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93:从卖磁卡到娱乐大亨 第40节

  而且他自己也觉得,这首歌放在1996年,审美上不会断代,旋律和歌词都是那种“第一耳朵抓不住你、但听完就忘不掉”的类型。

  好,第一首定了,《童话》。

  那么第二首和第三首选什么?

  他脑子里过了好几首。有的歌年代太靠后,2015年以后的歌,编曲风格、歌词语境都跟当下差着将近20年,拿出去很容易被人听出来不对劲。

  有的歌年代倒是合适,但原曲的作者现在可能已经写出来了,万一撞了车,那就不光是尴尬的事了。

  他一个新人,刚出道就被指抄袭,以后还混不混?

  他越想越觉得头疼。

  后来他换了个思路,打算选羽泉的《奔跑》。

  羽泉千禧年前后才开始走红,他们的歌放在 96年,审美不上不下刚刚好。

  而《奔跑》这种阳光励志的轻快曲风,本就是往后几年才流行的,眼下不会有人会写这种歌,不用担心撞歌和抄袭的风险。

  而且《奔跑》这首歌旋律激昂,节奏轻快,歌词满是少年气,很适合他现在的年纪。

  一张专辑也不能全是情歌,正缺这么一首传唱度高的励志歌。

  第二首就定《奔跑》了。

  至于第三首,他干脆偷懒了,选了光良的《第一次》。

  这首歌写的是初恋的青涩。

  “哦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

  他今年十八岁,唱这种主题不会给人违和感。

  而且《童话》和《第一次》都是光良的,风格相近,凑一张专辑里不违和。

  更重要的是,光良是2000年以后才单飞的,他的歌现在不可能有人写出来,不用担心撞车。

  三首歌,三个方向——苦情、励志、青涩。够用了。

  李思安把笔放下,把三首歌的歌名写在稿纸封面内侧:《童话》《奔跑》《第一次》。

  一张专辑是十首歌,但李思安觉得自己准备三首主打歌级别的歌就够了,至于剩下的七首,到时候找人买几首填库的就行。

  一两千块钱一首,也花不了几个钱。

  这个钱也必须花。因为现在国内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单曲碟和细碟这个概念。

  你要是卖给顾客的磁带或是CD里头只有一两首歌,他绝对会把你的店都给砸了。

  所以,无论如何,你都得把自己的专辑里凑满十首歌,否则你就只能去跟人做拼盘专辑。

  李思安可是打算靠着这三首歌在乐坛一鸣惊人的,怎么可能会去做拼盘专辑,那不是成了替人抬轿子嘛。

  至于说直接抄出十首金曲,塞进一张专辑里打造所谓的神专。这种念头只是在脑子里过了一下,就被李思安给抛弃了。

  原因很简单,在90年代的内地音乐市场,盗版可以很轻易的吃掉正版的市场份额。

  三首大爆金曲的专辑,也许能卖出100万盒。而十首金曲的神专,很有可能只能卖出80万盒。

  因为十首金曲一起发行所引起的话题度,会更快的吸引盗版商注意到你的专辑,从而也会更快的把盗版铺向市场。

  而只要销量够高,盗版商甚至会把销售价格压倒更低。他们最喜欢赚的,就是这种一次性的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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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安把谱好的稿纸收进信封里,塞进抽屉,锁好。没急着送出去。

  他得故意缓两天。

  要不,昨天才接的任务,今天就拿成品去给舅舅看。速度太快,不像话。得搁一搁,显得没那么急,也免得舅舅多想。

  到了第三天晚上,他才揣着信封,骑车去了舅舅家。

  周卫东开门的时候,正用毛巾擦手,围裙上沾着油点子。

  “吃了没?”

  “没呢。”

  “那正好,你舅妈今儿炖了猪蹄。”周卫东侧身让他进去。

  饭桌上,李思安扒了两碗饭,把碗一推,从兜里掏出信封搁在桌上。

  “舅舅,这是我给江珊写的歌,您看看。”

  周卫东擦了擦手,打开信封,抽出那两沓五线谱稿纸。第一首,《风筝误》。第二首,《半壶纱》。

  他没吭声,一页一页地翻。看到《半壶纱》的歌词“墨已入水,渡一池青花”时,手指在纸上停了一下,又翻过去。

  看完,他把稿纸收进信封,放在桌上。

  “怎么样?”李思安问。

  周卫东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不错。这两首还挺适合江珊的嗓子的,而且旋律不吵不闹的,耐听。”

  李思安点了点头,心里踏实了几分。

  吃完饭,马小琴收拾碗筷去了厨房。爷俩坐在沙发上,周卫东点了根烟。

  “舅舅,我跟您商量个事儿。”

  “说。”

  “我想当歌星。”

  周卫东抽烟的手顿了一下,扭头看他。

  “王晓京王总上回不是说我条件好吗?能写能唱,长得也不差。”李思安笑了笑。

  “我自己回去琢磨了一下,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我这长相,搁在幕后写歌,确实有点浪费。”

  “关键是,在幕后作词作曲,他挣得不如当歌星多。”

  周卫东把烟叼在嘴里,没说话,但眼角微微动了一下。

  “我要是真想出来唱,就得找个好东家。”李思安坐直了身子。

  “可签给别人的公司?歌是我写的,也是我唱的,而挣到的钱人家分大头,版权还得拿走。我觉得有点冤。”

  周卫东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看着他道:“所以呢?”

  “所以我想跟您合伙,咱自己开个唱片公司。”

第四十三章 周卫东的顾虑 ,李思安的决心

  周卫东往沙发里一靠,静静瞅着他,没有说话。

  李思安干脆掰着手指头,一条条细数起来。

  “头一条,我自己能写能唱,连王晓京都亲口说我有走红的潜质。既然有这个本事,何苦给别人打工送钱?咱们自己开公司,赚多少落多少,这不比给外人打工划算?”

  “二一条,您在圈里摸爬这么多年,人脉、门路都是现成的。旁人开公司求爷爷告奶奶都拿不到的资源,咱们这儿本来就有。”

  他竖起第三根手指,笑着道:

  “三一条,您是我亲舅舅,我信得过你,而且在咱自己公司,您总不能让我去陪酒应酬、或是没日没夜的赶通告吧?。”

  接着,他竖起第四根指头,语气变得认真了许多。

  “还有最重要的第四条——版权。我自己写的歌,版权肯定得攥在自己手里。要是签了别家公司,版权直接归公司所有,哪天歌火了,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他定定看着周卫东。

  “您想想,我要是写出一首《忘情水》那样的歌儿来,版权叫人拿走了,我后半辈子不得悔青肠子?”

  李思安语气沉了几分,越发认真。

  “舅舅,我这不是一时冲动拍脑袋决定的。我有外形、有作品,出来唱走红的概率本来就不小。

  与其便宜了外人,不如咱们爷俩合伙干。您出人脉资源,我出歌、出人、出本事,启动资金我自己想办法凑。

  赚了咱们分红,万一赔了,全都算我的,不用您担风险。”

  周卫东闷坐半晌,伸手从茶几底下摸出烟盒,抽了一根点上,深吸一口,缓缓吐出烟雾。

  “思安,你把开公司这事想得忒简单了。”

  李思安安静坐着,耐心等他往下说。

  “开唱片公司,不是有人脉有歌就能开得起来的。”周卫东夹着烟,语气凝重,

  “你歌儿写得好,唱得好,长得也精神,这我都认。可这些东西,顶多让你当个好歌手,当不了唱片公司的老板。。”

  李思安刚想开口辩解,被周卫东一抬手给按住了。

  “你先听我说完。”他抬起夹着香烟的手,对着李思安点了点,问道:

  “专辑做出来,发行渠道怎么办?得有人给你铺货吧?得有人把磁带往全国音像店里送吧?

  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各省的批发商——这些门道你有吗?人家凭哪条给你卖?”

  周卫东看着李思安有些发蒙的表情,继续道:

  “还有宣传。发了专辑,你得打榜吧?得上电台吧?得上电视吧?这些个资源你打哪儿淘换去?你认得几个电台的DJ?认得几个电视台的编导?”

  “再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钱。”

  他也开始给李思安掰起了手指头。

  “录音、母带、压盘、印刷封套、铺货、打榜......哪一样不烧钱?”

  “一张专辑从开做到上架,十几,几十万的往里砸,有时候连个水花儿都瞧不见。”他把竖起的手掌从李思安面前收回来,靠向沙发背,语气放缓道:

  “你手里那点儿积蓄,开个音像店够使,开唱片公司?差老鼻子了。”

  “而且......“周卫东像是又想起了什么,身体前倾,继续道:

  “就算你把钱凑齐了,渠道也铺排好了,可中间但凡哪个环节出点儿幺蛾子。比方说货压手里了,款结不回来了,或者不小心叫人给坑了......”

  “你兜里那俩钱儿,够赔的吗?”

  说完,他把烟摁灭在烟灰缸里,碾了碾烟头。

  “这事没你想的那么轻巧,容我好好琢磨琢磨。”

  客厅瞬间安静下来,厨房里传来马小琴洗碗的哗啦水声,格外清晰。

  李思安靠在沙发上沉默几秒,缓缓点头。

  “行,那您慢慢考虑。”

  他起身把信封揣回兜里,走到门口换鞋时,周卫东忽然开口。

  “你这两首歌先放我这儿。这两天我拿给江珊和王晓京听听,要是两人都认可,我再叫你过来谈后续。”

  李思安回头看了舅舅一眼,把信封递了过去:“成,那就麻烦舅舅费心了。”

  “把桌上打包的猪蹄拎上。”

  “得嘞。”

  李思安拎着猪蹄出门下楼,走到单元门口,五月的晚风扑面而来,暖融融裹着夜色。

  他跨上二八大杠,脚一蹬,车轮缓缓转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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