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直播:开局10万亩地 第421节

这个时候的鄂伦春马,基本上已经能够在寒冷的深山中,长期登山涉水,越野穿林、吃雪啃枯。

加上体型较小,灵活敏捷,持久力强,已经非常强悍。

后来,鄂伦春人又和毛熊换到一些毛熊马,又和樱花岛国人换到一些樱花杂种公马,再后来,又融入了一些三河马、黑马马、卡巴金马,世代改良,才有了最适合这片山林,最强悍的马匹。

完全可以说,鄂伦春猎马就是数百年的心血所在。

可惜,时代终究是变了。

马儿上场的机会越来越少。

或许正是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反正现在的鄂伦春猎马,几乎已经濒临灭绝。

也就只有被保护起来的那数百头稳稳当当的。

安歌这里可能就有10%,20%的马儿。

“这怎么可以呢!”绰伦布库听着安歌的话,连连摇头道。

一匹马儿,哪怕是小马,再便宜,也需要几千块钱。

更何况,还是鄂伦春猎马这样的珍惜的,卖个上万块钱,肯定没什么问题。

“这有什么的,我这里这么多的母马,到时间了,它们肯定会生下来不少,有多余的话,送你们两头也无所谓。”

安歌笑着说道:“咱们还是快点进入正题吧,这一百来头马儿,工程量可一点都不小。”

听着安歌的话,众人也不在多说什么。

只是看着突然来了这么多马,有点不知所措。

他们以前都是一头一头的来的说。

安歌似乎是察觉到了他们的神色,笑着说道:“小白龙,你带着它们回马舍去吧,我让谁出来谁在出来。”

???

直接这样命令?

开玩笑的吧!?

不应该人上去将其牵进去吗?

听着安歌的话语,绰伦布库等人直接懵了。

然后,更懵逼的就出现了,随着一声低鸣,小白龙居然真的带着其他的马儿,向着隔壁的马舍走了进去。

这么通灵性的吗?

这也太逆天了吧?

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阵势!?

即便是那俩老先生,一辈子见了数千匹,上万匹马,也没有见过这么聪明的。

怎么能不震惊呢?

“你们这是什么表情啊,那个就是它们的窝,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回来睡觉,自己会回去也很正常吧?”

听着安歌的凡尔赛,这几个人差点就翻白眼了。

除了羡慕,什么都不想说。

什么时候他们的马儿也能这样啊!?

那可就真要烧高香了!

羡慕死了。

真的嫉妒。

真就是他们理想中想要的一切,在安歌这里,都实现了。

而且似乎对安歌来说,这些还很稀疏平常的样子。

等到所有马儿都进去之后,钦巴开口道:“要不我们先给小白龙装蹄铁吧,这样的话,其他马儿看到了,就肯定不害怕了。”..

“不用,先给这家伙装吧。”

安歌抬手指了指身边的马儿。

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居然还有一匹马儿留在了安歌身边。

说实话,小白龙简直就是安歌的心头肉。

他可舍不得让小白龙大头阵。

万一弄不好呢?

原本他就是奔着保护这些马儿去的,但凡是伤到了一点,后悔都没地方后悔去。

先看看他们的技术,还是非常重要的。

“行!那就这头吧!”

钦巴是有些儿神经大条,但是却不傻。

她自然知道安歌是在担心什么,当即点头同意下来。

反正这一百头马,迟早都是他们的活。

现在让安歌先看看他们的技术就完事。

对于自己的技术,钦巴是百分百的自信。

说话间,钦巴快速将护腿给穿在腿上,而后对着众人说道:“这第一头就让我来吧,我先来试试这些马儿烈不烈。”

听见她这么说,其他三个人真就是一点意见都没有。

显然,对她的技术还是非常认同的。

不然怎么可能让她打头阵?

对此。

安歌自然也没什么意见。

当即说道:“缰绳什么的,那边都有,我给你拿过来吧。”

毕竟是第一次。

肯定是要拴起来的。

不然的话,马儿乱跑可就不好了。

经过一番简单的配合,很快,外面这匹马便被拴起来了。

想也知道,这马儿还是非常配合的。

毕竟早就已经认主了。

马和狗一样,一但认主,就会变得非常听话。

钦巴二话不说,直接将其一条腿给抬了起来,用自己的小腿将其夹住,然后,拿着一个特质的小刀和锤子就开始在脚底割了起来。

蹄甲飞溅。

“???”

“好家伙!?”

“修蹄子这么暴力的吗?”

“声音倒是蛮好听的,就是感觉好疼。”

“你们想多了,这肯定不会太疼的,不然的话这马儿这么可能任由小姐姐处理呢?”

“就是就是,马的力气那么大,如果真的很疼的话,早就已经跑的远远的了。”

“卧槽?这么还上钳子了?”

“........”

看着简单的用刀子和锤子修理的时候,观众们已经讨论的非常热闹的,然而,紧接着,钦巴竟然拿起一个钳子,开始剪了起来。

一大块一大块的蹄铁不断的掉落下来。

然而。

这还只是前奏。

紧接着,又开始拿着锉刀锉了起来。

安歌看着他们的动作,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

别的不说,就说现在这一套行云流水,就看的出,技术不错。

正当他想要去直播间炫耀一波的时候,却发现,直播间内的讨论风向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样。

不禁有些无语。

绝大多数观众竟然不知道蹄甲是什么,觉得马儿会疼。

“大家可能误会了,马儿的蹄甲其实就和咱们的指甲是一样的,而且特别厚,你们看

“这玩意能很好的保护马儿的四肢,进化出来就是让磨损的。”

“反正你剪指甲不会疼,它现在就不回头疼。”

“而且这玩意是一直长的,所以我们刚刚才会说,一个半月就需要重新修剪制造一次马蹄铁的原因。”

“至于为什么要弄蹄铁,我就这么说罢,其实不是所有马儿都需要装蹄铁的,比方说,以繁殖为主的马儿,还有那些用来吃肉的马儿,都是不需要弄蹄铁的。”

“只有这种需要人骑或者驮东西的马儿才需要装蹄铁。”

“因为这个能很好的保护它们的蹄甲。”

“古代还没有发明蹄铁的时候,战马的损失率那么高,从来都不是因为战争,而是因为蹄甲被磨烂了。”

“要知道,在负重多的情况下,走的路一但长了,对马蹄的磨损可是相当严重的,随时都可能伤到肉质,引起出血。”

“而且,你们可能不知道,蹄铁的价格其实还是很贵的,而且还需要定期打理,成本绝对算得上是很高,如果不是必要,谁会浪费钱呢?”

第455章 我真的没有凡尔赛

安歌基本上将道理给说了一遍之后,却总感觉还是有些不到位,略微停顿后,继续补充道:“可能很多人觉得野马就不需要蹄铁,为什么我们非要弄,其实这个原因也很简单。”

“1、野马不需要负重前行,不需要驮货物,不需要人骑。”

“2、野马大都生活在草原上,不需要在硬质的地方跑路。”

“3、野马其实是会自己找地方磨蹄甲的,类似于我们小时候都会用牙齿咬指甲一样,但是家养的马儿经过几千年的驯化,基本上已经失去了这一技能。”

“你们可能不知道,西方那些人还有一句谚语,翻译过来大概就是说,因为少了一颗铁钉,所以掉了一块马蹄铁,导致折损了一匹战马,进而败了一场战争,最终亡了一个国家。”

“从这里就能看出来,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对于马蹄铁这件事情,都是非常重视的。”

“嗯~~~你们肯定又有人要说了,我这不是草甸子嘛,也是软的路,我想说的是,我农场更大的地方是山里面。”

“就这么说吧,我的农场总面积是10,5382亩,草甸子的面积是5013亩,林地的面积是98532亩,虽然可能存在一点误差,但是其中的差距,你们应该都能听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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