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算命,我真不是巫师啊 第118节

  近一百八十年里,虽然也曾记载有一些似是而非的传说,但根据推测都是假的。

  只有出现在眼前的桃花魇,才是这百八十年来第一次出现在人们面前的鬼物。

  第一个,这三个字无论是在学习当中,还是比赛当中,又或者是神话传说当中,都随身伴有大量的气运。

  这种人通常会被人们称之为气运之子,或者时代之子。

  影响非常大!

  比如神话传说里,天地之间第一枚铜钱,是落宝金钱。

  第一盏灯,是燃灯佛祖!

  天地之间第一个人是盘古大神……”

  陈耀祖忍不住打断他:“那是小说,不是神话……”

  被打断了话头的丘明笑着:“但不管怎么说,第一个总是特殊的。

  我记得以前高一时,我们班有个年级第一,因为成绩太好被人看不惯,堵在厕所门口羞辱了几句,被老师知道之后事情大发。

  校长马上上报,然后当晚开除那几个堵人的!

  所以,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一个道理,第一总是特殊的!

  就比如说,世界上很多人都知道世界第一高峰是珠穆朗玛峰,但是又有几个人知道世界第二高峰是叫什么?

  这个女鬼,居然能够影响到所有鬼物逃脱刑法典的管辖,这已经能证明她气运滔天了!”

  陈耀祖这么一听也挺有道理:“如果是这样的话,估计我出手也不行!”

  丘明点头:“阿美丽卡历史太短我不清楚,但欧洲应该有像你这样的人。

  特殊顾问团队说,送了女鬼出来,如果她能在这过程中逃脱,就证明其身上真有大气运。

  但大气运总有极限。

  万一阿美莉卡真的有人能够对付她,那这样的存在,也不能真的让她真死在国外!

  要死,也得死回国内!

  但是,必须要在大会后,改了刑法典上面的关于所有法律主体明确管辖的条款。

  让法律能管得到这个女鬼了,再把她抓回去或者放回去!”

  说到这里,他还很认真的说:“如果能约束,你就帮忙约束一下!

  让她不要乱杀无辜!

  如果她遇到像你这样的神秘领域有成就者,或者说直接一点,她遇到致命危险了,你还需要救她!

  反正,国内第一只鬼物身上的气运,尽量不能散在国外!”

  ……

  洛克.布莱恩已经绝望了,他和部下穿过了无数道门,可眼前依旧有无数道门。

  他知道,这是那位紫衣大主教对自己这些人冒犯的惩罚。

  如果有的选,能够逃脱这一次的惩罚,他下次再也不会来这儿了,除非开着坦克来!

  突然眼前一片清明,他和手下们这才惊讶地发现,自己依旧在这个东方样式的大院里。

  而此时,已经解脱了手铐的东方神父孙为民就站在不远处的台阶上,在他身边有三个西装革履,一副精英模样的东方人,见他们回神之后迎了过来。

  当头一个没有公文包,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中年人微笑说道:

  “你好,长官,我们三个是身后这位东方神父的律师团队。

  你们非法扣押我的当事人,我们团队会向法庭起诉你们的不当行为,为我的当事人争取他的尊严以及应有的权益。

  现在我想请问一下,长官,你在一个小时前以什么罪名扣押我的当事人并且对他进行了审讯?”

  面对律师,而且很明显是有备而来的精英律师,洛克.布莱恩有些头疼。

  虽然有时候fbi工作人员行事比较霸道,但刚才经历了地狱般的循环门折磨之后,他已经没有那份傲气:“他未经报备,私自运送危险生物入境……”

  他的话被眼前这个精英律师打断了,非常强硬的质问道:

  “那么长官,请问我的当事人运送了什么危险生物?”

  这个问题,差点问哑了洛克.布莱恩,但他还是开口了:

  “……魔鬼……”

  精英律师显然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答案:“长官先生,先不说魔鬼存不存在。

  就算是存在的,你也不能认为我的当事人是犯罪了!

  据我所知,无论是阿美丽卡什么法律条文,都没有哪一条哪一款说魔鬼属于危险生物。

  事实上,魔鬼这个词只是属于宗教产物而已!”

126.第125章 疯了吗?下雨也收税

  说句实在话,对于fbi来说,没有过律师敢这么对他们说话。

  联邦调查局办事,那需要什么理由?

  直接拿了,扔监狱了再说,有什么问题有什么异议,上了法庭,你的律师可以自由发挥。

  但像现在这种直接拦在面前要说法的,说句实在话,不说是第一回都差不多了。

  按照惯例,敢这么做的律师先抓起来再说,但凡有反抗,先清空弹匣。

  但现在他们不敢!

  第一,刚才他们连续循环,仿佛过了几个小时几天几年一直都在想办法走出院里的这扇大门,离开这个诡异的院子。

  第二,他们认识丘明,也大概能猜出来这么有底气,抓着他们怼的这三名律师是丘明带来的人。

  所以,就算是fbi脾气不好,或者在办案的时候可以无视一些程序,但现在也只好端正态度,回答眼前这名律师提出的质疑。

  “律师先生,我们有现场的执法记录仪,以及车载的行驶记录仪,记录的现场一切。

  根据视频记录,孙卫民先生随身携带的书籍里放出了一个女人,使用了某些魔法,攻击并伤害了我们的探员。

  甚至现在我们还有一个探员落在她的手里,生死不知!

  现场,我们的行动组组长当时询问孙为民先生,那是个什么东西时。

  孙卫民先生回答,他亲口回答,那是……魔鬼!

  另外,我们将其带回后,进行了询问。

  对此,孙为民先生给出的回答是:

  这个魔鬼在东方被暂时抓住之后,没有办法处理,也就是没有办法将其彻底消灭。

  所以孙卫民先生的宗教师父吩咐,他将困住这个魔鬼的书带到阿美丽卡,交给陈耀祖先生处置。

  很显然,运送魔鬼这种危险行为,他并没有提前报备,没有得到允许就把这样的危险生物运送进阿美丽卡境内。

  已经涉及到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对此,我们可以采取将他拘押并且起诉,至于法庭上是否会对他判责,与我们fbi无关。”

  对此,洛克.布莱恩还直接拿出手机,给眼前的精英律师们找出几段视频,分别是执法记录仪,车载行驶记录仪,以及讯问记录视频。

  律师们可以清楚的从上面的录像中,看到孙为民确实开口承认,他携带的书里确实困有一个魔鬼。

  “ Ok!”

  律师看完视频之后胸有成竹:“先生们,很遗憾!

  首先,魔鬼这个定义,只是视频里孙先生的一面之词。

  并不能代表这个女人真是魔鬼!

  其次,从视频上看,这个女人显然只是一个拥有超能力或者拥有催眠能力,并且能飞的女人。

  如果想要证明她真的是魔鬼,那你们要拿出证据。

  用什么来证明这个女人就是魔鬼。

  而且,你们需要证明魔鬼是不是生物,哪一类的生物,属不属于危险生物,以及划分的依据。

  先生们,1893年,阿美丽卡曾经发生过一桩有趣的诉讼案。

  控辩双方分别是进口商和税收官员,争拗的焦点就是西红柿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

  根据当时美国的进口商品关税法案,蔬菜要收关税,水果则免收关税。

  连西红柿都要证据证明是蔬菜还是水果,没道理,魔鬼就不需要证明。

  所以,你们如果确认那个女子是魔鬼,那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她确实是魔鬼。

  找到证据证明这个女人是魔鬼之后,还要找到法律条文,证明魔鬼是哪一类生物?

  而目前的法律条文里,哪一个法条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运送魔鬼来阿美利卡属于犯罪行为。”

  洛克.布莱恩语塞,所以他们fbi最讨厌的就是律师,没有之一,但显然对方还不愿意放过他。

  “先生,撒旦就在阿美丽卡属于合法宗教组织。

  撒旦在几乎所有基督徒的心里都是魔鬼的名字。

  但是,信仰撒旦的组织,或者行为在阿美丽卡却是合法的!

  信仰魔鬼合法,那你又用什么法律依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如果运送的真的是魔鬼,又违法了呢?

  另外,陈耀祖先生,作为一个宗教首领,就算她是跟人约定好,可以帮忙处理魔鬼。

  先假定这个魔鬼是真的。

  那么他又有什么责任呢?

  况且,这魔鬼还没到他手上,就已经让你的部下给放走了!

  不是吗?”

  对于这个质问,洛克.布莱恩感觉自己像是日了多格。

  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在这院里。

  或者这些律师不是丘明带来的。

  以他的脾气,绝对可以把这些人先抓起来,然后让他们反抗夺枪袭警。

  真当fbi全部都是吃素的?

  但现在显然无法这么操作,他只能憋屈开口:“是的,现在我无法证明他们有罪。

  但我可能会向上级申请特殊拘捕令!”

  到了这个阶段,律师知道,这件事情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

  除非像老拜头为了搞建国那样,短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修改法律或者出台新法律,就是为了搞死他。

  但很显然,为了一个所谓的未知的魔鬼,应该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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