。
陈烨的脸上戴着一个黑色的面具,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在夜色中闪烁着冷光的眼睛。
他的背上背着那两把配了消音器的手枪,身上穿着防弹衣,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台为杀戮而生的机器。
他蹲在围墙外的一棵大树的阴影里,透过铁栅栏的缝隙观察着庄园内部的巡逻规律。
他看了大约五分钟,彻底掌握了庄园内部的巡逻节奏。
东侧的岗哨每四十分钟换一次岗,换岗期间会有大约两分钟的空档。
而地面巡逻队从东侧围墙经过的时间间隔是十五分钟。
他等到了岗哨换岗的那一刻。
那两分钟的空档刚刚到来,陈烨的身体就动了。
他如同一只敏捷的猎豹,翻过了三米高的铁栅栏,落地时甚至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他蹲在墙角的一丛灌木后面,目光扫视了一圈周围的环境。
等到那两分钟窗口期快要结束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东侧围墙的范围,潜入了庄园内部的核心区域。
他避开了所有巡逻人员的视线,绕过了所有岗哨的观察范围,如同一道真正的幽灵,朝着主楼的方向一步步逼近。
在主楼东侧的一个角落里,两个血帮的成员正靠在墙根上抽烟,低声聊着天。
其中一个瘦高个弹了弹烟灰,开口说道:“南区那帮穷鬼,居然敢拒绝和咱们合作。
听说那个叫陈烨的亚洲小子还挺牛逼的,这么快就把整个南区给整顿了。
嘿,一个亚洲小子,还想在咱们美利坚掀起什么风浪?”
另一个矮胖的笑着说道:“嘿嘿,今天我给老大送资料的时候,看了一眼那小子的资料。
你还真别说,那小子的艳福还真不浅。
身边有好几个大美妞,那胸,那屁股,真叫人陶醉。
等吃掉了南区,老子一定要想办法爽一爽。”
瘦高个呸了一声,说道:“你脑子里也就那点事了。
吃掉了南区,你可知道要多出好多的位置出来?
你就想一辈子干这种看门的活?”
矮胖子不以为意地说道:“老子才不在乎其他的。
我加入血帮就是为了睡女人。
只要能让我爽,我死都愿意了。
活多活久,地位高低,我才不在乎呢。”
瘦高个冷笑了一声,说道:“你懂个屁。
位置坐得越高,睡的女人越好。
像你现在的地位,能睡到什么好货色?”
矮胖子不服气地说道:“那你就更不懂了。
像咱们现在的地位,去把那些有身份的女人睡了,才是最牛逼的,才是最爽的,你懂吗?
比如之前那个大名鼎鼎的黑寡妇,号称东区的地下女王,最后可是死在我手上的。
别提有多爽了。”
瘦高个嫌弃地皱了皱眉头,说道:“去你妈的。那黑寡妇都五十多岁了,也就你他妈下得了手。”
矮胖子嘿嘿一笑,说道:“五十多岁又咋了?
关键是她身份尊贵啊。
前一个月见到她的时候,她他妈差点没把我废了。
后一个月,她就死在我手上了。
哈哈哈哈……你不懂,那个感觉简直爽爆了。
再来一次这种体验,我死都值得了。”
他刚说完这句话。
一个冰冷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如同死神的低语:“那你就去死吧。”
第255章 血帮变天
两个人猛地转过头。
他们看到了一道黑色的身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们的身后。那身影的脸上戴着一张黑色的面具,只露出一双冰冷的眼睛。
那眼睛中没有任何的情感,只有一种纯粹的杀意。
两个人张大了嘴,想要喊叫。
但他们的声音还没有来得及发出,陈烨的双手就已经伸了出去。
他的左手掐住了瘦高个的脖子,右手掐住了矮胖子的脖子。
两个成年男人的脖子在他的手中就像是两根脆弱的树枝一样。
他的双手同时用力,咔嚓一声脆响,两个人的颈椎在同一瞬间被扭断了。
他们的身体软软地倒了下去,眼睛还睁着,似乎到死都没有看清杀死自己的人长什么样。
陈烨松开了手,看都没看地上的两具尸体一眼,如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朝着主楼的方向前进。
这一夜,他是来杀人的。
主楼的别墅内部,灯火辉煌。
一楼的大客厅里,十几个人正围坐在一张长桌旁。
长桌上铺着白色的桌布,上面摆满了各种酒菜和雪茄,气氛看起来像是一场高层的私人聚会。
但在座的人都知道,这不是聚会,这是一场决定西区和南区未来格局的重要会议。
坐在长桌主位上的,正是安东尼·马科维奇。
他穿着一件深色的丝绸衬衫,手腕上戴着一块价值不菲的金表,嘴里叼着一根粗大的雪茄,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头慵懒而危险的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