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店家的坛肉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秘诀,吴卫睁开眼睛,拿起桌上的小铁勺,伸进陶罐里,舀了三大勺肉汤,浇在了米饭上。
随后又从桌子中间的小框里拿了一瓣大蒜,一口咬下半截。
生蒜的辛辣刺激着味蕾,紧接着吴卫吃了一大口肉汤米饭,接着再吃一口坛肉。
“呼哧~呼哧~”
饿了一上午的吴卫,此刻吃的畅快,颇有小吴宝吃排骨的架势,这俩真是亲兄妹啊。
不到十分钟,一坛连汤带肉的坛肉被吴卫吃的干干净净,大米饭都见了底。
放下筷子,吴卫揉了揉肚子.....半饱。
饥饿感虽然消去不少,可舌尖上依然残留着那股肉香,后口的香甜更是引诱着他想再尝一口。
吴卫想了一下,随后又朝着老板娘招了招手。
“老板娘,这坛肉真好吃,再照刚才那样,再给我上一份吧。”
老板娘抬起头,有些意外地看着吴卫,开店这么多年了,能吃的大肚汉遇到过不少,可一般人都是一坛肉,三碗大米饭这种搭配。
像眼前这个生得好看的后生,这么两坛肉,两碗米饭的可不多。
这是对自家手艺的认可呀,老板娘很是开心,“好嘞,稍等,这就给你上。”
不一会的功夫,第二份坛肉咕嘟着就端上来了。
老板娘这回明显给吴卫加了好几块肉,坛子里满满的,就连配的大米饭都是压实了冒尖的。
还特意给吴卫抓了一把花生米,配在了卜留克咸菜旁边。
“慢点吃,别烫着了,米饭还有,免费给你加。”老板娘放下小碟咸菜后说道。
“多谢老板娘。”吴卫咧嘴一笑,双手合了个十。
然而可能是饥饿感消除了不少,吴卫这次吃饭的速度明显放慢了不少。
身怀【厨艺底蕴】的他,对调料的敏感度明显比之前高了不少。
用舌尖当做分析器,一点一点品尝着其中的味道和秘诀。
夹起一块五花肉,吴卫并没有直接咀嚼,反而任凭油脂在口腔中蔓延,随后分析这其中的味道。
“有大料、有小茴香...姜味不明显,最多两片,这后口的甜....不光是冰糖,还有什么呢?”
“这老汤应该用了不下5年,汤里全是醇厚的肉味,而肉块在这其中慢煨了5个小时以上,才能如此入味。”
吴卫边吃边感叹,民间有高手,民间有大厨,前世只知道好吃,如今有了点基础才知道,美食之道如此博大精深。
就这么一间不起眼的平房,却藏着这种美味,丝毫不逊色于传统大饭庄。
将第二份坛肉也慢慢吃完,吴卫觉得浑身的寒气湿气都去掉了不少,这里面一定还有药膳。
付清了饭钱,吴卫趁机看向后厨,一位四十岁左右的汉子,正在厨房里忙碌着什么。
“小伙子,胃口真好,啥时候再来,我给你多盛饭。”
老板娘收了饭钱,笑着对吴卫说,一次吃两份坛肉,长得还这么好看,老板娘彻底记住了吴卫。
“好嘞,下回肯定还来。”
出了胡同,吴卫右手在袖子上的暗兜里摸了摸,摸到了林大恒留在包房里的钥匙。
看了一下方向,朝着龙泉旅店走去。
顺着大路往前走了约莫三百米,一栋二层砖楼出现在眼前。
楼顶的招牌写着‘龙泉旅店/龙泉浴池’几个用红油漆写的大字。
吴卫一进门,右侧的小门涌出滚滚热气,一股肥皂水味和澡堂特有的潮气扑面而来。
而门厅的左侧,则是一个齐腰高的柜台,正是下午2点多,柜台后面有一个人正趴着睡觉,还能听到一点点鼾声。
吴卫也没有惊动前台,脚步放得很轻,快速看了一下,直接朝着面前的通道走了过去。
通道两侧都是紧闭的房门,每个房门上都有房间号。
吴卫顺着门牌号快速往前走,101...102....
不过十几步,就发现了103号门,房门上挂着一把大锁。
四下无人,吴卫从袖子中拿出钥匙,轻轻插入锁眼,能插进去!
“咔哒~”
没有半点阻碍,随着吴卫旋转手腕,锁芯应声而开。
摘下挂锁,吴卫闪身钻进了房内,随后反手在里面挂上了门闩。
吴卫进门后没发现,对面房间里,有一双眼睛正盯着103号房门。
并且亲眼看着吴卫进了103室。
屋内的光线更加昏暗,这是一间有些小的单人间,大概不到10个平方,窗户也都被报纸糊住,仅有一点点光线能透进来。
房间内的陈设也很简陋,一张单人床,一个掉漆的破柜子,柜子上面放了一个布兜,还有一个装洗脸盆的架子,然后就没了。
“这里,藏了钱?”
吴卫按照电视里演的谍战片,先把整个屋子里有可能藏钱的地方都找了个遍。
什么被里啊,枕头里啊,床垫下啊,甚至连抽屉都抽开了,啥也没发现。
吴卫眉头皱了皱,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呢?
而后他的目光看向了柜子上面一直放着的破布兜。
走上前去,吴卫提起布兜,很轻,不像钱也不像黄金。
打开布兜,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柳树木盒子。
第183章 抓小偷(三更)求月票
盒子通体呈暗黄色,甚至连漆都没有刷一层,就是东北很常见的那种柳木盒子。
吴卫解开布条,手指按在盒子的滑盖上,缓缓地一推。
“嗯?”
盒子里垫着一层纯白的丝绸,而丝绸的正中央,躺着一件......瓷器。
虽然吴卫对瓷器了解不多,但是这个瓷器的造型很像笔洗,就是古时候文人用来涮毛笔的器具。
整只笔洗的器型精巧端庄,口径不过四五寸,通体是呈现一种天青釉面。
线条流畅,没有什么复杂的雕琢和图案,却自带一股子超凡脱俗的美。
吴卫想起前世很流行的一句话,你可以说宋徽宗赵佶一百个错,一千个不好,但不得不佩服他的审美。
吴卫屏住呼吸,双手轻轻托起笔洗,甚至不想用手直接触碰,而是隔着丝绸来拿。
当吴卫举起笔洗,对着窗户洒下的余光看去,只觉得这笔洗温润如同羊脂白玉,完全没有普通瓷器那种生硬感。
而最让吴卫喜欢的,是它外面的那层釉色。
青中带蓝,蓝中有白,有一种清澈淡雅的美,让人感觉十分舒服。
吴卫拿起笔洗后,发现盒子的底部有一张纸条。
“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
“北宋天青釉汝官瓷。”
落款写的是,北平赵汝珍。
吴卫捧着手里这只笔洗,饶是他定力惊人,此时也感觉手臂有些发沉。
他不知道赵汝珍是谁,但是天青釉,汝瓷这几个名词,他可真知道。
老话说的好,“纵有家财万贯,不如汝瓷一片。”可想而知,这玩意有多值钱。
更何况这还是一只完整无缺的笔洗,再一想它的来处,浙省.....吴卫大概率确定,这玩意是真的。
再想一步,真的是传下来的宝贝,那这玩意上拍卖会,真的要九位数了。
“我草,林大恒,你咋啥都敢拿呢!”
吴卫一时间也有些迷糊,这玩意...普通人卖不出去啊!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是最朴素的道理了。
故宫一件你一件,你比故宫多个盖,那你得是大人物啊。
这一瞬间,吴卫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好的不好的,全都想过,但最后他还是选择先收着吧。
这东西......连交都容易成麻烦,你怎么证明就一件?
同时吴卫也明白了,为啥林大恒会混到身无分文,因为这玩意.....别人得认啊。
这深山老林里,你去换个肘子都不一定能换到。
“哎~”
吴卫叹了一口气,小心翼翼把这绝世宝贝放进了木盒中,滑上盖子后,又用毛巾裹了一层,重新放进黑色布兜中。
‘林大恒啊林大恒,这玩意我咋出手啊?这不难为人么!’
吴卫摇着头也没辙,至少在他还不够强的时候,这东西就是个雷。
但是当他足够强的时候,这东西就能成宝贝。
吴卫想通之后,把黑色布兜放在腋下,又看了一圈,确认没有遗漏什么之后,从房间内退了出去。
就在他把103房门又锁上的时候,吴卫突然感觉有人在窥视他。
凭借神奇的第六感,吴卫猛地一回头,他看到了对面房间,而且对面房间的门上竟然有个猫眼。
吴卫确定,刚才一定有人从猫眼里看到他了,因为刚才门缝那块有一道阴影闪过。
“不好,有人在蹲林大恒!”
吴卫马上就想到,一定是之前抢过林大恒的那帮人,他们故意不进屋,就是在等林大恒,或者其他人。
只要有人再进屋里,那一定就是林大恒或者他的朋友。
吴卫感觉背后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这年月可不是啥岁月静好。
刚刚刮完风几年,只能说大的扫进去不少,可还有不少小的呢。
更何况还有一些狠人,那你根本都看不出来,说弄你就弄你。
吴卫一刻不敢耽搁,夹着布兜就往外走。
刚走出去五六步,就听见后面有一道门响,随后响起一个声音:“诶,那哥们,你胳膊里夹的那是啥啊?”
吴卫听到这一声后,连头都不回,直接三步并两步,朝着外面就开始跑。
而开门喊话的那个人显然没想到,吴卫竟然这么果断。
正常人这么一搭话,不是应该停下回个头么,然后自己手里的军刺一抵上,啥都好说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啊,吴卫已经察觉有人在窥视了,而且在他刚开门的时候,就已经做好起跑的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